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运行现状分析

2016-03-16 11:26张薇商闯栾富凯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6年22期
关键词:校医院大病医疗保险

□文/张薇 商闯 栾富凯

河北省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运行现状分析

□文/张薇1商闯2栾富凯3

(1.河北大学;2.河北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3.河北大学管理学院河北·保定)

2009年河北省将在校大学生群体纳入城镇居民疾病医疗保险体制内,建立起相对于20世纪90年代初公费医疗与商业保险相结合模式更为科学有效的新模式。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现有大学生医疗保险模式存在的缺陷与不足也逐渐暴露出来。本文通过实地走访调研,分析现有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并依据实际情况与国际经验借鉴提出相应的对策。

医疗保险;大学生;访谈法;分析与对策

收录日期:2016年10月11日

根据200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精神,河北省高校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也由20世纪90年代初期的公费医疗与商业保险相结合的模式转变为以现收现付制为主体的国家政策性社会保险体系,将大学生群体纳入到城镇居民疾病医疗保险范畴中,这不仅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学生个人与家庭在面临常规诊治及重特大疾病时的经济压力,同时也是提高国民生活质量、福利待遇以及进一步发展社会保障事业的必然选择。

一、河北省大学生医疗保险相关政策

按照河北省办公厅公布的《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实施办法》和省政府出台的《河北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等政策要求,河北省内各高校与科研机构应积极动员大学生按属地原则参保登记缴费,统一纳入当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体系。按照现收现付制原则,每人每年缴纳40元(包括普通保费与大病保费)参保费用,即可拥有一年期医疗保险待遇,学校可视自身情况予以部分或全额补贴。具体医疗保险待遇各市县可依照本地实情做出相应调整,以保定市为例(其余市县部分指标浮动范围10%~20%左右),学生参保后,可在参保地所有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医疗费用支付范围由原来的属于药品目录和诊疗目录中的甲类项目调整为医保目录内的甲、乙类项目;起付标准金为每人每年50元(可累计叠加),报销比例50%,一个医疗保险年度最高限额为300元;住院起付金一级医院为100元,二级医院300元,三级医院500元,第二次及以上按50%支付;门诊大病起付金500元,起付金以上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按70%支付;门诊慢性病起付金标准500元,起付金以上符合规定的报销比例为甲类60%,乙类55%。在校生大病保险与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起付与最高限额标准相同,如需转诊治疗及报销,需携带相关材料,于30~90个工作日内进行报销申报与结办。

二、高校实地调研

本文通过访谈的形式,对医保中心、河北省内部分高校的学生以及校医院进行了专项走访,共获得有效学生资料60份,医务所样本5份,省市级医保政策指南若干。该调研以提前设计的与在校生医疗保险相关的问题为出发点,直接面向被调查者一对一专访,实地观察并记录医务室日常运行与软硬件设施的更新维护,因此调研结果具备较高的精确度。

(一)在校生调研情况。本次问卷调研共涉及包括河北大学、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校区等5所大学60名学生,主要询问问题共有5个,包括是否参保、是否了解在校生医保与报销流程、近3年医疗卫生支出金额情况、是否对本校校医院满意、是否对当前医保满意。

在调查中发现,60人中确切的参保人数共有53人,约占总人数的88%,有3人明确表示没有也不需要参保,其余4人不清楚是否参保;在是否了解医保与报销流程中,有8人表示非常了解医保,占总人数的13%,有23人表示基本了解医保,约占总人数的38%,其余人表示不了解或不关心医保,而具体到是否了解报销流程时,只有5人表示对常见病与大病或转诊报销等都了解,有7人表示对常见病的报销比例等方面有所了解,其余等人表示并不了解或只有一个模糊的概念;关于年医疗卫生支出金额,有51名同学表示每年支出均小于300元,占总人数的85%,6人表示近3年内有1~2年支出大于300元,其余3人表示3年支出均大于300元;在对校医院是否满意的调查中,有42名学生表示满意,占总人数的70%,有11名学生表示不满意,其余7人表示因身体健康没去过校医院;在对当前医保是否满意的问题中,有34人表示很满意,约占总人数的57%,有13人表示可以接受,其余等人表示不满意当前医保。

(二)校医院调研情况。对校医院的调研方式主要采取对办公或行政人员进行与学生社保相关问题提问,主要问题有5个,分别是对在校生医疗保险的宣传方式有哪些、报销比例与可报销类别、学生医保卡是否能跨校区使用、医疗器材的更新频率以及是否鼓励学生在本校医院进行大病诊断与治疗。

关于对医保宣传的问题,所有的医务室都在办公或治疗场所安放了医保宣传栏或医保常识普及专栏,但只有一所高校的校医院在个别年度通过印刷宣传医保的小册子进行发放,做到了深入至宿舍的宣传;关于保险比例与类别,所有的校医院都严格执行了省市政府关于医保报销比例的规定,同时除按摩理疗等个别服务外,校医院90%~95%的药品与服务可纳入报销范围;关于医保卡问题,为照顾某些医疗器械、质量水平欠佳的校医院,某些签署协议且地理位置邻近的学校医保卡是可以通用的,例如河北软件技术学院的医保卡可在河北大学使用,但华北电力大学则只能在本校使用;在医疗器械更新频率的问题上,两所校医院没有正面回答,另外3所的更新频率大约为10~15年;虽然学生在校医院进行大病诊断或转院可享受费用减免,但所有的校医院都不鼓励学生进行本校的大病治疗,工作人员理由主要有两个:一是河北省的医疗资源可以满足学生对于大病的质量需求;二是校医院受财力、人力资源的限制,无力承担学生大病的诊断医治,故即便有学生尝试去校医院进行大病治疗,工作人员也会鼓励其去二三级医院进行诊治。

三、河北省在校大学生医疗保险存在的问题

虽然相比从前的公费医疗与商业保险相结合的医疗保险模式,现今将大学生群体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的模式,无论是保障力度还是覆盖人数等方面都有了明显的进步,但从近些年医保运行情况与本次走访调查结果来看,当前的医保模式依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参保率不足。在校大学生的医疗保险参保率是能够最直观反映当前医保建设情况进度的指标,而截至2012年,河北省在校大学生参加医保的比例为46%,本次调查参保结果为88%,无论哪个数据,均小于90%的学生医保参保要求,而距离将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医保体系的要求,差距则更为明显。

(二)学生对医疗保险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根据调查结果所示,只有约半数的学生表示了解医疗保险,约20%的学生表示了解医保报销事项,通过进一步询问,那些表示非常了解的学生大多因自身或亲属疾病,亲自办理过医保报销等手续流程,因此对其认识较深,这也从侧面表明了没有相关经历的学生很难通过其他渠道获得医保方面的知识。

(三)医疗保险覆盖面不足。虽然无论是医药产品或医疗服务报销领域的扩大,还是起付金金额的下降,都使得学生因疾病或意外所导致的治疗成本进一步降低,但相较于因社会环境变化而改变的大学生医疗需求,如视力矫正、牙齿微调等事项,医疗保险的覆盖面依旧不足。

(四)校医院没有完全履行职责。作为地理层面与心理层面与学生最为接近的校医院虽然可以满足常规治疗与报销事务,但在医保宣传、大病诊治等方面则不能满足现阶段学生因整体人数增长与体质差异化等缘故而日益增长的医疗需求。

四、产生问题的原因

(一)宣传力度不足。虽然政府会定期印制关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的指南,但并未特意开展针对学生群体的医疗保险宣讲,只以内部发文或政策文件传达的方式面向校医院等校级单位,要求其按期完成学生医保的统一登记缴费等相关事宜,缺少自上而下的统筹宣传安排。而校级单位因财力、物力所限,只能以宣传栏等传统方式在医务室周边进行医保宣传,不能针对宿舍或学生个体进行宣传。根据本次走访调查中对受访者的进一步询问,那些表示了解医保政策的学生大多去过校医院并出于自身兴趣阅读了医保的相关政策,而大部分学生则基本没有接受过关于医保的宣传或知识普及。

(二)学生参保意识较低。大学生无论是身体条件还是精神状况都处于一生中的巅峰,但由于生活阅历的匮乏导致部分学生对未来可能发生的疾病及意外事故风险与医保报销的切实好处没有正确的认识,部分学生对参加医疗保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医保呈现出漠不关心的态度。如果学校或班级没有切实履行具体到个人的医保登记与缴费,就会有学生因个人疏忽而漏交参保费用,从而不能享有医保提供的医疗保障。

(三)校医院医疗服务水平亟待提高。无论是常规药物储备还是医疗器械水平,校医院都不能满足学生的日常医疗服务需求,很多学生在医务室不能顺利购买到所需药品,且不了解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流程的情况下,只得自行于药店购药,这样便不能享受到医保对学生群体的补贴优惠,无形中增加了自身与家庭的经济负担。同时,校医院缺少针对大病的诊断治疗能力,因此在一定程度上使校医院针对大病的保险政策成为空文。

(四)报销材料繁杂,流程繁琐。大学生在医院治疗购药时需先行垫付相关费用,而后依据医院开具的诊断治疗材料与证明在一定期限内向参保所属地学校进行报销申请。但大学生群体因年龄与社会经验限制,部分学生在患病之后无力自行承担起材料收集与报销申请的工作,甚至会因自身疏忽而遗漏保险报销所需的书面材料,导致无法正常申报费用报销。同时,各个市县地区都根据自身情况对医保报销政策进行了相应调整,虽然一定程度上方便了当地居民享受医保所带来的保障效益,但同时也提升了学生在异地治疗后的医疗保险转移难度。

(五)没有针对学生群体的大病保险政策。当前,河北省内在校学生的大病保险起付金和支付比例与城镇居民大病保险相同,虽然学生群体发生大病重病的几率小于普通城镇居民,但由于学生的学习生活主要依赖家庭或学校提供的资金,缺乏稳定的自发性资金收入来源,导致其在面临大病重病及意外事故伤害时相较于有工资收入的城镇居民来说抵抗风险能力不足。同时,在调查中发现,只有一名学生因家庭条件较好,其父母为其购买了商业医疗保险,作为在校生医疗保险的补充,其他学生都没有商业保险所提供的额外风险保障,这也造成了在发生大病重病时,花费超出限额的部分无法得到保险理赔与报销,使得学生因经济困难而无法获得有效的医疗服务。

五、大学生医保现存问题对策建议

(一)参照外国经验,实行强制参保。河北省在校大学生的参保政策与全国政策相同,皆为自愿缴费自主参保。而以德、英、新加坡等国家为代表的医保工作经验丰富的国家普遍施行高校学生全体强制医保的政策,从法律层面规定了满足一定学习年限的学生必须在参与医保后才能继续进修学业。河北省可适度借鉴国外经验,推行在校生强制或半强制参与医疗保险,从而进一步提高医保覆盖面积,维护医保政策的持续性与可靠性,也可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学生因短视、侥幸心理或缺乏明确的费用缴纳渠道而未能参保的现象发生。

(二)明确政府责任,加强政府对大学生医保工作的支持力度。作为大学生医疗保险的政策制定者、秩序维持者和资金提供者,政府应在宣传、财政补贴、报销范围等方面切实明确职责,履行义务。在宣传方面,应发挥自身公权力的地位与主流声音的影响,除继续使用传统宣传方式外,也要借助现代媒体或自媒体如微信公众号、网络讲座等工具,向所有大学生进行医保工作的宣传;在补贴方面,应进一步降低起付金水平,针对学生缺乏经济来源的特点进一步提升报销比例,降低经济问题带给学生或学生家庭的风险影响;在报销范围领域,应依照学生的现实需求,扩大可报销药品与服务的类别,设立相对统一的省级报销比例与医药采购途径,通过完善渠道与提高政府在经济投入中所占比例,搭建更加完善的医院与医疗保险机构的统筹制度,减小因不同地区与高校间政策差异化以及异地就医报销所带来的损耗;建立现代电子联网报销网络,适当简化或合并报销凭据,缩短报销流程与审核时间,减少因报销受阻而产生的参保学生流失现象。

(三)明确校医院在医保工作中的定位,提升自身软硬实力。作为参与学生医疗服务报销工作频率最高的单位,校医院应改变只负责普通门诊及感冒发烧等小病治疗的思想,依照政府医保政策的指示要求,勇于承担并有能力承担可能发生在学生身上的部分大病重病及意外事故的诊断治疗,这便要求校医院在维持现有水平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学历及业务能力,及时淘汰落后医疗器械,切实利用好政府及学校的资金实现器械的更新换代。资金欠缺的学校可借鉴河北大学、河北软件技术学院医保卡统一使用的“按片划分”模式,整合医疗资源,充分发挥校医院在面向学生提供医疗服务的基础性地位作用;同时,校医院也不能只拘泥于在工作场所进行医保工作的宣传,也应通过印制宣传材料、建立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努力实现具体到学生个人的医保宣传,从而提升广大学生参保意识,推动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主要参考文献:

[1]崔晓华.关注大学生医疗保险[J].中国保险,2004.6.

[2]尹航.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国际比较与经验启示[J].镇江高专学报,2014.4.

[3]李芬.大学生就医行为与医疗保险[J].人口与发展,2010.1.

[4]刘阳阳,张橙.河北省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现状及对策[J].商,2016.21.

F840.684

A

本文系河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研合作课题(课题编号:JRSHZ-2016-02002)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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