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向赋权: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一项发展思路*
——以宁波市北仑区为例

2016-03-17 14:48王思林
观察与思考 2016年3期
关键词:赋权党建

王思林 郭 玥



双向赋权: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一项发展思路*
——以宁波市北仑区为例

王思林郭玥

提 要: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从理论和实践上来说一直是难点问题。兴起于20世纪70年代的赋权理论,为研究和拓展新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提供了一个可资借鉴的视角。宁波市北仑区在社会组织组建和新社会组织党建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故以赋权理论为指导对北仑区的实践进行研究讨论。

关键词:新社会组织 赋权 党建

作者王思林,男,中共浙江省委党校科学发展观与浙江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法学博士(杭州310012);郭玥,女,中共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博士研究生(北京 100000)。

一、赋权理论:研究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一个分析性框架

政党组织自从诞生后,为了认识和研究这一现代民主政治的核心要素,学者们给政党下了五花八门的定义予以阐释。如英国学者埃蒙德·柏克认为:“政党是一些人基于某些一致同意的原则组织起来,并通过他们的共同努力促进国家利益的团体。”①Alаn Wаrе, Political Parties and Party System, Oxfоrd Univеrsity Рrеss, 1996, р.5.② [美]熊彼特:《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吴良健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第413页。③ 周淑真:《政党和政党制度比较研究》,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4页。美国精英主义代表人物熊彼特认为:“一个政党是其成员打算一致行动以便在竞选斗争中取得政权的团体。”②美国政治学家钱伯斯(Wlliam N. Chambers)认为:“现代意义的政党乃是具有相当持久性的社会集合,它追求政府中的权力与职位,建立起联系政府的民心领袖与政治领域内(无论中央与地方)的大批跟随者之组织结构,以产生共同的观点或至少效忠的认同之符号。”③艾伦·韦尔则认为:“政党是一种依靠占据政府中的职位来影响政府且通常是代表社会中大多数民众利益的组织。”①Alаn Wаrе, Political Parties and Party System, Oxfоrd Univеrsity Рrеss, 1996, р.2.

不管学者们对政党的定义如何不一而足,归纳来看,对政党组织的定义是围绕政党组织的政治属性和社会属性展开的。英国政治学家欧内斯特·巴克( E. Buck) 评价说,“政党具有双重性格或性质。也就是说,政党是把一端架在社会,另一端架在国家上的桥梁。换一种说法就是:政党就是把社会中思考和讨论的水流导入政治机构的水车并使之转动的导管和水闸”②[英]欧内斯特·巴克:《关于政府的若干思考》,香港:牛津大学出版社,1942年版,第39页。。

随着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全球结社革命的兴起,新兴公民运动的发展,政党与社会之间的博弈及合作日趋激烈,政党与社会之间重新结盟和终止结盟交替上演,并且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出现了“网络党、海盗党、茶党”等新的政党形态。传统政党的民心认同和社会支持基础在下降。

从学界来看,在卡茨和梅尔提出的政党国家化理论大行其道的情况下,也有国内外学者冷静地从政党与社会关系的角度提出西方政党政治的“认同危机”问题。如王长江教授就指出,西方政党政治危机的原因在于“政党在结构上对新技术革命和经济发展要求的不适应”③王长江:《政党的危机——国外政党运行机制研究》,北京:改革出版社,1996年版,第206页。。学者陈崎认为政党卡特尔化的一个直接影响是政党代表性功能的削弱,这种削弱从近期来看,由于政党制度性基础的存在没有生存之虞,但从长期来看会带来政党本身的合法性危机。④林勋健、吴辉、陈崎:《西方党政关系论析》,北京:时事出版社,2012年版,第23页。

另有的学者以政党与公民社会的优位关系作为标准,将政党与社会的关系划分为政党优位、公民社会优位、温和二元关系、极化二元关系几种类型。当然,这是一种静态的比较分析方法,实际上政党与社会的关系要生动复杂得多。

就我国而言,随着单位制的解体,政党、国家、社会三位一体的社会结构逐渐被政党、国家、社会各自分立的社会结构所取代。从党的领导和建设的逻辑看,党的活动是以党、国家与社会关系为现实基础,并受这种关系制约。党建必须基于对于党、国家、社会关系的充分把握,才能实现有效领导和执政。

从宏观角度来看,传统的单位制社会结构式微对党的领导和执政的挑战是战略性的,从微观角度看,单位制社会结构的变迁对于作为神经末梢的广大党的基层组织来说则是带来了边缘化的影响。这种边缘化的影响具体呈现为三个方面:一是党组织的缺位,二是党组织的空转,三是党组织权威的削弱。前两者主要是在一些两新组织领域,因为两新组织是单位制社会解体以后涌现出的新的组织形态,不具有上下级行政单位的人事、行政、资金隶属关系,导致党组织组建难,作用发挥难。第三种情况,存在的问题是党建的转型一定程度上落后于社会结构的转型。传统的组织结构、工作方法和行为惯习难以适应新的社会形势的发展需要,另外,网络社会的兴起也一定程度上挤压了党组织的空间,基层党组织的权威被削弱。

无论是从中国共产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还是从党的自身组织建设的角度看,党必须高度重视社会组织的发展及其党的组织建设问题。故1998年以来,中组部下发了关于在社会组织中建立党组织的专门意见,党的十八大提出“加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力度”,201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意见(试行)》文件,明确指出“社会组织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是党的工作和群众工作的重要阵地,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领域”,社会组织党组织要围绕六个方面履行职责,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因此,关于在新社会组织中要不要建立党组织的问题已经不再成为问题,剩下的第二个问题即“如何在新社会组织中建立党组织”的问题更为关键。传统党建是以工作覆盖和组织覆盖作为衡量标准的,但是从实践来看,新社会组织是市场经济和改革开放后的产物,类型复杂多样,规模大小不一,相比农村、社区、机关领域的党建,以及非公有制经济党建,新社会组织党建无论是组织设置、资源整合、功能导向、人才资源等都是较为薄弱的,且社会组织是社会的有机组成部门,与社会大众之间存在天然的密切联系,故社会组织与党组织之间有一定的交叠空间,从功能属性上讲既存在合作的一面,也存在冲突的一面。社会组织与党组织之间关系,党建工作方法同机关、企业、农村、社区有哪些异同都有非常大的探索空间。

“赋权”理论肇始于20世纪70年代。最早在1976年由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学者巴巴拉·所罗门(Solomon)在《黑人赋权:受压迫社区中的社会工作》一书中首先提出。他的一个主要观点就是,黑人之所以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主要在于他们缺失权利。要救助他们就要为他们争取或者赋予他们更多的权利。一般来讲赋权概念暗含着三个假设:一是个人或弱势群体的无权或少权状态不是天生或理所当然的,而是在内在或外在努力下可以改变的;二是赋权有其对人类平等、社会公平正义、消除歧视的价值追求;三是在现实层面,赋权是主体追求个人福利、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均等化等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建设目标。

“赋权”理论在所罗门提出后,后经科夫(1981)、拉帕波特(1984)、斯威夫特(1985)、利文(1987)等人的后续研究,赋权理论从宏观到微观,从理论到方法更加成熟,也引起政治学、管理学、社会学等学科研究的重视。①冉茜仪、郭玥:《政党与社会双向赋权:研究社区治理的一个分析框架》,《陕西行政学院学报》,2015年第3期。“赋权”一词从字面意思理解看,就是赋予权力或者权利的意思。所以英文对“赋权”有两种翻译。一是Empowerment(赋予权力),一是Entitlement(赋予权利)。②英国培生教育出版集团:《朗文当代高级英语词典》,北京:外语教学和研究出版社,2014年版,第452页。从赋权理论的使用来看,Empowerment(赋予权力)与Entitlement(赋予权利)两者之间本质差异不大,可以互换使用。更为重要的是“赋权”一词的出现,并没有固定赋权的主体是谁,客体是谁,也就是说没有限定“赋权”和被“赋权”的对象。 正是这种主体间性的特点,契合了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中党组织和社会组织“二元合一”的特性,为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提供了一个可资借鉴的理论解释框架。

二、基于赋权理论视角的宁波市北仑区新社会组织党建的实践

北仑区隶属于浙江省宁波市,位于浙江省东部。以境内的深水港——北仑港而得名,东西长52千米,南北宽29千米。总面积823平方千米。北仑区有9个街道,1个镇,有户籍人口38万人,居住人口近90万人。

由于地处东南沿海,宁波市又是全国最早开放的沿海港口城市之一,区位优势比较明显,市场经济比较活跃,两新组织等新兴组织业态大量涌现,外来人口大量聚集,党的建设和社会管理工作如何与社会结构变迁相适应,与社会结构相契合,由此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

北仑区委、区政府从实际出发,坚持科学理念先行,以赋权、增能思想为指导,将党组织的建设与扩大的社会参与有机结合起来,在推进社区治理创新和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一)党政赋权

相比较北美、西欧政党社会间的有限合作、紧密共生模式,我国政党社会的关系是典型的政党主导模式。中国共产党作为领导党的地位既体现在对国家政权的驾驭上,也体现在通过领导体系和组织体系对基层社会的领导上。党组织在资源支配、政策制定、人才占有上皆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社会组织的发展与党的领导和支持密不可分。

第一,政策赋权,培育孵化,推动社会组织和党组织同步发展。北仑区率先制定出台《基层社会组织备案管理工作意见》,明确社会组织发展方向和培育重点,并在全省率先推出降低组建门槛的一系列做法,如社团组建人数下限降低到10人,非企业单位组建条件放宽到有负责人、有章程和办公场所即可等;针对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2011年建立工商经济类、社会福利类、公益慈善类和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的直接登记管理模式,从制度层面为社会组织提供宽松发展环境。同时,将社会组织的管理方式从区民政部门直管改为社区属地管理,让社会组织通过“备案制”的方式在所属社区获得相对明确的身份。同时,突破以往单一的城市社会建设理念,将全区35个城市社区和205个行政村统一规划为83个不同特点的新型社区,如“外来人口社区”、“工业社区”和“混合社区”等,并依托新型社区组建区域性党组织,采取党建联席会议、“实体党委+兼职委员”和“联合党委”等形式,对区域内所有的党组织进行统筹管理,发动党员创办和领办社会组织,使区域性党组织成为区域内所有社会组织的管理“核心”。

第二,资金赋权,通过经费保障,促进社会组织工作顺利开展。由于我国社会组织建设相对滞后,并没有像欧美社会组织那样建立成熟的公益基金募集制度,资金短缺是社会组织开展活动面临的一项普遍性难题。针对这种情况,一方面,北仑区充分利用企业向区民政局捐助中心捐赠可以享受税收优惠的政策,建立企业定向捐赠税收优惠制度,即以区民政局捐助中心为中介和平台,引导企业定向捐赠公益性社会组织,区民政局出具捐赠发票并负责将捐赠款足额转给定向的社会组织,这样使企业可以按其捐赠支出进行12%税前列支,提高了企业捐助的热情和动力。据统计,制度实施4年来,全区企业通过定向捐赠方式向公益性社会组织(除区慈善总会外)捐款已达720多万。除了吸引企业捐赠外,2008年区民政局在全省率先从福利彩票公益金中支出239万采用项目资助的形式,对社会组织进行扶持,这一做法后在全市、全省推广。2010年,区委区政府出台文件,每年从福利彩票公益金中安排100万元,对城乡社区社会组织进行项目扶持。此外,还对每建立一个社区公共服务中心进行10万元补助。另一方面,通过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方式,为社区居民提供服务。目前,全区已向社会组织购买了59个服务项目和200多个公益性岗位,每年提供服务经费140多万元。象北仑区以每人每年2000元的标准,开始向全区80岁以上的独居贫困老人提供每天1小时免费上门服务。政府预算拨到敬老协会之后,协会依托社区组织运作。

第三,荣誉赋权,通过授予荣誉等方式,激发人们参与社会组织建设的热情。社会组织的资源优势在于“组织”和“服务”,相比较其他单位组织,在人财物社会资源的占有上,处于“弱势地位”。故通过物质激励、岗位晋升等手段来破除集体行动的困境,提高个体自觉是不现实的。在这种情况下,政治荣誉、精神鼓励等非物质手段就显得尤为重要。根据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尊重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相比生理需要和安全需要处在一个更为重要的位置。哈佛大学维廉·詹姆士研究表明:在没有激励措施下,下属一般仅能发挥工作能力的20%-30%,而当他受到激励后,其工作能力可以提升到80%-90%,所发挥的作用相当于激励前的3到4倍。①李国杰:《现代企业管理辞典》,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318页。

北仑区荣誉赋权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荣誉激励。优先将社区组织的积极分子、管理人员发展为党员,择优推荐其任职“两代表一委员”,赋予其政治荣誉感,提高政治威信;二是信任激励。充分发挥社区组织与群众之间无隔膜的天然联系,赋予社会组织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权。因为,相比较党组织来说,社会组织在组织管理活动中更能够了解成员的表现和思想动态。像北仑区小港街道党工委还富有创新精神地制定了准党员24小时义工服务制度。即要求入党积极分子在成为预备党员以及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期间,分别要做12小时义工,这实际上就是基层社区党组织将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考核权以“政治荣誉”的方式赋予了社会组织,这对社会组织来说既是一种政治荣誉也是一种莫大的政治信任。三是情感激励。北仑区建立了与社会组织负责人及意见领袖的定向沟通机制,主动邀请其担任党政部门的社会监督员,作为市民代表、党员代表列席党政一些工作会议。并且从社会组织发展实际和态势出发,举办有200多人参加的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班,就社会组织的年检评估、政策法规体系、能力建设等内容进行专题讲解和培训。

(二)社会组织赋权

第一,组织赋权,积极配合党组织在社会组织中开展各项活动。一是通过开放融合互动,主动把党组织活动融入新社会组织文化建设、社会服务、权益保护等业务开展中,实现党建工作政治效应与新社会组织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另外,为了推动党建工作的政治引领作用,北仑区在同一类型的社会组织大多建立了跨组织的功能型党支部,如文体型社会组织党支部,公益类社会组织党支部等,这些党支部的存在,在遵循社会组织发展活动规律的前提下,通过“嵌入”的方式较好地进入到了社会组织当中,既深化了社会组织之间的横向联系,也扩大了党组织的工作覆盖。二是实行党组织与新社会组织管理层共同学习、定期沟通,引导推动新社会组织行政管理层和党组织管理层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积极倡导新社会组织负责人担任党组织书记。北仑区小港街道社会组织的负责人80%以上属于党员骨干,且有相当比例兼任社区党总支委员或党支部委员。②肖剑忠、朱斌荣:《党员志愿服务的探索和创新:对宁波市北仑区“红领之家”的调查》,《观察与思考》,2015年第5期。三是主动融入积极参与全市范围的创先争优和“诚信服务先锋”等创建活动,通过开展“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党员承诺制”、“党建示范点”等主题实践活动,充分发挥新社会组织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二,管理赋权,主动参加政府对社会组织的考核评比活动。社会信任是社会组织发展的资源和动力。宁波市为了提高社会组织的社会公信力,通过信息技术、考核评估、服务竞赛等多种渠道对社会组织来进行管理。如宁波市从2007年就开始实施“十好百佳”社区民间组织的创建活动,2010年9月发布了《宁波市社会组织评估暂行办法》委托第三方管理的形式将社会组织分成5A、4A、3A、2A、1A五个等级,2012年年初在全省率先建立了社会组织管理信息网,通过信息网络,对社会组织的评估奖惩荣誉可以一目了然。而且需要强调的一点,社会组织等级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党组织的建设情况和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发挥情况。由于北仑区社会组织的发展得到了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所以全区社会组织对于政府的考核评价举措非常支持,非常积极地参加各项荣誉的创建活动,以此争取党委、政府更多的资金、政策方面的支持,由以前的不要管、排斥管理到现在的争取管理,从某种角度反映了社会组织与党委、政府的一种良性合作关系,这种合作关系不是理解为一种“赎买”和投机,而是两者间的合作找到了利益共同点,契合了社会组织和党组织在社会转型过程中谋求发展的内在逻辑。

第三,服务赋权,实现社会组织与政府公共服务的配合。社会组织既有公益性的一面,也有自治性的一面,且自治性是其更为显性的特征。以社区社会组织为例,社区社会组织的过度行政化一直饱受诟病,但是从反面思考,社区社会自治如果走向完全自治也不是好事。因为社会组织发展并不像市场经济物品供应受看不见的手调配,它更多的是受人的兴趣爱好、价值观等因素的影响,如果完全自治就有可能加剧资源分布的不平衡和过于同质化的一面,对于社区居民所享受到的服务来讲是不利的。且在调研中发现,一般社区像娱乐、培训等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是比较迅速的,它们也存在营利性的倾向,而公益慈善、志愿服务类组织相对发展缓慢,如果任凭社会组织自然发展,最后就会出现想享受的服务难以获取,不想获取的服务过度供给的问题。

宁波市北仑区的社会组织主动接受党委政府、社会组织联合会的指导,在服务提供方面接受党委政府的政策指导和协调,将同质性的政府公共服务与异质性的社会组织服务较好地结合在了一起,实现了双赢。如2012年11月,北仑区东港社区就成立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探索“以社管社”模式,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社会组织联合会成员来自于各个社会组织,由各个社会组织推选产生,其通过组织倡议、大家承诺、协商沟通的方式,在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发挥了桥梁纽带的作用,也有利于协调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的差异和矛盾。

三、走向双赢:改进完善新社会组织党建的几点思考

(一)社会组织的活力问题

政党与社会的关系,国内有的学者提出了政党优位、公民社会优位、温和二元关系、极化二元关系的划分。①高奇琦:《试论政党与公民社会间的双向赋权》,《学术界》,2013年第1期。通俗来讲,也就是政党与社会孰强孰弱的问题。从国内外历史和现代化的发展现状来看,纯粹的强政党或者强社会的一元局面不是理想的结局,强政党强社会是一种理想目标较难达致,弱政党弱社会对于处于现代化社会风险中的发展中国家的社会稳定是极为不利的。

对于处于社会转型期的中国社会来讲,政党与社会也在现代化进程中进行了各自的“转型”和结构调整,在动态调整中,构建政党与社会之间一种“温和的二元关系”,从近期目标来看,不失为一种较为理性的建设目标。

宁波市北仑区政党与社会组织的“双向赋权”实践符合这种“温和二元关系”的建设目标。但是,也可发现,政党与社会组织的双向赋权是不均等的,党委和政府在赋权中发挥了主导作用,因为从社会组织的培育孵化、组织管理、政策支持、资金支持方面党委政府都发挥了主导性的作用。 有学者将之概括为“政策体系型”模式,并认为其有三个方面的显著优势。一是这套体系性的做法既能够有效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提高社会组织供给公共服务能力,也能够加强社会组织的规范化建设,提高社会组织的问责性;二是这套政策体系一方面实现了政府社会管理权限下放,另一方面也加强了政府对社会组织的监管和调控;三是这套政策体系能够兼顾社会发展的长期目标和短期目标。①刘国翰:《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的政策体系构建:以宁波为例》,《社科纵横》,2014年第6期。

笔者认为在初创时期社会组织自身比较弱小,发育比较缓慢的情况下,党委政府以“政策体系型”模式来支持社会组织的发展是非常必要的,但是对于“行政吸纳社会”也要保持足够的警惕,因为新时期的社会建设绝不是像民主革命时期一样,将社会组织完全变成与党政亦步亦趋的外围组织。社会组织的活力优势在于其独立性和自治性,从北仑区的社会组织建设情况来看,很多组织没有章程纲领,没有财务制度和组织制度,从组织成员的结构来看,也是靠一些大龄的社区活跃分子来组织,从短期看,党委政府的政策资金支持给了其发展的机遇,但是长期来看,社会组织的成长不应靠市场,也不应靠党委政府的资金和政策支持,而要靠自身服务公众的能力和互惠性社会机制的建立。具体来看,要建立四个方面的机制。一是健全完善社会组织内部管理制度,以制度规范成员行为,激发组织活力。二是人才队伍,社会组织要提质增效就要建立一支专业化的社会工作者团队,不能只靠几位兴趣爱好者和积极分子来活动。三是资金来源,积极构建资金来源的多元化渠道,从欧美国家来看,社会组织的资金来源途径既包括个人出资(捐赠)、公共或政府支持、服务费用(政府购买服务、房租、学费)等,北仑区的社会组织的资金来源几乎全靠党委政府的支持。这方面的法律、制度的束缚还较多,还有很大的改进空间。四是社区组织不仅要加强党委政府的工作联系,向上争取支持,更重要的是要尽可能多的通过参加公益活动来提高自己的社会美誉度和公信力。

因此,政党与社会要建设一种良性的“温和二元关系”,党政就要对社会组织不仅要“赋权”,也要增能和提质。只有社会组织获得良性发展,基层党建才有了可以依托的社会空间和组织资源。

(二)党建工作方式的创新问题

新社会组织因为其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存在形态和自治性与公共性的特点,导致新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相比机关、农村、社区等单位制领域党建工作在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方面存在诸多难题,其中有两个方面问题突出:一是社会组织的自治性特点决定其不愿与党委政府产生过多联系,对党的工作在社会组织中的开展存在抵触心理;二是党组织和社会组织都有联系和服务群众的特点,在功能作用上党组织和社会组织存在争夺群众、影响群众的潜在冲突。

宁波市北仑区在新社会组织党建方面,通过党组织和社会组织双向赋权的形式一定程度上克服了上述存在的两个难题,故新社会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都获得了较好的发展。但仔细思考,宁波市北仑区新社会组织的党建方法仍然停留在传统党建的两个覆盖方面,还是较为注重党组织在社会组织组建的数量的“显绩”。

新社会组织是党建工作发挥领导力的战略领域,党的领导是通过建立与社会组织相契合的关系来实现的。党组织通过赋权形式来获取新社会组织的对党组织在新社会组织组建的认同,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有值得肯定的价值。但是,党的领导更是一种软实力,党的建设要在新社会组织发挥作用,其中党组织的核心价值观、议题设置、组织引导等能力在未来的发展中更为重要。

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结构的变迁带来的不仅仅是社会组织的变化,党的领导方式、执政方式,基层党组织的建设方式都有一个与之调整和相适应的过程。比如说基层服务型党组织的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引导、文化党建的开展等等,说明党组织与社会组织的合作是大有空间的。

(三)广大民众的参与问题

公民不信任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无论是社会组织还是政党组织都面临着合法性不断衰退的挑战。因为合法性的问题本质是民众的一种信心和信任。像罗伯特·普特南的“独自打保龄球”,杰弗里·亚历山大的“平民的公共领域”,马丁·李普赛特提出的“信任的鸿沟”都是描述的这个问题。一般来讲,增权模式分为个体主动增权、外力推动增权两种模式。从宁波市北仑区的做法来看,政党组织与社会组织之间的赋权还是主要停留在外力推动赋权阶段。

其实,社会组织也好,党组织也好,其组织活力和力量来源于广大民众的参与和支持。社会组织与党组织的双向赋权,当前还是停留在组织之间的相互赋权层面。这里面潜在地忽略了一个问题即广大民众的参与和组织对民众的“赋权”问题。

社区大众是组织建设的主体,是权力的主体。因此,在倡导政党与社会组织双向赋权的同时,要大力推动居民的赋权,落实他们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强化其公民意识、权利意识、监督意识、责任意识,在坚持社区组织兴趣小组的“小众参与”的同时,也要推进社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实行社区党组织的公推直选和社区自治,同时,要以民情恳谈会、百姓议事会等形式发展基层协商民主。让社区民众成为赋权的权力主体,来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群众参与”的基层社会治理的格局。党建工作不是为了党建而做党建,而是要在现代化的社会变迁中,正确处理政党与政府、政党与社会之间的关系,通过基层党组织的功能调整和结构适应来改进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体制。在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方面无论从宏观理论和现实选择方面都有进一步探讨的空间。

结 论

政党来源于社会,又不等同于社会。中国共产党作为一个超大规模的群众型政党,密切联系群众既是党的优良传统,也是新民主主义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取得胜利的重要法宝。“组织起来”曾经是新民主主义时期最为响亮的口号,正是通过建立共青团、妇联、工会,互助组、合作社等各种组织,将一盘散沙的社会重新组织凝聚起来,实现了梁漱溟所认为的 “政治上的不可能”。

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党通过单位制和人民公社运动,政党完成了社会的强力组织和控制,党的“一元化”领导的社会基础得以形成,社会管控和维稳目标实现的同时,社会的活力也被窒息。这种畸形的党社关系最后随着“文化大革命”的爆发使得政党与社会的关系撕裂。

随着单位制和人民公社的解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发展,社会从政党—国家的控制下逐渐释放出来迸发活力。政党、国家、社会“三元一体”的社会结构逐渐走向各自分立。 政党与社会的关系的重新审视和重构也站到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宁波市北仑区基层党组织与社会组织之间的“双向赋权”为我们探讨新时期的政党、社会关系提供了一个微观视角,也仍有不少值得进一步研究探讨的地方,未来的基层党建工作要尤其关注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领域,为改进和完善党的领导提供素材。

责任编辑:凌 雁

*本文系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农村基层党组织公信力提升研究”(14DJC002)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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