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时代:中国金融·法人才培养的困境及对策

2016-03-14 10:44
河北地质大学学报 2016年2期
关键词:金融人才学生

仙 慧

(厦门大学 法学院,福建 厦门 361005)



人民币时代:中国金融·法人才培养的困境及对策

仙慧

(厦门大学 法学院,福建 厦门 361005)

随着金砖银行、上海自由贸易区、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丝绸基金运行等,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走出国门,我国的金融版图渐次展开,金融·法人才这一复合型人才的需求和培养日趋重要,然而当下存在知识结构单一、实践技能缺乏,个人职业规划模糊、择业能力较弱,学校培养模式与社会金融·法人才需求龃龉等问题,严重制约了我国金融·法人才的输出数量和质量,为此,政府推动间隔年教育计划、个人通过SWOT和职业测评认知及发展自我、学校科学定位金融·法人才的培养目标,完善培养方案和培养环节等方面并进,有效契合人民币时代的金融·法人才需求。

人民币时代;金融·法人才;复合型人才;间隔年计划

一、人民币时代:我国金融·法人才培养模式的时代背景

(一)中国金融版图的展开

2013年9月7日,习主席在哈萨克斯坦提出共同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同年10月提出与东盟国家共同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即“一带一路”。同年9月,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设立。2014年10月,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创立,总部设在北京,中国以近300亿美元的出资,列第一大股东,已有57个国家正式成为亚投行意向创始成员国;2014年11月,中国出资400亿美元,发起设立的丝路基金——旨在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基础设施建设、资源开发、产业合作等有关项目提供投融资支持,现已运行。2015年10月8日,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启用,系推动人民币国际化努力的一大步,另当下正在热议的人民币能否加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特别提款权(SDR),从而成为国际主要储备货币之一等系列热点议题。

我国的金融改革和发展以多年的市场化改革为基础,金融国际化的步伐正在大幅迈进,2014年推出了沪港通,实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交所的互联互通。与此同时,人民币国际化势头加快,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加快推进、人民币离岸市场建设得到加强以及金融支持企业“走出去”的步伐加快。[1]2008年的金融危机,给美元、欧元、日元等主要国际货币都造成了负面影响,而人民币被推向了国际社会。

从上述背景,不难看出我国金融体系的崛起,国际社会对人民币的欢迎,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有实体经济作为雄厚的支撑后盾,而人民币国际化也将助推资源优化配置。然而,在世界金融发展的进程中,资本和人才的争夺十分关键,而金融·法人才作为兼具金融和法律知识技能的复合型人才,对于推动人民币的国际化,实现和推动我国金融力量参与、影响国际金融体系改革,向外辐射壮大,尤为重要。

(二)我国产业结构调整

自2012年(我国第三产业现价增加值首次超过第二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第一大产业)以来,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不断上升,我国产业结构转型不断推进,2015年上半年第三产业占国民经济比重上升至49.5%。[2]而金融服务业属于第三产业,可见,复合型金融人才也为我国的金融业改革深化所必需,而金融的发展进一步助益社会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从而推动社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综上可见,实现我国的经济结构转型,转变为内涵式发展,也需要高素质、高学历、高层次的金融·法人才储备,提供强有力的金融和法律维度的智识支持。

二、人民币时代:我国金融·法人才培养模式的困境

复合型人才,缘起亚里士多德的博雅教育观,是指精通多个相关专业基本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且在分析解决具体问题时,能够以多学科视域,予以综合审视和创造性思考,具有较强的知识融合迁移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的人才。[3]金融·法人才是复合型人才的一种,是指具备较高的思想道德和人文素质,同时拥有扎实的金融和法律专业知识和过硬的业务技能,能够融会贯通金融和法律知识、思维,洞悉国际金融发展规律及其业务管理规范,深刻认识我国金融业发展特点和法律特性,能在全球金融大势中把握中国金融定位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然而,我国的金融·法人才培养环节还存在诸多现实困境,导致输出的金融·法人才良莠不齐,同时与金融业市场需求之间产生了结构性短缺矛盾。

(一)专业知识结构单一,实践技能缺乏,与社会金融·法人才需求存在结构性矛盾

当下在我国细分专业的教育体制下,大多数学生的知识结构单一,多是单科班出身,对本专业之外的领域,知之甚少。且大多数的教育模式封闭,囿于院墙之内,远离法律与金融实务操作,学生的实践能力普遍较弱,与国外的人才相比,是为典型弱势。这种情况,亦是金融·法人才培养方面的短板,与现代金融社会所需的国际化、复合型、实践型人才相龃龉。不同的学科有不同的观察视角和解决问题的思路方法,法学须遵循严密的逻辑和周密的论证,而金融则须考量效率和风险—收益定价衡量,只有融会两学科各有千秋的思维和价值所指,如此方能在金融实务中,微观层面的业务创新、风险防范、公司的内部控制,宏观层面的金融公司的总体发展战略、并购重组计划、重大资产买卖事宜等,有较为明晰的判断决策力,导引金融机构稳健的发展方向。

金融国际化形势的加剧和人民币时代的到来,亟需高素质的金融·法人才,既要储备牢固的法律专业基础知识,也要修炼扎实的金融业务知识和过硬的金融业务技能。然而我国的现实情况则是,一方面随着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大,普通或基层金融·法人才出现输出过剩;而另一方面,许多金融高级职位难觅理想人才,高素质的金融·法人才供应不足,拖缓了金融机构国际业务的拓展步伐。

(二)个人定位不清,职业规划模糊,缺乏金融·法择业相关的能力锻炼和经验积累

金融·法人才的短缺现象之所以出现,和学生个人的自我定位和职业规划,也有莫大关联。许多学生的自我认识不足,SWOT自我分析也不够。从高中毕业转向大学,我国没有类似西方国家的间隔年(Gap Year),使学生能够在升学前或毕业后工作前,通过旅行、义工或者参加NGO组织,体验与自己生活的社会环境不同的生活方式,从而学习生存技能,增进自我了解,找到自己真正想要的工作或者找到更好的工作,更好融入社会。而我国高中教育和大学教育在培养模式和培养定位方面迥异,更多强调学生在认知自我(兴趣、能力、禀赋)基础上的自我学习,而大多数学生缺乏对现实社会的认识,更枉谈金融和法律了。这就导致诸多学生在缺乏合理的职业规划,这一方面,导致某些学生随大流,误打误撞地从事了“赚钱”的金融行业后,发现自己并不感兴趣,且缺乏金融职业所要求的谨言慎行,缜密思考的性格特质,阻碍了个人职业发展;而另一方面,许多学生由于缺少清晰的从事金融·法行业的职业规划路径,不能有针对性地培养、提升自己,未能进行金融·法律方面的知识积累、能力锻炼和经验沉淀,约束了自我金融方向的职业发展空间。

可见,缺乏自我认知和职业规划,影响了学生提升自我,成为金融·法人才的发展路径。

(三)学校培养方案与社会金融·法人才需求之间龃龉,未能有效链接

金融·法人才的培养,涉及学生、高校、以企业为代表的社会三方。作为培养基地的高校,未能有效链接市场的金融·法人才需求,这在培养目标、教学环节、培养方案、师资队伍等方面都有体现。

当前,金融行业对人才的需求主要集中在高端市场,如证券投资与理财管理方向、商业银行经营与风险管理方向、国际金融与跨国公司理财管理方向、公司金融与投融资专业方向。[4]这就提出了金融·法人才需具备的特质:既要熟悉国际金融业务规范及管理法规,又要熟悉我国金融业发展特征及规制法律,能够从全球视角把握中国金融发展阶段和国际金融秩序定位。

而反观高校的培养体制,培养目标定位较为笼统模糊,导致人才培养的针对性不强,同样金融·法人才的培养目标大多宏观,缺少不同层次人才的差异性。在教学环节方面,大多是传统的填鸭式灌输教育,教学方法单一,实践性教学较少或缺位,而教学内容枯燥陈旧,启发性不足,难以激发学生的探讨学习兴趣,故而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较弱。就师资队伍而言,多数老师专攻科研,较少校外兼职涉足金融行业,缺少金融·法实务方面的知识、经验和人脉资源,因而难以有效引导学生。

三、人民币时代:我国金融·法人才培养模式的应对之策

(一)政府——推动实施金融·法人才间隔年计划,有效链接高校与金融市场

国家的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的竞争。随着全球化加速,社会生产力的提高,经济竞争已由传统的实业经济转变为金融、信息、通讯等服务业,[5]而随着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加快推进、人民币离岸市场建设得到加强以及金融支持企业“走出去”的步伐加快等为表征的人民币时代到来,以及经济发展模式转型的需要,金融·法人才缺口亟须填补。

借鉴西方间隔年培养制度,设计适合我国社会发展实情的间隔年创新教育制度安排。间隔年,通过大学之前和毕业之前的实践锻炼,更好地让学生认知自我,增强对社会包括金融·法律行业等各行业的认识和实践,开阔思维,提升职业技能与实践,同时培养自信、勤勉、感恩、乐观、韧性等优秀品质,从而在大学专业选择及职业规划中,契合社会发展大势,更好地衔接金融行业。

间隔年培养制度,就申请程序而言,申请者必须是获得大学录取资格的一年级新生或是应届毕业生,申请者需要提交申请材料(包括参与的项目、参与的时间、选择原因等),通过初选的参加面试或电话面试,同时需要有推荐信。间隔年的项目可以与政府部门、企业、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合作,就金融·法人才培养而言,可以律师协会、金融行业协会、商业银行乃至国际金融组织、跨国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机构合作,并可由高校、企业、政府提供部分资金补助,如美国北卡罗来纳大学、圣诺伯特学院等。而我国在2014年年底,于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下设了“中国间隔年公益基金”,2015年3月19日启动了“中国间隔年计划”。[6]

(二) 个人——甄别参与间隔年计划,提高自我认知和可雇佣性,合理化金融·法方向的职业规划

作为学生个人可以根据自身禀赋、兴趣和经济能力等资源约束系列条件,有甄别性地选择、参与适合自己的间隔年计划,就金融·法而言,如全国性或地方性的金融·法人才夏令营,主打金融业务的律所,如金杜、中伦、大成、君合等的实习生计划,国际金融人才培养计划(IFTP项目),农村金融领军人才项目等。在金融全球化,国际竞争新时代的重重危机与挑战面前,专业金融复合型人才必将是我国金融业科学发展、维护我国金融利益和金融安全、推动人民币国际化的有力保障。

天生我材必有用,了解自己的性格特质和能力强项,能够更好地扬长避短,量身打造自我发展成才之路。一方面,可以SWOT分析法,认识自我。 S代表strength(优势),W代表weakness(弱势),O代表opportunity(机会),T代表threat(威胁)。通览分析内部环境分析(strength和weakness)和外部环境分析(opportunity和threat)后,针对性地设定SO、WO、ST、WT策略,客观严谨地订立自身的职业目标和行动计划。对于金融·法人才而言,共同的O则是金融全球化、金融自由化以及监管全球化的大潮,我国金融崛起的蓝图,提升的国家金融安全的重要性,产业结构转型的金融市场人才需求,而针对T需要提升自我金融·法知识素养,培养并提高自我的法律和金融储备与技能。

在当下信息化时代,随着计算机和智能手机的普及,自我发展空间的扩大和便利性大幅提高,学习资源和锻炼机会增加,如网络公开课、电子书籍,足不出户,即可聆听哈佛大学金融、法学名师的教诲,更可通过网上金融·法律行业的实习生招募和培训计划、夏令营等,锤炼理论,磨砺自我。因此,有志从事金融行业的学生,就可籍此提高自我的金融和法学、计算机、英语等修为,为职业选择做好前期准备。

通过职业测评,更好地认知自己与金融·法相关职业之间的契合度,从而扬长避短,规划适合自己的职业发展道路。职业测评包括职业兴趣测验、职业价值观及动机测验、职业能力测验、职业性格测验和职业发展评估测验等,通过职业测评,了解自己的职场价值和职种特点,明晰与目标职位的差距,从而有针对性的制定可行性方案。

(三)高校——明晰金融·法人才培养目标定位,提升学生的可雇佣性,改革培养模式

时移世易,学校与时俱进地转变教育理念,顺应国家金融发展需求,实现金融·法人才的培养从外延式的数量扩张向内涵式发展的转变,侧重培养的宽口径、广基础。

培养目标——目标定位清晰,培养机制的设计才能有的放矢。金融·法人才,定位在中高端市场,要有开阔的国际视野,洞悉国际金融市场、货币体系内在运行规律,以及国际金融业务规范及管理法规同时熟悉我国金融市场的特点,能够把握中国金融发展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

培养方案——其一,根据学校自身情况,推出间隔年计划,设计实施程序和管理办法。同时积极链接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组织间隔年项目,为学生接触认识金融·法行业,创造机会。其二,以双学位和辅修学位的安排,推进学生的多元化复合型发展,学生可以在校通过学位教育制度,深入学习金融、法学、计算机等专业知识技能。此外,学校还可以通过与兄弟院校及国外高校的优势专业合作办学,以联合培养的方式,提升学生素养。其三,在学分设计中,增加实践环节的比重,以此引导学生实践关注度。

培养环节——建构主义学习理论认为,学生是认知的主体,是教学的中心,是知识意义的主动构建者。[7]因此,在培养环节的设计中,要注意激发学生自身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学生形成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个人学习能力。金融与法,都是与社会发展紧密联系的学科,唯有强大的专业知识储备和较强的知识迁移能力,才能在把握金融问题的关键,一击中的,并予以妥当解决。在课程设计中,注意提升课程的前瞻性和实用性,注意当下社会金融和法律热点导入,如众筹、P2P等互联网金融,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证券法》和《商业银行法》的修改等等,与时俱进更新教材内容,让学生了解最新的金融·法理论和实践样态。实行开放性办学,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观目前高校金融·法理论教学与实践脱节的现状,更多地聘请金融机构领导、一线专家、业务能手为兼职教师,提高实务教学水平。[8]

〔1〕 周小川.金融改革发展及其内在逻辑[J].中国金融,2015(19):14.

〔2〕 国家统计局.新常态新战略新发展——“十二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成就斐然[EB/OL].(2015-10-13)http://www.stats.gov.cn/tjsj/zxfb/201510/t20151013_1255154.html.

〔3〕 黄江美.高校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研究[D].南宁:广西大学,2008.

〔4〕 许一帆.金融国际化背景下高校金融人才培养模式探索[J].教育理论与实践,2013(27):16.

〔5〕 巫文勇.中国金融业监管制度改革研究[M].成都: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2010:2-3.

〔6〕 赵丽芳.读万卷书 行万里路——“中国间隔年计划”启动[J].WTO经济导刊,2015(4):84.

〔7〕 马元月,郭广忠.建构主义学习理论与创新型金融人才培养[J].山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1(3):21.

〔8〕 刘鹏飞.江西金融业加速发展时期金融人才培养模式选择[J].金融与经济,2013(9):95.

(责任编辑吴星)

RMB Era: the Predicament and Countermeasures of Cultivation of Finance-law Talents in China

XIAN Hui

(Xiamen University, Xiamen, Fujian 361005)

Along with BRIC Bank, Shanghai FTA, Asian Infrastructure Investment Bank, silk fund operation, etc., more and more financial institutions go-out, gradually our financial landscape expands. Therefore, the demand and cultivation of finance-law talent, one kind compound talent, is becoming increasingly important. However, there are obstacles, including single structure knowledge and lack of practical skills, vague individual career planning and weak career-choose ability, mismatch between college training mode and society finance-law talent demand, which severely constraint the quantity and quality of finance-law talent output. To this end, the article argues that to effectively meet demand of finance-law talent in RMB era through government promotion of gap year program, individual’s self-awareness and enrichment via SWOT test and vocational assessment, together with college scientific orientation on training target and perfection in training scheme and training links.

RMB era; finance-law talent; compound talent; gap year

10.13937/j.cnki.sjzjjxyxb.2016.02.019

2016-01-12

厦门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成果(20720151038)。

仙慧(1989—),女,山东曲阜人,厦门大学法学院2013级博士生,研究方向为:金融法。

D922.28

A

1007-6875(2016)02-0102-04

网络出版地址:http://www.cnki.net/kcms/doi/10.13937/j.cnki.sjzjjxyxb.2016.02.019.html网络出版时间:2016-04-2015:30

猜你喜欢
金融人才学生
人才云
何方平:我与金融相伴25年
君唯康的金融梦
赶不走的学生
忘不了的人才之策
留住人才要走心
“人才争夺战”
学生写话
P2P金融解读
多元金融Ⅱ个股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