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董存瑞的呼喊说开去

2016-03-07 20:45凌河
杂文选刊 2016年2期
关键词:董存瑞顺义碉堡

凌河

董存瑞烈士的牺牲,早已过了一个甲子,那么烈士托起炸药包那一刻,究竟喊了一句什么话呢?

多少年来,我们只知道董存瑞喊出的是“为了新中国,前进!”多么豪迈,多么“高大上”!但据近日中新网采访董存瑞牺牲地河北党史研究部门的考证,烈士当时喊的却是另一句话:“卧倒!卧倒!快趴下!”

其实董存瑞牺牲三个月后的《人民日报》,曾首刊《手托炸药箱毁敌碉堡,董存瑞同志英勇牺牲》,详细还原了烈士牺牲的全过程,并没有那句“为了新中国”的豪言。而1950年9月29日的该报,刊发对董存瑞战友郅顺义的专访,郅顺义说他看到董存瑞拉开导火索后就向董跑去,但董存瑞朝他们大喊“卧倒!卧倒!快趴下!”接着一声巨响,敌桥形碉堡被炸得粉碎——不光郅顺义,到董存瑞烈士纪念馆来的当年战友都回忆,当时喊的是让他们趴下……

董存瑞烈士纪念馆馆长孙小梅认为:“他当时只是十七八岁的孩子,一下也想不到那句话,这句豪言属于艺术加工,给英雄形象一个升华。”但以我所见,董存瑞当时如果高呼的真是这句“卧倒”,那更为真实可信。一个十七八岁的解放军战士,临难最后一刻,想到的不是自己的生命,而是战友的安危,这是什么胸怀?这是何等高尚的形象?甚至可以更深刻地震撼人心!

为什么要不惜笔墨地“辩证”董存瑞的最后一呼呢?当然是因为过去的某种历史条件下,我们曾对英雄进行“必要”的“升华”,甚至走向过不近人情的“拔高”。不但是样板戏中,便是在日常宣传中,“三突出”曾成“规则”,“高大全”曾为“标准”,英雄人物往往不食人间烟火,甚至变为百毒不侵、刀枪不入的“超人”,做的事不近常理,说的话句句豪言壮语。“高入云端”的结果,虽然在当时语境下的确起过某种“教育”作用,但一到多元态势下,便因不够真实,引起公众疑窦,这种教训,是应当汲取的。

问题在于所谓的“左”与“右”,都是互相惩罚的。如果说,过去某些过度拔高的宣传,是走了一个极端的话,那么近年以来,关于英雄人物的“解构”,则又走向另一个极端,这甚至可能演化成当下的主要倾向。我们是要“还原”英雄,“恢复”真实,但如果在“颠覆”的口号下,陷入亵渎的泥沼,那就岂止是“走过了一步”?比如说,把狼牙山五壮士说成是“流寇”,又把铁道游击队说成是“恐怖分子”;再比如说,将侦查英雄杨子荣胡诌成与土匪“共用一个情人”的“更土匪”,把刘胡兰的引颈牺牲,说成是被“颤抖的乡亲们铡死的”等等,这是“还原”与“恢复”吗?

对于反派人物,也在“走另一个极端”。比如过去,将大邑收租院中的大麻库房添加个水牢,固然有失“真实”,但是近些年来,刘文彩却成了办学赈济的“善人”,连他的剥削尤其是这个“中将清乡司令”手中包括共产党人萧汝霖在内的九条人命,也“不许讲了”,谁讲,就“人肉”谁!又比如汪精卫,过去不讲他年轻时也曾行刺清摄政王的“英勇”,固然有片面性,但是现在呢?因为要“重新审视”,于是便把他的投敌叛国,同当年的行刺归为“一样的心路”,这便是“甘为釜山柴薪,造就革命胜利焰火”,就是“我不入地狱,谁下地狱”的“自我牺牲”式“担当”。从马步芳到张灵甫、从陈公博到胡兰成、从张国焘到周作人,这种奇怪的“还原”,不是林林总总吗?

从不近人情的无限“拔高”,因为有欠真实,故不可信,所以应当“还原”。但是不要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变成更不真实更不可信的“颠覆”——一个总是在两个极端上跳来跳去的民族,终究难以真正受人尊重。

【原载2016年1月7日《解放日报·评论》】

插图 / 董存瑞 / 佚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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