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呆账核销审查应重点关注五方面

2016-03-27 16:30孙爽陈金磊
财政监督 2016年24期
关键词:抵债核销重点

●孙爽 陈金磊

银行呆账核销审查应重点关注五方面

●孙爽 陈金磊

所谓银行呆账,是指银行债务到期后,本金或利息经过至少一个月仍未偿付,处于呆滞状况但尚未确定为坏账的应收、暂付款项。新常态下,经济下行增大金融风险,银行发生呆账的机率随之增加,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财政部《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13修订版)》也有“财政部驻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负责对当地中央直属金融企业分支机构呆账核销的监督管理。每年累计检查覆盖面不低于金融企业当年核销金额的20%”的规定。银行呆账核销应遵循相关原则,并提供确凿证据,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基于自身利益,金融机构违规申报呆账核销的案例屡见不鲜。为就地开展银行呆账核销审核工作,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责,本文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了银行呆账核销审查应重点关注的五个方面。

一、关注银行是否尽一切可能积极进行追索

一方面由于没有领会财金〔2015〕60号文件的精神,另一方面出于维护客户关系、降低追索成本等方面的考虑,在部分银行申请核销的贷款中存在未采取一切可行措施积极进行追收、追收未果后未能及时进行诉讼、判决后未能积极处置抵押物等消极追索现象。

因此在查阅资料、访谈相关业务人员时应重点关注银行是否在考虑客户实际情况的同时,采取一切尽可能的措施进行追索,追索未果后是否及时进行诉讼,是否申请资产保全,判决后是否及时申请强制执行,是否积极处理抵押物等。

二、关注应核销未核销情况

为了绩效考核,银行具有掩盖不良贷款、消极认定呆账、消极申请核销的动机。

因此审查中应重点关注贷款五级分类的调整是否合规,是否存在人为违规调级的情况,是否有符合呆账认定标准而未予以认定并申请核销的情况。

三、关注呆账形成的责任认定与责任追究

出于对员工的照顾等因素,部分银行存在责任认定与责任追究不够严肃、未按照规定及时向有关监管部门进行书面报告等问题。

因此审查中不仅要在资料查询中确定责任认定的合理性,又要实地探访确认责任追究的真实性,还要向有关监管部门了解责任追究的知晓情况。

四、关注抵债资产管理情况

部分银行出于节省过户费用、抵债资产处置难度较高等考虑,未将抵债资产入账,另有银行虽然入账但疏于管理,因而未能妥善保管抵债资产、未能及时处置抵债资产。

因此在审查中重点关注相关资产在履行法院三次拍卖一次变卖的程序后仍无法变价的是否及时将相关资产纳入抵债资产账目,是否有抵债资产存放环境及资产自身的质量保障等情况的相关检查记录,抵债资产的存账时间是否逾期。

五、关注呆账核销后的管理是否到位

核销后的呆账对财务报表失去了影响力,此时银行容易放松相关管理,如:未建立统一的呆账核销后的资产保全和追收制度;虽建立台账,但并没有充分的追收记录及最终追收结果。

因此审查中应重点看有无呆账销案后的管理台账,是否有完善的继续追收的相关记录,有无追索成果等。■

(作者单位:财政部驻青岛专员办)

(本栏目责任编辑:阮静)

猜你喜欢
抵债核销重点
以房抵债和让与担保的识别及重塑
法国债法当中债务的抵债履行研究
以物抵债在司法实践中的效力问题研究*
试论以物抵债协议的法律效力
重点推荐
用友U8V 10.1应收款管理模块中“核销”操作的探讨
这些是今年要重点做的事
用友ERP-U8单据核销处理分析
重点报道
重点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