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新形势下种子监管新理念

2016-03-28 07:54赵俊峰
中国种业 2016年9期
关键词:种子法经营种子

赵俊峰

树立新形势下种子监管新理念

赵俊峰

(湖北省武穴市种子管理局,435400)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于2015年11月4日通过修订,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种子法》在规范品种选育、种子生产经营和管理行为,保护植物新品种权,维护种子生产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种子质量,推动种子产业化,发展现代种业,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等方面进行了完善和规范。同时,也是首次将管理部门的责任纳入法律规范,将管理部门的不作为、乱作为、滥作为等行政行为纳入罚则,这是《种子法》修订的一大亮点,也给种子管理者今后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形势下如何履职尽责,加强种子市场监管,提高管理效能,必须做好以下2个方面的工作。

1 更新思想观念,树立新形式下种子监管新理念

思想决定行动,行动决定效果。当前,种子市场监管终端战场也是主战场在县级,点多、面广、线长,监管责任重大,监管任务繁重。而县级种子管理工作存在的最大问题就是财政供给不足,为了找足工资而劳碌奔波、绞尽脑汁。各地不同程度地存在以收代罚、以管代罚、收费养人的现象,最终是放水养鱼、越管越乱。《种子法》成了管理部门找钱的武器,种子管理部门成了收钱的地保,《种子法》立法真正的目的没有达到,种子管理部门的地位和形象受到威胁。新形势下,必须要更新种子监管理念。

1.1改变以收代罚、以管代罚、收费养人的理念,树立依法治种,真抓实管的理念部门形象和地位的提升在于自身的廉洁程度、办事效率、工作成效和社会影响力,有为才有位,有位才有威。长期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势必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我们的事业最终必将走向衰败直至灭亡。所以,必须改变过去做秀、走过场的工作方式,要真抓实管,落到实处,依法管种并管好种,履职尽责,正确处理好责任与利益的关系。

1.2改变种子管理的理念改变以往责任单是保证农业生产用种安全的理念,树立起种子管理的责任是通过监管促进良种的推广应用,推进种子行业诚信经营,提高农业生产效益,提升农产品质量,增加农民收入的理念。县级种子管理机构目前普遍管理观念是保证本地盘不出种子质量问题,平安就是福,安于现状,不愿创新。农业用种安全固然不容忽视,但如何促进优良品种的推广应用,提高良种贡献率,减少非法品种市场占有率,提高种子质量合格率,增加种子行业经营诚信度也是我们工作的重要部分,要把这几项指标的升降作为衡量种子管理工作好坏的标准。只有通过监管,促进了种子行业的发展,提高了社会效益,才能彰显出种子管理工作的成效,才能得到社会的认可。

1.3改变将管理与服务分离的理念,树立管理与服务紧密结合的理念县级种子管理工作目前只着重市场监管,认为为农民服务是农业技术部门的事,只索取,不服务,只顾自身利益,不管农民收入增减,势必造成农民朋友的反感。真正要将农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充分尊重农民购种、用种的意愿,依托品种展示示范平台,大力推介诚信企业的优良品种,积极引导农民选用优良品种,确保种子质量,做到农业生产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参与。尤其在种子纠纷处理过程中,做到调查及时、定性准确、调解有方、公平合理,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农民利益不受损失,取得农民朋友的认同。

1.4改变妥协执法,找市场讨饭吃的理念,树立严格执法,政府给饭吃的理念市场讨的饭吃得心塞,政府给的饭吃得腰硬。新《种子法》将种子监管的责任上升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种子管理工作没做好,政府也要承担连带责任,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争取政府的支持。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相信各级财政供给会逐步增加。种子管理工作做到位,产生了明显的社会效益,相信政府会逐步解决种子管理者的经费问题,相反,不依法履责,管与不管一个样,甚至更乱,即使暂时可以在市场讨得到饭,但终究不是长久之计,这2年农资市场经济下滑,已明显出现罚款难的问题。

2 严格执法管理,切实规范种子生产经营行为

自2000年《种子法》实施以来,种子行业的发展有目共睹,种子管理的成效极为显著,但就执法来说,并没有达到严格的要求。当然就县级目前状况来说,这里面有很多原因,有前面说的经费短缺问题、有整个社会大环境不良风气影响的问题、更有种子管理人员经营或参与经营的问题,导致执法流于形式,甚至沆瀣一气,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在于以下几点。

2.1加强管理队伍建设,提高管理人员整体素质工作干不干是领导的决策问题,工作干得认不认真是做事的态度问题,工作干得好不好是人员的素质问题。县级种子管理机构普遍存在思想散漫、纪律松弛、不敢担当、年龄老化、创新动力不足、业务水平差的问题。因此,必须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以应对社会形势不断变化的需要。从业务方面加强法律法规、农业技术、行政管理等方面的知识更新培训;从思想方面加强道德水准、纪律约束、担当意识等方面的教育,培养一支业务水平高、纪律观念强、勇于担当的高素质管理队伍是重中之重。

2.2严格经营资格考核,提高种子经营整体服务水平对上岗的经营人员实行培训考核,提高入行门槛,剔除年龄过大、水平过低、诚信过差、网点过密的人员和经营点,重点从业务水平、诚信程度进行考核,按照行政区划合理设置经营网点。县级市场一般都不少于200个经营网点,加上人员素质低,给管理带来很大的负担,疲于检查,费用高,效果差。保留素质相对较高的种子经营人员,减少网点数量,以减轻市场监管的工作量,增加管理效果,提高种子经营总体服务水平。

2.3建立工作制度,规范管理人员工作行为新《种子法》实施后,必须依法建立种子管理规范的工作制度,包括行政许可、案件受理、案件查处、案件公示、纠纷调解、行政备案等方面的规章制度,规范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种子管理工作顺利、高效、有序开展。

2.4公开查处信息,营造公正公开的执法氛围借助农业信息化平台,将查处的案件公布于社会,营造公正公开的执法氛围,鼓励群众举报,对举报案件坚决做到查必处、处必果。这项工作贵在坚持,武穴市种子管理局2016年公示了部分违规品种、不诚信企业,根据群众举报重点查处3家违规企业,成效明显,往年高峰期进入市场的品种有300多个,2016年的品种总数在100个左右,市场品种总数减少2/3,违规品种数量比往年减少70%以上,乡镇级零售商开始拒绝接收违规品种,批发商购进的违规品种开始出现销路难,基本达到预期目的。但这项工作还是需要社会大环境的支持,一支独秀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齐抓共管,在3~5年之内有望彻底根治多年来形成的市场品种多、乱、杂的顽疾。

2.5推行责任首问,增强经营者的法律责任意识培养零售商的社会责任感,推行责任首问,零售商承担第一责任。加强对零售商的规范管理,改变过去从源头查起的做法,从种子销售的终端查起,使种子零售商在接收批发商推广的品种时问问是否合法,在销售种子时问问质量是否合格,在处理种子纠纷时问问是否合理,最终达到批发商推广的违规品种无处推销,贩卖的假劣种子无处销售,出现种子纠纷及时主动处理,有后台、有路子的无颜面讨保说情的目标,营造和谐、文明、守法、诚信、健康的种业发展环境。

2016-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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