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特南内在实在论的人类面孔

2016-03-09 05:54梁宗宪张燕京
关键词:实在论可接受性普特

梁宗宪,张燕京

(1.河北大学 政法学院,河北 保定 071000;2.保定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河北 保定 072700)



普特南内在实在论的人类面孔

梁宗宪1,2,张燕京1

(1.河北大学 政法学院,河北 保定071000;2.保定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河北 保定072700)

基于形而上学实在论和真之符合论存在的问题,普特南提出了内在实在论。他认为我们是在一个理论内部谈论实在,“真”是我们的信念之间以及我们的信念同我们的经验之间的某种理想的融贯,在不同的理论框架内,对同一实在的理论或描述不是唯一的。普特南的内在实在论因带有认识者的面孔而被批评为具有相对主义倾向,但普特南明确了真的标准,承认可接受的合理性标准的客观性。虽然没能彻底避免相对主义,但做出了反对相对主义的有益尝试。

形而上学实在论;内在实在论;相对主义

普特南的内在实在论旨在解决形而上学实在论和神目论的“真”之符合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在反驳形而上学实在论的基础上,普特南论证了内在实在论的基本观点,论述了“世界是由什么对象构成的”这一问题和认识者的理论体系的关系,指出“真”是一种理想化的辨明。为此,普特南的内在实在论带有认识者的面孔。普特南进一步讨论了与真密切相关的合理性概念,做出了反对相对主义的有益尝试。

一、 普特南对形而上学实在论的反驳

形而上学实在论是外在实在论,它肯定世界是外在于心灵的。普特南认为外在实在论观点是:“世界是由不依赖于心灵之对象的某种确定的总和构成的。对‘世界的存在方式’,只有一个真实的、全面的描述”[1]55“真涉及到语词或思维记号与外部事物或事物集合之间的符合关系”[2]49。普特南把这种观点称之为外部主义的哲学观,认为对世界只有唯一正确的描述是一种神目的观点。

普特南进行了一系列的论证,反驳形而上学实在论。普特南认为,包括心理意象、言语、视觉在内的一个大而复杂的表征系统,与它们所表征的对象之间没有内在的、固有的、神秘的联系,相同的语词并不一定有共同的指称。这样,不同的人对相同的语词或语言系列,可能会有不一致的理解。如果同一语句对于不同说话者的意义不同,就能反驳形而上学实在论对同一事物只有唯一正确的描述的观念。

普特南首先讨论面对同一个对象,人们会不会形成唯一正确的认识。假设某处有一颗行星有人类居住,上边的人和我们很相像,但没见过树木。假定某一天一艘飞船从那颗行星附近飞过,掉了一张树的照片,他们见到照片产生的心理意象同我们的一棵树的心理意象很相像。但他们不可能把这些心理意象和树建立起因果联系,不会用树的照片指称树。这说明,心理表征与它们所表征的东西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对同一个对象,不同的人不一定会形成完全一致的认识。

普特南进一步用图灵检验讨论:在语言交流中,不同的人对相同的句子理解是否一致的问题。普特南认为,假定一个人分别同他见不到的人和计算机进行对话,如果他不能把人和计算机区分开,并且不同的检验者把这个检验重复足够多的次数,仍会出现类似的结论,这就说明计算机是有意识的。不过,计算机谈论的语词没有指称,如果有人使这样的两台机器对话,那么即便世界上其余的部分都不存在了,它们也会继续的相互欺骗。这种情况下,机器关于苹果的谈话不会指称实在世界中的苹果。人类谈论的苹果和计算机“输出”的苹果有显著的不同。人类使用语言,能够通过语言进入规则和语言退出规则,使语言和我们的经验、行动发生关系;计算机则没有经验,也不会产生主动的行动。“有若干‘语言输入规则’,它使我们从对于苹果的经验出发说出‘我看到一个苹果’之类的话来;还有若干‘语言输出规则’,它使我们从用语言形式表达的决定(‘我要去买些苹果’)出发作出言说以外的行为。语言输入规则和语言输出规则这两者缺一不可,否则就有理由认为机器的交谈(或两台机器的交谈,如果是在我们设想的两台机器互相进行模拟游戏的情况下)仅仅是一种句法游戏”[1]12。这说明,计算机可以具备通过语言交流的功能,但它们和我们谈论的相同的“苹果”没有相同的指称。这说明形而上学实在论所认为的对世界的唯一的真确而完备的描述,也可能具有不同的涵义。有的相同的描述还可能是没有意义的,唯一的真的描述变得不是唯一的,这就产生了矛盾,因而说明形而上学实在论的观点是有问题的。

计算机和人脑还有一定的区别,普特南又做了钵中之脑的思想实验,从而进一步否定形而上学实在论。钵中之脑的思想实验设计了心灵与世界的关系的一种模型。邪恶的科学家控制的“钵中之脑”是脑,它能活动,并且和正常的人脑活动规律完全相同,不能否认它们具有意识或理智。在钵中之脑的环境里,钵中之脑中所出现的意象来源于邪恶科学家用超级计算机进行的刺激和控制,因而它们拥有一个与我们完全相同的“世界”。钵中之脑和我们表征同一对象的意象、语词是相同的,但钵中之脑的意象、语词不能成为我们这个世界的对象的表征。钵中之脑使用的“树”这个语词不是因为与现实的树木发生联系而产生的。钵中之脑所意识到的东西,用它们的语词表达出来,和我们的语词没有同样的指称。“那些钵中之脑在想到‘我面前有一棵树’时并没有想到实在的树,因为并没有什么东西使它们的思想之‘树’得以表征现实之树”[1]14。它们的“树”这个语词并不能表征现实的树木,它们的语词也不能和我们的语词指称同样的外部对象。钵中之脑所意识到的世界与我们所面对的世界不是同样的世界。钵中之脑对世界的认识也和我们的认识完全不同。

普特南论证了钵中之脑不可能存在。他认为,虽然钵中之脑的假设用我们的经验的或物理学的方法是不能被推翻的,但可以用哲学的方法证明“我们是钵中之脑”这一假设是假的。

普特南认为,钵中之脑提不出“我是钵中之脑”的问题。“如果它们的‘可能世界’实际上是现实世界,而我们实际上是钵中之脑,那么我们现在说‘我们是钵中之脑’这句话的意思便是我们是意象中的钵中之脑或诸如此类的东西(如果我们毕竟表达了什么意思的话)。但是,说我们是钵中之脑,这个假说部分内容是说我们不是意象中的钵中之脑(也就是说,我们所‘幻觉的’不是我们是钵中之脑)”[1]16。因为钵中之脑的认识来源于科学家输入的信号,当钵中之脑说“我们是钵中之脑”时,使它们说出这句话的原因是科学家输入了它们是钵中之脑的意象,也就是它们是意象中的钵中之脑。如果它们说自己是真的钵中之脑,不是意象中的钵中之脑,则“我们是钵中之脑”这个句子就是说了假话。钵中之脑提不出“我们是钵中之脑”的问题,这也说明某些心理表征不是必定的指称某些外部事物或某几类外部事物。

普特南通过几个思想实验,反驳了形而上学实在论。没有见过树的外星人面对树的照片的假设情况,说明面对同一对象,不同的观察者不可能有完全一致的认识。假使图灵机可以和人顺利地谈论苹果,图灵机所谈论的苹果只是一个语词,不能指称我们人类意义上的苹果,这表明同样的语词,在不同的交流者之间会有不同的理解。钵中之脑由于受到邪恶科学家的控制,会有和我们完全一致的心理表征,但普特南论证了钵中之脑不可能存在,论证了人们相同的心理表征并不必然地指称相同的外部对象。在此基础上,普特南说明了拥有相同心理表征的人们不一定对同一对象有完全一致的认识。这些论证都反驳了形而上学实在论提出的对世界有唯一正确认识的观念,从而表明对事物的认识,会受到主体的影响。

普特南论述了与形而上学实在论不同的内在实在论。内在实在论认为:“‘世界是由什么对象构成的?’这个问题只有在一个理论或描述的内部提出时,才有意义。”[2]49内在实在论是和观察者有关的哲学观,组成世界的对象不依赖于表示这些对象的记号的使用方式和使用者。但是,“被某一特定的记号使用者共同体按特定方式实际运用的一个符号,是能够在这些使用者的概念框架之内符合特定对象的”[1]58。普特南认为,“对象”与记号使用者的概念框架有某种依赖关系,我们把世界分割成哪些对象,与我们所引入的不同的概念框架有关。内在实在论是一种带有认识者面孔的实在论。

二、 普特南内在实在论的真之观念

在反驳真之符合论的基础上,普特南提出了内在实在论的真之观念。普特南主要反驳了指称相似论,这种观点认为:“我们心灵中的表征与它们所指称的外部对象之间的关系,实际上是一种相似关系。”[1]64普特南把这种真之符合说叫做指称相似论,这种表示形式是外部事物在心灵中的意象。亚里士多德认为,这种关系是指心灵的表示形式同外部对象分有一个形式,心灵表示形式可以同对象分有诸如长和形状之类的性质,但不能同对象分有诸如颜色之类的东西,我们感觉到的颜色和对象本身的颜色不是真正相同的性质。

洛克区分了“第一性的质”和“第二性的质”。普特南认为,观念和对象在第一性的质方面是“相似的”,颜色等性质是“第二性的质”,颜色的心理意象的性质同物理的性质不是相似关系。洛克认为,关于一块红布的意象中的红是感觉上呈现的,与之相符的不是这块布的一个简单性质。科学证明,一块布的特殊微观结构,使得它有选择地去吸收和反射不同波长的光线。普特南认为:“如果我们说具有这种微观结构对一块布来说就意味着‘是红色的’,那么,不管主观的红的性质是什么,在我具有一种主观的红的感觉时我的心灵(甚至我的大脑)中所发生的事件,显然并不包括我心中(或脑中)‘是红的’任何东西。一物理对象的使之成为一种红色之物的性质,同一心理事件的使之成为一例主观的红色的性质,是截然不同的。一块红布和一块红的印象并非真的相似。它们并不具有同一种形式。”[1]65普特南认为,类似于红这种性质不是观念和对象之间的相似。康德的观点是,洛克对于第二性的质的分析适用于所有的质,包括简单的质、第一性的质、第二性的质。我们关于对象的观念和我们的关于对象的经验不依赖于心灵与实在之间的相似性。

普特南对相似这个概念进行了分析。他认为,任何两个事物都有相似之处,不说明相似的种类,便问两个事物是不是相似的,是没有意义的。如果引入一个词项表示某个感觉,这个词项能够指称某些感觉的性质,但要做到这一点,我们会陷入无穷后退的窘境。这和因果链条太多,指称不仅是和因果链条这一点上有共同之处的情况是类似的。所以,“相似性和因果联系都不可能是唯一的或根本的指称途径”[3]83。通过否定指称相似论,普特南说明了真之符合论存在的问题。

基于上述对真之符合论的反驳,普特南论述了自己的内在实在论的真之观念。他认为关于世界的真之理论或描述不是唯一的。内部主义的“真”,也就是内在实在论的“真”是:“某种(理想化的)合理的可接受性——是我们的诸信念之间、我们的信念同我们的经验之间的某种理想的融贯(因为那些经验本身在我们的信念系统中得到了表征)——而不是我们的信念同不依赖于心灵或不依赖于话语的‘事态’之间的符合。”[1]55-56普特南认为,陈述或整个系统的融贯与适切,在很大程度上能够使一个陈述或陈述系统以及一个理论或概念框架成为合理的可接受的。这种融贯包括:“理论性的信念或经验成分较少的信念互相之间的融贯,它们同经验成分较多的信念之间的融贯,以及经验信念同理论信念的融贯。”[1]61合理的可接受性知识不能仅仅是内部融贯而不受其他任何制约,但是我们不可能放弃内部融贯。内部主义强调我们的概念和我们获得的关于世界的经验、信念的关系,对输入物做了两条规定。“内部主义的确否认有任何这样的输入物,它们本身在某种程度上不是由我们的概念形成的,即不是由我们用来报道和描述它们的词汇形成的。内部主义也否认有任何这样的输入物,它们仅允许有一种描述,并且不依赖于一切概念的选择”[3]69。内在实在论认为输入物的形成与我们的概念系统密切相关。我们的感觉会受到在已有理论系统中获得确认的概念的影响,我们知识的基础在形成之初就受到已有的概念的影响。不同理论中不同的术语可以对应同一实在对象,在一个理论中称为点的对象可以在另一理论中被称为收敛的线段集。

内在实在论否认对一件事物仅允许唯一的不依赖于概念的描述,否定了形而上学实在论的单一世界和唯一的真。内在实在论的真之观念强调了融贯论,否定了形而上学实在论的符合说。

三、 普特南内在实在论与相对主义

普特南的内在实在论强调真是我们的信念之间以及我们的信念同我们经验的某种理想的融贯,主张经验是在我们的信念系统中被表示出来的。这样,关于世界的真的描述就不是唯一的。世界被描述成什么样的,和我们的信念系统有密切的关系。对世界的认识就是相对于某个信念系统的。有人把上述观点看作相对主义。普特南的内在实在论强调:“心灵在构造这个世界中所起的作用,但却并不主张任何形式的主观主义或相对主义,也不认为凡是逻辑上融贯的理论都可以成为知识。”[4]33普特南努力避免内在实在论的相对主义倾向,他的内在实在论与相对主义存在显著的区别。

普特南剖析了相对主义方法论的“唯我论”存在的问题。相对主义者认为,真是相对于特定的文化的,这些文化都有特定的看法、标准、先决条件。相对主义者普罗泰戈拉认为:“没有任何一句话对于我和其他人具有相同的意义。”[3]150柏拉图反驳了这种观点,认为相对主义的每个观点前边都要加上“我认为”。方法论的唯我论是一种形式的相对主义,它同意通过某种方式把“真”理解为相对于合理的可接受性,但认为经验是体现正当性的最重要的依据。由于我们每个人对于一个具体的事物都有独特的经验,对于证明一个事实需要哪些经验,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认识,这将导致每一个陈述对于每一个不同的思维者意义都不同。每个人有不同的证明正当性的经验,因而,相对主义者不能划清正确的和认为他是正确的界限,这会导致把真或合理的可接受性视为主观的东西。有的相对主义者想通过否定“我是对的”和“我认为我是对的”之间的区别,来回应相关的批评。普特南认为,在实在论和在非实在论的意义上的思想都涉及事物,而相对主义者会因为否定这点而不成立。“在心想某人的思想是有关某物的,与实际上心想该物之间,他无法做出区分。简言之,相对主义者未能看到的是,某种客观的‘对’的存在,是思想的一个前提”[1]139-140。

普特南批评了相对主义者对真概念的否定。他认为,合理性、适合这些概念对说明什么是真至关重要,相对主义者否定了适合这个概念,从而否定真这个概念。“相对主义的全部目的,它的极为明确的特征,正在于否认任何可理解的客观的‘适合’概念的存在。这样,相对主义者便无法理解用客观的证明为正当之条件来进行的有关真理的讨论”[1]139。普特南指出,真是合理的可接受性,真概念与合理性概念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对于合理性概念,普特南不同意逻辑实证主义用固定不变的规范给合理性下定义。他也“不同意历史主义者的观点,认为他们对合理性的看法是相对主义的、主观主义的”[5]202。

普特南通过建立世界与心灵的互相依赖关系,来说明什么是合理的可接受性的标准。在心灵和世界的关系问题上,普特南的内在实在论主张:“既非心灵单方面地创造了世界,也非世界单方面地创造了心灵,而是心灵与世界一起创造心灵与世界。”[1]11普特南一方面强调我们的方法对于世界图像的依赖性,同时又强调经验世界对于合理的可接受性标准的依赖性。我们看到的红、橙、黄、绿、青、蓝、紫七种色带,表现的是知觉中彩虹的特征,受局限于我们知觉器官所具有的特性。“视觉能够提供适合于为我对象的描述,而不是提供适合于形而上学自在之物的描述”[3]182。我们视觉对彩虹的描述和物理学家的“彩虹”有一定的区别。物理学家的“彩虹”同样依赖于古德曼所说的我们视觉的世界构造,但它是由各种见解表明的关于“彩虹”的各种物理学构造。物理学家彩虹的物理学构造和常人的视觉构造因为合理的可接受性标准的差异,具有一定的区别。普特南认为康德是最早的内在实在论者,普特南把康德的意思解读为:“一项知识(即一个‘真陈述’)是这样一个陈述,它是在一种充分的经验基础上被有理性的东西所接受的。”[3]81普特南认为,真就是理性与经验之间最完满的适切性,我们对一个事物不可能只存在唯一的真的认识。但每个历史时期,都有一个确定的对一事物认识的合理性的标准,这与相对主义存在着实质性的差别。

虽然普特南反对相对主义,并极力避免相对主义,但内在实在论仍然受制于我们和世界的分界面问题。内在实在论仍然有这种倾向:“认识只能达到分界面。在分界面之内,认识是确定的,但在分界面之外(外部世界),则是认识无能为力的领域。”[6]53从这种实在论出发,难以从根本上杜绝相对主义。

结 语

普特南的内在实在论承认合理性标准对理解经验世界的意义,否定了形而上学实在论及其真之符合论。在他看来,我们是在合理性标准框架内认识世界的,因此我们关于世界的认识会带有人类的面孔。普特南承认可接受的合理性标准和真的客观性,认为:“科学的目标只有通过隐含在科学之内的合理的可接受性标准才能获得实质内容。”[1]147科学理论作为一个整体具备一个共同体所认可的 “优点”,是其成为一个可接受标准的重要依据。真从我们的合理的可接受性标准之中获得生命。普特南虽然没能实现既反对形而上学实在论,又克服了相对主义这一目标,但他做出了反对相对主义的有益尝试。内在实在论在普特南本人的哲学发展中,是一个极其重要的阶段。

[1]希拉里·普特南.理性·真理与历史[M].童世骏,等,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5.

[2]HILARY PUTNAM.Reason, Truth and History [M].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1.

[3]希拉里·普特南.理性·真理与历史[M].李小兵,等,译.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88.

[4]刘伟.普特南内在实在论与相对主义[J].自然辩证法研究,2009(5):32—35.

[5]涂纪亮.美国哲学史(第三卷)[M].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3.

[6]陈亚军.论普特南后期由内在实在论向自然实在论的转变[J].哲学研究,2001(2):52—58.

【责任编辑侯翠环】

The Human Face of Putnam’s Internal Realism

LIANG Zong-xian1,2, ZHANG Yan-jing1

(1.College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Hebei University, Baoding, Hebei 071000;2.Baoding Preschool Teachers College, Baoding, Hebei 072700, China)

Based on the retort of metaphysical realism and correspondence theory of truth, Hilary Putnam puts forward internal realism. He thinks that we can talk about reality in a theory, and that truth is a kind of ideal coherence between our beliefs and experience. He points out that under different theoretical frameworks, the theories or descriptions of same reality are not the one and the only. With a knower face, Putnam's internal realism has been criticized for its relativist tendency. But Putnam clarifies the standard of truth, and admits the objectivity of acceptable rationalization standard. Although not completely avoiding relativism, Putnam makes a useful attempt against relativism.

metaphysical realism; internal realism; relativism.

2015-09-26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达米特与戴维森意义理论及其对当代逻辑学与哲学的影响之比较研究”(14BZX073)

梁宗宪(1969—),男,河北乐亭人,河北大学政法学院2012级逻辑学博士研究生,保定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讲师,主要研究方向:逻辑哲学。

B712

A

1005-6378(2016)01-0155-06

10.3969/j.issn.1005-6378.2016.0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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