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沿线基础设施建设的开发性金融支持研究

2016-03-16 14:35
环球市场 2016年8期
关键词:私人资本开发性投融资

刘 田

四川大学经济学院

“一带一路”沿线基础设施建设的开发性金融支持研究

刘 田

四川大学经济学院

“一带一路”作为中国首倡、高层推动的国家顶层设计,是中国为推动经济全球化而提出的国际区域经济合作新模式。而基础设施作为“一带一路”建设的重点,具有投资额大、回收期长、不确定因素多的特点,因此有必要由开发性金融在前期提供支持,本文从开发性金融的角度研究对于“一带一路”沿线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并提出针对性的建议。

“一带一路”;基础设施;开发性金融

前言

“一带一路”作为国家顶层设计之一,对于推进新一轮对外开放、促进区域繁荣稳定和体现大国担当意义重大。然而沿线多数是发展中国家,基础设施建设落后,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据亚洲开发银行估计,2010到2020年之间,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需求是8万亿美元,现有的投融资平台功能单一、有限,难以满足基础设施对于融资的需求,因此有必要发挥开发性金融的引导作用,为沿线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融资支持。

1.国内外背景与形势

从国际环境来说,美国全球战略中心东移,推动TTIP、TPP谈判,从太平洋地区形成对中国的环形包围;与此同时,不同的发展集团内部利益出现了分化,如美、欧、日经济复苏进程不同步,中印之间的竞争加剧等。在此背景下,跨越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一带一路”倡议肯定会受到重重阻碍。

从经济环境来说,沿线国家大多为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体,单个经济总量不高,大部分国家的金融业不发达。但近年来发展中国家发展迅速,据统计,2014年其GDP占全球的份额达到38.8%,比2008年提高了7.8个百分点。除此之外,发展中国家自然资源众多,劳动力资源丰富,未来发展潜力巨大。

从政治环境来说,近年区域冲突不断,尤其是南海局势,使得本已缓和的关系进一步紧张,不利于“一带一路”在东南亚地区的推进。而中东地区恐怖组织众多,局势动荡,不稳定因素较大,要向基础设施这种投资回报期长的项目引入私人投资更是难上加难。

2.开发性金融支持“一带一路”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模式分析

目前中国的开发性金融主要由国家开发银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金砖国家开发银行和丝路基金四大机构推进,在“一带一路”建设的前期,应充分发挥各个机构的作用,共同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但与此同时也要认识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基础设施太过落后,单靠开发性金融难以填补资金缺口,但部分基础设施商业化属性较强,因此开发性金融在基础设施建设上应当发挥其引导作用,由市场主导基础设施的投融资模式。

20世纪70年代以来,各国经过长期的探索,投融资已经形成多种模式。而开发性金融在这些融资模式上应当发挥不同的作用。下面着重从BOT、PPP、ABS三种投融资模式分析开发性金融应当发挥的作用。

2.1 BOT投融资模式

BOT全称为Build-Operate-Transfer,即政府以一定时期内基础设施的特殊授权为条件,让私人资本或外资承担项目的建设、开发、运营和维护,在特许期内,项目中标人负责融资、建设、承担风险,享有运营收益,特许权到期后,将项目转交给政府。“一带一路”沿线途径众多国家,经济发展状况和风险也各有差异,完全由私人资本承担项目建设难以实现,因此可以由开发性金融与私人资本共同出资、共占股权、共享收益,待特许权到期后,移交相应国家的政府。

2.2 PPP投融资模式

PPP投融资模式的全称是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是政府与企业基于某个特定基础设施项目就部分业务或职能签订特许权协议而形成的公私合作关系。由于开发性金融具有相应的国家背景,因此在项目的引进具有很大的优势,在此基础上,基础设施可以由当地政府,开发性金融机构和私人资本三者共同建设,这样可以减少项目建设的风险。由于开发性金融不以盈利为目的,在其收回投资成本之后退出,在一定程度上也会提高私人资本的后续收益。

2.3 ABS投融资模式

ABS投融资模式为Asset-Backed Securitization,是以项目资产可能带来的预期收益为保证,通过一定的机制设计,将资产与收益要素进行分解与重组,从而转化为可在金融市场出售和流通信用权证。ABS投融资模式可以引进小额资本,分散风险,但若证券信用等级过低,没有大机构承销认购则难以发挥其作用,因此开发性金融可以适时适量认购以ABS投融资模式转化出的证券,提升信用等级,同时也给中小投资者以良好的投资预期。

3.政策建议

对于开发性金融支持模式,要灵活运用“政府选择项目入口-开发性金融孵化-市场出口”的模式。在项目入口上,由政府与开发性金融机构一道对基础设施项目进行评估和决策;在开发性金融孵化上,要充分利用多种投融资模式,引入私人资本;在市场出口上,开发性金融以完善市场为己任,在收回成本之后适时退出,不追逐后续利益。

在资金来源渠道上,发挥开发性金融的市场风向标作用。发挥各大开发性金融机构的特点优势,引导投资者进入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同时开发性金融机构要加强与国际金融机构的,如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等,这不但能够广开资金来源渠道,而且可以引入知识、经验,增强国际影响力。

在金融服务设施上,由开发性金融机构推进前期的投融资平台建设。在“一带一路”建设前期,由开发性金融主导来完善金融服务设施,加强投资促进机构建设,在海外设立专门的贸易投资代表处,满足私人资金“出得去、回得来、投得进、退得出”等要求。提升现有投融资机构能力和功能,加强投融资平台建设,建立“资金可获得、融资可持续、用资低成本、权益可主导”的投融资体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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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田(1992.03.03),性别:男,民族:汉,籍贯:河南,学历:硕士,单位:四川大学,研究方向[本科生无研究方向]:国际贸易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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