李延敏
(中国海洋大学,山东青岛266100)
企业特征与农村金融联结中介组织的选择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模式的多案例研究
李延敏
(中国海洋大学,山东青岛266100)
摘要:基于多案例研究,发现在农村金融联结中,商业银行筛选的企业具有非市场化与市场化共生特征。首先企业能够给予农户最低收益保障,与农户建立了非市场化联结关系。其次,商业银行筛选企业的重要依据是企业与政府能否建立良好全面的关系,而非依据市场化竞争关系。最后,联结企业具备良好的技术创新基础和较高技术管理水平,具有较高市场美誉度,而企业技术能力和信誉的建设与识别均与政府农业部门的认定密切相关。因此,重视农企、政企关系,建立商业银行与政府农业部门统一的龙头企业评价机制和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两者间的信息、认定、违约等互信互认机制,是实现农村金融联结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关键词:农村金融联结;企业特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中介组织;非市场化
农村金融联结是正规金融机构与乡村中介合作以实现农村金融边界拓展的农村金融创新制度,由于其在缓解农村金融抑制方面的高效性,在发展中国家得到普遍推广。在中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下文简称企业)对农业和农村的影响力日益增强,已经成为中国农村金融联结实践中最重要的乡村中介。扶持龙头企业发展是各级政府发展农业的主要思路,企业因此获得快速发展良机。截至2012年,国家级龙头企业达1 253家,另外还有1万多家省级和10万多家中小型企业,这些企业的生产规模已占农业生产总规模的40%以上,生产的农产品及加工品占农产品市场供应量的1/3,主要城市“菜篮子”产品供给量的2/3以上由龙头企业提供。更重要的是,它带动了全国40%以上的农户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网站。。由此,在生产资料、产品收购、仓储运输、市场信息和技能培训等方面,农户与龙头企业形成了多元化的利益共同体。这些利益联结关系奠定了龙头企业在农业及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中国政府从2005年开始鼓励龙头企业参与正规金融机构的农村金融联结业务。由于龙头企业担保金融联结的模式更接近中国农业生产实际以及商业银行信贷管理现实,获得了最普遍的应用。联结中,商业银行选择企业参与筛选农户和贷前、贷中、贷后管理工作,以低成本进入农村金融市场,农户通过让渡销售资金的控制权而获得进入正规金融体系资格,龙头企业作为中介组织,能否发挥联结作用、控制联结风险,成为金融联结制度可持续发展的核心。
实践中的农村联结信贷评审,信贷评审对象是独立的龙头企业或者农户,商业银行将联结贷款视为独立的小企业或者农户贷款,采用传统的财务报表和资产保证型信贷评审技术,以借款人的资产、抵押品状况作为决策依据,并未考虑联结给信贷管理带来的影响。实施结果往往是大型企业获得信贷支持,中小企业则被淘汰。反映出传统信贷评审技术不能体现农村金融联结的多主体参与、多主体信用担保和非抵押的特征,不适于评价企业为风险控制主体而农户为资金使用者的联结贷款。2011年中国有近100家龙头企业年销售收入超过30亿元,仅占农业龙头企业总数的0.1%,中小型企业是龙头企业的主体,而目前采用的联结企业信贷评审技术必然淘汰中小企业,因此有必要创新基于金融联结制度的信贷评价依据。研究认为企业的债务能力不仅取决于其财务和资产状况,也与企业特征密切相关。因此,本研究以龙头企业担保的农村金融联结模式为典型案例,运用多案例研究法,分析与商业银行成功合作的龙头企业主要特征,发现农村金融联结下的信贷评价依据,为商业银行创新信贷评价技术、推动农村金融联结可持续发展提供参考。
农村金融联结研究始于对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关系的讨论,进而扩展到联结的主要形式、联结内容和效应等方面,近年来开始涉及乡村中介的激励机制、联结稳定性、联结风险等深层问题。Von Pischke等较早发现农村商业信贷方式常与劳动力、土地等市场的交易相关联,并解决了信贷市场问题,由此提出金融联结分析框架。此后,有学者提出在金融市场与农产品市场均有业务活动的供应商信贷概念,其中基于订单农业的商业信贷联结是农村金融联结的主要形式。民国政府中央研究所的调查显示,商户兼营放贷占据农户借贷资金来源的30%,是乡村农户借贷的主要来源之一[1],已有金融联结的萌芽。随着研究的深入,联结的内容和效应得到关注,联结实现了参与主体间的信息、契约和交易成本的联结[2]。多数学者认为包括政府在内的各参与主体均通过联结获得正效应,正规金融机构获得了降低成本、扩大客户群等多方面正效应[3],正规金融机构借助联结中的亲密关系和社会约束性,转嫁了部分信贷风险[4]。农户参与联结,降低了金融约束水平和融资成本,如联结使自助小组成员支付的利息成本从81%下降到31%,由此提高了收入[5]。近年来,联结的内部机制得到关注,涉及正规金融机构利用乡村社区组织作为筛选潜在借款人和回收贷款代理人的激励问题,金融联结实现的内部机制以及交易成本和商业银行的资金特征[6]。能否筛选出适宜联结的中介组织制约联结的实现及效果,有学者提出联结中介应具有筛选和社会惩罚能力、损失承担能力及相应资产,并具备良好的信誉和有效客户覆盖的特征[7],其中联结中介与农户的合作关系是中介应具备的重要特征[8]。具体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金融联结模式中,正规金融机构应该选择具有什么特征的企业作为联结对象,才能成功实现金融联结,目前还未见相关研究结论,本文将对此进行探讨。
作为中介的企业违约,决定了联结的可持续性,因此研究将以企业违约风险作为切入点探讨参与联结的企业特征。关于企业违约风险的评价依据经历了从财务因素到企业特征、产业特征、区域特征等非财务因素,以及企业资产价值和资产价值的波动性三个阶段,并形成相适应的模型和方法[9]。实证研究中多以公开信息较多的上市公司作为样本,运用数量模型选择财务指标、宏观经济数据以及资产价格作为变量分析影响违约风险的因素。从企业特征与违约风险的关系看,资产规模、成立时间、上市时间是较多被选择的指标。多数研究表明违约与成立时间和规模显著负相关,与注册资本规模显著正相关,产业属性对违约有显著影响。资产规模等企业数量特征固然能够反映联结中介的风险控制水平,但农户与企业、企业与政府、技术、声誉等非数量企业特征直接决定了联结中介的风险管理能力。因此,本研究通过对参与金融联结非上市龙头企业的多案例讨论,分析能够与商业银行形成联结关系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特征,以得出更符合实际的结论。
(一)研究方法选择及目标案例确定
1.研究方法确定。商业银行依据自身积累的经验识别联结企业信贷风险,积累了能够反映或衡量违约风险的具体事件以及零散信息,这些信息难以纳入现有的数量模型用于衡量违约风险。由于案例研究基于丰富的定性数据,对某一特定问题深入描述和剖析(Yin),有助于理解某一特定现象背后的动态复杂机制(Eisenhardt),尤其适合观察和总结企业内部机制。相对于单案例分析,多案例研究通过复制技术,能够提高研究的效度和信度。因此,本文采用多案例研究,探索正规金融机构选择企业作为联结中介时,企业的哪些特征可以判断违约风险。本研究所用资料来源以下渠道:(1)目标案例企业的官方网站,有关公司发展历程、企业荣誉、企业文化、专利技术、产品结构等公司层面的相关信息;(2)学术期刊网中相关研究涉及目标案例,关于企业、农户、正规金融等企业特征、合作的信息和证据;(3)政府部门官方网站及相关生产技术部门、评级机构、研究机构等外部机构给予目标案例的评价等信息;(4)新闻媒体网站中,有关企业与农户、正规金融合作的相关信息;(5)对企业相关人员和农户的访谈。
2.目标案例选择。Easton认为由于研究对象的多元性,选择的案例应具有代表性、信息可得性和相对稳定性。在多案例研究中,案例研究对象一般为3~4个。本研究在案例选择上遵循代表性、一般性和稳定原则。选择的案例企业具有以下特征:首先与农户签订贷款担保合同,为农户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得贷款提供担保,间接或直接承担农户违约风险,拥有筛选农户的部分权利和义务、以及贷中和贷后管理的部分权利和义务;其次,案例企业与农户签订订单合同,在产成品销售、生产技术指导、饲料疫苗等生产资料购买等方面存在合作关系;最后,企业与商业银行存在信用额度、现金流、农户信息等合作关系。从中国农村金融联结的实践看,满足以上条件的企业主要存在于畜牧养殖业。这是由于养殖业生产过程繁杂,技术要求高,风险大,产品质量取决于整个生产过程,养殖业企业出于控制原材料、稳定质量的目的,在90年代即开始与农户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近年来这种合作关系已经拓展到金融领域。最终确定养殖肉鸡的广东温氏食品有限公司(简称温氏)、养殖肉牛的辽宁宏达牛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宏达)、山西粟海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粟海)以及养殖淡水鱼的宁夏灵汉实业有限公司(简称灵汉)四家未上市养殖业龙头企业作为研究对象。
(二)案例背景
广东温氏公司成立于1983年,以养鸡业、养猪业为主导、兼营食品加工,是一家多元化、跨行业、跨地区发展的畜牧企业集团。2013年集团实现销售收入352亿元。温氏公司重视技术创新,注重与员工、股东、合作伙伴、农户的关系,公司对种苗、饲料、技术、保健、畜禽饲养、销售六个环节实行全程管理,合作农户按照公司提供的标准饲养,2013年合作农户达5.46万户,户均获利6.92万元。2007年在人民银行和当地政府的推动下,温氏公司江西吉安分公司提供担保向农村信用社申请农户养殖贷款。
山西粟海公司开展家禽繁育、禽蛋销售、饲料加工、食品加工、肉品销售等进出口贸易活动。合作农户辐射山西、陕西、河南三省56个县市10 000余农户。2002年起为扶持农民养殖肉鸡,由粟海集团提供担保,向山西永济市农村信用联社申请贷款,担保额达3 700万元。
辽宁宏达牛业是一家集肉牛屠宰、分割、加工、销售于一体的企业,2006建立了屠宰、分割、深加工自动化生产线,2010年全年销售收入6亿元。2005年开始同凌源市农村信用社合作,为农户提供担保发放养殖贷款3 500万元,扶持800个养牛户。2010年为1 000余户养殖合同户担保,发放信贷资金7 000万元。
宁夏灵汉公司成立于1998年,1999年作为发起人与农户合作组建了宁夏灵汉渔业联合社,形成“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2007年农业银行宁夏分行采取“渔农贷款、龙头担保、专款专用、体内循环”的运行模式,借助农业产业化专用卡,发放15~100万元额度的贷款。
公司特征是影响企业成长的内外部环境因素总和,也是债权治理过程的“背景效应”。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主体是中小型企业,很难进入证券市场融资,规范化程度较低,获取其真实、准确的资产、所得税数据相当困难。农村金融联结的创新在于引入债务主体以外,但与之有生产、销售等非市场化关联交易的企业参与贷款管理,通过授权或借助企业参与客户筛选、信用额度控制、贷后监督机制和不良贷款管理等信贷管理,借助信贷评价依据的来源多元化、综合化和非正式、软信息特征,将风险控制从债务人拓展到龙头企业,以及企业与农户的关系,风险控制核心从抵押、担保转变为企业与农户间现金流,以及生产销售过程,实现企业承担金融机构的部分资源配置和风险控制功能。而作为联结对象的农业龙头企业与一般企业的主要差异在于企业承担带动小农户实现产业化的重任,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对企业经营影响巨大。因此研究将以企业与外部主体间的关系作为切入点,识别参与农村金融联结的龙头企业农企、政企,以及声誉、技术能力等方面的特征。
(一)企业与农户关系
金融联结下信贷违约风险不仅来源于借款者的信用风险、也来源于借款者与联结参与者间的关系[10]。决定企业与农户间合约执行的核心是收益分配机制,以及企业为控制农户违约风险采取的保证措施。由于企业与农户间合作是单个企业与多个农户自然人间的合作,主体地位不对,农户能否获得维持简单再生产的合理利润直接决定了二者间合约的执行以及金融联结关系的可持续性。反映企业与农户关系的核心是农户获得收益的稳定性,按照稳定性程度的差异,从高到低依次为保底收益、浮动收益(随行就市)及保底固定收益。保底收益与随行就市在实践中较为普遍,企业与农户的关系相对松散、交易灵活,农户拥有的生产和销售自主权较强,有获得较高收益的机会。保底固定收益增强了农户获得收益的稳定性,适宜价格风险较大的养殖业,其订单履约率较高[11]。但两种收益分配方式均可保障农户获得较为稳定的收益,后者管理市场风险的能力更强,更利于降低农户经营风险,稳定合作关系。粟海公司、宏达公司对签订订单的养殖户采取保底价及随行就市的方法。温氏公司采用内部价格与农户结算,内部价格不仅包括肉鸡养殖中投入的鸡苗、疫苗、饲料、兽药等原材,也包括回收成鸡的价格,通过内部价格保证投入品价格和成品回收价格的适当差额,进一步通过补贴等二次分配机制,确保农户获得行业的平均利润水平,有效隔离了农户和市场的投机交易,强化了企业与农户的关系。灵汉对渔农实行“包质量、包产量、包成本、包最低亩利润”的分配形式,规定合同最低利润标准,低于标准给予农户补偿,高于标准则按比例提留,作为生产基金和分红股金。
企业参与农村金融联结,通过担保承担了部分信贷风险,同时通过自身与农户的商品贸易活动控制农户违约风险,米运生认为合约执行对金融联结具有正向激励作用,互联性交易对确保合约执行很重要。由此,按照是否有利于合作执行将企业违约保证形式依次分为实物、保证金、订单等[6]。温氏和粟海均采用订单保证,其中粟海采取先归还信用社贷款本息,在养鸡户完成订单,交回成鸡时,再扣除垫付资金的贷款回收方式。而温氏耒阳禽畜有限公司联结的农户以公司订单为抵押,向信用社申请10万元以内的贷款,贷款存放温氏,作为农户从温氏购买鸡苗、饲料、疫苗的资金,农户完成订单交给温氏,获得温氏支票用于与信用社的贷款清偿。较之粟海,温氏承担的违约及贷款管理责任较小,农户及信用社需要投入较多的管理成本。订单保证使得农户不仅放弃销售环节的部分自主权,也放弃了采购生产资料、选择技术的自主权,但强化了企业与农户的关系。宏达采用实物(肉牛)担保形式,要求农户将与贷款金额相一致的肉牛放入公司养殖基地,并确保存栏牛的价值与农户贷款金额保持匹配。灵汉渔业要求渔民将贷款金额的20%作为违约保障金。
企业与农户间违约保证关系的建立,将银行与农户的信贷关系转变为企业与农户的信贷关系。其中,粟海将与农户的合作关系强化为销售、资金的紧密关系,温氏控制了信贷资金回流,宏达承担了部分贷后监督职责,这些措施不仅有利于商业银行降低信贷风险,而且避免了农户贷款违约带来的负面影响,解决了小农抗风险能力较弱的先天缺陷。参与联结企业的收益分配的基本特征是:农户能够获得最基本的收益保障。能够给农户提供更多抵御市场风险的保底固定收益,更符合小农低风险需求。违约保证方面,实物担保带来企业管理成本上升,资金担保受制于农户自有资金缺乏,订单保证更适宜农户的现实和企业风险控制要求。
(二)企业与政府关系
联结中,企业与政府关系主要表现为政府对企业的示范等级评定和扶持类型认定。政府评定的企业示范等级、政府扶持的类型是衡量企业与政府关系的重要指标。政府评定的企业级别是企业能否参与联结的前提条件。企业示范等级从高到低依次为国家级、省级和市级,政府扶持的类型依次为产品扶持、企业扶持和产业扶持。从企业示范等级看,温氏于1999年成为广东省农业龙头企业,2000年被评定为首批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并在2002年、2005年、2007年、2010年顺利通过监测,企业发展稳定。粟海2003年成为国家重点龙头企业,2005年被运城市政府认定为“农副产品加工产业化龙头企业”。宏达则在2006年成为朝阳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2007年提升为辽宁省重点龙头企业,2011年评为国家级。灵汉2001年成为宁夏重点龙头企业,2004年评为国家级龙头企业。示范等级决定了企业能够获得技术、资金、土地、项目等各类政府扶持资源的多寡,对于缺少公开信息的企业而言,两年一次的监测提升了企业信息的公开性、及时性,有利于商业银行的债务融资决策。如温氏2007—2009年共获得国家级、省级的政府补贴收入累计达到4 100万元,其中2009年获得1 400万元②广东温氏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评级报告。。
企业示范等级的确定带来了政府扶持,主要表现在作为地方优势产业给予扶持,一些地方政府甚至直接给予企业扶持、但没有针对产品的扶持政策。四家企业所从事的产业均为当地优先扶持农业产业,享受了良好、廉价基础设施以及产销等相关配套设施,甚至享有特殊优惠政策。温氏所在的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簕竹镇年度政府规划中提出以畜牧养殖业为支柱产业,依托温氏、服务温氏做大做强特色经济③簕竹镇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inxing.gov.cn/2011-10-17。。宏达所在朝阳市三十家子镇政府把养殖黄牛作为主导产业,直接帮助企业扩大影响,出台针对性措施,如在养殖用地给予优先并减免相关费用,垫付资金为养殖区配备基础设施,投资2 800万元建设大牲畜交易市场,组建辽西第一家畜牧经纪人协会,举办黄牛节,邀请新闻媒体对外宣传。可见,商业银行选择联结企业的特点为:企业的示范等级高,通常为国家级。企业所处行业为当地政府扶持产业,甚至是定点扶持企业,在地方农业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这一方面是由于企业的农户带动效应,与地方政府发展地方经济的职能高度一致,必然导致地方政府对企业发展中面临的土地、技术、资金等约束给予扶持;另一方面则是企业与农户交易的市场化水平较低,而银行与企业交易市场化水平较高,不同市场化水平的两个市场联结,使得商业银行选择企业时将政府参与程度作为重要依据。金融联结发展初期商业银行通常是通过政府贴息参与联结,即是在现实中的反映。
(三)技术能力
技术能力是企业获得竞争优势的一项重要资源[12]。技术能力高低是政府评价企业示范等级、获得贷款贴息资格的重要依据。对农户而言,企业较高的技术能力是其与企业合作寻求的主要利益。企业通过技术输出与农户结成紧密的合作关系,成为政府农业技术推广的重要渠道。因此技术能力不仅决定企业经营状况也影响企业与农户的合作稳定性。技术成果和技术发展基础是衡量企业技术能力的重要内容。技术成果的衡量包括质量管理现状和独有技术的拥有,而技术发展基础的状况,从低到高依次为与专业技术机构的合作情况、自有技术中心的建立以及技术创新基金的设立。
从技术成果看,四家企业均建立了质量管理体系,拥有最基础的技术能力。温氏、粟海、宏达和灵汉均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建立了标准化养殖场及“4+5”质量控制模式、具有HACCP质量保证和产品质量追溯制度。温氏还建立了四级防疫技术管理体系。在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独有技术方面,温氏拥有多种行业领先技术,其中,家禽生物安全系统技术获得“九五”国家重点科技攻关计划优秀成果奖,参加完成的H5亚型禽流感灭活疫苗的研制及应用项目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宏达的质量管理模式具有人性化、精细化的独特性,如建立可24小时全自动温水饮水系统、具有完善的全自动电控风窗的全封闭牛舍、并能运用中药对牛疫病进行预防和治疗、定期给牛淋浴、按摩、听音乐等。灵汉则拥有独特的鲜活鱼虾长途运输技术,在青藏高原运行的鲜活鱼虾运输技术具有独创性。在技术发展基础方面,四家企业均建立了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外部专业机构的稳定合作关系,实现了初级技术发展基础能力。温氏、粟海和灵汉成立了自有技术研发中心,温氏还设立了技术创新基金。从温氏的技术发展历程看,该公司已从单纯的技术合作,发展到建立自有技术创新系统及完善推广体系的能力。1992年公司就与华南农业大学等高校签订长期技术合作协议,2004年成立温氏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007年组建广东省温氏研究院,成为国家星火计划企业技术创新中心和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以此为基础2010年成立了院士专家农业企业工作站,并与华南农业大学共建国家生猪种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形成竞争力较强的企业技术中心以及动物疫病防治中心④广东温氏食品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2011年出资5000万元设立研发基金、3亿元无息贷款用于提高养殖户标准化养殖技术,并每年提取3%的销售收入作为科研及技术推广经费,奠定了良好的技术发展基础[13]。粟海集团1997年成立专门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随后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建立合作关系,2006年被农业部认定为农产品加工企业技术创新机构。宏达牛业2010年与沈阳农业大学签订全面合作协议,2013年又与中国农业大学合作开展饲料和肉牛育肥实验。灵汉则成立了独立的水产研究所。
综上,商业银行选择联结的企业,在技术能力方面均已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与科研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奠定了技术发展基础,成立技术中心或设立技术扶持基金,形成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独有技术。
(四)企业声誉
企业声誉是评价企业承诺可信度的无形资产。金融中介理论认为声誉机制是治理市场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重要方式。从债务人的角度看,声誉是由市场创造出来、无成本传播的信息,良好企业声誉源于市场的累计评价,在缺少企业市场价格的情况下,声誉可以作为债务人判断违约风险的重要依据。有关研究证实企业声誉与贷款偿还存在正相关关系[14]。反映企业声誉的因素包括企业拥有的自主品牌和注册商标,企业资质情况,商业银行也尝试利用商标发放贷款,表明声誉具有辨识企业偿还能力的作用。品牌和商标是农户参与企业联结的主要寻求利益。四家案例企业温氏、粟海、宏达和灵汉均拥有自主品牌和广泛认可的商标。温氏的鸡、猪、鸭、奶等产品还先后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粟海”品牌2010年获得清真食品生产许可证书和出口清真食品的“哈拉勒”证书,取得了进出口自营权,是AAA级对外贸易诚信企业⑤栗海官网http://www.suhaigroup.com/。。“悦牛”通过HACCP国际质量认证和清真食品认证。灵汉渔业拥有“灵汉牌”绿色食品品牌,其渔业养殖基地生产的草鱼2002年被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证为A级绿色食品⑥于璐娜:灵州塘边追梦人,中国合作经济,2006年第2期,第31~33页。。可见,商业银行选择联结的企业,声誉方面至少拥有自主品牌,品牌的美誉度较高,拥有绿色产品认证、无公害产品认证等资质。
研究以农村金融联结中与商业银行合作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研究对象,运用多案例研究,发现能够获得与商业银行合作的龙头企业具有以下共同特征:
农户与企业关系方面,企业能够给予农户最低收益保障,具备有效控制信贷资金回流的措施,农户与龙头企业非市场化联结关系的紧密程度,是控制债务主体——农户信贷风险的基础。政府与企业关系方面,政府评定的企业级别是参与金融联结的前提条件,这源于金融联结发展初期商业银行通常通过政府贴息进入农村金融联结信贷市场,同时地方政府对企业的产业扶持甚至企业扶持,降低了企业经营风险,龙头企业与政府能否建立良好全面的关系,成为商业银行筛选企业的重要依据,而不是依据完全市场化金融市场竞争对债务人的要求。从联结企业自身看,具备良好的技术创新基础和较高技术管理水平,形成了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技术成果及发展基础;拥有自主品牌,获得多方面的资质认证,具有较高市场美誉度,是参与金融联结的前提。这一方面体现出商业银行依据市场化原则,按照企业的技术能力和信誉筛选企业,另一方面应注意,不论是技术能力还是企业信誉的建设和识别均与政府部门的认定密切相关,企业的非市场化特征突出。
综上,商业银行筛选的农村金融联结对象——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具有市场化与非市场共存的特征,这一特征决定了在中国推行农村金融联结制度初期需要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改进。首先,在政府农业部门现有的龙头企业等级、技术、扶持的评审中,提高企业与农户关系的紧密性及技术能力在评审中的影响,引导龙头企业重视与改善与农户关系。如现有政策对龙头企业的农户带动能力认定取决于农户对渠道交易量的依赖,采用通过龙头企业渠道采购原料或销售货物量的比重认定,因此增加农户借助企业渠道获得技术、声誉、政府扶持等方面的考查,提高农户与企业关系认定的全面性。其次,在商业银行的信贷评审中,创新信贷评审技术,引入农户与企业、政府与企业等非市场化因素,建立以声誉、技术能力、政企关系、农企关系等企业特征为标准的联结企业筛选体系,在重视违约保证机制的基础上,关注农企利益分配机制对信贷风险的影响,而不是一味转移风险。最后,基于目前参与农村金融联结企业均具有非市场化特征的现实,商业银行应与政府农业部门协调和沟通,建立统一的联结企业评价体系,实现政府和商业银行在龙头企业认定标准(如农户带动能力)、信息采集和认证、违约和信息失真惩处的互信、互认机制,实现联结企业债务偿还能力相关信息的协调、一致、同步和公开,奠定金融联结的社会制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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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李延敏(1968-),女,中国海洋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博士,研究方向为农村金融。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中国农村金融联结模式与风险分担研究”(10YJA790101);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正规金融与农业龙头企业联结的农户信贷管理创新研究”(2013RKE29008)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805(2016)02-0001-07
收稿日期:2015-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