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贷款成因分析及防范对策】

2016-03-15 06:01万海龙
河北金融年鉴 2016年0期
关键词:信贷资金不良贷款企业

【不良贷款成因分析及防范对策】

据银监会数据显示,2014年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为1.29%,提高了0.29%,创了2009年以来的新高。2015年一季度末,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继续攀升至1.39%,这已经是从2013年二季度开始,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连续第七个季度出现攀升。由于宏观经济换挡下行,不良贷款率高居不下,银行资产质量下行压力日渐增大。不断沉积和递增的不良贷款,不仅影响着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同时也对银行体系和国民经济运行造成严重威胁。本文对不良贷款的成因进行了分析,对降低不良率、提升风险防控水平提出了一些看法和思考。

一、不良贷款的成因分析

(一)外部因素

1.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控和经济下行导致的风险。国家经济政策周期性宏观调控极易导致企业出现还贷能力突变、重复建设、企业生存资源枯竭和出口受阻等问题。周期性宏观调控导致借款人还款能力突变,是产生不良贷款的主因,在不良贷款的统计中占的比例最大。在经济形势下滑的状态下,企业原材料的采购、生产销售、回款都会受到直接影响。贷款行由于缺少对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及经济形势的正确剖析,缺乏对企业未来经营市场、产品销路的判断,导致贷款投放后企业受经济周期和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因素影响,经营效益每况愈下,增加了贷款企业的违约风险。具体表现在:一是对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和当前的经济形势关注、分析不深入,不清楚哪些行业、哪些客户首当其冲会受到影响;二是对经济下行周期价格波动变化较大的行业,如铁矿石、钢贸、煤炭、电解铝等行业没有早期预警关注,后知后觉。因此,银行需准确把握国家的行业产业政策,及时调整信贷资金结构,切实防范经济周期波动带来的风险。

2.政府干预力度和范围不够合理及相关法律制度不够健全带来的风险。一是外部环境因素中,政府的不适当行政干预因素是最为直接的原因。特别是根据行政隶属,省级政府和市级政府一方面直接插手相对应隶属级别企业的生产经营、技术改造等活动;另一方面,指示管辖的商业银行成为资金配置的客体,因而信贷资金的投向不是根据市场需求、价值规律和经营原则来决定,而是在很大程度上受各级政府部门的左右。政府部门的直接干预和插手商业银行及国有企业的经营活动的行为,违背了市场经济规律的运行,对银行和企业的发展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二是我国现行的商业银行相关法律有《商业银行法》《担保法》《物权法》《破产法》《公司法》等,市场经济下企业行为和商业银行经营的法制环境已基本构建,但总体上不够健全。很多银行法律存在漏洞或者法律的执行成本较大,这就使一些贷款者产生了赖债、逃债的心理。事实上我国企业借破产之机隐匿、转移企业财产、逃避银行债务等问题也屡见不鲜。

3.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行业国内外市场竞争日趋激烈。随着进口关税的下调,人民币的升值,国际市场竞争加剧导致国内企业的盈利能力逐年下降。以铁矿石行业为例,2014年以来,铁矿石进口价格大幅下降,外矿到岸价由1月平均127.92美元/吨下跌至12月份平均69.25美元/吨,下跌幅度达45.86%。2015年初又跌破了60美元/吨,对国内采矿业造成了巨大冲击。受此影响,国内铁矿石产量从2014年9月开始逐月加速下降,铁矿石企业大面积亏损。究其原因:一是国内铁矿石品位较低,露天矿产少,地下矿区居多,开采成本较高;国外矿山如澳大利亚、巴西等地露天矿区居多,具有明显的生产优势。二是我国钢铁企业拥有国外铁矿石股份的比较少,海外铁矿石“权益矿”少,使得我国在铁矿石谈判中处于更加不利的地位,定价权的丧失使得我国铁矿石更加依赖铁矿石供应方,2014年进口依存度已达78%。三是当前国际三大矿石企业正在利用超低成本优势加速生产,以量换价,抢占我国市场份额,用低成本矿逐渐取代国产矿。长此以往,国内采选行业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大幅降低,部分企业将被淘汰,急剧增加银行在相关行业的贷款风险。

(二)企业内部因素

1.经营资金中负债资金占比偏高带来的风险。合理的负债经营是企业以自有资金作为基础,根据企业具体的正常营运、扩大经营规模、开创新产业等,通过合法途径,有偿利用外来资金进行生产、经营、管理等以获取利润的活动。但在实际中,相当一部分中小企业存在负债经营规模过度,超出其承受能力,引发财务杠杆的失衡,一旦出现银根紧缩、银行压缩信贷规模时,其资金链就会断裂,风险就会暴露出来。

2.企业内部管理带来的风险。实践调查得知,企业内部管理风险主要表现在:一是企业法人品行素质不高,多头产业无序经营,涉及借高利贷等不良行为;二是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企业财务报表缺乏真实性,一个企业多套报表,银企信息不对称,不能摸清企业的真实资产负债情况;三是股东结构发生变化,股东内部矛盾时有发生,内部撤伙;四是信贷资金被挪用,企业经营资金被投入到高风险行业;五是环保或经营许可未达要求,被责令整顿。

3.集团公司下属企业关联关系及多头授信带来的风险。随着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投资也随之多元化,业务范围跨行业、跨地区的集团企业越来越多,企业间的关联关系日趋错综复杂。同时也存在集团公司盲目扩张、相互挤占资金、抽逃资金、挪用信贷资金、掩饰经营风险等情况,或利用关联企业多头授信,套取银行信贷资金。企业多头开户,回款账户比较分散,贷款行不能完全监控企业的现金流。经济形势不好时,各家金融机构都在想方设法退出,加速企业经营状况恶化。往往某一环节出现资金链条断裂,引发资金链连锁反应,导致银行信贷资金出现风险。

(三)银行内部因素

1.贷前调查不够深入,尽职调查不到位。贷前调查是信贷流程的一个重要环节,为信贷审批提供了强有力的决策依据。但由于贷前调查不够深入,尽职不到位,给信贷资产埋下了风险隐患。调查内容停留在表面。客户经理贷前调查,往往仅限授信及业务申报书上的内容进行调查,对企业隐性的情况并了解不多,如企业主的人品、背景、参与投资的渠道、民间借贷等。对企业或企业主关联企业梳理不清。目前企业或企业主多元化投资经营普遍存在,有的涉及房地产业或小额公司等高风险行业。如果贷前调查不深入,就有可能存在同一银行机构多头授信、过度授信或信贷资金挪用问题,带来较大风险。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不可信。尤其对于中小企业来说,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只能作为分析的依据,更多的是要有可靠的依据佐证财务数据,如企业销售收入,要与纳税、银行流水、海关进出口额、企业生产规模(产量)比对判断等。企业资金需求测算虚高,导致过度授信。企业一般在生产规模扩大、订单增加或铺底流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才有流动资金贷款需求。这种正常的信贷资金需求,经过企业实体生产周转,最后销售回笼资金,信贷资金安全性相对更高。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客户经理在测算企业资金需求时,往往达不到企业申报额度要求,或企业根本不需要流动资金,就通过增大销售收入的预测数、提高测算系数等途径,达到测算目的,最终导致企业过度授信、挪用资金的风险。

2.贷中办理手续不合规、不合法。抵押担保手续不到位。一是对企业主自然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忽视其配偶签订保证合同;二是对自然人资产作抵押的,忽视其配偶签订抵质押合同等,造成不必要的法律处理后果。

贷款使用监控不到位。没有严格按照银监会“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等相关文件要求,监控信贷资金流向,支付依据不充分,或未对其购销合同、发票进行真实性核实,极易造成信贷资金被挪用现象。

3.贷后管理不到位。一是风险预警滞后,没有充分运用好信贷预警工具。对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经济形势发生变化反映滞后,没能有效针对客户所处行业、经营环境处境及他行对客户的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导致出现同业对处境严峻的客户实行了“早退出”政策,而经办行还在增大授信的现象;二是贷后检查履职不到位,流于形式。贷后实地走访少,只是简单收集财务报表、“三表”,没有对客户情况、信贷业务情况、情况及企业其他管理方面等深层次的调查分析,以致无法揭示其内在真实的关键风险点,提出防范措施;三是贷后跟踪监控不到位,应付了事。如企业资金流去向是否合理,信贷资金流向是否合规,是否存在企业以变通的方式挪用信贷资金的现象,是否流贷被长期占用等等。

二、风险防范措施及对策

1.加强重点风险领域管控,及时化解潜在风险,合理调整优化信贷结构。及时对信贷风险状况进行全面摸排,加强对信贷资产质量稳定存在较大威胁的重点领域的风险管控工作,如钢贸客户、煤炭客户、其他大气治理涉及的高污染业客户、涉及民间借贷及联保联贷的授信客户、所处区域经营环境风险较大的授信客户等,对检查发现的风险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果断整改,适时化解风险因素,切实维护授信资产安全。信贷准入要根据当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经济形势,顺应国家产业政策和“十二五”规划发展方向,加大力度合理调整和优化信贷行业、产品结构。

2.加强贷前调查,密切关注同业动态、企业集团关联性质,为审批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贷前调查强调真实、全面,做到“了解客户、了解客户业务、了解客户资金流向”,多方位了解企业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的品行、社会背景、社会关系网、经营管理和融资活动等情况,有针对性地掌握其资金链情况。“知彼知己,百战不殆”,目前部分企业在多家银行有授信,跟进了解同业对客户的进退信息,有利于信贷决策,把握进退时机。一是要全面准确梳理企业关系树,掌握关联交易,关联资金占用,关联担保的合法、合理性,预判存在的风险点,有针对性地防范;二是对关联企业有授信贷款的,纳入统一的集团授信,防止集团关联企业多头授信和过度授信风险。

3.合理确定授信额度,加强第一还款来源监控。一是要加强借款人自身现金流及偿债能力的分析,要以第一来源为核心判断依据,合理测算企业真实的资金需求,严控过度授信,坚决杜绝以押品最高抵押率来倒推测定贷款额度;二是要加强企业水表、电表、税票核查;三是对企业进行实地回访,监督企业回款资金,对结算率低的客户,要查清原因,必要时采取退出机制;四是密切关注企业订单的签约情况,若发现订单签约情况异常或市场下滑,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授信额度,回收部分贷款,确保信贷资金安全。

4.加强担保抵押管理,严控异地担保抵押。一是主导以企业变现能力强的有效资产作抵(质)押,合理确定抵(质)押物价值,由指定认可的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确保抵押率控制在规定的范围之内;二是对中小企业,追加企业主、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个人资产连带责任;三是严格办理好担保抵押手续,确保担保合法有效,严控异地担保抵押。

5.切实加强贷后管理,提高贷后检查频度。加强贷后检查工作,现场回访至少每月一次。一是查看企业生产经营、销售、财务、存货、抵(质)押物等情况,询问员工工资发放情况,了解他行授信情况,收集财务报表、水电费及纳税票据等。二是重点关注企业应收账款变动情况,通过对企业财务报表、往来账的查看,进行同比、环比数据分析,防止因应收账款增加或回款周期延长引起的资金链断裂,从而造成授信客户贷款逾期。三是整理分析,形成贷后检查报告,逐户提出关键风险点及下一步防范措施。四是核查贷款使用的合规合法性,对照银监会“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要求,核查支付依据,信贷资金走向,是否有变相挪用信贷资金行为。

6.加强预警,提前分析,提高主动退出管理意识。资产质量管控过程中,进一步加强对风险活性信息的掌握,及时准确把握行业和区域风险因素,提高风险预警工作时效,提前分析存量授信风险程度,有针对性地逐户采取措施,包括改善担保条件,适度压缩授信余额、提前进行清退等手段化解风险,特别是对于高风险非不良授信,要提高主动退出的管理意识,加强预警清收,发出预警信号后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制定主动退出机制,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理。

7.强化不良资产管理,加快不良清收化解处置进程。对不良授信项目,需加快清收处置进程,加大处置力度,建立清收、核销督办机制,尽快化解不良授信。一是迅速冻结企业及企业主结算资金账户,扣收贷款;二是依法起诉,处置拍卖抵(质)押物,追索人连带责任;三是支持企业收购、兼并、重组等方式,落实第三方归还不良贷款;四是利用资产保全政策,消化不良,如减免表外利息、呆账核销等。

(承德银行公司部 万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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