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流浪乞讨人员的管理模式

2016-03-14 08:12张晓莉丁文龙
环球市场信息导报 2016年47期
关键词:流浪救助西藏

张晓莉 丁文龙

西藏流浪乞讨人员的管理模式

张晓莉 丁文龙

西藏受宗教和旅游业的发展助长了流浪乞讨人员的增多,虽然公安、民政、城管联合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了救助和管理,但西藏流浪人员仍然存在着“季节性”乞讨和随旅游人员增多的“高峰式”方式。本文从西藏流浪乞讨人员的表现形式入手,分析流浪乞讨人员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并探索适合西藏一流浪乞讨人员的管理模式。

西藏流浪乞讨人员的表现形式

受宗教文化影响的流浪乞讨人员特征

数量减少,季节性反弹严重。西藏自治区由4个地级市(拉萨市、日喀则市、昌都市、林芝市)和三个地区(山南地区、那曲地区、阿里地区)组成。通过走访西藏自治区民政厅,各市、地区民政局和救助站等相关部门,2013~2014年西藏自治区流浪乞讨人员总体呈现下降趋势,总量减少。以拉萨市为例, 2013年的流浪乞讨人员为11093人次,减少到2014年的8627人次, 下降了22.23%。另外流浪乞讨呈季节性反弹的特征,每年的6、7、8月份是西藏气候最好的季节,也是西藏的旅游旺季,游客的增多为流浪乞讨人员增加收入提供便利,此时流浪乞讨人员陡增。

行乞方式多种多样。经调查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的乞讨方式多种多样,老年人主要是在布达拉宫、大昭寺、小昭寺等宗教场所周围席地而坐,或者到饭店乞讨;青年人主要以弹琴行乞为主;妇女一般都是怀抱幼儿在人流量大、繁华地段行乞;小孩一般尾随、抱腿、拉扯行乞;有的甚至假借喇嘛化缘的方式向游人伸手要钱。总之,受宗教文化影响的流浪乞讨人员主要以老城区为主,依托老城区宗教场这个“神圣空间”,不但可以完成他们的信仰需求,而且可以表达他们的精神世界。同时,布施是信徒的标志之一,而布施之中的最高境界是施舍,大量的信徒来拉萨朝觐,给流浪乞讨人员带来源源不断的财富和收入。

乞讨人员的年龄呈现“抛物线”。关于流浪乞讨人员的年龄结构,由于调研过程中,从民政厅和救助站得到的资料有限,我们更多的求助于街头随机走访。根据我们发放问卷统计,在所有的流浪乞讨人员中,未成年人乞讨和50岁以上的中老年人的乞讨占比例较大,分别为32.64%和 50.02%;而年轻人流浪乞讨相对较少,大概占总人口的17.34%,年龄分布呈现“抛物线”形状。

受旅游业发展影响的流浪乞讨人员特征

“穷游”西藏引起的流浪乞讨人员增多。进藏旅游的方式是多样的,飞机火车汽车不一而足,而且驾车旅游来西藏也成为一种时尚。更有甚者,2000元“穷游”西藏的网帖四处散播,使得很多人都竞相模仿。受“穷游”西藏口号的鼓动,很多人选择骑行或徒步旅游,作为一种体现生活或挑战极限的方式。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不得不走上街头在旅游景点进行乞讨,使流浪乞讨人员的数量无形中增多。

内地职业流浪乞讨人员混迹西藏。西藏作为国际性旅游城市,客流量很大,这就给乞讨创造了良机。内地的乞讨者在熟悉的领域进行乞讨,逐渐的得不到“同情”,“收入”就会变少,而来西藏的游客很多,游客对当地居民的生活条件又不了解,对乞讨人员的施舍较为“阔绰”,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当地乞讨人员的“收入”。各种情况的累积,造就了内地大量职业乞讨人员混迹西藏的现状。他们辗转于西藏的各个景区,游客多的景点成为了他们的聚集地,给市容造成不良影响的同时,加大了各部门对景点区管理的难度。

西藏流浪乞讨人员对社会的危害

影响城市卫生、社会安定。随着西藏旅游的大力开发,西藏逐渐被全国乃至世界关注,而流浪乞讨人员在各个旅游景点衣衫褴褛席地而坐,阻拦、拉扯过往行人,影响行人的情绪。有的流浪乞讨人员在乞讨无果的情况下会谩骂,唾弃行人,甚至会丢石块袭击路人,有的甚至染上了偷窃,抢劫的恶习,给社会治安带来很大的隐患。

“示范效应”影响下一代子女的生存观念。在西藏的流浪乞讨人员一般都是举家乞讨。经调查了解,父亲带着子女出外乞讨的占37.14%,而母亲带着子女流浪乞讨的占40.82%,哥哥、姐姐带领的占14.28%,其他跟着同村人流浪乞讨的占7.76%。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个老师,父母的“示范效应”作用很大,孩子从小跟着父母流浪乞讨,在这种环境下生存,父母没有给孩子灌输自食其力的思想,他们也不认为流浪乞讨是有失尊严的事,有的更是把流浪乞讨当做职业世代乞讨。

形成欺骗、好吃懒做的习性。调查显示,很多职业乞讨者并不是由于家庭贫困、缺乏劳动力或者是身患疾病而乞讨,主要是因为乞讨赚钱比较容易,而且他们赚来的钱,并没有用在家庭的支出,子女的教育上。以日喀则职业乞讨者为例,他们乞讨到钱以后,大多聚集在上海广场进行喝酒,从事赌博活动。不良行为的衍生,让他们形成了以乞讨为生、好吃懒做的生活习惯,受这种不良风气的影响,走上这条道路的人越来越多,手段千变万化,对社会的健康发展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对西藏流浪乞讨人员管理的困境分析

民政资助费用增加改变不了流浪人员的惯性乞讨。近年来民政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经费连年增加。以日喀则市为例,2011年财政拨款80万用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2012年增加到200万,2013年仅上半年就投入150万,下半年继续追加128万,2014年上半年救助经费增加到了197.88万;同时救助站每年的经费支出10万左右。而流浪乞讨人员在2014年达到762万,占西藏全地区乞讨人员的84.44%,在原来的基础上并没有减少多少。民政资助经费的增加并没有改变他们沿街乞讨的恶习,一方面他们按期领取民政局的资助,另一方面在农闲时节跟随家庭和同村人外出乞讨。

救助办法成为职业流浪乞讨人员“转战南北”的法宝。各种救助办法的实施,无论是从身体、心理还是从经济方面都加大了对乞讨人员的保护,但是各种救助办法的实施也给职业乞讨人员“转战南北”提供了便利。救助人员在给乞讨人员提供帮助时,没有可靠的依据来鉴别乞丐的真伪,出现“有求必应”的现状。当一个地方的救助站不再为其提供物质救济时,乞讨人员就会转战其他的救助站寻求“帮助”。各种救助办法的实施,体现的是政府的关怀,社会的人道,可是当这些救助办法被职业流浪乞讨人员利用时,就成了他们谋取利益的手段,成了他们不断“转战南北”的法宝。

西藏流浪乞讨人员的管理模式

加强基础教育建设,提高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水平。西藏地区的教育水平整体不高,尤其是农牧区,对教育的不重视是未成年人沦为职业乞讨人员的根源。改变西藏地区未成年人成为职业乞讨人员的本质在于提高其受教育水平。首先,家长要对其进行思想教育,提高其对子女接受教育的重视程度。其次,提高广大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受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农牧区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整体不高,教育主管部门应该为他们深造、学习提供更多的机会,提高他们的教育、教学水平。与此同时,应加大援藏、支教教师的数量,让具有教学经验教师将良好的教学资源带到农牧区。第三,发挥好驻村干部对当地农牧民的引导作用,运用自己广博的知识、超前的见识深入人民群众当中,引导大家树立良好的思想观念。

加强心理辅导,引导靠劳动致富的思想。针对适龄上学的人员,要做好思想工作,劝他们返回户口所在地接受教育,如果无力承担学习费用,救助机构应及时在经费方面予以支持。针对年轻人进行教育的难度相对较大,这类人已有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他们热衷于街头乞讨的不劳而获,是对劳动付出的抵触,对这类人进行教育应该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就业的技能培训。而老弱病残群体确实无生活来源、丧失社会劳动力,不得不依赖乞讨为生。针对这一类人,应该教育他们到福利院等救助单位生活。

发动社会力量,加强各部门联合管理。针对西藏流浪乞讨人员存在的若干问题,可以形成“政府+民间”互助救助的管理模式,政府和民间组织联起手来共同对乞讨人员实施救助,统筹管理。

网格化管理,减少职业流浪乞讨人员数量。要依法严厉打击职业乞讨的行为,对强讨、恶讨,严重影响社会公共治安,拐骗儿童从事乞讨行为等不法分子,要将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要加强网络管理,将职业乞讨人员的信息登记在册,在全国范围内进行通报。加强乞讨人员的地域化管理,本地区的管理部门加大对本地区乞讨人员的管理力度,做好信息统计工作,限制本地区乞讨人员外流。各村支部派专人对本村乞讨人员的信息进行登记,行为进行追踪,将乞讨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汇总,提高对乞讨人员的管理工作。

传统救助向发展型救助方式转变。调查发现,目前西藏地区对乞丐的救助多为物质救助,精神、心理方面的求助缺失。这就需要政府的救助方式发生转变,由传统型单一的物质帮助向发展型救助方式来转变,从本质上,精神、心理层面上了解该群体人员真正需要什么,变“输血”为“造血”,让他们改变原有的生活乞讨观念,学会应对生活的能力。

总之,对西藏地区乞讨人员的管理是一个长期性问题,需各部门、社会 各界联起手来,相互合作,统筹管理。关怀与约束并存,教育与管理齐在,多管齐下,齐抓共管,实现各方的共赢,共创西藏美好的明天。

(作者单位:西藏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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