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孩子都需要一位父亲

2016-03-11 22:33王石平
祝你幸福·知心 2016年2期
关键词:莎莎女儿孩子

王石平

所有的孩子都期望“我爸爸比你爸爸厉害”。这个道理我们都懂。

几乎所有的孩子都期望自己的父亲能够胜过母亲——这是一个秘密,然而许多母亲都不知道这个秘密。她们表现出比丈夫更强势、更优秀、更有掌控力,比男人更像一个男人。

结果会是什么呢?

那一架

这个故事要回到四十年前。

莎莎15岁,放学回家,一进单元门就听到姐姐和楼上的男孩吵架。小瀑布一样的水淌满了楼梯,涌入她的家。

因为常常停水,有的人家忘了关水龙头就上班了,池子里放满了要刷的锅、碗、盆,还有抹布,不定什么时候水来了,灌满池子溢出来,楼下就倒霉了。

楼上常常发水,流到莎莎家,一句道歉的话都没有,妈妈彬彬有礼地去找过,那家男人呆着脸,的一声把门摔到妈妈鼻子上。妈妈的脖子一下就粗了,一路小跑回家,喘着粗气告诉自己的男人。

她的那个男人用同情的眼神望着老婆头上暴起的青筋,用手轻轻地拍打着她的后背,嘟囔着好了好了。

老婆用力一抖肩,男人那双无力的手给甩了下来,她瞪着眼:“好什么好!什么叫好了!”

男人的眼神是躲闪回避无奈的,没有一点老婆让人欺负了男人的血性,老婆怒火中烧:“跟了你这个熊,人家不欺负我欺负谁哩!”这时候,男人倒是手脚灵活地关了大门。

他回过头来,家里三个女儿以不同的姿式坐在门厅的餐桌旁,狠狠地瞪着他,这星期她们已经扫了三次水了。

这会儿,莎莎冲到楼上时,二姐与楼上的男孩正打得不可开交,莎莎飞起一脚踹在男孩腚上,这功夫,二姐手里的扫帚狂扫了男孩的脑袋,那颗头上顿时挂满了污水。

之后,男孩转败为胜。你想,一个高中男生怒了。

大人下班时,二姐的手里攥着一颗门牙,莎莎的鼻血溅得满墙都是。

必须要伸冤,必须要雪耻!必须要有一场战争!!!

回来晚了的大姐连书包都没放就飞一般冲出去找父亲了。

父亲目光清朗地蹬着一辆自行车哼着小曲,显然心情挺好,见到姐姐的第一眼吓了一跳,姐姐抓住车把放声大哭:“大妹的牙小妹的鼻子——”

父亲的眼神变得忧郁了。他轻轻叹了口气,让女儿跳上自行车,重新蹬起来往家走。怎么这么费劲呢。

门大开着。

餐桌旁坐着姿态不同的三个女人。女儿脸上全是血,老婆脸上都是泪。

不心疼是不可能的,“赶快洗洗,洗洗脸。”他张开两个冰凉的手,去拉两个女儿冰凉的小手。

老婆一拍桌子:“洗什么洗!留着。”丈夫一哆嗦。“留着让领导看看!”她们都知道领导是不可能来的。

老婆停了一下说:“谢书涵你给我听清楚了——你说怎么办!”父亲叫谢书涵。

她杏眼圆睁瞪着丈夫,看到的,是男人眼里的惶恐。男人这时候怎么能惶恐呢?

别指望了。母亲抄起一个小板凳上了楼,勇敢的女儿紧随其后。

仗没有打起来,任妈妈手里的板凳把楼上的门砸得都是坑,也没开。

那一夜,女人们在抽泣。父亲的烟在暗夜里一明一暗。

第二天,父亲做了早饭。只有他自己慢腾腾地喝着粥。

这一天,妈妈没上班,女儿没上学,她们开着门,守着。忐忑的父亲骑着那辆破车走了,他基本上能做到:眼不见,心不烦。

二楼一家没出门。

父亲下班回到家,宣布了一个决定:

“搬家”。他找领导调了房子。

所有的孩子都希望父亲是个英雄

莎莎15岁以前的父亲,是和蔼可亲的陪伴者。

父亲手极巧。会叠各种纸飞机,会用小手绢叠各种小老鼠,会做各种各样的菜和面食。

莎莎姐妹的功课考砸了,惧怕妈妈的巴掌,那时候,父亲是安慰者,是女儿们的避难所。他们共同组成了家里的弱者联盟。

爆脾气的是母亲。

母亲是子弟学校的校长。父亲是部队的文职干部。

他们搬了家,收拾停当。父亲请了假用自行车驮着二女儿去了几趟市里的牙科医院,那时候还不兴种牙,女儿无论如何都不肯豁着漏风的牙去上学,母亲通知她的班主任,放了她的假。

一个月后,二女儿镶了一颗牙。

每天晚上,莎莎都看到二姐把门牙取下来,用牙刷仔细刷刷,泡到一个玻璃杯里。她门齿的那个地方就像有了一个黑洞,马上有了些许老相,并且,再也不能用门牙去咬苹果、青萝卜以及所有硬而脆孩子喜欢吃的东西了。

那一年,二姐17岁。掉了一颗牙,休了一年学。

二姐开始在笔记本里夹一些水份不太多的花儿,枫树的叶子,还喜欢把各种花色的小手绢洗干净贴到窗玻璃上。妈妈准许她借图书馆的世界名著看。虽然住在部队的大院,二姐还是因为这一架留下了不好的名声,这多多少少影响了她的性格。

第二年恢复上学时,“四人帮”已经倒了。打掉她门牙的男孩因为偷了学校的地球仪和做实验用的仪器出去卖了钱,让校长开除了。高中没毕业还有前科,找不到工作,成了社会上的小混混。

校长就是莎莎的母亲。

莎莎和她的姐姐们深刻地意识到:这个世界除了拳头,还有更厉害的东西:权力。

妈妈是女儿眼里的英雄。也是丈夫心中的。

每临大事,都是妈妈出面摆平。

学校的老师用讨好的口气和温柔的眼神,明里暗里呵护照顾着莎莎姐妹。

和别人家不一样,母亲是她们与社会的链接与桥梁。在别人家里,由父亲指导孩子如何面对外面的世界。

在莎莎家里,父亲的意见是没有意义的。父亲是温良恭顺的,然而他的温和也带着退让,因此是软弱的,被全家人视为没有担当。她们当然希望父亲是爱、关怀与温暖的化身,要爱她们,但是,这远远不够。对于这个世界,他首先应该是强大的,总之,应该像山一样伟大。他必须是一位胜利者。

一位总是分不到好房子,升不了官,长不了工资的父亲,在孩子的心目中是没有地位的。

每一个孩子都需要一位英雄般的父亲。为家人为孩子,在外面的世界打拼,就像海明威笔下的老人与海,哪怕他打回来的那条大鱼让鱼们吃得只剩下一副巨大的骨架。

最重要的是,父亲要让邻居、孩子的同学,以及所有的人看到,他有能力打到这世上最大的那条鱼。并且如英雄般凯旋。

每一个孩子的心中,都难以接受一位失败了的父亲。至少,她们不能为父亲骄傲了。

爱上他因为他的霸道

莎莎高中毕业当了两年的兵,是个卫生兵。这期间有一个好朋友,但不是男朋友的那种,是总参的一个参谋,帅气、精神。莎莎那时候高挑,挺拔,一身肥大的军装穿在她身上,扎着腰带的细细腰肢,宽而平的肩膀,大步流星,眼神目空一切,令所有经过她身边的士兵,不由地多看一眼。

两年后,莎莎考上了一所大学。她本非池中之物。

和应届毕业的女生不同,她多一点阅历,两年的工作,即便在部队,她也比一直上学的女生多懂得一点这个世界,以及这个世界的男人。但是,她所了解的那个世界,无非是从这个部队大院到另一个大院,和下过乡的老三届、和农村来的同学比起来,她没有吃过苦,没有体验过生存的艰难,部队干部家庭优渥的生活,她对人性的认识,更多地停留在文学的层面。

因此,她是傲娇的。

她聪明,父亲是她真正的老师,训练了她的耐心,对事物的关注力。她一直是一个优等生。所有教过她的大学老师,都喜欢这位悟性高,文字漂亮,能写一手好文章的漂亮女生。

喜欢她的男生超出了她所在的那个系,然而让所有人大跌眼镜的是,她看上的男生除了能踢一脚好球吸引场外的女生尖叫,余无所长。

那男生高她一级,全然不能理解自己为何如此这般幸运。但是,这一点儿也不重要,他一点儿也不怀疑一份从天而降的爱情,一个让N多女生争相帮着打饭打水占座的男人,必定是自负的。

在足球场上,他如公牛般具攻击力。

他盘带过人,面对冲着他的小腿铲过来的脚毫无畏惧,上身灵巧地侧身闪过对方,小腿已经挨了狠狠的一踹应声倒下,裁判冲过来掏出黄牌,踹了他的人弯下腰欲伸手将他拉起来,他趁势抓住对方的球衣,一个拳头更狠地砸在了那人脸上,顿时血花飞溅。他被罚下场,那神态却如胜利的斗牛士,脱了球衣,用胳膊在空中挥舞,亦如斗牛士的红布。他的脸黑黑的,嘴角坚毅,这样的狠角色在文艺女青年的眼里总是显得酷而迷人,最可怕的是他知道自己的酷,对自己的酷太了解并以此自矜,四处招惹女生,因此便透着一种轻浮。

场外一片嘘声。莎莎在看台上注视着这个斗狠斗勇的男生,一股热血涌到胸腔,化作无限的温柔。

没有人知道她与这个叫明的血脉贲张的男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谁开始追的谁。在刚刚到来的春天的每一个周末,莎莎都和他在一起,那可真是神魂颠倒,她总是半夜努力拍打女生宿舍楼的大门,喊人放她进来。

她猫一样快速地爬到四楼,轻轻地敲宿舍的门,待里面的人终于听到,睡眼惺忪地打开,看到她两颊潮红,眼波似水,脚步轻盈地飘进来,裹挟着春天清冷新鲜的味道。有时候,她会给开门的女生一个拥抱。

天哪!她恋爱了。

不能找一个像父亲一样懦弱的人

那个参谋的来信,有时候没有拆开就退回去了。参谋坐火车来了一趟学校,下课的同学看到,那么清俊帅气的年轻军人,与莎莎在那所学校著名的小树林里低头交谈。

有个花痴女生说:“瞧,他像不像《魂断蓝桥》里的玛拉和罗伊?”大家哄笑。

那才是人们心中最配得上莎莎的男人啊。

那男人的脸从侧面看上去线条优美,他的姿态透着包容与耐心,这样的男人一定会细心温暖地呵护姑娘吧。他看上去是安静的,也是单纯的,有好男人的稳重,不轻浮,哪里是那黑脸肤浅的明可以比肩的。

这下,旺盛的荷尔蒙该败下阵了吧。

可是,晚饭后,人们再经过小树林去上晚自习时发现,沉静的参谋已经不见了,石凳子上坐着的是莎莎和黑色的雄性荷尔蒙。

可这是为什么?

莎莎只对追问她的女友说过一句话:“我不能找一个父亲一样懦弱的男人。像父亲一样窝囊一辈子。”

原来明吸引莎莎的只是他的攻击性和胜利者的姿势。

彼之砒霜,她之蜜糖

莎莎需要一股力量,来自男人的,她童年生活中缺失的面对凌辱时以牙还牙的力量。

温和、善良、隐忍,没有得到家人尊重、认同的父亲,让女儿飞蛾扑火般投入到渣男的怀抱。

所以我们不难理解,青春期的男孩女孩,为什么会从老实厚道的父亲家里叛逆出来,去追随社会上的“带头大哥”。青春期所有的叛逆都是对父亲的反叛,都是以“带头大哥”替代自己的父亲。而吸毒、暴力的根源在于一代代的男孩子无法认同他们的父亲。

他们瞧不上父亲的温和善良,他们钦佩那些动辄以暴力摆平一切的人,因为可以帮他们一雪压抑许久的耻辱;他们认贼作父,并且以为,就此获得了庇护。

而强势的母亲常常是一股助推力,她们用她们对父亲的蔑视、唠叨、不屑、甚至侮辱,把她们的子女推出家门,推到恶人怀里。

他的拳头终于落到她的脸上

莎莎上了研究生。她的黑马回到了岛城,让海风把他吹得更黑。

他们结婚了。

又离了。

有时,莎莎从海边回来,脸上明显带着拳头经过的痕迹。

连猪都猜得出谁的拳头落在了莎莎的脸上。

她的黑马不仅脚法好,并且长袖善舞,处处留情。如莎莎般敏感,聪慧,怎么能不知道他在外面一个又一个的女人。

当然远远不止一个女人。

她的骄傲不允许她放下身段,与他心平气和地沟通,她无法做到如绕指般温柔,令他回心转意。

并且,如明这般因女人的宠爱而自信满满的男人,真的可以收敛他旺盛的荷尔蒙驱使的本能么?他的自信,他的魅力,哪一点不是来自于女人的恩宠。

他是公鸡中的战斗机,用自己的羽翼,华丽丽地吸引着形形色色的女人,然后,享受着她们工蜂般的供养。

他甚至有意无意在莎莎面前炫自己的女人,因为除此之外,他拿什么在他才华横溢的妻子面前骄傲呢?而在别的女人眼里,他是被仰视的呀。

当他挽着莎莎的胳膊与那些花枝招展的浪蕊浮花在剧场相遇时,那些毫无顾忌的眼风,令她无法忍受,然而她是体面的妻子,也礼貌地致意,回应的眼风却是嘲弄的。之后,明频繁离开:抽烟、去卫生间等等。她不动声色,心知肚明。

明带她去海水浴场,为这一刻,她准备了深蓝宽沿大草帽,金色乔其纱细腰长裙,让海风兜起来,下摆的沙翼如将要飞起来的巨大蝴蝶般惊艳,再强劲点儿的风,就可以飘洋过海了。她纤细、优美的脚踝,暴露在八月的灿烂阳光下,暖暖的,有一点点炽热,她希望就这样让海风吹着,风,流过她的胳膊,双腿之间的惬意,令她有一点点颤栗。

这么美好的假日,让迎面走来波涛“胸”涌的明的中学女同学搅了,他们扑向大海,前前后后地在海里追逐,变换着各种泳姿。那“胸”涌的女人一边划着水,一边回头张望,明便是头也不回地游过去了。过了防鲨网了,愈游愈远,去天边了吧。

莎莎的心黯淡下来。是啊,这里是大海,是一个生命放肆地追逐另一个生命的大海,在他们的海里,有他们的姿势,起承转合;有他们的节奏,与海浪合拍,他们那么和谐,彼此深谙对方的水性。

而她,是岸上的人。

她的愤怒不经意间流露出来,伤过她的婆婆,也就间接地伤了她的爱人。

她在深夜等候,微醺的他带着别人的体味回来。

才女的愤怒与怨恨必定是尖刻的,那是她唯一的匕首。她是母亲的化身和传承,她们有着相同的面对危机的处理方法,甩出的话,刻薄得可以杀人。

斗嘴,他可斗不过她。不服输的拳头,落到她张张合合的嘴巴上。

天还没亮,她就离开了。

不久,离了婚。

那一段,她有些颓废,也有一点点沉沦,和师哥有了暧昧。

她总是以飞蛾扑火的姿态投入到一段爱情中,那身段,怎么看都有着一股毁灭的意味。

她还不知道:哪一个好女孩年轻时没遇到个把渣男。

在她的原生家庭里,对失败是不宽容的,是不接纳的。

关于爱情,她笃信古典小说里的:一生中真正的爱只有一次,失去了永不会再来。

要到30年后她才明白:爱是一种能量也是一种能力,一切均可重新开始,如果她有这种能量,就永远不会失去,哪怕白发苍苍。

后来莎莎又复婚了。没有人理解一个可以毁掉她的男人,到底是什么吸引了她?

他们不知道黑暗的力量,毁灭之魅是有吸引人的能量的。更何况,谁会如渣男般对女孩子死缠烂打?贱人总是会使出高贵者不屑的手腕。

那时候明已经去了美国。

他总是能带给她——一个在大院里长大、在一所封闭的大学埋在古书堆里的姑娘——一种新奇的、超离环境的活泼、时尚、轻奢的魔力。他总是能蛊惑她,以最原始的雄性的毫不修饰的赤裸裸的能量。那么有力的追求,哪里是学院的老夫子能想象出来的?

毕业后,她也去了美国。

然而留情的人还是忍不住处处留情。一直到老,他都是一头雄性的动物,管不住下半身,拳头也总是会在被激怒时落下来,打在他人的身上。

他们又离了。

她回国,在北京找了份工作。深居简出。

有人在南站见过她,咖啡色卡其衣的下摆让呼啸的列车裹挟的风吹得上下翻飞,她用后背顶着风,就像在用力顶着一只看不见的手的推搡。

她的眼神是茫然的,脸色憔悴。

这之后,没有人再见过她,除了她的家人。几年后,她去了欧洲。

她忧郁的气质与那里昏黄的路灯,潮湿的细雨是不违和的吧。

她的同学每次聚会,都会说起她。她是那么优秀,那么惊艳。她是他们青春的见证——永远遥不可及,只能仰望的神秘风景。

莎莎的男生,在征服了所有的山巅之后,一想到她,便会怀抱遗憾,因为有一座山峰,他们曾经没有能力靠近。

等他们有了足够的力量,山已经不在那里。就像雾霾天的城市消失了的地标。

她也消失了。

终于与父亲和解

她的父亲已经老去。从前家人眼中的失败者,在生命最后的时刻,得到了女儿完全的无条件的温柔的接纳。

莎莎携一位文质彬彬的男人,回到父亲身边。

所有的人都说他的气质是老父亲的。她终于接纳了一辈子爱她疼她温暖如老棉袄般的父亲。

这是她的成长,来自于她的人生阅历和自我觉察。

莎莎没有孩子,如果有,她知道该如何对孩子描述一个父亲,她那位温良恭顺的先生,无论在世人的口中如何评价他,她都会首先接纳一个这样的爱人,尊重他,鼓励他,爱他,她会帮助他,接纳一个不完美的自己;帮助孩子,接纳一个不完美的父亲。

谁又是完美的呢?

如果你爱了,所谓“情不知何起,一往情深”,任由你的爱引领你走进他的世界吧,不要试图指责你不喜欢的他的样子,不要试图把他塑造成你想象中的样子。因为你不是一位母亲,就是好的母亲,也懂得什么时候该温柔地坚持,什么时候随顺自己的孩子。

说到底,没有人能真正赢得了孩子。

还没有回到老父亲的身边,莎莎就发现了自己的变化,她觉察到了自己的善良以及自尊,有一天突然意识到,这就是父亲的品质呵。

回到家,从一位老人的嘴里她知道,在动乱的年代,父亲曾冒着巨大的风险保护过部队里的老干部,在武斗的枪炮声中保护了他们。父亲正是莎莎姐妹苦苦寻觅却未能发现的英雄。

青春期那些离开家的孩子,那些有了自己的家庭自己的孩子的孩子,都会在某一刻回来,寻找他们的父亲。所有的孩子都会在生命的某一时刻,尝试着去寻找父亲,即便他们一直与父亲生活在一起。

他们重新发现的父亲不是生理上的,是文化、精神意义上的。

Facebook的CEO扎克伯格在女儿马克斯出生时,如果给女儿100亿的股票,他只是一个50分的父亲。当他为女儿捐出99%的股票,他就是一个90分的父亲。他在致女儿的信中说:“这不只是因为对你的爱,也因为我们对下一代的所有孩子怀有道义上的责任。”

这就是一个父亲所拥有的精神和文化上的意义,即身为一个父亲传道的功能,“传递给孩子生命的意义和价值”。每一个孩子总要回到父亲身边去寻找生命的意义,一个活下去的理由,如果父亲不能给她,她就会转向一个可以作为启蒙仪式的引导者的父亲,或者转向一个良师。

同样老去的母亲柔软了下来,岁月磨去了她的尖锐,生命的真相开始呈现出来,胜负已经变得无足轻重。

莎莎庆幸在父亲活着的时候,终于报答了一份养育与教化的恩情。

50岁,在她经历了爱与挫折之后,她发现,她仍是父亲的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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