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中全会前瞻:开启全面从严治党新时代

2016-03-24 02:16本刊首席时政观察员
领导决策信息 2016年39期
关键词:治党法规条例

六中全会前瞻:开启全面从严治党新时代

■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立足于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鲜明地提出了“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战略思想,拉开了兴国先兴党、兴党先治党的时代大幕。尤其是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 ,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反腐败斗争压倒性决胜态势正在形成。

★中央深改小组成立以来,审议通过17份涉及反腐和党建的文件,中央出台或修订的党内法规共54部,一系列法规制度陆续出台。

★今年以来,云南省开展谈话函询4074人次,给予党纪轻处分2995人次,党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1233人次,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213人。

■本刊首席时政观察员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即将召开,主要内容是研究全面从严治党重大问题、讨论审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以空前气魄和力度重拳反腐、打虎拍蝇,形成了一系列做法、经验、制度、改革等,已到了需要系统整理、提升至执政党纲领文件的阶段,并用制度固定下来,为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保障,开启党内法治新时代。

【本文重要信源】

1.陈小林:六中全会为何突出加强中央领导层的政治生活建设;2.董佳:全面从严治党的由来和特征;3.吴建雄:新时期反腐败斗争的实践特征

1 依规治党引领从严治党新常态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推动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进入新阶段、呈现新气象。以“中央八项规定”为标志,中央陆续修订出台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一批重要党内法规,形成了包括1部党章、2部准则、24部条例,以及一系列规则、规定、办法、细则等比较完备的党内法规体系,树立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划出不可触碰的底线,为管党治党、执政治国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

管党治党,必须严字当头,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党内法规制度对全面从严治党具有重要意义,对于全面从严治党具有引导、规范、促进、保障作用,有利于全面从严治党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科学化。2013年,中央首次发布《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等党内“立法法”;同年11月,首次发布《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明确提出到建党100周年时全面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2014年10月,中央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完成,标志着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已经迈入新的历史阶段。尤其是十八届四中全会历史性地将“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确立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的重要内容,对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作出全面部署。2016年7月颁布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及即将通过的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更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强劲有力的双翼,使全面从严治党更可靠、更有效、更持久。

【决策看点】

●从9月中旬到10月中旬,四川省纪委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学习贯彻,在全省开展“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宣讲活动。各市(州)、县(市、区)层层开展宣讲,一级一级沉下去,确保将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传导到每一个党组织每一名党员。宣讲内容重点围绕“四个讲清楚”开展:把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重大成效讲清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讲清楚;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本质讲清楚;把当前如何抓住重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讲清楚。

2 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1980年党中央制定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第一次以党内法规形式对党内政治生活做出规范。新形势下,针对庸俗化、随意化、平淡化、失之于宽软等突出问题,有必要制定一部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准则,这是增强党内政治生活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必然要求。

党内政治生活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的主要平台,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性基础工作。我们党始终把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党的建设重要任务来抓,形成了以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集中制、严明党的纪律等为主要内容的党内政治生活基本规范。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不断扎紧制度笼子,尤其是明确将“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集中统一”写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确保了党员干部应自觉在思想上、行动上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改革开放以来党的7次六中全会概览

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必须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群众路线,更加突出时代性内涵。1980年的《准则》是十一届五中全会总结历史经验、吸取“文革”教训,针对改革开放初期的党内政治生活实践提出的,有的规定已经过时。经过30多年改革开放,党的建设实践发生了新变化,《准则》必须与时俱进,及时修订完善,将党内政治生活新要求新规定纳入其中,进一步明确党内政治生活的目标要求、基本内容等。例如,党内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内关怀、激励、爱护,都需要认真研究当前条件下解决好这些问题的新要求,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要改进方式方法,把组织生活与各项工作与党员群众需求相结合,借助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探索新的组织活动形式。同时,要强化制度执行力,加强监督检查和问责,防止制度成为“稻草人”和“橡皮泥”。

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要突出问题导向。不忘初心,才能继续前进。十八大以来,党内政治生活出现了许多新的气象。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出现了庸俗化、随意化、平淡化、搞“小圈子”、好人主义盛行等突出问题。对此,要在新的准则中加以重视,并制定出针对性措施,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努力在全党形成既有集中又有民主、既有纪律又有自由、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决策看点】

●9月21日,由湖北省委办公厅与武汉大学共建的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正式成立,这是国内首个以省校共建形式建设的党内法规研究中心。据悉,研究中心将深入研究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党中央和地方党委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供智力支持,构建一流的党内法规研究高端智库。研究中心推出一批高质量、前瞻性、对策性的研究成果,构建一流的党内法规创新研究基地。

3 加强党内监督,把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结合起来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自2003年印发以来,对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形势任务发展变化,《条例》与新实践新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日益显现。

【链 接】

山西提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656”工作框架

近日,山西省委明确提出全面构建良好政治生态“六字方针”“五大目标”“六项任务”。其中,“六字方针”,即在前两年打下的良好基础上,进一步确立“巩固、深化、提高”方针。“五大目标”,包括广大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体系趋于完备、管党治党责任层层落实、广大干部从系统性塌方式严重腐败造成的阴影中彻底走出来、党风政风社会风气根本好转。“六项任务”,包括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夯实良好政治生态的基础;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筑牢良好政治生态的坚实防线;树立鲜明的选人用人导向,切实把好干部培养使用起来;锲而不舍加强作风建设,忠实践行党的为民宗旨;大力弘扬革命精神,不断激发克难制胜的内生动力;努力营造干事创业大环境,充分调动党员干部的积极性。 资料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2016见9月23日

首先,从时间角度看,现行《监督条例》已试行十多年,虽然基本精神和内核大体不变,但如今全面从严治党和党内监督的形势、任务和措施,都发生诸多新变化,有些提法已和当前形势“脱节”。从设计角度看,一方面,整个配套制度还不完备。现行《监督条例》规定的巡视、民主生活会等10项党内监督工作制度中,有9项已出台相应具体措施,但罢免或撤换制度至今“难产”。另一方面,“计划赶不上变化”。比如《巡视工作条例》中关于巡视的内涵,已超过现行《监督条例》对巡视的界定。尤其是要将近年来特别是十八大以来,党内监督层面的有效做法,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供新的制度遵循。如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制度得到较好执行,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时,讲情面、顾脸面有所减少,而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已基本成为常态,这为发展党内民主,保障党内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打下坚实基础。

其次,从内容上看,现行党内监督条例,监督主体比较分散,监督责任不够明晰,监督制度操作性和实效性不强。现行《监督条例》中的监督主体有六种,但几大监督主体没有形成合力,需要整合。因此,既要发挥党委和纪委的作用,也要将其他跟党内监督有关的部门纳入主体范围中来,同时把各个主体的职责、任务明确下来,形成有效地协同监督机制,不能把责任完全推给纪委。

再次,条例的修订应明确党内监督的指导思想、原则,细化相关规定,健全监督方式方法,完善监督程序,增强监督实效,并与《巡视工作条例》《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相衔接。特别要加强监督法规制度的科学设计,既要及时查漏补缺、修订完善,提高适应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又要加强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有机衔接,做到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用纪律管住大多数,提高监督制度效能,把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结合起来,促使党的领导干部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

面对从严治党的新的形势和新要求,必须从根本上确立党内监督的新机制,确立尊崇党章,依规治党的新常态。新形势下的党内监督,既要坚持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又要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依规依纪有序推进。主要目标是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全党有效执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重点是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保证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保证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

★省级党委换届将在六中全会之后迎来密集期,目前已有10余个省份明确将在今年第四季度召开党代表大会,为十九大人事布局做系列铺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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