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恋还是早婚

2016-03-28 12:31钱小丽
2016年5期
关键词:危害法律

钱小丽

摘要:近些年很多的青春类电影的主题都是以早恋为主,但电影最终的结果,却往往以悲剧结尾。从小家长就教导我们早恋的危害性很大,但近期在新闻上却出现了本该是我们早恋的年纪,却已经结婚,这就是近期很热的“娃娃夫妻”,对于这种现象,有些民众可能是震惊,有些可能是觉得惋惜,有些可能只是一看而过,但这导致少年结婚的原因,危害等可能很少有人关注,而这一现象在法律中又是怎样规定的。

关键词:早婚;法律;危害

一、早婚的概述

我国《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这里面规定的年龄是法定年龄,即法律允许公民结婚的最低年龄要求。如果双方或其中一方的年龄在法定年龄以下,则他们不具备结婚资格,即使在年龄上弄虚作假,取得了结婚证,所缔结的婚姻也无效。对于案例中的“娃娃夫妻”并没有领结婚证,那是否算是已经结婚呢?当然不是,只能算是同居关系或事实婚姻。我国结婚是有一定的形式,为结婚登记制度,主要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环节。还有一种为事实婚姻,即具备婚姻意思、有同居事实、已经公示的两性结合即构成事实婚姻。我国一直坚持结婚登记制度的法律主义。对于没有达到结婚年龄的为无效婚姻。

我们案例中的少年夫妻没有完全的经济能力,即使有独立的经济能力但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也是不允许结婚的。因为确定结婚年龄是由两种因素决定的,一种是自然因素,即人的身心发育程度,另一种是社会因素,即一定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其他社会条件。法定的结婚年龄具有强制力的,不可能因为对方能够养活自己未来的妻儿就破例让其结婚。

二、农村早婚现象的原因

早在古代,女子就很早出嫁,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科学的不断进步,人们已经意识到早婚有着很大的危害性。早婚这种现象在新中国成立后,由于国家政策的干预,已经渐渐收敛,但是即使在现在,很多比较落后的山村地区,这种早婚现象还是很常见的。例如最近新闻里报道的广西一对年轻夫妇仅16岁。16岁的年纪我们正在求学的路上,或许尝试着青涩的早恋,但对于这对少年来说,却已经组成一个家庭。而且,据这对娃娃夫妻说,这种现象在他们那地方很常见。是什么导致的即使在今天,中国已经是世界上的大国之一的情况下,却还会出现这样的情形。

首先,偏远的山村地区接受的文化教育程度不高,仍然存在着很多的陋习,这导致了很多当地的民众可能还是抱着传统观念,“早养儿,早享福”,有了这种思想,自然结婚的年龄会提前很多。

其次,农村地区的法制观念相对比较淡薄。虽然现在强调法制工作,法制教育,但是实际上在偏远农村地区,即使进行了法制方面的教育,但却仅限于口头上,很多民众也不理解,加上之前我们提到的农村的教育水平不是很高,这就导致即使上面安排了法制宣讲,但法律方面专有的名词等普通民众还是不理解,结婚对他们来说就是“父母之命,媒灼之言”。

最后,偏远的农村生产力比较弱,农民们总是有这种想法,即早结婚,早生子,帮助家里干农活,导致了很多偏远地区的早婚现象普遍。

三、农村早婚现象的危害及解决措施

本处在青少年时期早婚对双方家庭和青少年本身有着巨大的伤害。首先,对于双方家庭而言,少年的早婚给双方家庭造成经济负担。即使双方已经成为夫妻,但是处在青少年,劳动能力有限,加之是未成年,不能完全支撑起新建的小家的经济需要,而这个重担就落到了新人父母的肩上。其次,对新成立的小家庭而言,由于双方都是未成年人,心智不够成熟,这样组成的家庭在长期的生活中难免会出现问题,也不利于小家庭的后代的成长。最后,对于新人来说,正在处于青少年期,早婚对新人来说不利于他们的身体和心理健康,处于那个时期的少年,对性等方面了解不是很成熟,当他们为人父母时,由于年纪小,缺乏经验,可能在这种角色转变中出现困难。另外,农村新婚夫妇结婚后很多都外出打工,刚成立的小家庭就出现留守儿童,不利于后代的成长和发展,如此这样,也会形成个恶性循环,不利于农村整理的人口素质的提高。

针对农村地区早婚的这种现象,第一,在农村的教育方面。现在已经实行义务教育,即使是偏远的农村地区也会开设学校,而这些学校却是农村的希望。要加强学校的责任,学校在教学文化课的同时,也要开设相应的健康教育课程,对农村地区孩子们的性知识,婚姻观等进行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第二,在整个社会的教育方面,要加大法律宣传力度。不仅仅是要宣传,还要有力的宣传,前文我们提到偏远地区的农村受教育水平不高,对于在农村宣传法律,要因地制宜,将专业难懂的法律术语解释的通俗明白,让老百姓能理解,明白。第三,对整个国家来说,要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即使我国现在已经有比较完善的婚姻法,但是像“娃娃夫妻”这种现象还是存在,说明我们监督的力度不够,广度不够,另外,要严格结婚登记手续,从源头上遏制早婚现象,可建立早婚检查、监督、举报等制度。

四、结论

在现在的中国,早恋比早婚的现象要多的多,但是仍然在我国的偏远地区会出现,为了提高我国整体人口素质,以及我国偏远地区的农村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发展,遏制这种早婚现象是必然的。仅仅是国家、社会在加强法制教育是不够的,要从我们每个人做起,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婚姻观,从点滴提高我国整体的人口素质。

参考文献:

[1]林桂如、吴引引;《合法婚姻的成立》;厦门大学出版社;2001

[2]王丽萍:《婚姻家庭法律制度研究》;山东人民出版社;2004

[3]薛宁兰、金玉珍:《亲属与继承法》;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

[4]朱莲芳:“农村早婚现象的成因、危害及对策”,《中国妇女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1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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