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睿文的翻译美学与文化担当
——以《活着》的英译为例

2016-03-16 02:14朱振武杨雷鹏
外国语文 2016年3期

朱振武 杨雷鹏

(1.上海师范大学 人文与传播学院,上海 200234; 2.上海大学 外国语学院,上海 200444)



白睿文的翻译美学与文化担当
——以《活着》的英译为例

朱振武1杨雷鹏2

(1.上海师范大学 人文与传播学院,上海200234; 2.上海大学 外国语学院,上海200444)

摘要:美国著名汉学家和翻译家白睿文翻译的中国当代文学作品在英语世界引起了很大反响,余华的作品《活着》就是其译作的代表。本文以《活着》的英译本为例,从译者的翻译策略入手,分析白睿文如何在文字和文化间穿梭自如,使其翻译作品既保留原作品的风格,又适应了读者的文化心理。相比“言语交流”,白睿文更看重译者的“文化担当”,他的翻译作品成为西方读者了解中国文化的又一扇窗。

关键词:白睿文;《活着》;翻译美学;文化担当

0引言

近年来,围绕着中国文化“走出去”的讨论此起彼伏。汉学家们都较有发言权,美国汉学家白睿文(MichaelBerry,1974—)*白睿文(Michael Berry),1974年出生于美国芝加哥,哥伦比亚大学现代中国文学与电影博士,现任加州大学圣巴巴拉分校东亚系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当代华语文学、电影、流行文学和翻译学。著作有《光影言语》(Speaking in Images: Interviews with Contemporary Chinese Filmmakers)、《痛史:现代中国文学与电影的历史创伤》(A History Pain: Trauma in Modern Chinese Fiction and Film)和《贾樟柯的故乡三部曲》(Jia Zhangke’s Hometown Trilogy)等。中英译作包括《活着》(To Live)、《长恨歌》(The Song of Everlasting Sorrow)和《一九三七年的爱情》(Nanjing 1937: A Love Story)等。就是其中之一。2004年,英文版《活着》出版,年仅30岁的白睿文声名鹊起。随后,他又翻译并出版了王安忆的《长恨歌》、张大春的《野孩子》和《我妹妹》等作品,这些作品在英语读者中广受好评。在中国文学走出国门的探索中,汉学家是实践的主体。优秀的文学作品经他们之手漂洋过海去往他国,成为中国文化“走出去”一张张闪亮的名片。对于翻译和文化传播的关系,白睿文有自己的见解:“语言是另外一种文化的钥匙,它会影响到一个人的思考方式和角度。” (温泉,2014:36)白睿文用语言的钥匙打开心扉,让更多的英语读者欣赏和了解优秀的中国文学作品。文学语言具有自身的特点,它“不仅是一种文字符号,更是作家生命的外化、灵魂思想的表现”(王平,2009:29)。文学语言的特点决定了文学翻译有自己的标准,“但肯定不是以单一的对与错及单一的、简化的标准来看待文学翻译”(朱振武,2011)。不论是欧阳桢的透明说还是钱钟书的化境说,文学翻译离不开对语言和文化的兼顾。在《活着》的英译本中,从归化和异化、增译和删减到直译和意译,翻译策略得宜而灵活,白睿文要实现的正是译文在语言、文学和文化上的统一。

1巧用归化 显源语文韵之美

归化译法最初由奈达提出,在我国,傅雷、林纾、钱钟书等翻译家也主张归化。他们尊重目的语的语言习惯和文学传统,巧用归化,以最切近自然对等的目标进行翻译。如傅雷的“神似”、许渊冲的“美化”等,都是对归化策略的认同。不同语言间的文化差异是根深蒂固的,而这些差异必然会引起距离感和疏离感的产生。所以,文学翻译中,译文能否在源语文化和目的语文化差异中寻找平衡,决定着一部译作的成功与否。归化翻译是创造平衡的主要方法之一,它“之所以可行、有效,其重要因素就在于其文化交流和理解的有效性。因此,很多译者还是选择‘戴着脚镣跳舞’的归化翻译”(陈刚,2006:46)。余华的《活着》有大量涉及源语文化的语言符号,如“偷鸡摸狗的事儿”“整个人成了药渣子”“乌龟王八蛋”和“长大了准能当个二流子”等,在白睿文的译笔下都得到了妥当的解决。

(1)我就立刻知道他准是对儿媳干了偷鸡摸狗的勾当。(余华,2008:3)

Iimmediatelysurmisedthattheoldmanmushhavebeenputtingthemovesonhisdaughter-in-law.(Berry, 2003:4)

(2)“你家少爷长大了准能当个二流子”(余华,2008:8)

“Iguaranteeyouthatthesonofyoursgrowsup,he’llbenothingbuttrouble.” (Berry,2003:10)

(3)当我问为何打他时,他支支吾吾说不清了。(余华,2008:3)

WhenIaskedhimwhy,hekeptbeatingaroundthebushbutwouldn’texplain. (Berry, 2003:4)

面对源语文化和目的语文化的差异,“译者首先要努力保留原文中的形象,若形象的保留会为译文读者增加理解难度,产生歧义,则不如将这一形象加以转换,或替换成另一种相应的形象”(朱振武,2006:29)。归化策略正是如此。译者根据译文需要通过选择目的语中相同或相近的语言来代替源语,从而满足目标语读者的理解需求。白睿文在对上述例句中“偷鸡摸狗的勾当”和“二流子”进行翻译时,首先是正确理解了源语的表述对象和目的。“偷鸡摸狗”一词词出“鸡鸣狗盗”,意为盗窃,小说中是对公公和儿媳之间不正当关系的谩骂。英语中,“putthemoveson”表示对异性的挑逗,后接宾语“daughter-in-law”正好表达了原意。第二个译例中,白睿文用将“二流子”翻译为“nothingbuttrouble”也是别具匠心。上映于20世纪90年代的电影Nothing But Trouble在美国家喻户晓,这部影片的中文片名《鬼屋24小时》就运用了归化的翻译。此时,白睿文用“nothingbuttrouble”让读者不禁联想到影片中顽劣的人物形象,这形象正契合了“二流子”的特点。例3中,把“支支吾吾”翻译为“beataroundthebushes”使目的语读者在阅读时沉浸在译者通过归化策略所勾勒的本土文化环境中。

“翻译,无论是文学翻译还是非文学翻译,都离不开对原文的理解和解释。如果说理解是对原文的接受,那么解释就是对原文的一种阐发。”(谢天振,2000:53)对源语文化的正确理解是翻译中正确表达的基础,理解的正确与否又取决于译文能否恰当解决源语文化与目的语文化的差异。对差异的处理是否得当,译文是最直观的判断。“如果说理解是在原文中选义的过程,那么表达就是在译文中选词的过程。”(冯庆华,2010:14)归化策略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就是根植于文化的选词策略。源语中看似普通实则抽象的用词,往往在译文中有多个同义词或近义词,翻译时必须仔细甄选。

(3)现在想起来叫我心疼啊,我年轻时真是个王八蛋。(余华,2008:18)

Ithurtstothinkaboutitnow.WhenIwasyoungIwasarealasshole. (Berry, 2003:23)

(4)最后一把我押上了平生最大的赌注,用唾沫洗洗手,心想千秋伟业全在这一掷了。(余华,2008:19)

Iwetmyhandswithmysalivathinkingthatthefruitsofathousandspringswererestingonthisthrow. (Berry, 2003:25)

译例1中,“asshole”和“王八蛋”所指显然不同,但归化策略将两者联系起来。其实,与“王八蛋”相对应的英语表达还可以是“bastard”或“sonofabitch”等。但是白睿文为何用“asshole”?中国人重视家门,没有人会拿血缘关系开玩笑,骂别人“bastard”尚为大忌,更不说自己骂自己。白睿文的选择显然是建立在对文化的理解上。例2中,“千秋伟业”被翻译为“thefruitsofathousandsprings”,而不是简单的“greatachievements”。原文中,富贵希望通过自己最后一赌换回家里输掉的几百亩田地,这本身就是一个泡影,是不切实际的幻想。如果把“秋”翻译为“autumns”,那么读者就不会有文化意象的联想,不会看到象征着播种和希望的春天,更不会想到这是一个自欺自人的美梦。

对成功的翻译作品来说,译者的文化理解力尤为重要。文字一旦脱离文化,就成了无源之水。在翻译中“能否处理好文字、文学和文化这三个有别又互相关联的关系,是翻译能否达到等价的关键”(姚继中,2015:112)。所以,译者需要增强自身的文化理解能力,在用词上,既要防止过度归化可能导致的偏离或抹杀源语文化元素的情况,又要避免译文因生涩而产生的与读者间的隔阂现象。

2妙用异化 显文化差异之美

虽然文化间的差异会产生距离感,但让两种不同的文化相互隔绝也是不可能的,因为“人们渴望接触不同文化的体验,对熟视无睹的东西失去兴趣后便会想到外来的刺激”(孙艺风,2004:70)。在白睿文翻译的《活着》中,异化策略使原作思想和风格中浓厚的异国情调得以在译文中保留。

(5)我是徐家仅有的一根香火,我要是灭了,徐家就得断子绝孙。(余华,2008:8)

I’mtheonlyflametheXufamilystillhasburning.IfI’mextinguished,theXufamilywillbefinished. (Berry, 2003:11)

(6)我女人家珍当然知道我在城里这些花花绿绿的事。(余华,2008:12)

Mywife,Jiazhen,ofcourseknewaboutmy“colorful”rompsinthecity. (Berry, 2003:16)

白睿文将“仅有的一根香火”翻译为“theonlyflametheXufamilystillhasburning”是一种创新,因为在英语中并无这样的表述。放弃这种尝试则意味着放弃大量文化附载信息,本可以让目标语读者鉴赏和理解异质文化的机会也随之消失。比如“香火”一词,如果在英语中寻找替代,最直接的应该是“burningincense”,或者整句翻译为“Iamtheonlyboyinmyfamily,ifIdie,myfamilywon’thaveanydescendants”。但这样看似流利又不会给读者带来理解问题的归化翻译却不是最佳选择,因为原作中象征源语文化的符号已经丢失了。

“使用异化策略要达到真正意义上的文化传真,还须避免文化误导和文化过载。”(彭石玉,2005:129)例如,白睿文用“colorful”来翻译原作中并不是形容颜色的“花花绿绿”。为了引导目的语读者理解“colorful”的真正含义,白睿文将原文中的“事”翻译为“romps”来和“colorful”搭配,巧妙地解决了可能造成的误导和文化过载问题。“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实行异化译法;在难以异化的情况下,则应退而求其次,进行必要的归化。”(孙致礼,2003:44)如果一味异化,将此处翻译为“colorfulthings”或者“colorfuldeeds”等,则显得过于僵硬。

文学作品中常用比喻手法来状物喻人,推动故事情节的发展,但比喻手法所包含的文化和修辞等方面的知识则给翻译增加了难度。白睿文在翻译《活着》中的比喻句时运用的异化策略,不仅加深了目的语读者对比喻意象的理解,又很好地传递了异域文化特色。例如:

(7)我丈人当时的脸就和松花蛋一样……(余华,2008:11)

Myfather-in-low’sfacewouldlooklikeapreservedegg. (Berry, 2003:14)

(8)我却怎么也睡不着,心里七上八下的。家珍那样子像是好多了,可我老怕这是不是人常说的回光返照。(余华,2008:131)

Jiazhenseemedsomuchbetter,butIwasafraiditwasthat“lastradianceofthesettingsun”thateveryonetalksabout. (Berry, 2003:167)

把丈人的脸比作松花蛋,很好地借助了松花蛋的外观,形象地说明了丈人气急败坏的脸色。在译文中,白睿文保留了这一比喻。直接用“preservedegg”不仅不显突兀,而且在目的语读者看来,这样的“外来比喻”即形象又恰当。

我们通常用“回光返照”在比喻人将死时神志忽然清醒或短暂的兴奋,白睿文在译文中将其处理为“lastradianceofthesettingsun”正是运用了异化策略。用可以看得见摸得着的喻体,将原本抽象的表达传递到读者心中,很好地保留了源语风味。在目标语读者看来,用“夕阳的余晖”这种短暂的美好来形容富贵的焦虑并不艰涩,与源语读者读到的“回光返照”有异曲同工之妙。

有关异化和归化的问题一直是文学翻译争论的焦点之一。译例显示,不管是归化式的隐形还是异化式的现形,白睿文都兼而用之。归化和异化在不同的文化间搭建桥梁,拉近了目的语读者和源语读者的距离,然而,“过度的归化或异化则会使读者失去阅读译著的冲动和兴趣”(段峰,2008:95)。要理解文化和传递文化,归化和异化必须相辅相成,使译文既保留原文风貌,又能吸引目标读者。

3增减有据 显语言规律之美

增译策略是指在译文中添加原文中为了语言简洁而被省去的成分,既有结构上的增译也有内容上的增译。源语中无须告知的结果、不用解释的原因以及可有可无的连接词等,在译文中可以再现。白睿文为了使译文逻辑更加缜密并符合英语表述习惯,在结构上做了增译:

(9)那天午后,我走到了一棵有着茂盛树叶的树下。(余华,2008:4)

ThatafternoonImademywayovertoatalltreewithlushfoliagetogetsomerelieffromtheblisteringsun. (Berry, 2003:6)

(10)家珍心里当然有一团乱麻,乱糟糟的不能安分。(余华,2008:13)

Jiazhen,ofcourse,wasawreck.Shewassodisturbedthatshehadtroublekeepingherselftogether. (Berry, 2003:17)

在原文中,余华只说福贵走到了一棵树下,但白睿文在翻译中增加了“togetsomerelieffromtheblisteringsun”,因为余华接下来写到的故事全部都是在这棵树下讲述的。增加不定式做目的状语后,译文的画面感更强,上下文的衔接也更紧密。又如在体现人物态度的对话时,把“这牛有多少名字?”翻译为“Justhowmanydifferentnamescanoneoxhave?”,而不是简单的“Howmanynamesdoesthisoxhave”。前后比较,译文在增加了“just”、“different”和“can”以后,作者在小说中“我”的说话态度更加明确。例2中,“So…that”句型的使用使隐藏于原文的因果关系得以重现,这样的处理方式更符合汉语重意合,英语重形合的特点。 除了在结构关系上的增译以外,译文中还出现了大量为“达意”而做的内容上的增译:

(11)家珍算是硬的,到了这种时候也不叫一声苦。(余华,2008:114)

IguessyoucouldsayJiazhenwastough.Evenatatimelikethatshedidn’tutterasinglecomplaintorcryoutindespair. (Berry, 2003:146)

(12)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余华,2008:184)

Astheblacknightdescendedfromtheheavens,IknewthatintheblinkofaneyeIwouldwitnessthedeathofthesunset. (Berry, 2003:235)

(13)我娘常说地里的泥是最养人的。(2008:39)

Mymomwouldoftensaythemudoftheearthisthebestthingforpeople’shealth.(2003:50)

例1中,原作中用一个“苦”来概括家珍所遭受的来自社会的折磨,从“不叫一声苦”到“didn’tutterasinglecomplaintorcryoutindespair”,白睿文围绕“苦”字做了不少增译。在将“硬”翻译为“tough”的同时,下文中用“complaint”和“despair”来做补充,内容上做到了前后呼应。例2中,白睿文将“我知道”翻译为“IknewthatintheblinkofaneyeIwouldwitness”,把我是如何知道黄昏的消逝描写得丝丝入扣。余华在最后一段表达了生活在黄土地上平民百姓的无奈,以及对那些接连遭受生活打击的人们的怜悯。虽然“Iknow”和“Iwitness”在意思表达上略显重复,但却将黄昏的消逝和故事的结局联系在一起,引导目的语读者理解作者的创作意图。例3中,将“最养人的”翻译为“bestthingforpeople’shealth”,把“earth”和“health”联系起来,深刻表达了农民和土地的深厚感情。

在英译汉中,结构上的增译和内容上的增译通常同时起作用,但与增译不同,减译的运用相对单一。通过对原作和译本的比对发现,白睿文在译文中极力追求对原作的忠实,减译的地方并不多。在需要满足译文语法和表达习惯的时候,白睿文通过合适的句型结构来隐去可有可无的信息。例如把“家珍挺了个大肚子找到青楼来了,我儿子有庆在她娘肚子里长到七八个月了”(余华,2008:16)翻译为“Jiazhen,whowassevenoreightmonthspregnantwithourson,YongQing,cametotheHouseofQing.” (MichaelBerry,2003:21),白睿文使用定语从句将前后联系在一起,而直接省略了“挺了个大肚子”,简洁但绝无遗漏。

英语和汉语因产生于不同的文化环境而承载不同的文化,其使用规律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在翻译过程中,可以在语言形式上做必要的删减。但是,翻译中一词之增删,大抵不是可有可无的,它涉及到双语思维方式、语言文字结构差异、习惯表达差异和语感问题(刘宓庆,2005:206)。减译时,虽然译文短了,语言形式变了,但要确保没有偏离本意才是佳译。反之,如果直译会造成源语信息的丢失,则需要增译。如《长恨歌》的英译本中,白睿文将“梅兰芳”翻译为“operaKingMeiLanfang”,将“大字报”翻译为“Black-and-whitebig-characterposter”,在植入源语文化信息的同时,语言上的差异和文化上的陌生也得到调和。由此可见,不管是增译还是减译,译者可以运用英汉差异做创新尝试。但这种创新并不意味着译者可以随心所欲,而是必须遵循语言规律,做到不逾规矩。

4归异同体,显译文和谐之美

文学作品中,作者常常通过塑造典型的人物形象来抒发情感,并通过把源自生活的精神和文化融入创作中,进而形成独特的语言风格。而作品的翻译正是将源语精神文化转化为译语精神文化的过程。白睿文采用直译和意译的双重策略,在源语精神文化和译语精神文化的转化过程中体现了译者对源语风格和文化的尊重。

(14)“夜里压我,白天骑我,黑心肠的,你是逼我往死里跑。”(余华,2008:12)

“Atnightyouscrewmeandduringthedayyourideme!Youcoldheartedbastard!Youaregoingtobethedeathofme!” (Berry, 2003:16)

(15)家珍对我从来都是逆来顺受,我在外面胡闹,她只是在心里打鼓,从不说什么,和我娘一样。(余华,2008:12)

WhileIwasoutscrewingaroundshe’dbeathomeworryingaboutme.Butshewouldneversayanything,justlikemymother. (Berry, 2003:16)

(16)还在有庆还小,又过了一阵,他在屋里进出脖子没那么直了。(余华,2008:98)

ItwasagoodthingthatYongqingwasstilllittle.Afterawhile,heseemedtowarmuptome. (Berry, 2003:126)

例1中,虽然英语中也有“blackheart”和“black-hearted”的表述可以从字面上直接对应“黑心肠”,但汉语中的“黑心肠”可以同时形容一个人缺心眼、冷血、阴险、恶毒等,仅在程度上就区分。所以,直译“black-hearted”不如“cold-hearted”能表达富贵对下人的冷漠。将“逼我往死里跑”翻译为“tobethedeathofme”,原文中的动词在译文中做了名词处理,意译策略下,译文的用词简洁但情感的流露并未减弱。白睿文将“他在屋里进出脖子没那么直了”翻译为“heseemedtowarmuptome”,首先将认为出现在译文中会显得冗杂的“在屋里进出”去掉(原文中该部分叙述的事情发生地点都是在家里,并且译文在语境中也有明确表示,所以此处信息若重复翻译则略显冗赘),然后将肢体动作意化为心理动作,很好地传达了原作的神韵。

意译在很大程度上能拉近目的语读者与源语读者的距离,但意译并不是万能的。如例2中,白睿文将“逆来顺受”和“只是在心里打鼓”简单表达为“shewouldbeathomeworryingaboutme”,并不是很好的处理方法。译文所表达的家珍的焦躁和无奈之情已不如原文强烈。

如果说意译重在传递的是原作的韵,那么直译则主要是再造原作的形。白睿文在不影响目的语读者理解的情况下,对原作中独特风味的表述进行直译,产生了良好的效果。例如:

(17)龙二说话时南腔北调,光听他的口音,就知道这人不简单,是闯荡过很多地方、见过大世面的人。(余华,2008:14)

Hespokewithamixedaccent,andjustbylisteningtohimyoucouldtellhewasarathercomplicatedperson.Hewasamanwhohadbeentomanyplacesandseentheworld. (Berry, 2003:19)

(18)上梁不正下梁歪啊。(余华,2008:22)

“Iftheupperbeamisnotstraight,theloweroneswillgoaslant.” (Berry, 2003:22)

白睿文用直译将“闯过很多地方、见过大世面”翻译为“hadbeentomanyplacesandseentheworld”,而不是采用意译翻译为“sophisticated、well-informed”等。这种以原文形式为标准,依样画葫芦的翻译,即遵循了源语文化,又实现了地道流畅的归化表达。如例2中,虽然有更好的意译——“whentheabovebehaveiswrong,thebelowwilldothesame”,或者采用归化翻译——“Fishbeginstorotfromthehead”,直译让读者在译文中产生与源语读者一样的回馈,做到形似和神似的统一。

直译和意译是两种相辅相成的策略,并没有孰高孰低、孰优孰劣之分。 “直译不是死译、硬译、呆译,意译不是胡译、乱译;在保证原文语义不流失的情况下,尽量直译,不能直译时意译;直译和意译文并不悖,任何译本都是直译和意译相结合的结果。”(王东风,2002:26)在实践中,两种方法的选择需要尤为谨慎,译者“不仅要考虑文字本身的翻译,而且还要考虑翻译出来的东西能否被译入语读者所接受。只有被大多数译入语读者接受了,才能说中国文化真正走出去了”(汪庆华,2015:100)。

5因情而译,显匠心担当之美

如果说原作是作者的化身,那么译作则是译者吃透原作后的化学反应。“翻译标准和原则的制定,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们对与原作与译作关系的认识和理解。”(许均,2002:15)认识和理解在翻译过程中主要体现为译者的主体能动性。虽然在《活着》的译文中有大量译者发挥主体能动性所做的修改,但这不但不表示白睿文可以随心所欲,反而证明了那些不能僭越的尺度和规范。

20个世纪80年代中期,中国文坛上兴起了一股文化寻根热,作家们开始致力对传统意识、民族文化心理的挖掘,其创作被称为寻根文学。余华的《活着》正是产生于这样的背景下。旧中国和新中国交替中的社会变革是孕育这部小说的土壤,而白睿文正是将英语读者引入了这片滋养着传统意识和民族文化的土地。不管是归化还是异化、增译还是减译、直译还是意译,白睿文在译作中从文字、文学到文化,有意将中国文化推介出去,给英语读者以陌生化效果。他对其他中国当代文学作品的翻译也说明了他的一以贯之的翻译理念。例如在《长恨歌》的翻译中,白睿文将“这想象力是龙门能跳狗洞能钻的,一无清规戒律”(王安忆,2003:10)翻译为“Withtheimaginationcompletelyfreefromallfetters,gossipcanleapthroughthedragon’sgateandsqueezethroughthedog’sden.”(Berry, 2008:12),虽然龙在中国是主旨吉祥的象征,但西方的龙在《圣经》里是魔鬼和撒旦,有时甚至是邪恶和暴力的象征。白睿文保留了原作中这一比喻,在原文中展示了这一文化差异。又如将“跑了和尚还跑不了庙”(王安忆,2003:179)翻译为“Themonksmayhaverunoff,butthetempleisnotgoinganywhere”(Berry, 2008:211),将“丢了西瓜拾芝麻”(王安忆,2003:179)翻译为“givingupwatermelonsforsesameseeds”(Berry, 2008:212)等,译者的主体作用让译文实现了预期的效果和功能。

文学翻译不能抛弃原作的文化属性。“文学有根,文学之根应深植于民族传统的文化土壤里,根不深,则叶难茂。”(韩少功,2001:77)如《长恨歌》第二部第一章中毛毛娘替王琦算命的情景,在翻译原文中的“天”和“地”时,白睿文采用注解进行解释,而是用斜体拼音“tian”和“di”后加汉字的方式,在译文中很好地保留了原作的文化属性。白睿文的翻译对原作传统意识和民族文化的继承是成功的,这正是因为译者抓紧了原作的文化属性。

在翻译策略上,译者通过有形的手,对译本的操控痕迹无处不在——无论是归化翻译还是异化翻译,很大程度上是译者主体有形介入的结果。在传递文化方面,译者又通过无形的手促进了源语读者和目的语读者的交流。例如葛浩文在翻译《丰乳肥臀》时,“对带有浓厚地方文化特色的俚语、典故和歇后语基本上都采取了异化手法,虽偶有归化,也为数不多。译者此举的目的显然是为了尽可能保留异域语言特色与作品的格调”(朱振武,2015:13)。《楚辞》和《红楼梦》的译者大卫·霍克思在翻译中倡导原作和译作之间要有适当张力,建议译者应该谦虚,自身创造力的发挥要建立在对原作的传译和接受效果关注之上。不同的是,100多年前英国汉学家翟理斯的翻译则尽显优美的文笔和文人气质,尽管译文在忠实程度上或有欠缺,但译本吸引着大量读者,促进了文学作品的传播。

树高千尺,根系沃土。中国文学的繁荣离不开滋养她的土地,漂洋过海的文学作品若没了根,也会走向枯萎。不管是“无形的手”还是“有形的手”,通过搭建桥梁来推动中国文学和中国文化走出去是国内外汉学家们的共同愿望。一个民族的文学是这个民族的智慧结晶,书写着这个民族的历史进程。“从文学理想到文化梦,从文化梦到中国梦,从这个链条关系中我们可以看出,文学并不仅仅是一个描述中国梦的语言工具,它处在中国梦中,是中国梦的主要精神内容和内在驱动力之一。一个没有文化的民族,是没有希望的;一个没有好的文学的民族,也是没有希望的。”(雷达,2013)在建设文化强国、共筑中国梦的今天,优秀的文学作品与优秀的译者缺一不可。靡不有初,鲜克有终。从汉语热到汉学热,再到如今的文学热,文化出国的一次次实践凝结了国内外学者尤其是汉学家们太多的心血。千淘万漉虽辛苦,吹尽狂沙始到金。我们相信,只要有更多的人喜爱中国文字,更多的人品读中国文学作品,中国文化走出去的路就一定会越走越宽;只要坚持,梦想总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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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雷鹏,男,上海大学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英语翻译、实践研究。

责任编校:陈宁

中图分类号:H315.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6414(2016)03-0089-06

收稿日期:2016-03-10

作者简介:朱振武,男,上海师范大学人文与传播学院教授,博士,国家重点学科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学科带头人,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文学翻译和英语文学与文化研究。

MichaelBerry’sTranslationAestheticsandCultureResponsibilities

ZHU ZhenwuYANG Leipeng

Abstract:Michael Berry is an influential American sinologist and translator, and his translation works of contemporary Chinese literature have caused great effect in English-speaking countries. The most significant one is his translation of Yu Hua’s To Live. Taking the English version of To Live as an example, this paper, with an entry point of translation strategies, aims to analyze how Michael Berry properly handles the cultural differences between different scripts and how his translation works carry the original works’ writing style and meanwhile satisfy target readers’ cultural cognition. Compared with verbal communication, Michael Berry puts more emphasize on translators’ culture responsibilities. His translation works have become another window which draws Western readers closer to Chinese culture.

Key words:Michael Berry; To Live; translation aesthetics; culture responsibi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