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新农村社区建设存在问题与解决对策探讨

2016-03-11 10:24刘芳娜
广东开放大学学报 2016年4期
关键词:农民社区农村

刘芳娜

(韶关学院 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广东韶关,512005)

我国新农村社区建设存在问题与解决对策探讨

刘芳娜

(韶关学院 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广东韶关,512005)

目前我国的城乡二元结构日益强化,农村和城市的差距越来越大。在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着国家财政支持不到位;社区建设过程盲目开发,造成矛盾纠纷多;基层建设队伍经验不足,村民投身到社区建设的积极性不高等问题。为了实现城乡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必须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步伐,重点内容之一是推进新农村社区的尽快建成。因此,国家应加大政策扶持的力度和建设资金的投入,保障社区建设基金的充足,同时科学整合村内现有资源,充分调动村民新农村社区共建的积极性。

新农村;社区建设;政策扶持;资金投入;资源整合

新农村社区,顾名思义是农村地区内在自然村建立起类似于城市的社区,其具有较完备的社区组织以及服务,经过统一规划,基础设施完备,生活方便,以农民为主体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它是现代社会农村发展的目标与方向。新农村社区建设中的“农村社区”是一种政府主导的规划性的社会生活共同体,是国家规划性政策变迁的产物[1]。如今,新农村社区的建设业已提升到了国家的战略层面,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新农村社区的建设。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就明确提出要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强调指出“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党的十八大再次强调城乡一体化的重要性,要求着力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加快发展,并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一、我国新农村社区建设的现实要求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三农”问题,始终关系着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农村和农业的发展以及农民生活的改善,对整个国家未来的发展有着重大的影响。如今,我国已经建立起比较完整的国民经济和工业化体系,这很大程度上是依靠农业的积累、广大农民和农村的贡献与支持才完成的。但广大的农村地区和农民群众并没有充分地享受到国家工业化和城镇化所带来的好处,城乡二元结构日益强化,农村和城市的差距也拉越大。我国的城市和工业发展到今天,必须利用其成果反哺农村、农业,回馈广大农民群众。为了实现城乡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必须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推进新农村社区的早日建成。

(一)全面实现社会共同富裕目标的客观要求

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目标和社会主义优越性的最重要表现。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值得注意的是,共同富裕并不等同于或者是完全平均和同步富裕。我国现行的分配政策是允许一部分人和地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然后通过先富带动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改革开放以来,已有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实现富裕,我国总体上已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初步具备了加大对农业和农村支持保护的条件和能力,因此先富帮后富的发展思路在逐步落实。作为统筹城乡发展,推动城乡一体化的重要内容,新农村社区建设已成为国家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采取先进的城市社区模式治理和建设我国的农村社区,有利于激发农村活力,缩短城乡差距,建设和谐社会,并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

(二)加快城镇化进程、缩减城乡差距的必然要求

国家城镇化进程计划需要扩大现有的城市,修建新的城镇包括住房、道路等基础设施,新农村的建设和发展势在必行。城市规模扩大,意味着把更多的农村纳入到城市的规划发展中,即把农村城镇化。农村城镇化是农村新社区建设的核心和基础[2]。农村城镇化是指社会经济的各种要素不断在农村地域集聚,农村城镇人口不断增多,以工业为主的非农产业集聚发展,从而带动农村不断演变为现代化城镇的过程;同时也是传统农村迈向现代城市文明的一个过程。农村城镇化有助于缩小我国城市和农村间的收入差距,统筹城乡发展,快速城镇化可以促进整体发展,促使收入得到更合理的分配,有利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与调整,农村经济和农业生产已经获得了飞跃性的发展,农民的温饱问题得到基本解决,但在长期形成的城乡二元体制结构的影响下,我国农村的各方面建设,包括社会事业、精神文明和民主政治建设等还滞后于城市,城乡发展很不平衡,这已经明显制约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加快农村城镇化水平,借鉴城市社区管理模式来建设新农村社区,符合国家城镇化计划的进程,是促进农村发展,提高农民生活条件的、缩减城乡差距的必由之路。

(三)国民经济稳步发展和社会和谐的要求

目前,我国经济社会已经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其要求党中央必须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着手推动农村的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书写新的篇章。要维持国民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和谐,离不开占我国绝大多数地域的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城市与农村、东部与中西部的发展不平衡,“三农”问题依然是一个巨大的挑战。近些年来,尽管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但许多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依然存在:农业的脆弱性、依赖性与农村日益增多的人口冲突,农耕土地资源的紧缺;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较差、公共服务滞后等,都跟不上时代发展的脚步;农民创造财富的能力不强、收入水平低、生活质量差等等。这些都反映出“三农”问题的严峻性与解决问题的刻不容缓。同时,城乡二元结构体制导致的两者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存在巨大的反差。如果这些问题不及时解决,必将严重影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建设的进程。此时,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息息相关的新农村社区建设显得尤为重要,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二、我国新农村社区建设中出现的问题

近年来,经过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我国在探索新农村社区建设的进程中取得了不菲的成效。但新农村社区的建设相对于城市建设而言,要面对的困难就更多一些,在建设过程中问题的涌现也更具地方特色。在我国,农村分布范围广,普遍经济落后,国家财政支持不到位,缺乏社区建设的资金;在现有的政策和体制下,新农村社区的建设难免会和农民的土地利益发生冲突,问题的解决和生活习惯的改变需要假以时日;农村基层建设队伍经验不足,村民投身到社区建设的积极性不高等,这些都是当前推进新农村建设进程亟需解决的问题。

(一)国家财政投入不到位,新农村社区建设资金缺乏

当前我国的农村社区建设存在着投入不足,缺少经费,社区建设发展不平衡,运行成本较大,后劲不足的问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前部长韩俊对《证券市场周刊》表示,新农村建设将贯穿于国家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一直到2050年国家财政要投入多少难以准确估算。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国家财政对农业的投入数额变大了,但比重却呈下降状态,“八五”期间国家财政用于农业支出的比重为9.75%,“九五”为9.29%,“十五”为8%左右。尽管国家财政对“三农”的支持力度不小,但从国家总支出来看,对农村的财政支持总量仍处于较低水平。经济是基础,作为一项资金投入较大的公共服务工程,新农村社区建设的资金投入充足与否对农村社区基础性服务设施的建立起着关键性作用。受城乡二元体制的影响,除沿海部分发达地区以外,广大中西部农村发展缓慢,农民处于相对贫困的状态,加之国家对新农村建设的资金支持的不足,村内财政收入难以独自推进新农村社区的建设进程。农村社区建设的资金需求很大,没有经济基础和收入来源,社区的生存和发展就难以维持。资金、资源与市场的有限性客观上制约着一些地区的农村社区建设,使其长期处于停滞不前的局面[3]。特别是对于那些区位优势不明显、集体经济薄弱及发展落后的地区而言,新农村社区建设的推进显得尤为困难。

(二)社区建设过程盲目开发,涉及利益纠纷矛盾多

随着社会上建设新农村的呼声越来越高,中央提出了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与要求,即新农村的建设达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标准。但部分地方没有能够正确地理解和把握中央提出的目标,实践过程中缺乏对农村基层的调查,也没有形成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法和步骤,简单地将新农村建设理解为搞工程建设,盲目开发,缺乏对自身的实际情况的准确把握。为了获得短期的收益,不少地方大搞形象工程建设,实际收效却不大;部分地方未能科学地招商引资,滥采滥伐,严重破坏当地生态环境;在社区建设过程中没有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谋发展,实际建设与中央的目标相违背,不但没有达成中央的建设目标,农村的新问题反而层出不穷。合村并点是新农村社区建设最基本的方式,目的是为了腾出更多的土地集中供农业使用,而这一措施必然会涉及一个如今很普遍的社会问题—政府征地与拆迁。拆迁,目前是一个比较敏感的问题,这里面涉及个人与集体利益,一旦处理不好引发的社会问题不容小觑。在农村,土地就是农民生存、发展的根本和基础,如果没有妥当的处理方法,让农民放弃土地的过程便会困难重重。

(三)基层干部队伍经验不足,建设主体思想认识不到位

新农村社区建设主体包括基层干部队伍和社区农民,在建设过程中遇到的最大问题便是主体的思想认识不到位,即对农村社区建设的重要性和长期性认识不足。目前农村社区建设还处于探索、实践的阶段,伴随着思想观念的转变、体制机制的转换和各方面利益关系的协调,这些都需要农村社区建设主体的积极参与。基层干部队伍的经验和建设主体思想认识水平,直接影响到农村社区的建设和发展。在新农村社区建设的过程中,基层干部队伍经常会因为经验不足,从而惧怕做农民工作,不愿接触农村的工作,担心矛盾复杂、政策不易把握,担心没有钱不好做事、做不好事,不愿意负责任;或者简单性地认为“招商引资是硬指标,抓社区建设是软指标”,观念转换没到位,工作职责认识不清,对新农村社区建设处于等待的被动状态,没有积极主动营造浓厚的社区建设氛围。而且农村的农民大部分迷信风水,这个问题在新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给基层的干部们带来很大的阻力,如何开导说服村民们,是摆在基建干部队伍面前不容低估的困难。大部分农民对农村社区的建设不够了解,对农村社区概念的认识模糊,共建意识淡薄,认为这无关自己的事,对建设新农村社区并没有认同度,参与意识不强,积极性不高,处于不支持、少参与、少配合等消极状态。更有部分村民只要求社区为其提供各种服务,不愿承担社区建设的责任和履行相关的义务,而一旦社区建设涉及到个人的利益便百般阻挠。这些因素都大大增加了新农村社区建设的难度,建设进程推进缓慢。

三、我国新农村社区建设的对策

社区发展的主要内容是发展经济,促进民主参与,改善社区居民生活,提高居民生活水平。随着国家的进步与发展,新农村社区的建设势在必行。新农村社区建设,就是要不断满足农村居民对居住条件、生产生活环境、公共服务和精神文化的新要求,逐步打破城乡二元结构,让他们共享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所带来的物质和精神文明成果[4]。充分认识到新农村社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主导者才能做到有的放矢、全面推进。

(一)政策扶持,加大投入,保障社区建设资金的充足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已经具备了工业、城市反哺农业、农村的基本条件和能力,政府应自觉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和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着重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为农民可以享受到国家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成果创造条件。要进一步提高预算内支农投入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增加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农村基本建设的比重,建立农村社区建设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5]。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各级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同时新农村社区承担着国家农村基层组织管理和服务的职责,是农村基层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必须将农村社区建设全面纳入国家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并建立相应的监督管理体系,确保建设资金的到位。但是单靠国家的财政的投入来应对新农村社区建设无疑是不切实的。虽然国家的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的数额看起来很庞大,但如果撒在广大的中国农村,却是杯水车薪,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农村现状,实现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国家应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通过鼓励各类工商企业投资农业,引导农民自主开展农村公益性设施建设,形成农业多元化投入格局,并出台相关支持政策,积极发展农村专业种养业、集约型的养殖业、生态农业园等各类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经营主体,鼓励外出务工的农民带技术和资金回到家乡创业,做建设现代农业的带头人,也为新农村社区的建设积累资金。国家通过实行农业保护政策和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的方式投资于农村的生产、生活设施,可以增加农业的竞争力,使农业成为一个有利可图的产业,在此基础上的农业规模经营问题、农业结构调整问题才能真正解决。解决了农业问题才能增加农民的收入、改善农村社区环境和农民的生活质量,促进城乡协调发展,这既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更是中国现代化建设所必须解决的首要问题。加大国家财政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双管齐下,从而在根本上解决新农村社区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

(二)试点先行,因地制宜,科学整合农村现有资源

全国现有村庄320多万个,各地的自然条件、经济发展、生活习俗等情况千差万别,即使是在同一个地域不同的行政村也有较大差别,村庄整治需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充分考虑当地的实际情况并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各地建设新农村社区要在自身的基础和条件上,结合本村的实际情况,有计划地逐步推进,立足已有条件开展村庄整治,凡是能用的或者经改造后能用的房屋和设施,都要加以充分利用,有效地将村庄的人力资源、财力资源、土地资源等进行整合,提高社区的综合实力,减轻国家财力的负担。新农村社区建设应根据各村现有的条件推进,条件具备的地方,建设工作可以全面开展;条件不足的地方,则应选择性地进行建设,以民众最关心最容易支持的项目作为突破口,如农民急需的是配套道路、供水、排水等设施和农村的环境卫生整治等,一步一步地进行建设,改变村容村貌。建设的过程应注意结合本村的历史文化和传统习惯,突出乡土风情,彰显本地特色。以农业生产为主的农村,在新农村社区建设的过程中,要根据当地的生产方式来决定农民的生活方式。新农村社区的规模与布局要进行科学规划,必须立足于农村社区的组织、管理、服务和认同的需要,根据农村社区的治理需求来确定。新农村社区的建设要有助于农村的安定与团结,有利于向民众提供公共服务和满足民众的公共需求,要尊重当地的习俗,从而获得民众的认同和支持,科学规划,合理设置[6]。资源的整合要在充分了解村庄实际情况的基础上进行,有效地进行资源整合,是加快新农村社区的建设的重要途径。

(三)创新管理,唯才是举,充分调动村民共建积极性

新农村社区建成后,要有配套的管理措施,相应的管理体制,吸收有价值的管理经验,摒弃不良习俗,创新新农村社区的管理方式;并着力打造一支建设型的基层干部队伍。实践证明,政府权力的无限扩张最终只能是政府质量的贫困化,政府也就无力推进乡村社会的发展,实现乡村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转变[7]。值得注意的是自上而下任命的干部并不一定能真正了解基层农村的真实情况,自下而上的民主选拔也不一定能适应新农村社会发展的要求。因此,在新形势下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必须创新思路、创新方法、创新机制,应结合基层实际和干部实际,大力推进基层干部工作的机制创新,形成抓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同时创新录用机制,实施“人才反哺”工程,留住那些热心基层、安心基层的优秀人才,解决基层干部后继乏人的问题。政府的职能部门应统一协调,减轻基层负担,保护那些敢于办事、勇于改革的基层干部;同时,也应不断改善基层干部的物质待遇、生活条件和社会保障,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以便他们能全身心地投入到新农村社区建设中。新农村社区建设,一方面要靠政府来扶持,基层干部的大力推动;另一方面要充分依靠群众,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对于农村社区发展来说,其主体是谁呢?显然发展的主体不应该是行政官员,也不应该是那些技术人员,而应该是社区的成员——农民,包括妇女和儿童[8]。农民才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人和主体,政府应加强对农村的教育投入,对农民开展积极的新概念新社会的思想启蒙教育,以便全面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增强农民的学习能力、适应接受能力,为推进新农村建设提供强大的人才智力支持。基层干部队伍要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首创精神,积极开展宣传新农村社区的活动,发动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到其中,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新农村建设成为广大农民的自觉行动。

综上所述,新农村社区的建设是时代进步的要求,属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部分,是当前党和国家着力实施的一项民生工程,有助于消除社会矛盾并实现和谐社会的建设目标,是共筑中国梦势在必行的基础性工程,即使困难重重依然要扬帆起航。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广阔农村的和谐是全社会和谐的基石。在国家的积极引导下,基层干部们认真落实,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真正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一切为了人民的幸福,并注重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新农村社区建设就一定能够得到更快、更好的发展。

[1]诸葛鹏.农村社区变迁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研究[D].山东农业大学,2011-06.

[2]刘志伟.中国农村新社区建设:21世纪的中国乡村再造[J].理论与改革.2004,(3).

[3]赵志强.我国农村社区发展及存在的若干问题[J].广西社会科学.2002,(4).

[4]毕于建,等.城乡统筹视野下合村并点的新型农村社区组织建设研究[J].甘肃联合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1,(10).

[5]人民政协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公共服务 [DB/OL]http://news.sina.com.cn/c/2006-06-22/10509270093s.shtml,2006-06-22.

[6]刘国军.完善农村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制度保障[J].党政论坛,2008,(3).

[7]童序,吴从环.组织重构:乡村现代化的社会基础[J].天津社会科学,1998,(4).

[8]叶敬忠,王伊欢.对农村发展的几点思考[J].农业经济问题.2001,(10).

(责任编辑: 弱水)

Discussion on the Construction of New Rural Community

LIU Fang-na
(Political and Public Affairs Management College, Shaoguan University, Shaoguan, Guangdong, China, 512005)

As the structure of urban and rural is being strengthening, the gap between the rural and urban areas is growing. In order to achieve the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of urban and rural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s, we must speed up the construction of new socialist countryside. At present, there exist the following issues: the national fi nancial support is not in place, the community development is random, the grassroots’ construction is inexperienced, and the enthusiasm of villagers to participate in community construction is not high, etc. Therefore, the state should issue more support policies, ensure adequate funding and the scienti fi c integration of existing resources for the community construction and mobilize the enthusiasm of the villagers towards the goal.

New Rural; community building;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D63-31

A

2095-932x(2016)04-0066-05

2016-05-19

刘芳娜(1981-),女,河南新乡人,硕士,韶关学院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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