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涛诗歌的女性意识研究

2016-03-24 16:47刘秀芳
中国市场 2016年12期
关键词:女性视角薛涛女性意识

刘秀芳

[摘 要]中唐女诗人薛涛,文采风流,曾有《锦江集》五卷行世。诗歌表现出强烈的女性意识,在一定意义上颠覆了传统的男女性别定位,在文学史上,尤其是女性文学史上,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价值。其女性意识主要体现在:平等爱情观、独特女性视角,以及女性创作主体的自觉意识等方面。在诗歌创作中,她托物言志、借景抒情,将其对美好爱情的渴望、对女性身份的认同、对人生理想的追求表达出来,将不屈不挠、高卓不凡、洁身自好的人格精神表现出来,将诗人对独立人格的向往、对人生价值的探寻、对自我实现途径的选择等方面的主体意识凸显出来。

[关键词]薛涛;女性视角;女性意识

[DOI]10.13939/j.cnki.zgsc.2016.12.112

1 薛涛及作品

薛涛,字宏度,一说字洪度,长安人,幼年随父薛郧宦游蜀中,来到成都。她天资聪慧性格开朗,从小受良好的家庭教育,八九岁即知音律。然而天有不测风云,随着父亲的去世,薛涛陷入贫困的生活。母亲苦苦支撑将薛涛养到十五六岁时,也撒手人寰,留下薛涛一人,孤苦伶仃。薛涛为生活所迫而沦为乐伎,这是她人生遭遇的第一次大不幸。

贞元元年(公元785年),韦皋任剑南西川节度使,此时的薛涛因仪容佳丽、通晓音律、工于诗赋、善于词辩而颇具声名。韦皋召令薛涛赋诗侑酒,从此薛涛开始了她的乐伎兼诗人的生活。薛涛进入韦皋节度使府一年后,韦皋赞其才华,准备奏请朝廷让薛涛担任校书郎的官职,但因薛涛乐伎身份地位卑贱且没有先例等原因未实现。此后“女校书”之名不胫而走,同时薛涛也被世人称为“扫眉才子”。

在节度使府的最初几年,薛涛以其过人诗才、风雅品位受到韦皋的宠爱和礼遇。但好景不长,贞元五年(公元789年),薛涛被罚赴松州作军中营妓。薛涛年纪轻轻,以乐伎身份被罚松州,其凄惨不幸的命运可以想见,其内心的恐惧痛苦自不待言。此时她也意识到自己的命运完全掌握在他人的手中,为了改变自己的不幸命运,她含泪写下了《罚赴边上韦相公二首》。

苦苦陈情终于打动韦皋,随即被放回成都。回到成都之后不久,薛涛即脱离乐籍。之后她居于成都西郊浣花溪畔,门前遍种菖蒲,吟诗写字,自造桃红色的小彩笺,用以写诗。后人仿制,称为“薛涛笺”。

薛涛的一生,是坎坷不平的一生,也是富有传奇的一生,更是成就斐然的一生。薛涛文采风流,曾有《锦江集》五卷行世。诗歌表现出强烈的女性意识,在一定意义上颠覆了传统的男女性别定位,在文学史上,尤其是女性文学史上,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价值。

2 薛涛诗歌的女性意识

2.1 平等的爱情观

在以男权为中心的封建社会中,女子完全处于被支配受奴役的境地,没有追求爱情的主动权。薛涛作为乐伎,地位更为卑贱。由于身世的不幸,薛涛不能享受正常的爱情婚姻生活,但她的内心深处一直在渴望一份真正属于自己的爱情,心中保存着对美好爱情的无限向往和不懈追求。

她所渴望的爱情和婚姻,和其他女性不同,她希望得到的伴侣是自己的知音,婚姻是平等的婚姻。在“男尊女卑”的封建社会,尤其是薛涛身为乐妓,地位卑下,受人轻视。但她敢于表达自己对真挚爱情、美满婚姻的渴望与追求,这既是唐代社会相对宽松的礼教、开放的世风在薛涛身世的折射,也是作为一个知识女性,爱情意识及男女平等意识的觉醒萌芽。

2.2 独立人格的追求

女性主体意识是指“女性作为主体在客观世界中的地位、作用和价值的自觉意识”。薛涛与同时代的女性相比有着强烈的主体意识,主要表现在对独立人格追求、人生价值探寻及自我实现途径的选择上。薛涛作为乐伎,不得不周旋于男权世界,但在与男权世界的周旋中她并没有迷失自我,而是在与她交接酬唱的士大夫群体中保持和谐,竭力避免与既定的一切发生冲突。她以诗自拔,以诗自守,以诗受知,而不是将诗才当作取媚求怜的资本,正是这一点,将她与一般的妓女分开。薛涛的诗歌没有承欢侍宴的轻佻放荡、淫声媚态、庸俗格调,而是极力以自己的才华赢得周围人的尊重。这种对独立人格的孜孜追求精神,实际上是一种自我肯定,是女性意识的强烈表现。

2.3 女性视角中的自然之美

物换星移、季节变换、时序变迁,往往引起多愁善感的女性尤其是女诗人的情感变化,诗人时时以女性特有的细腻敏感的特质,去观察和感受外界事物的变化,哪怕一山一水,一草一木,春花、夏蝉、秋泉、冬风,在女诗人的眼中都是生命的一种形态,无不激起诗人情感的涟漪,牵动诗人无限情思,激荡诗人的万千诗情。薛涛作为一代才女,在季节的变换中同样体味到了人生的况味,并在诗中加以表达。

薛涛生性活泼开朗,富于诗人的气质与才情,对自然、对生命、对生活有自己的理解和感悟,在一系列吟咏自然山水、蜀地风光的诗篇中,抒写了她对山川风物、自然风光的炽热情怀,如《采莲舟》《菱荇沼》《江月楼》等。

2.4 在自然中安顿自己的心灵

在尘世纷扰中,诗人经历太多的挫折与打击,遭受了太多的辛酸和无奈,亲眼目睹了那些人那些事。在生活的磨砺中,她学会了承受、看淡了得失,于是她选择在与自然的亲近中安顿自己的心灵。她爱花、爱草、爱溪水,爱自然中一切的景观,自然就是她的乐园。

从其现存诗中所透露的信息可知,薛涛的行踪所至,除成都附近外,还有松州、梓州、渝州等地。诗中所记蜀地山川名胜,除上述提到的州县之外,还有七星桥、武担寺、巫山庙、锦楼、石镜、西岩、浣花溪、摩诃池等多处风景名胜。薛涛走出闺阁,与男性交游唱和、吟咏山水风物的行为,更是对封建礼教的挑战和超越,是女性意识的彰显。

2.5 与男性的交往中凸显女性意识

女性意识的觉醒与女性意识的建立,首先是精神上从男权话语中冲出来,做到人格的独立、精神的独立,而不是对男性的依附。薛涛在与男性交往中,其女性意识觉醒的标志是被罚赴边时所作的《十离诗》等诗歌。《十离诗》在反映社会生活的同时,也深刻地揭示出男女两性的不平等,是诗人对作为女性命运的反躬自省与无可奈何的声声叹息。

薛涛与其他男性的交往让韦皋吃醋,他将薛涛贬到偏远的松州。但薛涛是个聪明的女子,她收敛起自己的悲戚,在赶往松州的途中写下了十首著名的离别诗,差人送给韦皋。薛涛这十离诗把身边寻常事写得曲折动人,也从中反映出面对突如其来的重罚,她的悲、恨与张皇失措、她的无奈、委屈与不满、她的愤懑与抗争! 透过这些诗歌,可以从侧面反映出当时像薛涛那样身份的妇女的内心世界——她们的痛苦与无奈、叹息与呐喊。因此《十离诗》不仅是女性发出的声声叹息,也是两性对话中女性意识觉醒的开始。

综上所述,薛涛的诗,更多的是以女性的视角看待人生、爱情、生活,因而与男性作家相比,她的诗有更多的自我,更多的独特。她追求美好的爱情,渴望独立的人格,向往自我价值的实现,故常以诗表明自己的节操和理想,因而其诗歌具有明显的女性意识,她突破的是封建女性自身的心理缺陷,她勇敢地找寻自我,成就自尊自强,从她身上可以看到一种反传统的勇气,也未尝不可说是女性意识觉醒的引领者。在文学史上,尤其是女性文学史上,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价值。

参考文献:

[1]宋计有功.唐诗纪事[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

[2]明杨慎.薛涛诗[M].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2.

[3]徐有富.唐代妇女生活与诗[M].北京:中华书局,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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