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洞

2016-03-29 08:56邓燕婷
芳草·文学杂志 2015年4期
关键词:马龙

邓燕婷

1

我想,我要用一个月的时间,在我去大洋洲拍摄之前,我要把这个故事写下来,我不写不快。岁月于我,就像泥石流一样势不可挡,泥沙俱下地在每个夜晚掩埋我的激情,它所向披靡,我欲哭无泪。我曾是那样美,走到街上令人侧目,可是现在,人们更喜欢看我的背影。

从我十六岁那年开始,我的身上,从海鸥到徕卡,总有一台机械相机与我如影随行。快二十六年了,它们都不曾离开过我的身体,这是与我交缠过的那些男人永远无法做到的事情。

洗澡的时候,我才会把相机取下;睡觉的时候,它会呆坐在我的床头柜上,静静地等我醒来。

每年二月至三月之间,整个岭南地带湿气弥漫,那么几乎整个春天,我都把它放在我的被子旁边,用自己的体温给它除湿。

这些年来,就像你第一次见到我那样,我都那样斜斜地挎着它,穿什么衣服都不管,直身裙、西服、晚装也不管。下雨的时候,我不是把它捂在胸口,就是把它夹在腋下。

年久月深,我看世界的眼光,就像一只狗眼的视网膜那样,非黑即白。

我因为不愿意在人类社会说话,所以就用自己的镜头代替。我疲倦得甚至不想张开嘴巴,除非它必须要张开。

关乎人类如何收拾同类,以及他们对一切不利己的物种所犯下的恶行,这些沉重的话题,我不想碰。因为我身边很多仗义执言的朋友,他们都没有什么好下场。他们在微博说得太多,刺激了别人,最后不是被查税,就是被卡电。

一个人没有绝对的清白,除非你什么都不干,你没有被翻到任何把柄的可能。可是江湖凶险,走在路上,还是得小心。

其实,有时我们难免不干点偷鸡摸狗的事,难免不干点伤风败俗的勾当,我们以为可以漫不经心,可以随心所欲,但一旦触碰了某些人的利益,让他们感到害怕,就会有人突然跑来找你,一根烟功夫就可以把你弄得身败名裂,甚至从此阳痿;也可以把你关起来,直到你不得不写下一生羞耻的忏悔书。

我不是一个有多大抱负的人,我只是想像一只蜜蜂那样低调地活着,可以在有限的空间里飞来飞去,偶尔采到一点养命花汁,我就心满意足,我就会开心地舔舔甜蜜的嘴巴。我的内心不够强大,这跟我是个女人也没有关系。我知道有些女人坚韧起来比男人还要可怕,但我做不到她们那样。

我只是希望岁月的流逝,冲走的只是我身上的泥沙,让我留有一双清澈的眼睛,能让我清醒地看到满天繁星。

下个月,我就要去拍地球所能极目看到的最美星光,属于乌鲁鲁的星光。

那块史前巨石,那块火星撞击地球时残留在澳洲北领地的大石头。

我的计划是等那些看落日的游人和落日一样散尽,然后我一个人,整夜地躺在巨石的上面,仰望无垠星空,在风之谷听风。

你来吗?

其实有点害怕潜意识里,那个早已预设的答案。

也许所有女人都害怕知道真相。

在爱情面前,我们从来都很憔悴。

总之,你是谁,你来与不来,我都在这里。

2

从我的岁月长河眺望过去,透过杂乱的丛林,我从一个女人的视角去看你。只有经历过无数次跋山涉水,在深深浅浅、跌跌撞撞里回望过去,那曾经和你一样的年华,才痛觉什么叫流金岁月。

像你这样年华的男生,不是一根天天被腰腹磨蹭得失去光泽的老皮带,而是一条刚从源头欢快溢出的溪流,你哗啦而来,有着尚未流入江湖前的一路清澈。当我开始正视你时,你的眼神就是这样透明见底,没有尘世的阴霾雾翳,这让我深深地呼吸了一口空气。在浩荡而又平静地穿过一个城市的珠江边,你纵然不是波光粼粼,可是,当你略带忧郁的双眼透过头顶的树影仰望太阳时,太阳就会给你洒下一道神秘的霞光。然后,你也回望,与我深藏在一片荒芜丛林里的茫然目光偶然相遇。

在我看来,你仅此而已。

这个时段的男人难免青涩。

因为青涩,所以向往成熟的坠落。

这份炽热的背后隐藏着什么呢?

与同龄人相比,是什么让你的目光多出了一份忧郁?

我不知道你眉宇间为什么是生是死都拢着一抹淡淡的哀伤。

难道只有上帝之手,才能轻轻地把你这个拧儿抚平吗?

难道最终置我于死地的,就是这样一个结着幽怨的眉心吗?

开始我并未把你放在眼内。

你又凭什么让我把你放在眼内呢。

我们简直就是两个世界的人。

我在泉上居,你在临池水。

你还没刮风的时候,我这边已经在下雨。

尼尔森高尔夫球场,高端大气上档次,挨近香港,周遭绕着一湖绿水,占地面积一百五十万平方米,国际标准二十七洞,标准杆为一百零八杆。

每个周末,天刚亮,皇岗口岸就会有宽敞的黑牌车载着美女和杆包,跨越小得几泡尿就可以注满的深圳河,穿过半边城市,再穿过一片荔枝林,鱼贯出现在球场门口的林荫道上。

这个球场的最大卖点是它的设计师不是别人,正是尼尔森。

尼尔森原来只是一个高球手。他出生在佛罗里达州奥基乔比湖边的一个沼泽地。听好了,是能把人给吃进去的那种沼泽地。据说半个世纪前,这块沼泽地还是一个鲜花盛开的地方。我觉得,既然是鲜花盛开的地方,那就很应该有一些浪漫传说哦。

果然,一个西班牙男人和一个古巴少女在种柑橘时,在果树下有点儿扎身的草丛中翻过来滚过去,此起彼落纵情欢叫的同时,极速播种了尼尔森。

一直有传言说,尼尔森其实是西班牙航海家胡安的后代。多年以前,正是胡安第一个发现了佛罗里达这个鲜花盛开的地方;但也有另一传言,说尼尔森的祖先的确是胡安,但不是航海家胡安,是海盗胡安。

无论哪个胡安,都赋予了尼尔森血脉贲张。

尼尔森十八岁就被邻家的一个风流女人追杀着,提着裤子撒着腿,跑出了沼泽地,流浪到迈阿密一个高尔夫球场。由于有一个挺拔的好身材,他颇为顺利地被收进去,当了一名小球童。其实他长得一点儿也不帅。因为帅的人怎么老,也都能从现在的容颜看出一些端倪来。他的妈妈,当年那个巴西少女,把吸收的天地精华都集中在儿子的身材上。更有可能是胡安的遗传,让尼尔森骨架端正,肌肉健美,腰身柔韧,一起杆,就能击出一杆又一杆的好球。

但尼尔森所走的路泪流成河。他几经挣扎,多番辗转,最终凭借赏识他的朋友,还有一些对他满意的女人,当然还得靠自己的技能,得以成为一名职业球手。获得几次洲际冠军后,尼尔森迅速融入上流社会。只是,在五十八岁那年夏天的最后一个周末,他喝了半支威士忌后,与一个肥硕的黑女人云雨不到半小时,就突然中风瘫痪。

尼尔森康复一年后,手还是继续不停地抖。每次女侍应把治便秘的火龙果汁递给他,他都会平白无故洒掉一半,余下的才能喝到肚子里。这个生性固执的老头纵然无力执杆又打死不肯离场,行为举止活像现在很多高高在上不肯下台的政治家,这种人最终的出路就是演变成为一个阴谋家。尼尔森的转型在于他还可以靠嘴皮子吃饭,让秘书帮他录写球评,爱谁赞谁,恨谁骂谁,发在美国和英国最权威的高尔夫球杂志上。这样也能挣到饭吃,是因为这个世界所有人都热爱赞美,所有人都不想被批评,于是所有人都想跟他喝酒,所有人都想跟他交朋友。

只是当他秘书就会可怜一些,因为老是听不清他含糊的发音,在不停地被骂了两个月后,终于有一天的下午,男秘书把手提电脑用力砸在地上,把桌面用力掀向尼尔森方向,然后夺门而逃。

高尔夫球训练了尼尔森的心理素质和淡定,他耸耸,慢慢地转过身,一抹脸,他就能忘记。据说做大事的人都这样。他慢慢地转过身的那一刻,就有了“爱抵儿”(英语idea,主意的意思。)“爱抵儿”就是让自己转身成为一名球场设计师。

他遗传了祖先胡安的狡黠,再加上高尔夫球练得多的人,脑子的确聪明。一听说中国人的钱越来越多,多到玩得起高尔夫,甚至把它本身的价值也浸泡发大,大大超出了性价比,让它成为国际最高卡士的运动,而且还可以做到只跟钱有关,跟绅士风度和贵族精神无关,甚至还拿它去赌博,这就严重契合了尼尔森的精神,也许他天生就是这样的人。于是,这个投机主义者抽着比狗的嗅觉还要灵敏的鼻子,让翻译用轮椅推着他从贵宾通道一直到头等舱,第一站拿下的自然是十里洋场上海。第二站广州,第三站深圳,忽悠这几个城市,他只花了一年的时间。那个上世纪八十年代第一个开发高尔夫球场的土豪胡家军,一手引进他并把他视作上帝,让他实现退役球手转型设计师的金色梦想。

那时候还没有互联网思维,没有电子媒体,所有的炒作都是实体,除了报章杂志,就是口口相传。可见尼尔森是个牛成什么样的神人,或者是个神成什么样的牛人。

这些都是教练游告诉我的。

游是马龙给我雇的台湾教练。

在你未出现前,游还负责给我点烟。

通过球场那些看我的男人的眼神,我就知道自己抽烟不算难看。也许这仅仅是因为我手指的修长吧。为此,我把指甲涂了墨绿色树脂,俗称QQ甲。我没让美甲师给我下闪粉和小钻,我容不得自己的指甲太炫。我涂唇彩也是,不能太闪亮。烟倒是要细长。细长的韩国烟,不要有薄荷那种。烟叼到嘴里,升华到鼻腔,我只要那些许的迷醉。这个坏习惯很多年了,就是习惯了有细小的烟雾如水母般在指间浮游。

被马龙忽悠在这儿打球,是因为他收藏了我在徕卡奖里的六张黑白作品,他当时以一个行内非常吃惊的价钱。我也颇为吃惊。其后,他跟我说,他希望我能为他个人拍一些私藏照片,包括他在球场上的英姿。

我由此知道,马龙不是一个一般的人。

可是,我又这样想,既然我是他最早发现的,他还破了我作品的最高价,我如果不发自内心常怀感激,那我就太自以为是了。士为知己者死,在适者生存的任何年代,谁懂得欣赏你,就算你是多么高贵的天鹅,都得学会把长长的脖子伸过去的,更何况,我不过是一只臭水塘里长大的野鸭子,没有别人的认可,我什么都不是。我的软肋在哪儿,只有我知道。

我甚至和马龙成为很亲密的朋友。尽管他有各种弱点。甚至这些弱点有时让人害怕。可是我们身上不都有弱点吗?只有成为良朋知己,才可以把对方这些弱点变成熟视无睹的东西。也必须忽略马龙身上那些不时显世的弱点,我才能拍出他身上残存的美好。也许这只是我给自己的借口。

这也是为什么总有一些人,尤其是生意人,明明不是十分热衷高尔夫球,也要买来全套装备,天天驮着它们到练习场,一副专注打球的样子。其实他们看着的是球,想着的是人,织着的是关系网,打着的是友谊赛。每个人心里都有一杆秤,盘算谁的斤两,值不值得结交。当陌生人成为朋友,大家就可以互相拍着肩膀,一起抽雪茄喝红酒,不知不觉地,向人情深处摸索,然后呢,只等层林尽染,果子缀满枝头。

说这些,你应该懂。

3

两年前,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夏日,你带着几分复杂的心情,出现在尼尔森设计的球场边。你想应聘成为这儿的一名球童。

一位穿白衬衣黑裙子的小姐过来对你说:“这位先生,总经理让你进去,请跟我来。”

你纳闷得要命,为什么不是人力资源部,而是一个总经理来见一个小小的球童呢?

看来这儿生意不太好,说不定人力资源部早就解散了。

过道一侧全部是落地玻璃。窗外,是一大片来自百慕大的绿草。这种草种最粗生,最契合岭南地带的土壤。

起伏的草岭一波一波,平滑得像刚刚发育的少女;那些黄色的沙坑远远看上去,就像一件绿色衣裳上的几个补丁;旁边的水塘在岭南炽烈的阳光下,反射出碎钻一样的光芒。

你突然晕眩。

也许你想起那个让你第一次成为男人的女孩。那个因为出青春痘而自暴自弃的邻班女生。

也许你并不爱人家。这个她也知道。跟她做爱不过是几次青春的泄洪。在床上,在课桌,在青草地,你放任自己一泻千里。

她缺堤后,更是泥沙俱下。

那个才十九岁的女孩。

她长得一点儿都不漂亮。

有时,在校园的暗夜,你把人家放倒在树林中的草丛上。女孩却是快乐的,快乐得像一只得了慢性咽炎的小野猫那样,浅吟细叫;在那些放假的日子里,她会主动来到你空无一人的宿舍。你总是不回家。她总是喜欢吻你,自上而下的吻。你喜欢她一直用嘴巴。你喜欢她性感如百合花瓣的厚唇。

我呢,更喜欢直奔主题。我自下而上地,反着来。我还喜欢在上面。我要依我的来。依我的吧,我保证,你会更快乐。

以后的日子你并不想她。只是这些风景似曾相识。你的思绪如银狐落地,然后诡异地跳越万水千山。

这是一片奢侈的绿地,它十里无人,只有鸟儿和白球飞过。

总经理办公室。坐在办公桌后面通常是位中年男人。他就是温总。温总穿着一件带格子领的白色T恤,皮肤黝黑,一派高球运动者的本色。

见你进来,他眼前一亮。

这是他一个下午下来所见过的最养眼的男孩。

你显然很懂规矩,穿的也是有领子的T恤,配悠闲又不失庄重的长裤。你衣着洁净,身材挺拔,一副年轻才俊的样子。

温总半晌才反应过来,原来你不是来打球的,是来求职的,求的是仅居清洁工之上的档次。

如果不是眼里有些许年少老成的沉郁,你会是很阳光的男生。

温总慢慢看出你轻扬嘴角的那抹傲气。

他要挫一下你的棱角。

“你穿得那么好,知道自己见的是什么工吗?”

你背手直立,眼睛毫不躲闪地看着他说:“我知道,是帮人背包和捡球的球童。”

“那你为什么要穿成这样呢?”

其实这也是我想要问的。

你一直让我觉得你的衣着超出了你的身份。你有时着装和举止得体得就像一位王子。你的神情也是见不到一丝卑微。相反,在你面前,我有时觉得自己就像一颗尘埃,很卑贱的尘埃。

你这样回答人家:“那为什么你可以穿成这样,我不可以穿成这样呢?其实,我们都希望赢得别人的尊重,不是吗?”

温总脸上挂不住了。

“真没见过你这么嚣张的人啊!”

“我也没见过像您这样敬业的老板,连一个球童职位也要亲自面见啊。”

温总僵硬的脸软了下来,他笑了。

原来这桀骜小子也会讨好人的呢。

他顿生欢喜。

可是,我真心希望,你以后只讨好一个人就够了。

你说,你说的都是真心话。你天真地认为众生平等。比如,有人是学霸,有人是鸭蛋;有人在空调房里指挥人干活,有人要到球场去捡球补草和扒沙;有人是马桶小开可以去泡林志玲,有人就算洗足一辈子马桶也见不着她。

温总笑着说:“事实上,这个世界自从有人以来,就一天都没有过平等。高尔夫球场是最快让你知道这个道理的地方。”

你撇撇嘴,耸耸肩,一副so what(那又怎么样)的样子。

也不怕人说你,这么傲气还一副野心勃勃的样子,你能服务好有钱人吗?他们即使不都是有头有脸,也都是装得有头有脸的人呢。且装的一定比真的更难侍候。

温总掸掸你的简历,他突然发现你还在念大学。

“这有什么问题吗?我就是需要挣钱交学费,而且都大三了,明年就毕业。”

“那你知道球童靠什么挣钱吗?”

“拿小费。”

“知道就好,小费只会眷顾那些懂得低三下四的人。最后一个问题,你会打球吗?”

你低下头,咳嗽了一声,然后抬起头,痛苦万状地说:“我用七号杆能打二百五,不知道这算不算会呢?”

温总愣住,然后狂笑。

“七号杆打二百五?不如说你一杆进洞,一杆打死一只鸟算了!这年头爱吹的人可真不少!”

人家不信,你也不申辩。

“好吧,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中国几十万人打高尔夫球呢。”

温总无语地看着你。

“小子,你知道的不少,你是为学球来的吧?可惜你现在只是个学生,请别浪费我的时间,因为我这儿只收全职,等你毕业后再说吧,我觉得你可以选择更好的职业,你父母让你读四年大学,不是出来做高尔夫球童的吧?”

他“啪”地合上你的简历,然后站起来。

你惊愕。

“球童怎么了?你连自己底下的员工都看不起吗?”

然后,你铁青着脸拿回简历说:“对不起,我没有父母!”

转身走。

温总绕过硕大的办公台,拽住你的胳膊,把你按回椅子里。

“小子,别生气,凡事皆有规则,但规则都是人订的,规则有时也可以变通的是不是?你能保证每天凌晨四点钟上班吗?”

你吓了一跳,虽然也有专为那些见不得光的官员开的夜间场,也没有人变态到要后半夜才开打吧,难道这些人不用睡觉吗?

“只有你们八○九○后的小年轻人才这么晚睡,老人家三四点就会醒来,他们拿这个当晨运,打完一场球才开始工作的。”

听罢,你毫不犹豫,拍着胸脯说:“没有问题,我的课一般都在八九点以后……”

鬼才信。

但温总信了。

他告诉你,有一位老板是个要求很高的人。其实,温总不好用刁钻来形容他这个老朋友,毕竟是老主顾,但这个人三年下来已换掉了几十个球童,总是事出有因。这人每天大清早就来,那时天还没全亮,线视模糊,有时神仙都找不到他打出去的球,但是只要掉一个球,这个人就会很生气,除非他自己打进水里,又愿意承认。

这个出名刁钻的人就是马龙。整个尼尔森上上下下都怕侍候他。

这正是温总要亲自出马招球童的真正原因。

但马龙呢,从不会在别人的角度去看自己,他没这个时间,也没这个心情。他是个极端狂傲的家伙,他到处得罪人,但又总是得罪得起。

我跟他交往只有两年,遇到他大动肝火的时候还真不少,开始我很不习惯他的脾性,他发作时,我总想挖个坑钻个洞,把自己藏起来不出去,但后来慢慢就麻木了。反正,我知道结果只有一个,就是他永远是赢家。

有一次,他喝得高兴,要再加一支酒,包房里的侍应生进来说:“对不起,打烊了,酒柜已被经理锁上了,恕不供应……”他就让人打电话喊经理回来,侍应生说,不可能,经理都下班回家了,很远的路呢,话音未落,就被他“啪”的用力抽了一记耳光。那个可怜的男生脸上瞬间泛起五个鲜红指印,泪水在眼里打转,依然强忍着说对不起,马龙还要扑过去揍人,被旁边的朋友和近身助手阿生出手拉住。一个开公关公司的朋友迅速把侍应拉到一边,掏出钱包抽出一叠塞到他的手里,让他赶紧下班。当侍应生朝他鞠躬着后退时,脸上的五指印痕更深了,旁边的肌肤也红肿起来,他那副既屈辱又惊惶的表情我至今还记得深刻。

所以,马龙在外面很多人眼里,是个魔鬼;在他的上市公司和家里,是个暴君。

我曾经因他这些所作所为鄙视他。我觉得财富与权势不能永远凌驾在另一个人的尊严之上,除非对方愿意犯贱,否则他不可以掠夺任何人的天赋人权。

但女人的虚荣和心软,让我一次又一次原谅他,直至最后麻木不仁。

事实上,马龙对被他视做朋友的人是非常细心的。他不知打哪儿知道我爱吃奇奇怪怪的东西,尤其是麻辣小龙虾,便在夏秋之交,小龙虾最肥美的时候,吩咐秘书沈秋霞上网搜一下哪儿的出品最棒,然后带我去吃。

沈秋霞是个办事非常稳妥的中年潮汕女人,跟了马龙十三年了,一直单身。

据说她二十六岁时,曾跟前夫生过一个孩子,三十岁离婚后,她就一直守身如玉,死心塌地跟着马龙干活。她熟知老板脾气,老板喜欢的人,她必定服务得一丝不苟,纵使内心醋意翻腾,表面也媚态十足,即使你给她一张冷脸,她也会用火般热情把你冰雪消融。

那次,她提早一天就跟酒店打过电话,预留两斤十三香小龙虾给我,但酒店居然因为生意太好,手一快,沽清了。

他点菜时一听没有了,怒不可遏,马上叫楼面经理过来,整整骂了人家十五分钟。最后还掀翻了桌,把上面的杯具都摔碎了。我当时恨不得把台布扯过来,裹住自己逃出去。

因为那一次的尴尬,我对小龙虾也产生了阴影,吃它们的心都死了。

所以,你做他的球童,我不知道你会死多少次。

4

其实我的胃痛除了酗酒,还有就是情绪压力造成的。地球人都知道,情绪紧张是会造成胃痛的。那种隐隐约约的痛,正在一点点地蚕食我的胃膜和神经。

我知道,自己心里一直纠结着什么。

我难以接受分离。

我像害怕黑夜一样害怕分离。你冷漠地说,怕是没有用的。

那是,这世上,没有人会陪我走到最后。爱与不爱,最后上路的,都是形单影只一个人。

只是我害怕孤独。孤独并不是薄暮时分,只得我一个人,任由暗淡的天色从窗外涌进来,如霾一样笼罩内心。孤独是在热闹的地方,在拥挤的人群,也觉得孤苦无依。我只想时时刻刻,分分秒秒跟所爱的人待在一起,我只想和你避开人丛,我们逃到另外一个地方。我只想跟你说话,你也只跟我说话。没有别人,我们不需要再有别人,我们也不能有别人。

如果没有你,我宁愿独自一人,只和我的相机上路。

是的,悲观的时候,我就想,我宁愿一个人出发,走着走着,就让自己消失在远方的地平线上。

在遇到你之前,这些负面情绪就像一只老鹰的爪子,无法预知地从虚无的天空惊悚掠过,牢牢地攫住我伤痕累累的心,想把它抽离,想把它带走。在无数个暗夜,我左右突奔。我喘不过气,所以亲,我怎能没有你呢。

这样的情绪如果让它随意滑行,它就会像河水上涨,泛滥成灾,杀人于无形。这个时候,我希望自己像十八世纪的英国贵妇,除了束胸,还会控制情欲,把洪水一样汹涌的情欲捏揉在手,变成一幅十字绣,化为一串钢琴曲;或者暖个杯,冲一杯带柠檬草的伯爵红茶,让理性的光辉散落在大片枯燥的时光里,以个人意志果断掐灭行将蔓延的火苗。

可是我不想就这样枯萎。纵然我不是一朵鲜活的玫瑰,我也不想开到荼蘼。我也有我的花期。何况,这是我生命最后一次在神经末梢绽放的花蕊。

像马龙这样的男人注定是无法帮我抵挡这样的潮水。那是一道从堰塞湖缺堤而下的潮水。他可以在他的王国一马平川,但在我眼里,他不过是个庸常甚至古怪的男人罢了。虽然说,一个男人一旦拥有世俗眼里的成功,哪怕他是个坏男人,或者是个丑八怪,又或者他的脾气和脚气都奇臭无比,都有鲜花一样芬芳的美女前仆后继,横陈在他的霸气里。万丈红尘中,绝不乏像沈秋霞这样的女人,她们不惜自尊,眉低眼顺却瞳仁碌碌地想接近他。

而我,不是沈秋霞。

可能正是如此,他反觉得事情不太顺利,喜欢有点儿棘手。

我对他不能决绝的是,他曾经两次出手,让我捡回两条命。

一次是在马路边上,我们一伙人去给他一个朋友的楼盘剪彩,我一边回身跟朋友说再见,一边从他的商务车和另一辆车的间隙中走出去,一辆飞驶而来的车差点把我撞死,当过特种兵的马龙不知打哪儿闪出来,一手把我顶到他的车侧,我没站稳,正面紧贴他的车身,他护在我身后,差点连我的鼻子都被玻璃窗挤扁了——因为他那条残腿,他也失去了平衡了。

另一次,是我在他的游艇上拍照。作为随身摄影师,拍到他跟所有朋友干杯的全景也是我的工作。他们全情喝酒聊天,我自己爬到栏杆上,悬空半身,用脚勾着铁杆,正要按快门时,一个暗浪堆涌过来,船身被抛高,人一晃,连人带相机侧翻到海里。眼看滔滔白浪把我淹没,马龙大喊一声,扔了酒杯,脱了皮鞋就往下跳,奋力游过来卡着我的脖子,把我拖到船边,给人捞了上去。

这无疑是凸显他男人魅力的一面。

所以连续两年感恩节的夜晚,我都和他一起共进晚餐。我也会送礼物给他。我的礼物和他送给我的奢侈品不同,那就是我逮着不同角度拍他的一组黑白照片。对我给他拍的照片,他爱不释手。我不知道他是爱照片本身,还是爱里头的自己。可喜的是,如今的他已从一个拥有近百部不同时代不同型号的古董相机的器材控,跻身成一个算是有点艺术品位的企业收藏家。

对这样一个不可一世却肯拿命来救我的男人,他又那么痴迷我的作品,就算多么奇葩,我都不能嫌弃他。

而且,这个奇葩在汶川大地震时,全额资助他以前部队的一个战友,由战友组成一个民间救援队,向成都的合作伙伴借了辆私人飞机,一队人低调飞到绵竹,徒步进重灾区救了十七个人,被军管时,才悄无声息地撤了回来;他那时就知道红十字会是怎么一回事,他拒绝捐款,自己亲自打电话了解情况后,买了几十吨大米和几十个帐篷,让自己公司的员工一路押运进去。深圳的媒体知道有这么一个人后,跑到公司来采访他,他断然拒绝,黑着脸对手下说:“一个都不能放进来,让他们废话少说,到现场帮忙去!”

我从他底下的人口中偶然得知这件事后,对他刮目相看。但我有时会阴暗地想,他会不会像内地一些信佛的生意人那样,因为曾经造过什么孽,但求积福超度呢?怎么说,马龙是个城府颇深的人,我至今对他仍有保留。尤其是他对出轨前妻的处置,至今还是一个谜。

在决定把你配给马龙当球童之前,为保险起见,温总专门把你带到练习场的球位上。

“你知道什么叫A级球童吗?”

你说,A级球童就是对球场非常熟悉,可以告诉客户眼前这个球怎么打,用几号杆,往什么方向抽,力度用几成,角度用几分的家伙。

“照你这么说,客户不动脑子,我们全告诉他,那打球还有什么意思呢?”

温总不置可否。不能说他故弄玄虚,只能说他很高深。

他右手执起一支七号铁,轻轻一抽,随着清脆的响声,白球稳而准地飞了出去。

然后他把球杆递给你。

你诚惶诚恐地接过来,战战兢兢地站到球位上,蹲身下去,望向草地,颤声问他:“你想我打哪儿?”

温总轻蔑一笑,抱着手说:“你想打哪儿就打哪儿。”

你怯怯地看了他一看,然后低头,盯着球,一副蛮紧张的样子,只是杆一起,“嗖”的一声,小白球以一个肉眼难以追踪的速度,划出一道漂亮的弧线,飞落在二百五十码的标识上。

经理的视线茫然四顾,最后看看球的落点,又回头看看你,嘴巴半天才能合上。

毫无悬念,尘埃落定,你便是马龙的了。

5

起初,你见到马龙时很惊愕。

那是一个夏秋之交,深圳进入台风季。大小台风来去匆匆,天气就像一个冷漠的忘情者,决绝起来完全没有中间地带。风前脚走,太阳后脚就来,像个亮晃晃的大屁股高悬天空,瞬间把人晒蔫。

这种日子给住在海边城市的人带来极大困惑,根本不知道第二天该穿什么才不失联。

天气预报是可以忽略的,因为它就像私募基金一样,自己没底却又得言之凿凿。

从学校宿舍到球场只要半小时的路,你翻墙出来。

你隔夜就把单车存放在学校旁的一个小区,那个停车场只有栅栏没有围墙,因为放的都是小车,栅栏空隙很宽,你开锁后,侧着脖子就能把车从中间拎出来。

夜凉如水,你拼命地骑。冷风呼呼,灌进你的领子。你鼓起的风衣在黑暗中像一面猎猎作响蓝旗。

出门前,你同室的胖子突然收了鼻鼾,伸头出来问:“靠,究竟是你穿越还是我做梦啊?”

“睡吧,我穿越。”

这些年,你话都不想多说。

你厌恶自己同时厌恶这个世界。

因为人类在收拾别人又被别人收拾。

寥落星辰下,是你一个人的孤单。

你问过自己,你不可以说不吗?对那些你厌恶的人,你服个软不行吗?

我不知道,我一点也不知道,那是些什么人,你为什么天生要跟他们过不去。

只知道你心中一直有个女人。

那是一个什么样的女人呢?

那是一个谜。

午夜的尼尔森球场,草坪被巨大的暗影笼罩,充满了魔幻主义色彩。

保安打开内部通道的门,你瞥见天际还有最后一颗星星。

也许那颗星太孤独了,令你的心里那个最柔软的地方突然被人揪了一下似的。

是她吗?她在那儿看着我吗?

你的鼻子突然发酸。

有时你并不像你表面所表现的那么坚强。

保安鄙夷地看着你推车进来。他压根瞧不起你那辆看上去破破烂烂的单车。他不知道你是因为怕被偷,亲手把三角架上的喷漆和牌子统统刮掉,因为那是一辆鸟牌变速车,保安就是花上一年的工资也买不到。

那是你小姨送给你的生日礼物。

“喂,你是接小四班的吧?”他冲你喊。

你毫不省油地回了一句:“我只知有小三,不知有小四。”

保安嘻嘻地干笑了两声。

“你不就是新招来帮马龙捡球的吗?小四被骂得连死的心都有了,我看你能吐几天血!”

你看都不看他一眼。

时间掐得正好,刚刚换上橙色的运动装,外面就传来汽车声。

你拔腿跑到卸包处去等。

我们坐着的,是一辆黑色大奔,车牌号码是四个八。

你躬身上前想拉开副驾车门,门突然从里头用力打开,把你弹倒在地。

那不是马龙,是马龙的跟班阿生。你判断失误了。

阿生走出来,冷冷地瞥了你一眼,若无其事地打开后座车门。

马龙出去后,回身笑着把手递给车里头的我。

在还没全亮的天色中,隔着车窗,我看到他自始至终向我绽放的两行白牙。

你悲催地从他脚下爬了起来。

你个儿太高了,我看不见你的脸,看到的只是你隐约的胸肌。

你快速闪到后尾箱去拎杆包。

我扶着马龙的手,借了他一把力钻出车来。

我问有人摔倒了吗,马龙说没事。

马龙的笑容天生僵硬,就像那些年老色衰的明星打了肉毒素一样。

只有上帝和我知道,他对我算是诚恳。

阿生始终是个有点仗势的人,他不满地嘟哝:“球场越来越不懂规矩,居然招了个新手来服侍老板。”

马龙一甩手,他就收了声。

跟暴发户呆那么久,我还是脱不了平民情结,我同情地看了你一眼。

这一眼就心动了。

晨光熹微中,我迅速举起相机,拍下你侧肩上包的俊美一刻。

拍摄有时是一种审美,有时也是一种自我缓解。

它具有转移现实情节的作用。

6

马龙让你吃惊的不是他的霸气,而是他的右腿。

这样也可以打球吗?你的眉心拧出一个问号。

年轻人最容易七情上脸。

马上你就知道了答案。

他不但可以,而且还在八十杆以内。他上杆和收杆,重心都在左腿。只有上帝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

他的腿是在当兵的时候,遇化学品爆炸,冲击波把他整个掀翻,他在半空中实现了一个漂亮转体后,再重重摔到地上,就这样了。

怎么着马龙也算是个立过功的人,转业后的创业,更彰显出海明威一样的硬汉本色。他性情和意志的坚硬,以我半辈子的认知,着实无人可比。他右腿的残缺无损他敏捷的身手。

游教练曾私下告诉我,如果马龙的腿一点毛病也没有,也许他就不会天天打高尔夫了。这句话我就像手磨咖啡豆一样,辗了很久,研到手都起泡了,才慢慢地明白个中真谛。

他不是自虐,只是喜欢跟自己过不去。你一旦洞悉他这个特点,你就会彻底明白,他为什么老跟人过不去。想想他老是跟自己也这样干,你就不会恨他了。

还好,马龙不像尼尔森,他走路一点也不晃。他给我端橙汁也从来没有洒湿过我的棉裙子。他也不是蛮不讲理的人,但一旦有人质疑他挑战他,或者满足不了他的合理要求,就会遭遇到他的凶残,而且,没有把握的事情他绝不出手。

我算是个例外。

因为他是个恋物癖,具体锁定在旧相机,尤其是徕卡古董系列,他见一台,收一台,收得差不多了,就转成收它拍出来的黑白照片。他不是海量地收,他宁缺毋滥,有自己的一套标准。他只收最顶尖的,最被看好的。

深度读懂马龙的人不多,一旦了解他,就知道他的行动其实是有规可循的,呈递进式的。由此可以推算,下一步他的走向是收人,收用徕卡拍出黑白照片的人。

他并不掩饰自己这个趋向,他流露出来的迹象过于明显,就连身边的人都看出来了。

我是不能让他说出来的。

我坚信,无论他的魔法布袋多大多深,也收不了我。

马龙换好鞋,接过你递过来的一号木,走到发球台,俯身沉腰翘臀,两手握杆,正准备发球,你突然大喊一声:“等一下!”

蓄势以待的马龙很不高兴地直起腰,瞪着你。

你忍着笑,指指他的前面。

马龙低头一看,裤链没拉,因为屈膝沉腰,张开的口子里竟露出蓝花花的一角内裤。

我笑得气都掐了,他的老烟嗓也发出欢快的声音。

“这小子,眼太尖了。”

他瞥了我一眼,背过身拉上。

这人居然有点脸红。

你乖巧地说:“一早裤张口,是要发的节奏啊!”

马龙也是广东人,“裤”与“富”在粤语中谐音,这么一说,意头还是挺好的呢,他立马眉飞色舞,一杆抽出去,声音果然脆脆的。

“好球!”

你喊完,未等球落,就一跃而去,奔跑过去。

这是一个三杆洞,小白球儿连滚带爬,已上果岭,离洞口不远了。

马龙看着你的背影,嘴角扯了一下,不经意地露出一抹不常见的笑纹。

7

后来马龙告诉我,那天一回办公室,就接到陈玉镛的电话。

那是华人界出了名的男人婆,拥有只手擎天的影响力,马龙一直无法搞定她,这次她自己找上门来,问他还要不要签他们的地区总代理。

那可是德国顶级汽车品牌啊,他争取了三年,用尽了所有公关手段,就差没给她下跪,现在,她居然无缘无故自己摸上来了。

粤商的迷信普世皆知,马龙自然把这个柳暗花明的意料之喜统统归功到“拉链门”上。为此,他专门请尼尔森的温总到快乐海岸吃大餐,答谢温总亲自给他找到的福鸟。

用他的话来说,之前那么多球童,A级的B级的,为什么就没一个管用的呢?新换的这个小子,不光看着醒目,有他侍奉,打个球都比以前爽,还有那么好的彩头!

看来,你真的打动马龙了。不然,一个小小的球童,又何曾被他真正看在眼里呢。

台风季节过去后,你和马龙已经稔熟。

所以吃饭时马龙专门让温总带上你。

我们喝波尔多红酒,抽哈瓦那雪茄。

这些你居然都不陌生。

餐后,坐我另一侧的你拿剪子帮我剪雪茄烟的烟嘴,我留意到你有一双修长的手。你短短的指甲很干净。轻轻地,咔嚓一声,手起剪落,力度熟练,茄衣的切口居然没有半点残缺。

然后,你划一根长长的火柴,凑身过来帮我点燃,角度专业得让人赞叹。

“你之前在什么地方呆过吗?”

我喷了一口烟问你。

其实我猜你在高端酒廊当过侍应。

你摇摇头,把火柴在风中来回晃了几下,弄熄它。

我让烟雾在口中打了一个旋,然后慢慢吐到空气里。

你以桃花一样的眼神看着我,笑着说,其实今晚你应该喝干邑白兰地。

你那样看我,我心里就开了。

当干邑白兰地遇上哈瓦那雪茄,就像罗密欧遇上朱丽叶,注定是一场浪漫的开始。这是一句很潮的话。

而我抽的正是罗密欧。

“你还有什么不知道的?”

“没有了,之前只知道这个牌子是丘吉尔的至爱。今晚还知道,它还是你的至爱……”

“可真够抬举的。”我笑。

坐我右侧正跟温总和温太说话的马龙,转头过来问我:“你们说什么呢?那么开心。”

你马上收声,埋头吃半扇木瓜里的雪蛤。

我看着手中夹着的那根烟,它深褐色的茄衣慢慢燃烧,直逼红色标签。

“没什么,亲爱的,他说这烟很一般。”

见我陷害你,你咧开嘴巴笑了。

我喜欢唇厚的男生,正是这样的。

马龙有几分醉意的时候特别和蔼,他喊:“好啊,小顾,那你说说,你抽过什么比它好的?”

你逃不了,低下头,想了想说:“高斯巴,我喜欢高斯巴。”

我觉得你有一点浮夸。

8

饭后,没让马龙送我。

我想一个人走走。

晚风撩动,它沿着水边轻拂我的肌肤,偶尔会把我肩上的长发吹到唇边。

风从大海那边吹来,经过嘴角时,才发觉它有点儿咸。

快乐海岸其实是一个湿地公园。它之前是滩涂,间或长着一丛丛的红树,树上常有白鹭单腿而立,茫然面对岸边的情侣。现在湿地两边填满了漂亮的食肆,海水注入的地方,被切成威尼斯一般的水道,水道交流处叫心湖,湖边有酒店,河上有小桥,桥边有饭店,店里有客家,他们临窗吃喝,看到柳树时,骤觉到苏杭。

我更喜欢倚湖那一溜小酒吧,它们透着黑夜的诱惑,吸引来自市区的骚动男女。

穿过灯红酒绿的夜,慢慢地走到码头,遇到了要等船回岸的你。

“你没坐他们的车走?”

我们同时问对方,然后笑,然后一起坐船,到了岸边,经过“老鹰吧”时,你突然邀请道:“你今晚好像没喝好,要不要进去再喝一杯?”

我一秒都没有犹豫,尾随你进去。

遇到对的人,还有什么好装的。

何况夜色正好,而我醉意渐浓。

我甚至怀疑自己拒绝被人送,是为了能在路上与你相遇。

德国的柏龙,是我最爱的啤酒。酒过三巡,已忘了自己说了什么,只知道幽暗灯光中,有一双卧蚕眼看着我,它像两弯新月,瞳仁是来自银河的星星。

你后来说,你看着我,也觉得我像天边那颗一直看着你的星星。

夜深了,人少了,水边的蚊子就来了。

我俯身,隔着丝袜子抓痒,你隔着椅子的扶手,伸手过来,握着我的脚踝,用手指轻揉。

我住手,让你来。

你的口气轻轻地吹进了我的耳蜗。

我迷醉。

“你就这么有把握吗?”

“你是个女神,也是个妖魔。”

“好吧,看你如何西游降魔,把我收了去……”

“不敢,哪敢。”

你欲擒却步。

“那你是什么意思?”我倨傲地看着你。

被一个比你大十五年的女人撒娇,会不会是一种悲催?可今天我就搁在这儿了。

“我的意思是……我收不了你,我是等你收了我啊。”

此时此刻,我只想喝一吨保鲜剂,然后等上你的步伐,我们一起老去。

我借着酒意当众吻了你。

你比我更羞涩。

没有羞耻感,一点也没有。

我单身你未娶,何罪之有?

敢于承认自己的情感,是人类的一种高贵。

遵从自己的心,就要勇敢接受自己的一切,包括过去。

从“老鹰吧”出来,我们已经手拉手。就像前世已认识的人,走路也很默契。

我已辨不清东南西北,只是被你牵着走。只记得经过一条小桥,桥上行人稀少,你果断停下,靠着桥墩,用力把我拥入怀内。

桥边有一棵鸡蛋花树,风穿过路灯下它的暗影,送来颤抖着的幽香。

酒精已让我乏力。

我像个软骨病人,紧紧粘着你。

像少女一样,我的两只手挂在你的脖子上,我闭起眼睛,忽略行人。

我歪着脖子,仰起下巴,迎接你深深的湿吻。

这时,你脑子里想的,还是那个在天堂如星一样俯瞰你的女人吗?

9

对于一个艺术家,既要保持内心的敏感,同时要在人群中管理好自己的情绪,是一生要努力做好的事。

说白了,就是在神经质与接地气之间把一碗水端平。

而你正好戳到了我的敏感点。

所以我就开闸了,如蓄洪破堤。

如果我不在意你的流露,如果我没接住空气中传来的气息,如果我的心也没有向你洞开,如果……晚了,现在,一切不能重来。

这是我从前没有过的体验。

如果一个三十九岁的女人告诉你她没有过感情的前科,那她不是想隐瞒,就是生理不正常。

该有的经验我都有。只是我有点冷。

我有过婚姻。我还有一个儿子,但他不在我身边。他在他父亲那儿。

曾经的我也爱过,只是现在的我不再在意结果。有时不是树的问题,是风轻浮,是树欲静而风不止。有些事情,因为成年人怀有阴谋论心态,心病很重,所以会想得很多很复杂,信任度就像一块每天用来洗手的香皂,一点一点地消耗着。人们因为失去信任感而害怕接近,就像冰鲜鱼一样,没有解冻前,身体僵硬如石,如果再抗拒温度的话,就会永远失去本身的柔软。没有柔软之心的身躯,如何能体验到正常的情绪与欲望呢?我们不能因为害怕,潜意识把心搁在冰层;我们总是那样,因为经历太多,因为伤痕累累而渐趋麻木,从此失去一颗敏感的心,那样的话,任由地球怎么转动,无论到哪个角度,在你面前恐怕都是盲点。

我们多需要信念啊。

我跟你说,我不太喜欢的事情,如果一定有需要,我会应酬一下,但不能太久。因为之前我已妥协太多,我不停地拍一些我不喜欢的东西。他们并不懂,但他们总以为只有他们最懂。我无力说服,我做不到,我很无助。也许我最终要说服的,是我自己。他们才是操控这个世界的人,而我,只是端起相机按动快门的一只手。这只手拒绝被思考,它服从别人,不需要服从我的心。我来去由不得自己。

现在,我终于可以告诉进入中年的自己,要随心所欲,而不是随遇而安。但我也不剑走偏锋。我依然在迎合像马龙这样的人。而我,是不可能走到你的世界里去。

你的世界与我无关。

我只需要尽量寻找我们可以交集的地方,我们谁也不要拉住谁,我们相遇后,最好不要挽留。我开始是这样设定的,真的,我不想深陷,我怕,我怕深陷后的滑落,滑落后不能自拔。我发誓不会再爱,因为有爱就会有痛。

爱得越深,痛得越狠。男女都一样,女人更甚。

也许我们永远无法摸透彼此的脾性,我们可能会出现一些错位,甚至有时会让你深感不适,是这样吗?

那晚我们走向湖边的一家酒店。

我以为自己很勇敢,才见了多少次的你啊,只是开了房,电梯门一打开,我突然犹豫了,我怕到节骨眼上,我失去爱的能力。这时你从侧面把手伸过来,轻轻地托了一把我的腰,把我送了进去。

观光电梯外,不知是谁在燃点烟火,明明灭灭。我看着玻璃外面漆黑的夜空,视野一片凄迷。

我们上了顶层。

房间很大,开窗见湖。

湖水因为有盐分,在暗夜里更显深沉。

很安静,除了空调声,就是你的气息。

你向我走来,捧起我的脸。

你的吻有点青涩。我闭上眼睛,张开唇,好让你的舌头进来。它慢慢地撩动,我的身体一寸寸地柔软起来。

当你那只握杆有力的左手试探着摸上来时,我的灵魂湿了。

事到如今我还是个羞涩的人。

你拦腰搂我到床上时,我依然不敢张开眼睛。

“亲爱的,关上灯可以吗?”

当房间进入漆黑,我告诉自己这是另一个世界。我完全放松地把缰绳交给你,让你策马扬鞭。

我只觉得过山车把我抛起来,然后俯冲下去。我一会儿在云端,一会儿在谷底,我恍如经历着有生以来最刺激的一次飞翔与下坠。

当汹涌的巨浪携着我滑向深处时,我终于看见了渴望中的彩虹。

从未有过的快乐让我失声尖叫起来。

当我在温软的甜蜜中张开眼,彩虹消散,一抹月光从外面透进,照见你俊美的轮廓,你的肌肤透着年轻的光泽。

你也累了,伏在我耳边歇息。

“你很香,我喜欢你的味道。”

你亲吻我的头发。

我为什么长叹了一口气,你是不会明白的。我是为了被你唤醒。

我以为我不可以,但身体复苏了,如同一块旱地突然遭遇一场暴雨,龟裂的痕迹顷刻消失,身心骤觉滋润起来。

10

后来我才知道,你那么迷醉我的体香,因为它跟一个女人很接近。

那是把你带来这个世界的女人。

你从小嗅着这样的香气长大,它的氤氲令你滋生出一种厚实在握的安全感。

我可以把它理解为缘分吗?

和你一起,天也特别的蓝。

两天后,我出差飞到了平遥,作为本年度摄影节的颁奖嘉宾之一,出席了闹哄哄的开幕式后,我决定一个人多待几天。

我没有跟主办单位打招呼,离开他们后,让自己瞬间消失在人海。

古城被蜿蜒已干的护城河环绕,斜阳下,灰黄的墙头形影交错,即便是空气中抖落的灰尘,也仿如是远古堆积而来。

没想到中国这个保存得最完整的古城那么浮躁,游人沸沸扬扬,沿着主道城隍庙街到衙门街,古老的大街上开了一间又一间用原木装饰的店铺,那些外表迎合古城遗风的酒吧,里面其实很狂野,很朋克;卖破旧文物的古董店,赫然放着爵士乐。

我无聊地走进一家亮着昏黄小灯,挂着法国国旗的黑胶唱片店,竟发现有一些年轻时看过的电影LD(影碟),不看到它们,还真忘了生活中曾出现过这样的东西,它在中国流行的寿命很短,因为DVD(光盘)的出现,它在市井已不着痕迹。

这让我想起与戴先生生活的那段日子,也像这样的节奏,如生活长河中漂过的一段浮木,因其短促,流过就成为过去,除了留下儿子小云吞,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

亲爱的,别批评我对亲情的冷漠,我怀胎十月,我的痛只有我知道。

我患过风疹,得过脸瘫,因为胎位太高,有六七个月我都是坐着睡觉的。我在玛嘉烈医院生下他后,得了产后抑郁症。

五天后,小云吞的奶奶把他接回了西贡的家,那是香港的一条渔村,那时已不打鱼了,但有海,有沙贝,有水蛇,有红树林,有野牛,有先人的坟墓和大片的小黄花。小云吞就在那儿成长,那儿也是他爸爸成长的地方。

我离开医院后,有一段时间回深圳养病。我们这边也有红树林,但我与他们隔着一个海峡。一个海峡,因为曾经管治的人不一样,足以令两岸的人活得不同。

这种不同,除了物质的富贫多寡,还有价值观和世界观的整体分裂。

不同的生存环境,以及我们从小所接受的教育,被动和主动接收的社会资讯,令我们大脑的养分不同,细胞的分布走向仿佛都不一样。

不同的硬件影响我们的思维方式,思维方式又影响生活方式,于是我们常常火拼。太多的伤害,太多的龌龊,和那个时代一起,和填海区一起,和中环一起,演变到现在。可是除了眼前,以往的事,我懒得记起。

现在他们活得好好的,根本不需要我的牵挂。

戴先生依然有去红灯区的习性。

中途我回去过,又出走过。因为不舍,再回去,再离开。反反复复,悲戚交困,直至最后切肉离皮。

那种痛,让我在两年半里,一旦触碰就血流不止,泪流不已,直到我麻木地走出来,学会忘却。

女人一定要学会忘却,包括青春的流逝,还有男人的誓言。

尤瑟纳尔说,光有骤然而至的冲动和百折不挠的顽强精神那还不是生活,生活还包括了妥协和忘却。

我认为自己妥协得太多,但至死我也不会说后悔。

性格决定命运,我少女时代的神经质注定我必定要走过这样一条匝道。

还在深圳念高中时,蒙昧无畏的我,最大的快乐,就是坐中巴到东门老街去租LD。

在同年代女生中,也许我是个异数,是个奇葩。

我渴望通过文艺作品了解未知的欧洲。那时法国导演路易·马勒执导的英国片子《烈火情人》刚刚面世,我就在不需要支付国外知识产权的中国式自由状态下,通过LD看到了神经质的比诺什超凡的演技。

比诺什那直插灵魂的眼神,她不甚完美的身材,把我看得起全身泛起鸡皮疙瘩。她和内阁部长的激情,那碰翻的椅子,那钩破的黑色丝袜,以及在沉重的大提琴和圣洁的教堂钟声中,他们用力地做爱,那种无底线的自虐式沉沦,让青春期的我也跟着欲火焚烧。

那时,亲赴英伦和法兰西还只是中国人一个遥遥无期的梦,尽管后来对我而言,对很多中国人而言,除却签证的繁琐和折磨,飞出去一点不难。

但那时就独独只有香港,可以自由地呼吸到西方的浪漫主义气息,而它的路牌,它的图书,它无处不在的繁体字,仍能让我们看到古老的自己。

这是一个既可以满足新奇又不被抛弃本我的地方,它像一扇巨大的窗口,让我可以探头出去,看到外面那个没有谎言的真实世界。

世界原来是这样的,于是我就想留在那片咸淡水混合的中间地带,它便于让我看清这个世界,便于让我感知人性深处的本质。恰恰在此时此地,而不是在别处,我认识了戴先生。

是的,在一九九三年的深秋,我遇到了他,小云吞的父亲,一个烟火味很浓的香港本地男人,他会做腊味饭,会煲老火汤,会扛煤气罐,会修掉了链子的自行车,还会帮我剪刘海儿,剃腋毛,会舔我的脚趾,而我喜欢睡觉时把食指塞到他的嘴里,让他含着睡。

那时我是个问题少女,抽烟不算吧——因为现在还抽,算的话,那现在也叫问题中年吗?我十七岁就跟男生喝酒、压马路,夜不归家,无法无天,我的理由是既然缺乏家庭温暖,我就只能跟小伙伴抱团。

不少街坊邻里都难以忘怀的是,我妈经常扯着嗓子满大街骂我,说如果有一天有人肯娶我的话,她会跟我拎鞋;我爸呢,平日跟我妈干起来那样的刀光剑影,只有在收拾我的时候,他俩同一阵营。

那个曾被我在心里诅咒过,希望他在马路走着走着被车撞死的杀千万的老爸,他在外面至少有两个以上的女人却毫不心虚,经常在酒后揪着我的耳朵往墙上撞。

我只有拼命地偷他的酒喝,我多偷一点他才能少喝一些。

有一次,我刚刚打开酒瓶盖,后脑勺就被重重一击。

在工地上开溜回来的父亲发现女儿竟敢偷他的酒喝,那种愤怒像被人在公交车上偷了钱包一样。我的耳朵就像给闹钟上链条一样,被他拧得像涂了辣椒又红又痛。

灼热难退的,还有我的自尊心。

我趿着拖鞋跑到东门,在老街的深巷里漫无目的地游走。

万万不能找同学,怕被她们知道,因为我哭肿的双眼挤不出微笑。

逛到九点,我去看了一场电影,是陈凯歌的《霸王别姬》,出来后我有点饿,便到一家粥粉店吃布衣拉肠。

给过钱,等老板在白蒙蒙的蒸气中,把熟得透明的米粉从底布上拉下来,卷成条切成段时,发现旁边的大排档有个铁笼子,一只灰黑色的花狸猫被人关着,它正用一对琥珀色的眼睛无辜地看着我。

我执起斜胸挂着的黑白相机走过去。

我那会儿已机不离身。拍触目可及的有趣事物,已成了我与世界的对话,以及自我安慰的方式。

拍着拍着,店里的一位老伙计过来,叫我让开一点。

原来有人点了“龙虎凤”煲,就是把蛇、猫和鸡一起扔到压力煲里,加上中药材煮软了,再放到边炉锅里烧着吃,这是广东坊间传说秋冬进补的一种食疗。

也许目睹了太多兄弟姐妹的分离,那只花狸猫会听人话似的,被人拎起笼子时,朝我喵喵地发出求助似的哀叫。

我追上去对老伙计说:“你不能杀它!”

老伙计一脸困惑地反问我:“为什么?”

“因为它是我的!”

你无法想象,年轻时的我就是那种初生牛犊不畏虎的女孩。我任性妄为,遇事固执。

“靓女,凭什么说是你的?我们是从外地运过来的,又不是在街上捉的!”

正扯着,挨门口坐着的一张桌子上,有个正在和朋友消夜的港男对老伙计招招手,用粤语说:“老友,过来一下。”

老伙计过去,过了一会儿他返回,手里拿着两张红色港币。

他用脚踢踢笼子说:“你尽快拿走,别阻我们做生意。”

我拎着笼子过去道谢,那个香港人就让我坐下来,和他的朋友一起吃夜宵。

看到桌上有啤酒,我就动了心。

从我坐下来的那一刻,我的命运就注定被改写。

对,他就是戴先生。

他比我大十三岁,虽然那时还算年轻男人,但头发有点稀疏,样子也很一般,但这些都不是我要在意的。

我更在意他能给到我什么,能不能马上带我离开那个令人窒息、让我天天生气的家。

那晚我喝了很多,那晚他就把我带回酒店,但我们什么也没发生,他知道我只有十七岁,知道我是离家出走,他并没有趁火打劫,他只是躺在我的身边,一整晚看着我的脸,听着我的鼻息。

这就赢得了我的从头发到脚指甲的信赖。

相识正当年轻,而年轻让我们觉得一切皆有可能。行到尽头才发现,一切皆有可能其实是不可能的。当激情消散后,我们忽略了的东西才会像退潮时的礁石,面目狰狞地露出来。

实在不想再回忆。

离开卖古董的地方,走到隔壁卖腰鼓的工艺品小店。马上被坐在外面的一个织布女转移了视线,分散了心绪。

在得到允许后,我举起了相机。

当镜头在那张泛着油彩的脸上停留,最后找到落点时,我的耳边除了快门,就是织布机的声音。

不再有别的,不能再有别的。女人一定要学会遗忘,包括遗忘曾经拥有的美丽,曾经被众多男人呵护,直到走到街上,没有几个人再回头看你。

是的,学会遗忘,只对眼前专注。

让自己活在当下,把第二天当世界末日。

在塞满现代内容的古城,我来回穿梭,不想回到城市,是想在百无聊赖中,把那夜月色下你的剪影,连根从我大脑拔掉。

请你的脸连同你年轻的身体回到你的世界,就像没有撩动过我一样。

我想让自己切切实实地静下心来,不再骚动。因为我怕最终幻灭,是我难以承受的后果。

踩着青石板街,走到听雨楼那段古墙边,看到一家门楼挂着大红灯笼,窗帘是碎白花儿的客栈。

它因为地处偏僻而略显冷清,我就住在这儿吧。

接下来的两天,我悠闲地在这儿待着,拍客栈天井的金鱼,拍老板娘五岁的小女儿,甚至换不同角度,拍阳光下的一串红辣椒。

从来没有这样奢侈过时间,腐败过光阴。

客栈的老板是本地人,十年前在这条逐渐繁华的古城大街尽头开了它。客栈分成左右岸两家,外貌一样,都是瓷砖瓦顶,只是中间隔着一条巷子。

进门处,从上而下拉着碎花布包边的竹帘,帘子一掀,就是饭厅。

雕花屏风隔开几个开放式包厢,上面挂着彩色图腾的蜡染,贴满了顾客留言的黄纸。

红色沙发倚在临街的大玻璃窗前,光线轻微地投入,坐在里面的人,就有躲避烈日的阴凉。

穿过大厅,再掀第二层竹帘,便是清凉的天井。

对称的庭院,周边种满花草盆景,中间一张大木桌,旁边散落几张木椅,头悬六盏大红灯笼。

厢房的门都向着天井,两边有小石楼梯通向四面八方。站在楼梯口,摸着冰冷的石雕,宛如进入了《大红灯笼高高挂》里,巩俐失心疯狂奔的画面。

傍晚,我就在窗边的烛台旁,喝一杯汾酒,看着门外路过的行人和疾驰的电瓶车,想象你慢慢地从繁闹的街市那边走来。

入夜,我坐在天井里,刨一个跟灯笼相映的红西瓜,照着月光,喝一杯酒保调的不太正宗的长岛冰茶,我发个微信告诉你,味道还可以。

回到房间,窝着炕上的小搁机,看随身带着的《米格尔街》,奈保尔笔下的那个忧郁的男孩子,突然变成了你的影子。

清晨出去拍照前,我一个人在门厅那张大木桌上吃一盘有土鸡蛋和培根的英式早餐,吃着吃着,思绪又飘回球场,我在想,这个时候,你工作快结束吧,你应该要上学了。

回望古城雾蒙蒙的大街,只希望时光从此定格。

但偏偏,我还是要老下去。

我等不及了。

你成熟时,我已枯萎。

此时此刻,我这样地孤单,而你却在浮华处。

待在这儿的第二天晚上,失眠了一夜,落英缤纷。枕上的头发,是秋的节奏。

决定了回去找你。

不管你是谁,不管你多大,不管我们之间是鱼与飞鸟的距离,我都要定了。

只为那夜。

11

回来的第二天,是个阴天。四点近半,我就出现在球场。

天还是黑蒙蒙的,鸟儿迟迟未出现,草地深处晨雾迷离,近处的林子和远处的楼宇轮廓,一深一浅的连成一幅水墨画。

偌大的一个场,靠有限的数盏灯光去照亮一只飞旋而过的小白球,难度太大。特别守时的你一边等着马龙,一边发愁今天的能见度,你已做好丢球挨骂的心理。

在摄像头下的死角处,我瞅着没人,踮起脚尖偷偷吻你。

只想你放松心情。

此外,我喜欢你抱我入怀的感觉,然后用力,再用力。

那一刻才觉你是我的。

像我这样年华的女子,要不一潭死水,一旦搅动起来,身体的每一个细胞都软滑无力,渴望得到一个坚实的拥抱,就像鸡蛋遇见棉花,安然不碎。

如果认定那是一个温暖的怀抱,马上幻觉自己是亿年冰川里的一次苏醒,急需要温度的补偿。

刚刚的这一刻,如果不能定格,你又能永远给予?直到我辞别世界的那一天。

我知道我要不来答案。

那就静默地往下走吧。

马龙出奇地比平日晚到半小时。

他依然不动声色。

或许他已经知道我们。

我是不太愿意演戏的人。

才不想装。

你怯怯地说:“今天有雾,您在打每一个球前,可不可以先让我准备一下?”

马龙今天心情不好,眉眼拢成一团,像素更低了。

“你居然需要准备?不是让我先准备吗?我有没有听错?”

他看了旁边的我一眼,我冷若冰霜,不看他。

他忍了。发球前正式告诉你:“看好啦,我来了!”

晨光中,马龙起杆转腰,顺利击出第一个球,大约有二百三十码的样子,但是个香蕉球,它“嗖”的一声,飞进右侧的一片树林里。

球儿未落尽,蓄势的你已跳起来,跟着球的方向朝右飞奔过去。

我早已举好相机瞄准你,我的视线透过镜头随着你的身影拉过去。

你已从马龙的姿势看出球的弧度,已从球与杆头甜蜜点触碰发出的清脆响声,再加上今天的风向,判断出这是一个右曲球的节奏。你争分夺秒地跑向预设的落点。

很快地,你找到了球。

马龙和我开球道车过去。他第一次遇上想骂一个人却找不到理由的痛楚。

把球切上果岭后,马龙突然笑了,脸上的皱褶像一池涟漪。

我和你都吓了一跳。

他指着你说:“你,不能再在这儿混了!”

我的心高高地悬起。

你闭上眼睛,迎接审判的来临。

“你,既然读的是电子商务,又有这么好的判断力和反应力,将来要待这儿,也绝不是做球童,而是做顾客!”

我与你面面相觑。

你摸着后脑勺说:“等我毕业吧,以后有机会一定努力当个球友。”

马龙不说话了。

一路打下去,到第十六个洞时,他问你几点了?

“七点半。”

他直起腰。

“那收杆吧。”

你很困惑,默默地擦掉杆头的泥巴,把杆小心放回杆包,把球包系到车架上,自己站到一边。

我强作镇静地问:“亲爱的,今天是不是很赶时间呢?还有两个洞喔,为什么不把它们打完?”

马龙指着你说:“是这小子赶时间,他到点上学了,打高尔夫对我来说不是比赛,少打一两个洞,不是什么事儿。”

他给你小费时,我突然觉得全身乏力。

我该如何告诉他?

我和你又将如何继续?

12

八月的一天,敏儿出现了,她穿过草地向我们走来。

她那么年轻,发亮的脸庞有着骄人的五官,高隆的鼻子冷若冰霜,做过colour(颜色)的头发在太阳下闪着金光。

她那支七号铁的杆身也是金色的,那是马龙去年在一个品牌店为她订制的二十三岁生日礼物,世上独一无二。

同样作为马龙独一无二的女儿,敏儿不光在中国,在美国华人界也能呼风唤雨。当然,这是马龙的魅力,与她个人有关的,是她将来会成为他地产王国的接班人。

她跟她妈妈不一样。妈妈是马龙的痛,因为一次背叛。她是马龙掌心的珍珠,他想把这颗珠子紧紧捂在手里,生怕一松手,它就滑落,而她不肯。她属马,有强烈的自我心理暗示,认为自己天性不羁。她一次又一次背起包,想从他的指间溜走,走得远远的,去到不被他掌控的地带,可最后一次又一次,她都灰溜溜地回来。

只要她不去日本找她妈妈,马龙最终都能原谅她。

有一次她一个人逃离纽约大学,去了北非游玩,马龙很生气,让银行掐掉她的信用卡,好让她乖乖回家,结果她靠身上为数不多的现金,一路从埃及来到土耳其,打算玩完伊士坦布尔再飞回去。

有人说,如果这个世界只让你选择去一个城市,那你只能选伊士坦布尔。这个说法一点也不夸张,它身世显赫,是罗马帝国、拜占庭帝国、奥斯曼帝国的首都。君士坦丁堡这个名字,在我中学读世界历史的时候,就曾对它心生向往。五年前,我带着帕慕克那本《伊斯坦布尔:一座城市的记忆》所说的“呼愁”飞过去,寻找它的帝国遗迹。我拍过它漫天的鸽子,拍过它无处不在的清真寺,还有蒙着黑面纱飘逸而过的伊斯兰教女子。这个建在马尔马拉海岬角的古堡和它沿海的房子一起,恍如童话一样,随着人类的繁衍和蔓延,不经意之间,成为世界上唯一的地跨亚欧两大洲的都市,而深蓝窄小的博斯普鲁斯海峡就是它们最美的分界。

我在那儿呆过半个月,我第一次看到,可以有那么多的人,集体悠闲地在桥上钓鱼,方向近乎一致,我把他们快乐的站姿拍了下来,发了一组图在国内一本权威的地理杂志上,稿费不高,抵不上我十分之一的旅费,但给我颁了一个年度奖。

敏儿知道我拍过那儿,有一次打完球,回更衣室洗澡时,她迫不及待跟我分享了她在那儿的艳遇。

她说为了省钱,她没有住在欧洲那边的色雷斯,而是住亚洲这边的小旅馆,前台登记的年轻男子开完单后,竟拿圆珠笔挑起她的下巴。

我很惊讶。

“那你怎么办?给他一耳光吗?”

她耸耸肩说:“怎么会!土耳其男人就是这样调情的!”

“怎么会?”

我不相信,但已对她刮目相看。

只能猜对方一定是个帅哥了。

也许旅途太寂寞,被挑逗就变成一件惊喜的事。

以她平日说走就走、想翻台就翻台的大小姐作风,那一刻她竟然变得那么羞怯,是超乎我平日对她的理解的。换上邓文迪,反手就把对方下巴打至脱臼,以下巴换下巴。

敏儿无论多么聪明,在男女情爱上,始终是棵嫩草。

她居然就吃这一套,并视之为浪漫色彩的调情,而不是光天化日的调戏。隔天我跟女友去君悦喝下午茶,说起这个细节,女友说,如果是个传统闷骚型的女人遇上这种调戏,心里就是很受用也会装出很不爽,必会在大庭广众之下,作遇横眉冷对状;倘若遇上个三年不发市的老姑娘,又是个小题大做型的,说不定会拼尽吃奶劲儿“啪”地赏那男服务生一记耳光。

我突然想起一个台湾名人兼政客的女儿。那也是一个美国海归。很老的海归。她没游回台北,却游到了咱北京,不请自来也就算了,那就安分守己做个高级北漂吧,结果不是她的地头,也不是她爹的主场,她还敢兴风作浪,三天两头跟一个来头不小的歌星邻居作对,平日去泡个酒吧吃个饭都惹是生非,把每天都当成“3·15”维权日,这类不包容不幽默的主儿,如果被人拿笔挑下巴,那男生真是天灵盖都甭想保住。

所以,你。对,说的是你。你对敏儿怎么着,她都不会过分。

也由此看出,在男欢女爱上,她并没有阶级观念。男侍与球童,都不是她眼中的蓝领,而只是她眼中的男生。只有她才会把被调戏的情节演绎成文艺片,一心想着的剧情是,男主角凭一支圆珠笔,想在小旅馆店堂捕获女主角芳心。

这是敏儿的可爱之处。

生活中的男生,不妨拥有这样的胆色,就得像吃河豚一样,要想吃个鲜美,就得有冒死之心。冒死与冒昧,有时只差一线。失手时,毒发身亡就是几分钟内的事。但对敏儿这样生动而浪漫的传奇女子,你不必怕。

怕的是我。

我害怕她成为我的情敌。

这多尴尬啊,且对手太强大了。

绝对不是没有可能。

因为马龙不喜欢她现在交的男朋友,那是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嬉皮士,澳大利亚人,家住悉尼岩石区。马龙说,没准是个囚犯的后代,谁知道呢,当年登上澳洲大陆的英国人都是囚犯!嬉皮士喜欢打鼓,偶尔到酒吧驻唱,他不太在意敏儿的家世,所以马龙这个名字,对他毫无意义。

像敏儿这样的女孩,什么事情干不出来啊。她爸爸正是认准她这个气质,潜意识里也指望你帮他击退一个比你更难接受的小子。以马家的资产,他已不需要女儿找一个门当户对的人。能跟马家门当户对的,也是稀有金属。就是有这样的人,谁肯当他家上门女婿呢。

敏儿一到,马龙就让你过来,他让你帮她校正一下姿势。他让一个球童来教她,而把最贵收费的苏格兰教练让给我,司马昭之心我怎能不知。

对你我,这一招真够狠的。

阳光下,我一阵晕眩。

我真不知道,我到底可以拿什么跟敏儿PK?

除了年轮,还有眼角的细纹,我还有什么比她更多的呢?

13

开始,你并未把敏儿放在眼内。

她显然是喜欢夜生活的人,细看眉眼有淡淡的黑晕。

她迟到,还抱怨太早,呵欠连连。

跟她的球童是个女孩。

马龙叫你:“去,你去帮她开球车,让那女孩过来跟我。”

那女孩听后一脸害怕。

以她的体力和眼神,怎跑得过马龙的球。

马龙看出来了。

“不用怕,站我后面去。”

女孩万般无奈地站到球车后的尾架上,和跟我的另一个球童对望了一眼。

他们不熟,有点尴尬。

你已开着球车向下一个发球台驶去,把车停在红tee(球座)旁。静静地等着后面的马龙在白tee把球发出。然后我们的车往前,开到红tee女士发球点,和你相距十几米,我心猿意马。

我本不是个醋坛子,只是前夫给了我太多的阴影,为此,我得过情绪病。

在他身边的日子,我一听到短信声就心慌;如果打电话没有人接,我就会惊惶失措,像在荒无人烟的旷野被一群黑狼无声包围。

他的女人无处不在,发廊、夜总会、酒吧、桑拿会所,甚至医院。医院是女护士,在病床上照顾过他的,后来在酒店的床上被他照顾。

他精力旺盛,处处留情。

曾经的背叛就像一把刀,在无情的岁月里,无情地把我的神经割断。

他不知道他犯的罪。

也许他至死那一天都不知道,那种伤害对一个爱用镜头看人间的神经质少女,是一道道深切见血的刮痧。

之所以用刮痧作比喻,是因为痧刮多了,疼痛感就消失了,身体里面的毒素随着皮下出血释放出来,最后就麻木了。

那件事,让我迅速地离开那个家。

天秤座女人,一旦受伤都速战速决。选择逃避是为了自己只流泪,不流血;我是不能眼睁睁看血腥场面的女人,哪怕是在电影院,只要刀子一举起来,头未落地,我就埋首掩耳,不忍卒看。

看着体温与我交融的男人张开怀抱,把我不认识的一个女人拥在怀内,那种力度比抱我更紧,那种温度比待我更暖,此情此景,比见血还要刺痛入髓。

偏偏还是那么一个浑身抖着风尘的女人。

几根紫红色的长发留在我的枕。

几滴腥臊的汁液落在我的床单。

那是一种彻骨的耻辱。他们的姿势化为一种定格,我无法从脑屏幕里把它消除。那野兽一样的姿势。

我连夜逃回深圳。此后,我五十八天没有出门。那时宅女还不流行,那时没有微博和微信,宅的真相不过是一种自闭,不是叔本华说的那种高级寂寞。

只有当一个人独处的时候,他才可以完全成为自己。

我却是完全失去了自己。

生理冷感就从这一天开始,直到被你唤醒。

所以我的底线不能剪断,它柔软如丝,平日没人会看见它,我也轻易不会露出来,我一往情深地把它包裹,它貌似无形却坚硬地守着我的雷区,没有人能越过它。它一旦被拽,就如同导火线被拉动,我也跟着支离破碎。

爱我的人,何忍看着我瞬间崩溃。

我不知道,那夜你在耳边的絮语,会不会像蒲公英那样随风飘散。

你转头看着敏儿说话,别人看着并无什么,可你眉目里的笑意,就是令我瞬间失去重心。

也许每个人内心都有旧患,每个人都被岁月伤害过,每个人都把结了痂的伤口藏起,仍然说笑着去应对接踵而来的生活。当一些突如其来的事件发生,当一些突然出现的人出现,内心的恐惧才倏地跳出来。

我的这些背阳面,也许你暂时不懂。

你把敏儿的一号木抽出来,轻轻拿掉用蒙奇奇脑袋做的杆套,细心地检查了一下杆头,才递给她。

然后你弯腰插tee,把她的橙色球稳稳搁上去后,默然退到一边。

她上前,张腿平肩,垂手夹胸,把杆斜斜指向橙球,然后起杆转腕,举到头顶,再用力把球抽送出去。

很不幸,用力过猛,还打浅了,球“倏”地挤溜到右侧长草里。

你预备叫的好球咽回喉咙,转口说:“没事的,没事的,第一球当热身,可以再发一次。”

敏儿又举杆,这次打深了,偏到左边。她大笑起来,笑得肩膀抽动。

是笑你捡完左边球又跑去捡右边的。

有这么好笑吗?

我冷眼旁观。

你认真地说她:“你要集中精神,头盯住球不要动,举杆幅度不要太大。你正视它,它才会听你的。”

敏儿仍前仰后翻,嘻嘻哈哈的。

“好,我得听你的,它才听我的。”

轮到我发球,我的球童迅速闪到一边,我死死盯着球,我把它当做敏儿的头,满腔悲愤地击下去,它“嗖”的飞出去,良久,才看到它坠地。

“好球!”你忍不住喊出来。

原来你的视线从没离开我。

到了第五个洞,你和敏儿就开始熟络。

看得出,她很在意你,每打一个球,都由你选杆,由你定方向,然后期待你的赞美。

你更像是陪她下场的教练。

打完A场九个洞,你们就开始说说笑笑了。

海风吹来她草浪一样起伏的笑声,听得我妒火中烧。

我看不得你手把手教她,看不得她回身歪着脖子对你媚笑。

你用那双曾抚摸过我的修长的手,从背后扶着她的两只手臂,甚至扶着她的细腰,教她如何转体。

我看不得这些的,看不得。

我心里一阵发慌,觉得最后一个太阳也被后羿射下来了,天地间都黑了。

那么在意你的人,却不能拂袖而去,相反,还要强装欢颜。

一定不能让马龙得逞。

马龙在处理情感方面,和他生意上的手段一样。

我什么都不欠他,其实我随时可以离开他。

他可以收藏我的作品,但不见得能收藏得起我这个人。让他做梦吧,我不会让他狙击的。

我不走,是因为现在出现了你,你如此微妙地成了我与他的牵连,或者,你已成了他对我的一道羁绊。

因为我对你还没有把握,我想知道我们之间的距离还有多远。

我隐隐知道,一旦我自行离开,或者,马上,你和这个世界,都是他们马家的。

14

过了那段无论如何都得冲客户微笑的阶段后,你也意识到敏儿对你有别样的好感。

开始你是拒绝的,尽管敏儿不断挑逗你,马龙也在旁边持鼓励态度,你还是对她敬而远之。

不笑时,你的忧郁都写在了眼神和嘴唇上。我留意到你微翘的嘴角有时对她自以为是的言行流露出一丝嘲弄。

当马龙身边的人使唤你时,你会轻轻扯扯嘴角,自我化解的背后,暗藏的是一种发自内心的不屈。

尽管你不过是个球童,但你一举手一投足,都透露与众不同的高贵,这种浑然天成的东西瞬间消解了我的阶级观念。

最近,一位名人的遗孀宣布出柜,她是一位著名的学者、博士生导师,我拍过她的特写,她是一位女权主义者,内心有令男人自叹不如的强大,她跟一位出租车司机同性恋爱十七年,她们的故事再次证实没有什么不可能,相信现在会有越来越多的人持宽容之心对待个性化生存,这对我无疑是一种极大的鼓励。

我也相信,不会如世俗目光所投射的那样,仅仅因为年龄的差异,就注定一个年轻男人爱一个年长女人,彼此都带着功利目的。

很多年龄差距较大的姐弟恋,通常是姐姐漂亮,弟弟偏丑;又或是前者生活优厚,后者有物质需求;再者,是恋母情结使然,步履踉跄地跌入弗洛伊德的陷阱。这些偏见通常是经了所谓社会学家的介入,无牌心理学家的分析,潜移默化成一种人文定律。可是我更愿意相信,我和你,许是这些定律外的某个另类。

凭你对我的依恋,你深埋在我肌肤里的那种陶醉。

那就是爱。

纵然也有情欲的催谷,却也是生命的本能。

敏儿出现后,我们又约会了几次,在湿地公园,在湖边那间可以看得见星星的房间。

做完爱后,我们会在阳台上相互依偎,看着灯火明灭的城市,感知着对方,舍不得睡去,直到夜露打湿我的脸颊你的肩胛。

有一次,遇上对岸烟花冲天,像是为我们点燃,我们惊喜欢呼,然后在璀璨的天幕前深情相拥,直到最后一道硝烟在夜空中消散。

有时,我会有意无意地透露出我对敏儿的担心,你就拿鼻子蹭我的脸,笑着说:“小傻瓜,怎么会。”

你说你不喜欢白纸一张的女孩,无论她怎样地青春奔放,年轻动人。

你说你喜欢有经历的成熟女人,最好是爱穿冷色衣裙,长发盘起,还会拍黑白照片。

“你必须相信。”

“好的,我一定相信……”

我的身体像从冰格取出来的银鳕鱼,一分一寸地变软。

我的花朵,在黑暗中羞涩地为你盛开。

早晨,我对镜缠绕头发时,心生欢喜;出门前,我换上棉质的紧身衣裙,心生欢喜;当我一如既往地挎着相机走在深南大道的人行道上,商厦的落地玻璃会留住我的视线,让我反照出一个高冷的自己。

我也知极度自恋,无可救药,可是,只要一想到我们的温存时刻,你的专注,你的柔情,你抑制不住的欣喜表情,我来自年龄的自卑就会荡然无存。

直到那天我们出海,天地间的一切,顷刻发生了变化。

那是半个月后的一天,马龙买了一条双体帆船,约我们一起试航。

我本来不想去,但听说他也约了温总和你,我想,敏儿也会去的,所以我也要去。

早上十点,马龙的司机来接我,说你们坐另一台车已经出发。

穿过梧桐山隧道,沿着深圳东部的沿海高速公路,汽车向海湾深处开去。

车窗紧闭,但还是能从路旁小树的飘摇,感觉到深秋的海风来势凶猛。

风停时,泛黄的树叶在阳光下轻轻颤抖,闪着金子一样的颜色。想着马上就要见到你,我的心也如黄叶一样栗动。

一个多小时后,下了高速,到了杨梅坑附近,驶进一条自然村落。

在一个农家大院,马龙父女和他的朋友已点好了菜。

午饭是这里有名的窑鸡和乳鸽,细心的马龙为戒肉的我点了杂鱼、山坑螺和野菜。

看司机和随行都坐在另一桌,你自觉向他们那边走去。

马龙把你喊了回来。

“你坐小姐旁边,给她讲讲球经。”

敏儿嘴角上扬,表示满意她爹。

你好像有点不自在,举筷为她夹餐前小食时,视线碰到你九点钟方向的我。你迟疑了一下,羞愧的红晕从耳根飘了过来。

我们这一桌,除了温总、马龙秘书沈秋霞,还有他的两个生意朋友。那两个中年男士一个带太太,一个带小蜜。

餐厅伙计是个二十来岁的打工仔,他自以为细心地挑了在两个跟他同龄的年轻人中间上菜。

沈秋霞一看急了,那可是他们家小姐啊。她做手势让伙计过来,让伙计在我和她之间上菜。

上我爱喝的沙白豆腐芫茜汤时,伙计手一滑,满盘的热汤朝我这边泼出一半!

我“哎呀”地叫了一声,肩上被烫湿了一大片。最让我心疼的是搁在腰间的黑漆M2徕卡也湿了身。

它是我的至爱,我上战场最好的枪,跟二十一万买回来无关。

有两个人同时离座朝我奔来。

他们拿纸巾不停地擦我肩膀,而我拿纸巾不停地擦我相机。

完事后一抬头,才知左边是马龙,右边是你。我赶紧说:“没事没事,还好汤不是特别烫……”

你意识到失态,敏捷地闪回座位。

马龙的反应如我所料,就是第一时间挑最狠的词语骂人。

“他妈的你们这种素质!烫伤我的人,我灭了你们都有可能!”

沈秋霞反应也快,已从随身手袋里掏出一小盒平安膏,帮我涂抹烫到发红的脖子。

我一点脾气也没有,相反我越发温柔了。

抓住马龙的手臂摇了摇,求他把气消一消。

“小工也是无心之失,纯属意外,别吓坏他们啊。”

“还疼不?”

马龙气哼哼的骂完,过来看我的脖子,一副很心疼的样子。

我摇了摇头,心思全在你那儿。

你这样山长水远地冲过来,一点不在意别人的眼光。就算烫得再痛,我又有什么关系呢。

好在敏儿不多心。她是个没心眼的女生。而且,在她呼风唤雨的天地里,何曾会想到对手会是一个老女人。

她知道后一定会吐血的。

马龙可能会吐得更惨。不为年龄,只为他与你之间,他认为有着尼加拉瓜的落差。

他怨不得我,是他自己不明白,我和他之间才是尼加拉瓜。

我还是感激马龙,尽管他一如既往地霸道,尽管他不过是想占有一些照片和拍照片的人。因为,没有他,我遇不见你。

15

在游艇会码头,等船从泊位驶出来。

深圳的天空有最美的云朵,这在中国一线城市是不争的事实。尤其是沿东海岸看过去,随时都能见到海市蜃楼一样的美景。

但紫外线是女人天敌,这是我不太爱出海的原因。

我比敏儿更有一百个理由怕衰老,怕雀斑,但我就是缺乏众目睽睽下让人帮涂防晒液的勇气。

敏儿当然是叫你帮她。

毕竟是从小就扔到国外长大的女孩,她很自然地褪下披肩,让你在她两条吊带中间的裸背上喷防晒液。

你有点不好意思,但还是接过去,抖着手帮她喷了几下,然后瞥了我一眼。

我转过脸看海。

对女顾客有求必应,也是高尔夫俱乐部的培训内容之一吧。

我上船时,马龙把手伸给我,我拉着他一跃而上时,你托了一下我的腰。

松绳扬帆,碾水而行。

双体帆船有两房一厅,厨厕齐全,还有个中型冰箱。

舱房虽然不大,可是摆放的都是双人床,床褥都是新的。一间是淡蓝色的床单和枕头,另一间是粉红色。

海上行船是最理想的泡妞方式,床头柜里说不定还备有安全套呢。

马龙领我参观时,我笑。

他知道我想什么,马上揽着我的肩说:“康妮,你先挑一间,我谁都不让进!”

“我怕晕船,睡下了就起不来啊。”

“起不来正好……”

他趁机把头向我凑过来,我倏地像弹簧一样跳开,他只吻到我的发际。我笑着向船头走去并转移话题。

“原来全船最浪漫的地方是在这儿啊!”

前面的甲板,两个船尖之间,用四个角紧紧铆着一张渔绳编织的网床,有双人床那么大,像一个天井,上面是蓝天,下面是泛着白沫的海水。

舵手说,两个人躺下去都没有问题。

虽然畏高,我还是手脚并用爬上去,躺在软软的网床上,闭上眼。

我是在想你。

想象到了晚上,我和你枕着水声,躺在上面看星星,甚至在夜的海里,随着波浪的节奏,做一场旷日持久的爱。

天人合一,地球倾斜。灵与肉颤抖着直到我们的生命窒息。

海平线一会儿升起,一会儿不见。

那一刻,哪怕被水淹没。

风向转了,船压浪而行,网床晃得厉害,感觉随时会掉到下面。背上凉飕飕的,被轻微的浪花溅湿,我有点害怕,猫一样地爬回小甲板。

马龙过来,递给我一杯冰镇梅子酒,我呷着问:“敏儿呢?”

“她到下面拿饮品去了,有顾恺陪着,她最近开心很多,没有跟我闹了。想不到那小子那么有魅力,敏儿居然什么都听他的,什么都是他说的对……”

我不说话,倚着栏杆茫然地喝梅子酒,任海风吹乱我的流海和鬓发。

温总拿着酒杯走了过来,跟我和他碰了一下杯。

马龙对他说:“让顾恺去高尔夫学院特训两个月吧,学费我来付,你找圈内最好的老师教他,这小子很聪明,是个人才……”

温总显然有点吃惊。

“老马,你太慷慨了吧,对一个球童,不必投入太多,只怕养不熟啊,而且他还在念书,说不定一毕业就跑得鬼影都不见了。”

“那我就认了,主要是他现在对敏儿有用,有他陪练,敏儿才有心思学下去,不会偷懒,不然三头两天又往国外跑,我hold(把握)不住啊。”

敏儿已完成纽约大学的慈善管理课程,如果不留在这儿,他难以管教,怕她又去找那个“澳洲囚犯的后代”。

马龙这种人的确永远搞不懂,自己的女儿为什么会喜欢长头发还扎根小辫的白种男人。很显然,他是喜欢马英九而不会喜欢李安的人。虽然李安不留长发,但马龙一直视文艺家艺术家为异数,认为他们非主流,自我放逐,行踪飘忽。其实这两位名人都是纽约大学毕业的,可见一个名校,会培养出各色人等,包括诺贝尔获奖者,包括州长和议员,也包括敏儿喜欢的嬉皮士。所以,他宁愿宝贝女儿跟一个本地的大学生拍拖,哪怕是个穷小子。从这一点看马龙,他还是个很有原则的民族主义者呢。

看来,你已进入马龙法眼,哪怕是后备,也已经是被他收到手里的一只棋子,那就是说,他随时会调动你。

马龙跟温总商量这些事时,不时拿眼角余光扫一下我。

他是希望我都听见吗?他是在向我暗示什么吗?

一阵海风夹浪打来,我不寒而栗。

看来,我得远离这片浓雾笼罩的长草地带。

我想让自己简单一些,心不再迷乱。

看来,我要从另一条路突围出去。

古人有云,危邦不入。没有必要再往长草深处走,一旦陷进沼泽地,会招至没顶之灾,所以不能拖泥带水。

是我告别马龙的时候了。

我已为他拍了几十卷胶片儿了,是时候一头钻进暗房把它们冲洗出来,待我交出作品,然后腾空自己的心,等待爱情的进入。

打定主意后,我的心放轻了很多。

这时,你跟着敏儿从下面走上甲板。

你把手里拿着的柚子汁递给我。敏儿过来摸摸我的头发,嘻嘻哈哈地说:“顾恺真孝顺,我喝什么,他都要给你拿上一杯。”

“好呀,孝顺长辈是美德嘛。”

我笑着对你说。

半小时后,前方出现一个无名小岛,断断续续地连着一串船屋。

它们的后面,竟然海市蜃楼似的,出现一套泰式水上别墅。

主楼是一幢两层的建筑,大门口的两侧,一左一右对应种着剑麻、海葵和椰枣各一棵。

我惊呆了,拿起相机“咔嚓咔嚓”地按下快门,潜意识有点担心它稍纵即逝。

船慢慢向水上别墅靠过去,水手把缆绳抛向码头。

一个长相清秀的男人站在上面朝我们款款招手。

马龙兴奋极了,他拍拍我的肩,得意地说:“怎么样?建得漂亮吧,我谁都没有说,就是想给你们一个惊喜。”

其实,之前也隐约听他跟人聊天时提到过,说东莞昌盛集团的老板最近特牛逼,在海里砸了三千万,建了幢海上别墅,我以为又是一个传说,因为江湖缥缈,虚虚实实,浮云满天飞,自己吹泡泡的,别人放出风声的,各种闪电。没想到还真有这么一回事。

从船上跳上这套水泥与木建成的海上别墅,不觉在海上。

它跟建在陆地的别墅没什么两样,只是周遭是海,不是街道。

一只土黄色的柴犬走过来,在风中朝我摆摆尾巴。

我举起相机,凝神拍它。

一只被困在海上的狗,失去了它的奔跑。这是我想要捕捉和表达的。

它的背后是苍茫大海。它的表情比大海更苍茫。它是孤独的,因为它不知道原来的陆地何时重现。

在家门迎接马龙的那个清秀男人叫葛瓜,据说是别墅主人的襟弟。

一楼除了大厅、主人房和起居室,还有酒吧、麻将室和卡拉OK房。

很好奇别墅的主人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要么,他是个有艺术气质的人,把这儿当做一件秋水长天、创意无限的作品,要么他就是个捞偏门的,利用它处身汪洋大海水中的安全,进行一些秘而不宣的商业活动。

解读它是天堂还是地狱,只需要一点时间。

我在成为自由摄影师之前,当了近十年的摄影记者,做负面报道需要的摸爬滚打功夫和观察力没有丢。

二楼有好几间装修华丽的客房,如果住在里头,半夜海水会把梦摇晃起来吗?万一刮飓风怎么办?会不会把整个别墅吞没?

海啸更不必说了。

在客厅一角的小酒吧,葛瓜给大家倒红酒。

“这是拉菲家族的,不错,大家可以尝尝,刚刚用大飞送走一个青海喇嘛,他赞不绝口,莞城的副市长还带了两瓶回去……”

马龙一边喝,一边低声告诉我,他的几个朋友都来这儿豪赌过,女朋友们就在室外的浮板上开派对。

“有时他们谁都不带,入夜后,由这边安排小汽艇载几个嫩模进来,陪酒陪聊陪玩,弄得大家都很过瘾……”

“这么说你也来过了?”

马龙一时语塞,嘻嘻地干笑。

葛瓜侧着耳朵听到这儿,马上把话题扯开:“有一次我有个朋友喝高了,走到前面撒尿时,脚一滑,扎海里去了,月黑风高的,捞了半天才找着,后来老板马上让人在把围栏修起来,最怕万一啊……”

我听不下去了。

上来后,一直没看到你,也许你还留在船上,便以拍照为名离座。

绕到主楼侧面,发现旁边有间小房子开着门,里面铺着发亮的柚木地板,四周陈设雅致,但空寂无人,窗前厚重的遮光布,散发着一股神秘的与世隔绝的气味。中间的小茶几上插着几朵刚刚盛开的桔梗花,最里的墙边摆着一台钢琴,琴边支着一个画架,画架旁的小搁架上,散落着笔和油彩管子。

我兀自走进去,看到画架上钉着一张已完成大半的油画,画中是一个穿象牙色衣裙的女人,她拖着一把长长的黑头发,虽然上了年纪,但体态丰盈,姿态优美,黑亮的双瞳,在光洁的额头下轻轻地仰视来者,眉宇间结着一抹淡淡的忧伤。

那眼神竟似曾熟悉,我恍惚在哪儿和它对视过。

这时,画中女人的脸色暗淡了下来。

我吓了一跳。

是有人进来了,挡住我身后门口的光线。

竟然是你!

你慢慢走到我身边,和我一起看着她,然后把手放心我的肩,用力地握了一下,才低声说:“你相信吗?这就是我妈妈,长得有点像你吧……”

我目瞪口呆。

16

在很多场合,我用我的相机拍下一些人和景物。我喜欢在人们不经意地谈笑之间,快速把他们的行为动作以最自然的状态拍下,也许在若干年后,它们会成为历史。

至少,它们也是一些人的历史,还有我个人的艺术史。

在做摄影记者的时候,在我们生存着的城市森林里,我一直拍不到老虎和豹子,我只能抓到一两只无关痛痒的苍蝇,所以我只能离开这个行业。

在中国二○一四年反腐倡廉之前,我早已学会不让自己的镜头在一些敏感的人脸上停留,我更不会在一些不能曝光的场面上举起贴腰的相机,尤其是在高尔夫球场,我必须明白,我的镜头不能随便扫向那些身份不明的陌生人。

马龙曾跟我说,如果怕紫外线,他可以让我晚上去东莞那家最高端的高尔夫俱乐部打夜场。那儿彻夜灯火通明,并不是为了照顾女生的脸不晒黑,而是为了一些白天不能见人,或者说,不能被人见到的人。他们是主流社会的VIP(贵宾),同时也是高尔夫俱乐部的VIP。

对我而言,这是游戏规则,也是商业态度。有时我心里骂着去他妈的,可端起相机的时候又如沐春风,并且心存感激,感激上帝赏我一口饭吃,给我一个只需按一下快门就能挣到生存和脸面的机会。

而这个海上别墅,让我嗅到了同样的味道。相比之下,它比高尔夫俱乐部更隐秘。当我溜出来,跟着柴犬要拍它,它把我带到侧面的这间小画室的前一分钟,我还在想,住在这儿真好,四面环海,BBQ(烧烤)时,盐都不用买了,直接叉着鸡翅在海里泡两下,捞上来搁到炭上去烧就一定很香。

我坐在里面的酒吧时,还低声问马龙,如果有一天某些关系摆不平,要处理掉这座海上违章建筑,那这三千万岂不是打水漂?马龙以一副专业的神情说,它是可以拉得走的,它可以像明斯克号航母一样,拿大船一点一点地拖到别的海域去,中国海域之大,盲点之多,只要有人情,不愁没它立足之海,说不定会像大黄鸭一样,将来会无国界巡演,成为一道著名风景呢。他说完后,我禁不住转头瞅着他。什么意味,他自己理解吧。

关于海上别墅,我有各种猜想,就是没有一种与你有关。

你给出的答案,令我长长地深呼吸,又长长地吐出一口气,真的,就那么世事如棋。

你的故事还是由我来说。

你十二岁的时候,每天放学就被妈妈接到高尔夫球练习场。开始,他们给你雇了个白人教练,每节课四十五分钟,人民币两千大元。十节课两万元,不打折,只是优惠多送两节。这就意味着你的难受又延长两次。

虽然是老爸的钱,但你觉得这个收费有点坑爹。光是翻译就花掉一半时长。别以为你小,不会算账,你是个精通网络游戏的孩子,幼儿园大班就开始在电脑上养鸡和装修房子,这可是成本意识的启蒙啊。所以,家长们别以为玩电游百害无一利。对于智力不咋地的孩子,我始终认为,玩游戏不失为一条通往光明的道路之一。

你虽然自小上的是贵族英文学校,但无心向学,听力很差。每次让你站起来回答问题,你要不语无伦次,不着边际,要不就是把声音压得很低很低,就像苍蝇飞过一样,把关键语法嗡嗡地滑了过去,把主要单词蹦出来蒙人。

中方班主任陈残柳找你妈妈投诉:“顾太,你儿子说话不够自信,懒音很多,为什么?”

你妈妈温柔一笑,不说话。

顾太不是溺爱孩子,她是缘于对丈夫的了解。老子太强势,小子必压抑。别说英语,就是念中文,你也是拖泥带水,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

雇的这个教高尔夫球的白人教练,据说也来自苏格兰,那可是高尔夫的发源地啊,说不定教练的祖先就是拿木棍击石子玩的其中一个牧羊人。牧羊人做梦都没想到,多年以后,他们发明的无聊玩意儿,竟成为一门烧钱的贵族运动,破木头一跃变成钛金棒,那根细长的棍子,抽的不再是一块块小石头,而是一个个价值不菲的小白球。

也许教练的贵族身世只是一个商业传说,可你妈妈选择相信。她是一个很愿意相信别人的女人。包括相信她自己的老公。难得糊涂嘛,女人过于聪明和多疑,只会跟自己过不去。这一点她看得很通透。

私下里她说,人艰不拆(网络语言,意思是“人生已经如此的艰难,有些事情就不要拆穿”。)嘛,差不多就可以了,教授是爱尔兰也好,苏格兰也好,只要是有绅士气质和英式口音,就没必要打破沙盘刨根问底,为难别人也为难自己。

只是你难受死了,因为那些专业术语闻所未闻,还得装出一副五体投地,景仰老师如滔滔江水的样子。教练说完还不算,得再等那个尾音有点刮玻璃的翻译小姐解释一遍,才可以做出一个动作。把一个球完整地打出去,三个人得扯上半天。

理论说得再好有什么用呢?打球就是要靠感觉。你自始至终都是这种想法,可妈妈不接受你的投诉,她说,就当把英语课也上了。

妈妈其实是心里有数的,一点也不糊涂。

你说,我身上也有她这种不显山露水的聪明。

有这般性情的女人,有什么可能会弃世而逃呢?

你最想不通的是,畏高的人,弃世的方式有很多种,为什么偏偏要选择跳楼?

我让你去看《布达佩斯之恋》。

这部电影我在不同时期看了三遍。每次看,都会被它散发的凄美气息罩着,很久才从里面走出来,回到人间。关于它说起来话长,就像穿珍珠项链似的,一颗串一颗,你还得有点耐心听下去。

这出电影是根据一个叫尼克·巴科夫的人写的一部小说改编的,而这部小说,又是根据一首叫《黑色星期天》的乐曲虚构的。那首曲子是一位匈牙利作曲家,因为女友和他分了手,他哭得一塌糊涂,颇有活不下去的意思,于是伏在钢琴前,凭曲寄意,一气呵成,弹出这样一首令人绝望的悲催之作。

爱,有时比任何情感都能把一个人的创作力激发得淋漓尽致。它带来的灵感在幽深的午夜任意穿行。我是有体会的女人。这些年,有些时候;这些天,跟你在一起时,我的内心,便又开始了萌芽。

谁能想到,那首因失恋而写就的死亡之曲,竟那样横行霸道,那样无坚不摧,它像漏煤气一样,漏出一股悲情气味,又像硫酸一样,直接销蚀人的神经。据说,它一共导致了一百五十七个人以各种方式自杀。在那个杀人如麻、战火纷飞、失去信仰的年代,为免骨牌效应,自杀漫延,BBC(英国广播公司)带头禁播它。有好长一段时间,欧洲所有的电台DJ(主持人)都不敢点开它。

在这样一种摄人魂魄的神秘气氛中,记者出身的尼克对它着了迷。

因为曾经是同行,我对尼克作过各种猜测,我琢磨要么他把痴迷这首曲子的情绪写成小说,在文字里获得宣泄,要么他就会死路一条,被五迷三道引向极乐。

尼克的自救方式显然是对的,他最后把对这首曲子的着魔,化为一股创作涌泉,写出一部至少在八十多年以后让中国人也知道的小说。

这部小说表面写的是一个浪漫的情欲故事,甚至被当代人戏说是色情三角恋的经典,事实上,它是一部声嘶力竭地控诉纳粹的二战作品。当然,它所展现的男女生活有点糜烂。但在那样一个随时死去的时代,一切存在都如此合理。

秋天到了

树叶也落下

世上的爱情都死了

风正哭着悲伤的眼泪

我的心不再盼望一个新的春天

有些时候,死亡有一张漂亮的脸。

无论如何,即使是听着音乐走向人生的尽头,所有的自杀方式,在我听来都很恐惧。我脑袋一片混沌,前世今生来回穿越了一下,想到了像三毛那样拿丝袜自缢的,像古代烈女那样在屋梁上吊的;为了尊严,穷途末路的帝皇将相服剧毒七孔流血,埃及妖后用毒蛇咬自己一口,明朝大臣背着太子跳海让生命浸泡成一个鼓囊囊的皮袋;为了解脱,像海明威那样拿枪含在嘴里,把下颚打得稀巴烂的,像张国荣那样像飞鸟一样向香港维多利亚港俯冲而去,然后支离破碎的。总之,中途退出的人,无论哪个朝代,无论他是什么人,都无可避免地不从容,不安详,不漂亮。

微信里还有一种挣赞的说法,说福克纳得知海明威自杀后,说了句令人心寒的话。他说:我不喜欢一个走捷径回家的人。

关于这些话题,我有时心灵脆弱得不敢触碰,尤其是在黄昏过后的黑夜。我害怕黑夜,它让我觉得寂寞难耐。

没料到你回望自己来时的路,眼中依然有泪。

原来年轻的你,已过早承载那么重,那么痛。

我听了好心疼。

那些近乎自恋的女作家女诗人,还有那些极端在乎脸蛋和身材的女明星,她们自行了断的手法都很恐怖,她们就不怕别人看到自己的遗容吗?

你说,你也没想到爱美的妈妈,也选择了一个让自己面目全非的方式。

你不相信她一跃而下,还基于她的畏高。

“那可是二十八楼啊。”

你说完,一串被抵制了很久的眼泪,沿着鼻翼滚流而下,滴落在你面前的骨碟里。

我伸出手去,擦干你的脸。

那是出海回来后的第二天,我的脚步似乎还飘浮着,落不尽地面。我的脑仁五颜六色,像进了搅拌机一样,神经统统被切断搅碎,乱七八糟搭在一起,上面还像沙拉酱一样挤着脑浆。

你的诉说在我听来就像魔幻主义小说一样,一切都像虚构,一切都像穿越。我有时怀疑你在忽悠我,拿一根青瓜条蘸着浓浓的文艺酱汁来欺骗我的感情,而我却无法找寻你的动机,于是我只好相信。

葛瓜后来也看到了你,你跳回船上,他追上来,走得太急,差点掉到船舷跟码头的间隙。

马龙以为他客气,叫他别送了。

葛瓜只盯着你,低声说:“回家吧,你早该回家看看你小姨了……”

原来他是你的姨父。

你后来苦笑地对我说:“你以为他真的疼我小姨吗?”

我一脸茫然,完全不知道哪跟哪。

这事到底从哪儿开始呀?

马龙也是一头雾水。

问你话,你嘴巴闭了一路,死活不说。

直到快回游艇会,马龙才一拍脑袋,醒悟过来说,对啊,你也姓顾,你是顾家的人!

他的推算无比正确。海上别墅的主人顾家昌,就是你亲爹。

那天幸亏他不在。

但马龙说,他一般不会来。

我涂了五十度高倍防晒霜,还是被晒得满脸雀斑,但跟心的灼痛比起来,算什么。

为什么会这样?

为什么一眨眼,你从一个球童变成顾氏集团的少东家?

顷刻之间,我的内心经历着一场里氏九级地震。

在我们约会过两次的海岸西餐厅,你终于敞开心扉,告诉了我。

17

在别人眼里,她是个既贤惠又精致的女人。和我一样,她很爱美。

那时你们住在东莞,一个制造全世界拉链的地方。

曾几何时,佛罗伦萨名店街橱窗里的不少衣服和包包,不是整件,至少也有部分配件,都是从这个地方加工的。

你从老家搬到这儿时,成片的芭蕉树和荔枝林已变成了工厂和酒店。

随着港澳台商人越来越多,小姐也前仆后继地涌入。

珠江从源头一路向东,欢快地冲刷着两岸的泥沙,堆积出来的这个三角洲,曾经水涌交织,桑基鱼塘;曾经半拱石桥下,飘荡着阿娇摇船唱出的古老歌谣,可惜的是,现在连个戴着大蓬竹笠帽的阿婶,影子也不见。

原本缀满荔枝、龙眼和杨桃的真实意义的果岭,也变成了高尔夫球手最后发起进攻的另一个果岭。

消费市场随着外商的流入变得高端起来,当地农民不会光顾的西餐厅和咖啡店也史无前例地多了起来。受过高等教育,天生骨子浪漫的顾太太,常约闺蜜姐妹们在这些地方喝下午茶,看看书,八八卦,消磨一个下午,然后独自驾车去学校接你下课,再直奔高尔夫练习场。

顾太始终秉承着上海女人的优雅传统,只要出门,一定要化一个淡妆,然后蹬上高跟鞋。

穿平底鞋,她就不知道该怎么走路。

她选的口红都低调得接近唇色,在浅浅中含一点亮;她选的香水都是茉莉香,只在手腕脉门小喷一下,就足够一天的氤氲;她涂的指甲油都是裸色的,手伸出来绝不张扬。她是那种瞥一眼绝不惊艳,但慢慢地看下去,你才会发现,其实这个女人身上,每个细节都没有放过,包括脖子上那块遮掩颈纹的彩绘小方巾,都是出自苏杭的顶级蚕丝。

午后的高球练习场,虽然头顶半月形的屋檐,也有夕阳光照进来。

女人最怕紫外线,哪怕是秋天,顾太也要扛一把巨大的伞,坐在打位几米外的藤椅上,一边看杂志,一边监督你。

“手直——上杆——给我hold住!”

有时因为阳光迎面直射,刺得你的眼睛根本看不到球,你就像个不负责任的厨子,拿个大锅铲炒菜似地,很不耐烦地把球随意摔出。就遭到她的狠狠呵斥:“无论什么情况,只要你举起杆,就得对自己打出去的每一个球负责!”

她要求你每击一个球,都要盯着它,专心想一下;打出后,你要目送,看着它落地。

“这是一种态度。”

只有这个时候,你妈才会显得凶一点。

你顶嘴说:“你们又不是训练我当球童,干嘛非要我盯着球直到它落地?!”

这话让一个路过的球童听到了。

那是一个二十来岁的男生,就跟你现在的年龄一样。

他略一停顿时,你说你分明看到他眼睛里闪了一下,又马上低下头,疾步而过。

顾太也看到了那个眼神。

“你说话伤人了,知道吗?”

你倔强地说:“爸爸不就是想训练我成为一个做生意的人吗?捡球的事难道还轮得上我吗?”

顾太不吱声。

其实她内心并不认同。

她其实也不会打球,只是通过观察丈夫和他的朋友,深谙高尔夫球场是一场果岭上的社交,有一些交易就在谈天说地中促成。你既是他们家唯一的儿子,也是顾家的嫡孙,她肩负着栽培你的责任。

这也是一个全职太太必须要做的。

因为用心,她就懂得,就像她从不会弹琴,却能分辨出音准一样。

她通过陪练,从教练那儿明白了很多理论,自我发明了一些方法,那简直是高尔夫球最初进入中国的土洋结合。而证明这些方法行之有效的,是你后来的球技。

你后来有机会看到一些国外视频,发现它们的教法竟然跟妈妈的方法同出一辙!

比如,第一节课她听教练说,上杆前的站立姿势是两腿平肩宽,膝盖微弯,她就喊:“顾恺,你就想象自己两个膝盖夹着一个气球哈,轻轻的,不能让它掉下来,也不能把它挤爆哦。”

听到你打出的球声很闷,杆头触球时厚时薄,她就说:“你得像劈柴一样,噼呖啪啦地把球给我抽出去,要势如破竹,知道吗?”

烈日当空,她躺在靠椅上,拿杂志盖着脸,光是用耳朵在听,就能判别出你打的是好球还是臭球。

练推杆入洞时,因为你的头老是本能地动,头一动双肩就会失衡,教练就让你下杆时先闭上眼睛,而顾太的方法更有效,她直接让你戴一个重重的摩托车头盔,这样你的脑袋瓜就不能转动,像机器人一样,机械但稳重地把球轻轻地推送到那个神秘莫测的小圆洞。

那些小洞,是高球者的终极目的。

它表面是一种游戏,却是成人自我角力的心智归宿。

有时,顾太会在你练挥杆的时候,摘下她的高跟鞋放在旁边,有的位置要求你上杆划出弧度时,必须要顺带扫倒她的鞋子;有的地方就一定要让它岿然不动地立在那儿,擦边而过,不能碰倒。这种“高跟鞋”练习法,跟现在放一根杆或放一只球,甚至放一个tee来做规限,都惊人相似。

如果不是那一年冬天,她选择像飞鸟一样从高空扑向这个令人窒息的城市,顾太太极有可能在十年后的今天陡然发现,自己原来在高球教育里是个人才。

噩耗传来时,你正在加拿大参加学校组织的冬令营。你被安排住在王子岛附近的一个镇子,一户当地人的家里。

这儿有一对夫妇,孩子长大了到外面读书后,他们得了严重的空巢症,就向当地的教育机构申请,接一个中国孩子回家小住。

那天,壁炉的火烧得正旺,男主人踩着深雪到院子里取干柴,过道的电话响了,女主人安妮太太从厨房跑出来接,然后叫二楼玩电脑的你下来。

是小姨,你妈妈的唯一妹妹。

“你妈不在了,你得赶紧回来。”

然后是可怕的沉默。

她什么也不肯在电话里透露。

那天是跟妈妈分开的第九天。

你很不习惯,行李箱里,有太多的东西跟妈妈有关,一件羊毛衣,一条围巾,一个杯子,都是妈妈亲手给你准备的。

你努力回忆妈妈在临别那天跟你的所有交集,她说的话,她看你的眼神,都像往常一样柔和,并没有什么不妥。

那天你饭也吃不下,什么事也干不了。带队的老师已通过电话帮你改签了回程机票。男主人拿了伏特加给你喝。你也抽了人生的第一根烟。

第二天,太阳出来了,外面冰雪消融,人们也出来活动了。阳光打在每个渴望温暖的人的脸上,但照不进你冰封的心。

你的眼睛,哭了一夜。

怎么突然会这样的呢?

一切都很不真实。

在飞机上,你脱下妈妈给你织的灰色毛衣,把它抱在怀内。

昏睡中,飞机遇气流颠簸,你的心突地往下一沉。

你突然想起,有一年跟妈妈去英国玩,回程时也遇到一股很强的气流,那时妈妈紧紧地抓住你的手,把你捏得很痛很痛。当飞机穿过气流平稳下来后,你发现自己的手,被她的指甲掐出了一道血痕,而她满头是汗。

她有点不好意思,一边拿纸巾擦,一边苦笑着说:“妈妈不怕死,妈妈只是畏高。”

后来跟外婆和小姨吃饭,他还拿这句话开过她的玩笑,被她狠狠地瞪了一眼。

要一个严重畏高的人从顾氏运输集团总部二十八楼的天台纵身跃下,这需要多么大的勇气啊。

18

晨光熹微时,你回到了家。

妈妈没让你见就被拿去烧了,她香消玉殒,成了青花瓷里的一缸骨灰。

小姨解释说,你是小朋友,不能去那些地方,外婆也没去送,这也是你妈遗书里要求的。

外婆见了你,紧紧抱着,鼻涕和眼泪一起流到你的头发上。

她说,你妈妈那么爱美啊,怎么会这么傻。

你想不明白。

打开家里的电脑,里面全是妈妈的照片,这都是她精挑细捡过的。她把它们放在一个文档里,是有意给他的留念。

这才发现,亲人去了,感觉很空落,丝毫没有歇斯底里,只是一股隐藏在身体深处的刺痛,就如小虫子的尖锐牙齿,不是很大口,却是绵密如针地来回穿梭,要刺穿你的肺,戳破你的心。

你,那时只是一个十三岁的男孩儿,你悼念妈妈的方式,只是在那一周里,不停地在电脑里播放着同一首死神的音乐。

不知不觉地,你就想起她在高尔夫球场上的那张脸。

在伞下的阴影里,她其实幽暗得想蒸发了自己。

在艳阳照耀的橙黄色天空,空气里包裹的,其实是一颗敏感的心。

她骨子里其实一点不弱软。她是有忍耐力的女人,但一旦过了临界点,她就不堪一击,最终溃散。

环顾房间,周围的东西,无孔不入地钻进你的记忆暗格。书桌上那个米奇老鼠的鼠标垫,墙上挂着的飞镖,都是妈妈给买的。衣物架上温暖的羊绒格子围巾,也是她去英国旅游时带给你的手信,如令它也蒙了尘,不再温暖。

妈妈亲手买的,或是她触摸过的这些物品,它们在关了灯的黑夜,不时在房间浮起,像跟你通灵,与你互动。

你的神经就陷入一种不能睡眠的紧张,你很担心一闭上眼睛,就会进入一个没有妈妈的梦里。

你害怕失去,你害怕没有她气息的黑暗世界。

妈妈说过,做人不要轻易叹息,因为长嗟短叹,会把幸福吹走。

可是,幸福瞬间就消散了,你还怕吹走什么呢?

妈妈为什么要跳楼?你接到电话后,第一时间就问过小姨,小姨欲欲言又止,最后说,问你爸吧。

因为姨父是顾氏集团公司的管理层,各种顾忌,令小姨噤若寒蝉。

就连姐姐生死大事,她的情绪仿佛也受制于人。

哭归哭,痛归痛,人生的凉薄,上海人最懂。

葛瓜则受制于你爸顾家昌。他可以迅速晋升为总裁办主任,几乎每做一件事,都会小心翼翼地想一想,你爸爸是高兴还是不高兴。

没有人告诉你,到底妈妈为什么不开心。

你空白的大脑找不出一个线头。

成人的世界当时你完全不懂。

那天,你家里的司机开着挂有两地牌的轿车,把你从香港机场接回东莞的家。你一进门,就见到一楼大厅布置得像灵堂一样,一屋子都是穿着黑白衣服的人。小姨把头发挽在脑后,上面别着一朵白色的绢花,两只眼睛哭得像水蜜桃一样,一挤就要出水。

她抱着你哭了好一会儿,然后擦掉鼻涕,凑你耳边说:“你妈妈有留话给我,让你别问那么多,是她自己想不通……”

你眼泪打转却强装英雄,一抬头,看到父亲那张铁青的脸。

父亲似乎比谁都悲伤,他眼里布满血丝;可是,就是在巨大的凄怆面前,他的神态都那样不可一世。

你毫不怀疑父亲的痛。

因为妈妈才是他的至爱。

只是人性总是贪婪。

家有凤梨,还会觊觎围墙外的野果,有时候还不只一枚。不是管不住身心,而是人已到任由自己一马平川的境地。他想要的,是纵情肆意,没有人能拦他的路。

姨父说,等你有一天真正成为男人,你才知男人的贪婪情有可原,因为他们很可怜。

难道所有成功者都会在历练中把自己活活扭曲吗?

你不信。

这都是自私的借口。

父亲第一次用困惑的眼神,虚弱地看了你一眼,然后一转身跪在地上。

他埋下头,只看得见双肩抽搐。他绝望的哀恸无人怀疑。他最后抬起头,对着大厅正面挂着的那张照片,他最爱的她,似乎也用一双含笑的眼睛看着他。

那么温婉的人,只有这一死,才觉得她骨子里的强硬。

顾家昌是明白的。

那是一份温柔的挑战,拿她的死作为赌注。

他突然有点恼火,一伸手,陪在一边的葛瓜马上点燃手中的一炷香,一个箭步递上去。

小姨也点了香,让你拿着,跪在他的身边。

他双手平举着三支香,对着她说:“好吧,你赢了!就当是我一个人对不起你,你平日待人宽厚,还望在黄泉下保佑你的后代,也保佑顾家香火继续旺盛下去……”

你听不明白,妈妈不在,顾家的香火还怎样继续旺盛?

后来见到陈茵的肚子,你才明白。

别人告诉你,你妈妈杀死自己,是为了给负她的人留下一辈子的惩罚。因为她知道顾家昌最终舍不得的,会是她。

而她也爱这个人。

但以她这样一个清高的女人,一旦爱上就不容撕裂。只怪上帝造人时,把男人的心造宽了,把女人的心造窄了。

19

母亲死后,你被小姨带回了外婆家。

那时你还是个懵懂少年,但在对父母的事情上,你爱恨分明。

外婆是个老上海,妈妈和小姨是她三十五岁守寡带大的两个女儿。她是个在上海滩见过世面,趟过风浪的女人,只是花甲之年各种病痛缠身,让她更看淡红尘。

她没去见大女儿最后一面,也没有捶胸顿足、号啕大哭。

只是一连几天,她足不出户,在家里穿一身黑衣,吃饭时吃饭,睡觉时睡觉,倒是陪了她十几年的老保姆阿彩婆心疼得背地里流泪。

日子似乎和过去没有什么不同,只是外婆的头发更白了,她一头痛就拿梳子用力扎到头发里去,把阿彩婆看得胆囊都萎缩了,哄她把梳子交出来,然后小心翼翼,把她每夜脱断的白发梳落。

看到孙儿,外婆悲从中来,最后硬是把顶到喉咙的那道气咽了下去。

她气若游丝却波澜不惊。

“顾恺,你要记住,是你爸外面的女人把她逼上了绝路。”

那个叫陈茵的长春女人只有二十五岁,她挺着个肚子来找顾家太太,手指一直戳到你妈额头上了,你妈忍无可忍推开她,她自己就势倒下,打翻了果盘。

看到滚落一地的苹果,陈茵尖声哭叫,说有人想弄死她的孩子,说有人用苹果砸她的肚子。

足足干号了四十分钟,顾家昌出现,“啪”地抽了太太一巴掌,陈茵才肯消停。

外婆说,你妈在顾家何曾受过这样的气?她从小就是那么懂事的人,不是没见过外面风雨,怎会不知道外头有闲花野草?她一直沉默。

她不管不问,是想给自己留更大的空间。还有,她要你在一个更有安全感的环境中长大。她想阻止你知道,外面还有一个与你们必将对垒的世界。

她不兴风,却有人作浪,奇葩上门,直接要置她于死地。

“你妈犯傻,拿贵命跟贱命死磕,到头来,笑到最后的还不是人家吗?”

说完这些,外婆的眼泪才从深陷的眼窝里汩汩流出。

阿彩婆这才松了口气,揉着她的背说:“好了,终于肯哭出来了。”

小姨只是默默流泪。

外婆用一种亏欠的眼神看着你。

“你姓顾,但你是姆妈家的人,她希望你跟着小姨,可是小姨就要生孩子了,以后你就跟阿婆住吧。”

你明白的。

之前,顾家小姨的婚姻一直是外婆的心头大事。

那一年小姨三十二岁了,刚刚怀孕三个月,算是高龄产妇。

小姨因为患过乳腺肿瘤,少女时代右侧胸部已被切除。为此她一直处于极度自卑中。现在它们表面的平衡是由硅胶打造的。这块硅胶是小姨一生的阴影,是前度男友们最终抛弃她的理由。

所以,在男人面前,她低眉顺眼。

女人一旦失了气场,皮肤就会变得晦暗无光。

葛瓜第一次见到她,看她看自己的眼神,就知道他是她的王。

他从调度部门一名小主管,一跃成为集团总裁办主任,是因为成为老板的连襟后,备受重用。但他无需感恩,因为关起门来,小姨是那种被他骂得流泪也紧紧抱着他不肯放开的女人。

你看着外婆那双被类风湿关节侵蚀得变形的手,说:“阿婆,我长大了,以后我来照顾你。”

当你回家搬东西时,顾家昌不许,他吼得整幢楼都听到了:“我的儿子住到外面去成何体统?他上学谁来接送?出什么事谁负责?”

你第一次面对面顶撞他:“我不用人照顾,我还可以照顾外婆!”

葛瓜从旁劝解:“姐姐刚走,孩子不开心,就让他在外面住一段,以后再接回来也好……”

顾家昌踩着他给的台阶,两眼喷火地指着你:“好,你走,有本事以后别回来!”

葛瓜一听更僵了,马上把你拉了出去,让司机送走。

但父亲那句话你已稳稳地听进耳里,扎进心中。

这就是你这么多年不回顾家的刺。

20

这些日子,敏儿对我特别好。

这是因为她觉得我跟你很熟,她想找一个人来分享她的心情,印证你对她的感觉。

有一天,打球前,在更衣室,她一边快速换球衣,一边说:“亲爱的,你觉得我新买的这件衣服怎么样?”

我看了一眼她发育得仍像少女一样的小鸡胸,说:“挺好的,粉红色很适合你。”

她对着镜子把衣纹拉直,转左转右两边都照过以后,脸泛红霞地说:“谢谢,顾恺也说,我穿粉红色特别好看。”

“哦,他居然这么会说呀?”

“是我逼他说的,上周我穿的是湖水蓝,我只不过精神不集中,打了几个臭球,他就说,你脸色那么苍白,要不要休息一下?我说真讨厌,我哪有不舒服呀,一定是衣服把皮肤映衬得特别渗淡啦,我就问他究竟穿什么样的颜色,才会让人觉得精神呢?他想了半天才说,粉红色吧……”

“哦,怪不得那天你在迪卡侬,买了一大堆粉红……”

敏儿嘴角上扬,嫣然一笑。

其实,她最近的皮肤的确充满了光泽,她跟人说话时眼波流转,眸子闪闪发亮,所有日常事物在她看着都美好如斯,不为别的,只为她已在不经意间,落入流淌着浓稠蜂蜜的爱河里,尽管她只是一种臆想,你依然伫立在彼岸,却也足够唤发起她所有的雌蕊。

她等着你涉水过来采。

不知我心中翻江倒海。

也许敏儿觉得我跟别的女人有点不一样,是因为我待她父亲没半点居心。我对她父亲的讨好处之泰然,只是云淡风轻地和他维持好朋友关系;而待她呢,我就如忘年女伴,不卑不亢;我偶尔像同龄姐妹,对她流露出一些疼爱,有时我纵容她,因为拿她没办法。我任何时候都不可能像她最讨厌的沈秋霞那样,百般谄媚,节操碎一地。

时间走着走着,堆积了一些岁月,彼此有了默契后,隐隐约约地,她对我生出雏鸟一样的依恋。有时她跟父亲怄气,会打电话找我倾诉,她一点不担心我会出卖她,跟马龙学舌。

我呢,明知人家父女只是一时意气,断不敢添油加醋,只会两边稀释放淡。有时他们生气起来就像两台同时启动的印刷机“嘎吱嘎吱”地叫,马龙的火爆和敏儿的倔强,需要我马上去倒点润滑油下去,让他们回到正轨。

比如,敏儿气哼哼地投诉父亲横蛮干涉她的私生活时,我会笑着说:“真坏,这个老古董来的,你一个星期都别理他!”

比如,马龙跟我长嗟短叹说女儿叛逆反骨,不受控制,顶起嘴来的那种坚硬有时令他真想扇她几耳光。我马上说:“真的吗?你确定真想扇她?那还是让我来吧,你就别出手了,因为她会恨你一辈子的!”

马龙有时哭笑不得地看着我,问:“你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女人啊?”

我心想,也许我也当过妈,有母性吧。

所以,敏儿对我生出的依赖,有时让我无法不对她萌生出一种爱怜,一种自己也无从辨别的感情。

马龙有时趁机说:“敏儿很喜欢你呢,怎么样?”

我装傻。

“什么怎么样?”

然后我就跑开了。

我害怕进退维谷,我还是喜欢自己简简单单。

当一个女人有了生存的本领,剩下的,就是要哄自己开心。

沈秋霞她们也许最终也是想哄自己开心,但她们在哄男人开心的路上,慢慢就迷失了自己。

你出现以后,我不知道为什么,变得像一个内心怀有不可告人目的女人。我害怕被马龙知道,但又觉得一旦知道,好像也没有什么损失。

该来的总会来,该走的不想留。

这天下午,敏儿邀我一起去南山一家新开的美术馆看看。

这是一家民营美术馆,规模貌似很大,但明显在资金上后劲不足,想获得马龙深商集团的赞助,他们承诺会在主展馆的入口处,长年展示深商集团的石刻徽章。这种事务归学慈善专业的敏儿分管,她在审批可行性报告之前,让我和她一起到现场看看。因为款项挺大的,她想我给她作个判断。

楼上楼下考察了一番后,从美术馆出来,在外面的咖啡厅小坐了一会儿。

秋天的太阳暖暖地照着,藏在花丛中的喇叭隐隐地飘来西崎崇子版本的《圣母颂》,让人顷刻灵魂离地。

我喝蓝山,她喝卡布其诺,还点了两块蓝莓芝士cake(蛋糕)。

见我只喝咖啡,不肯动点心,敏儿说:“姐姐,你身材这么好,是因为从来不碰甜品吗?”

“不会,但我好像对芝士有点过敏,有一次吃完一大块,和朋友去茶馆喝了一道普洱,半夜突然肠胃抽搐,差点死掉,爬到床边打电话叫120来急救……”

“天啊,真可怕,那你千万不能碰了。”

她下意识地把蛋糕从我前面推开,自己美美吃了一口,像个小阴谋家,眯着眼睛,在阳光下歪着脑袋看了一会我,突然问:“你一个人这么多年,为什么不再嫁?“

我笑了。

“如果没有遇上真爱,嫁给谁去呀?”

“你长得又年轻又好看,不可能一直没遇上的哦,是不是对婚姻有阴影呀?”西崎崇子柔软的手腕拉出了圣母的慈爱,我魂牵梦萦了好一会才回到人间。

“才不会,对已经过去的事情,我只会记住美好的。因为只有记住美好,才能成为美好。”

她乖巧地说:“姐姐这句话太有哲理了,还记得上次我失恋,你到酒吧把我拉回来,你说,你想成为什么人,你就是什么人。这句话我当时不理解,半年后,有一天大清早就被外面的鸟叫声吵醒,赖在床上东想西想时,这句话突然就冒出来,我就嗖地一下明白了……”

这个时候,这样说话的敏儿显得特别可爱,而不是我某些时段想掐死的那个情敌。

恍惚间,我没刹住记忆的后轮,凄迷地跟她说起我的过去。

“我嫁给前夫,不过是想逃出原来的家,还有,想到香港去,想看什么电影,就看什么电影,包括三级片,你信吗?”

她嘎吱嘎吱地笑,白贝一样的牙齿在阳光下闪闪发亮。

其实,记忆中的往事,不过是一些感情的碎片。

二十岁,终于有那么一天,一直住在深圳这边的我,可以出国旅游不必再跑到居委会开证明,可以随心所欲地看一些在内地被剪得面目全非的电影足本,可以在商场的专柜买到原装“香奈儿5号”,可以在街头喝到地道的港式丝袜奶、正宗的意大利咖啡,可以在超市里买到黑加仑果酱和露华浓洗发水。

可是,那个万般好的地方,却是一个看不见星空的城市。

很多人的目光已不再仰望,只平视这个城市所端现的物质。拔地而起的高楼,满街的珠宝黄金店,那些参茸海味、名牌时装和无处不在的“卓越”与SASA店,都张着一张取钞机一样的嘴。

起初,爱吃东西的戴先生,常带我去蔡澜美食坊吃地道粤菜或越南菜,然后看一场效果比内地好,价钱也比内地高的电影……

我不会像其他女人那样爱去尖沙咀和铜锣湾血拼,我只去庙街和通菜街淘男人与女人的便宜东西,间或坐船去大屿山看看大佛………

我曾经是那样一个质朴的小女人,精打细算地过着平凡日子。

原本戴先生是喜欢我这样的,后来发现我省吃俭用无非是为了挤压出铜板儿买胶卷儿,冲片儿,然后一有积蓄就去淘古董相机,他就崩溃了。

后来,我越来越不喜欢人多拥挤的地方。

香港的市区,楼又高又密,白天想看看天上的云都有点难;晚上霓虹太耀眼,月亮在哪儿呢?

走在街上,人如潮水一样,一浪接一浪扑面而来。我一直没有办法在这个城市找到一个站得稳的地方。我觉着自己迟早有一天要死在这个城市里。

很多时候,我一个人待在家里,戴先生和装修工程队一起出去干体力活,晚上,我在家做好饭等他回来吃,他要八九点才回来,这时我就把头伸出窗外,在无星的夜空,哼齐豫当年很红的那首歌:“天上的星星为何像地上的人群一样的拥挤,地上的人们为何又像星星一样的疏远……”

有时,我会百无聊赖,系着相机满城走,拍街景,拍一些人文细节,包括二楼书屋的蜘蛛网,藏在大街深处的花鸟鱼虫店,出没在鱼市场后巷的瘦骨嶙峋的流浪猫。

我还拍下很多古古怪怪的路名。香港的路名要么土死,要么洋死,透露一股殖民地特有的气息。比如“旺角”,肯定就是那个角落特别旺,所以得名;还有“油麻地”、“黄大仙”、“天后”、“青衣”、“湾仔”、“筲箕湾”、“火炭”这些地名,我想一定是土生渔民最为朴素的创作吧,有着一种民俗的纯美;而“弥敦道”、“美孚”、“奥运”、“告士打道”、“荷里活道”这些应该是英国人强行租借香港时起的名吧。有很多音译过来的街名,由于译的是香港人,用的自然是粤语的思维和发音,所以用普通话读起来,让人半天摸不着头脑。遇到这样的路名,最好先切换为粤语,再切换为英语靠谱一些。

当我成为年轻的妈妈以后,寂寞的心境如同寂寞的星空一样,不复存在。我再也没空去遛弯街拍了,取而代之的是忙乱、嘈杂和焦虑。

焦虑源自于最终我发现,戴先生原来有去找流鸾的恶习。

没去香港之前,这个小岛的所有印象来自于风靡一时的粤语流行歌。许冠杰的“尖沙咀苏丝”,邓丽君的“避风塘多风光”,后来是罗大佑的 “东方之珠”,唱到最后,俗不可耐的是枕边人,整夜无眠的是我,每一滴泪珠诉说尊严的也是我。

早年香港电台有一个系列广播剧叫“十八楼C座”,男主角周老板常常插诨打科讽刺香港时弊,我嫁过去以后,起初就是和戴先生住在湾仔的一幢楼的十八楼C座里,他也有这样一份市井情怀,宁愿花的钱比同一区同一楼层的人要多。

我在没有发现戴先生的不良嗜好前,同他有过一段浓浓烟火味的寻常日子。他是一个典型的香港小市民,与其说我曾经爱过他,不如说我曾经爱过香港。

我们分道扬镳之前,是在亚洲金融危机之后,因为负资产,戴先生变卖了这套房子,搬回西贡渔村他的祖屋里。

不久,我们的婚姻也变卖了。净身出户的是我,留下的不止是所有硬件,还有一个儿子。为了儿子的未来,我不争,也没法争。他天生就是那儿的人,他要呼吸那儿的空气,他要接受那儿的教育。

轻描淡写地说完这些,弹一下烟灰的功夫,就发现敏儿热泪盈眶。我惊讶地问她:“小朋友,你怎么了?”

她扁着嘴说:“你让我想起妈妈……”

“你妈怎么了?”

“她也是一走了之,留下我跟我爸。”

“不好意思,我听到的版本是她背叛了你们,跟我还真不一样。”

敏儿沉默了,拿起杯子,啜了一口咖啡。

“她有回来看你吗?”

“没有,我爸不让,她在北海道给我写过一封长信,我忍不住偷偷去看过她,她有两个儿子,有自己的生活,整个人从外到内,已经不是我小时候印象中的那个妈妈了。她见我也有压力,她好像很怕她老公,什么都听他的,发现内心地顺从……”

我零碎地从外面朋友的嘴里,听说过他前妻跟一个日本男人跑路的事。但没有任何细节可循。只知道她早年去东京学服装设计,中途还回来看女儿,但两年之后渐行渐远,在北海道邂逅一个画家以后,就再也没有回来过。

马龙身边的人对这个话题讳莫如深。因为以马龙的性格,一听到风吹草动议论他,必定格杀勿论。

我突然想儿子了,虽然香港与深圳一河之隔,但我为什么一直逃避去看他呢?不是不想,是怕一不小心戳到结了痂的伤口?还是意识到他的生活,终归与我的生活无法交织?

再等等,或许等我内心再强大一些,一切便能迎刃而解。

有时,一首《二泉映月》就能拉出我的肝肠寸断。尤其是在冬夜,尤其是窗外下着冷雨。

恐惧的深处,是我们有太多的创伤,至今管理情绪的能力依然飘摇不定。

我的恻隐之心在颤动,拿了纸巾递过去。

隔着小圆木台,我怜惜地摸摸敏儿的脸。

“康妮,成人的世界太复杂,你只管自己开开心心就好,有些事情我们没有办法主宰,生活就是这样无奈。现在,你爸爸多疼爱你啊,你已经是他的全部。”

恍惚间,我仿佛听到有人对我尚在少年的儿子也这么说。

曾经,我弱小的身躺无法承受的剧痛吞噬我的时候,我得了情绪病,我过马路也害怕,听一首歌也流泪,我跟它打了三年的仗,我不知道什么时候,乌云才突然从我的天空退去。

当有一天,阳光再次照进我的心房,我就正式告诉自己:我已经能把自己和这个世界看清,没有人可以再迷惑我,这个世界也不能,包括它所谓的价值观。

是的,终究蝴蝶飞不过沧海。但大风可以吹起一张纸,刮倒一间屋,却不能掀动一只拼死趴着的蝴蝶。

蝴蝶也不是祝英台,因为世上再无梁山伯。

因为掉泪,敏儿的睫毛膏和眼线化成一个黑晕,她掏出粉盒,打开里面的镜子,用纸巾一点点地印去眼角的泪痕。

她抬起头,突然说:“你要是能当我的后妈,多好啊!”

我全身一阵哆嗦。

“别乱说,这怎么可以呢?”

“怎么不可以呀?爸爸一直喜欢你的啊,难道最后就让沈秋霞得逞吗?她天天都守着我爸的房间,天天都琢磨着怎么溜冲进去……”

我忍不住笑了。

“人家那么会照顾你爸,也值了吧,她做的事情,别人都不一定能做得来,何况我十指不沾阳春水,敏儿,你就饶了我,别拿这个开玩笑啦。”

“不开玩笑,我可是说真的啦,回头我跟我爸说去!”

天啊,这是一种什么关系啊!

我心情错综复杂。

敏儿对我的感情令我惭愧,儿子不在我身边,有这样一个女儿粘着我,如果我正常一点,按主流社会的轨道前行,这未尝不是我的福气。

可偏偏敏儿又喜欢着你,她对你有所期待,她对你卖弄风情,之前她有意无意自恃年轻在你面前歧视着我的年龄时,我曾在心里一遍又一遍地诅咒她。

对她就这样爱恨交缠。

21

有人说,一月是每年的河床,这个时候的日子堆积了很多沉淀物,里面有杂质也有蛋白质,它是两年之间需要疏导的节点,打开节点疏通河道,是每年的宿命。

这种说法貌似有点道理。圣诞节后,新年伊始,但春节未过,在所有中国人心目中,只要以十二生肖之一轮排的那个农历年还没到来,还未算真正过年。但事实上,公历已经进入一个新的年度。在这样一个似新还旧的月份里,人们各有各的总结,各有各的期待,各有各的打算。就好比元旦是领证结婚,春节才是正式办了酒席。

我想在这样一个节点里,静静地总结一下去年的自己。总结一下相爱了半年的我和你。

趁着午后有阳光照进来,给自己煮了一壶猫屎咖啡,捧到书房的落地窗边,坐在地毡上,抱着靠垫倚墙而喝。

如果不是马龙让人从英国一家皇室咖啡店给我买来,这种号称黑金的猫屎咖啡,我打死也不会喝下。

阳光落在画着一朵向日葵的杯子上,黑色的液体浸着半朵橙黄的大花。

还好,我没有吐,而且觉得味道还不错。

那种拉出粑粑让人煮咖啡喝的猫,叫麝香猫。它们属于杂食动物,生性孤僻,喜欢锦衣夜行,出没在热带雨林阔叶林子里,山地草丛是它们永远的家。它们的主食是小兽、小鸟、甲壳昆虫和植物果实、种子等,而最爱吃咖啡豆的麝香猫又叫椰子猫。

我在香港生活的时候,戴先生有个朋友家的印佣说,她哥哥就在巴厘岛的咖啡农场里捡猫屎。她说,一开始印尼人特别讨厌这些野猫,因为它们老偷吃成熟了的咖啡果子,种植咖啡的印尼人曾想方设法捕杀它们,剥它们的皮吃它们的肉,可是突然有一天,发现麝香猫拉的屎比他们直接种的咖啡豆子值一百倍的钱,于是就把它们当成珍禽异兽捉回来,关进笼子里,天天喂它们吃咖啡,撑大它们的肠胃,让它们一天拉好几回,那些黄澄澄的粑粑就是金子啊。

可怜的麝香猫,它们是最能感知人类市侩嘴脸的动物。它们的粑粑,也成为世界上最昂贵的一坨屎。

正在暖意融融中冥想,电话响了。

是你。

“你那边很安静,是在暗房工作?”

“不是啦,我从不带手机进暗房的,在喝咖啡呢。”

“晚上想见你,跟你聊点事。”

“什么事?声音很严肃嘛,要不要现在过来尝尝我煮的猫屎咖啡?”

“来不了,我正在练习场上陪练。”

“陪谁?敏儿吗?”

“嗯。”

居然被我随口猜中。都那么久了,她还要陪练吗?

脑里便无可救药地出现你手把手教她的情景。

我能想象出她那个撒娇的样子。

甩了甩头,想起两天前阿美给我解读塔罗牌的警告。

阿美说我流年不顺,塔罗牌显示我去年是女皇,今年是大祭司,还有一张是倒吊人,所以遇事要倒着想,才能逢凶化吉。

我就倒着想吧。

球场上的美女多着呢,不止敏儿一个,姐不淡定就没法过了。

约了晚上吃饭。

我问你想吃什么菜,你让我来定。

“那冬天就吃羊排,暖暖姐的胃吧。”

“行呀,我最爱吃羊肉了。”

说完碰头地点,你就收了线。

好像有人喊你的样子,不像平日那样,隔空也要粘一会儿才肯按停电话。

其实我是不爱吃肉的,尤其是晚餐,肉和淀粉类的食物我都尽量不碰。但我为投你所好,经常装出一副很爱吃肉的样子。

好在我喜欢孜然的味道,我可以陪你喝一口带白胡椒的杂碎汤。

又是快乐海岸。

在一家专吃羊的西北人家。

从二楼看下去,水道依然。

点菜时,老板一边耐心等你翻菜牌,一边循着我视线说:“下面有鱼的呢,真的不骗你们,海鱼来的,钓起来过,很好吃。”

才知道从心湖拐进来的各条水道的海水,原来是在远处海湾大桥下,用三根粗管子引入的。海鱼就是顺着这几根管子一路游进来,从偌大的海进入一个人造空间,就像车过隧道,只能前行。裹挟进来后,回头已难,找不到来时路,只好坐牢似的,在狭仄的新环境里生存,甚至有可能成为盘中餐。

为了美观,不让人看到退潮后的裸露,就像不让看到女人卸妆后的素脸一样,投资方特意装了水闸,人工操控着这一池海水,人工控制着潮汐不落。

所以,湿地公园的心湖,其实没有潮起潮落。

我也要像心湖的水那样,不受制于月亮太阳,我要管理好自己的情绪,让它不受制于风花雪月,不以物悲物喜,才能安静从容。

可是像我这样一个女人,自我掌控只是一阕华丽的梦想,做起来寸步难移。别说水闸,就算为自己筑了一道防波堤,意乱情迷时,一定会自毁堤坝,放任奔流。

就像那些被困心湖的咸水鱼,晕乎乎地随浪冲了进来,奋力向前游着,不知道回头无路,出去已难。

你说,你就像它们,某天突然发现,原来的生活再也不见。你一夜间失去了妈妈,失去了原有的家。

从初中新学期开始,你就没有让家人接送,家里的司机也被你拒绝了。你每天自己坐公交车上学,如果赶时间,你就打个摩的。

外婆骨子里也是一个硬朗的人,她拒绝顾家派来的人,只用自己身边梳起的老保姆阿彩婆。她们每天忙里忙外,照顾自己和照顾你。

遇上刮风下雨,外婆的风湿病发作,阿彩婆就用祛风油给她推背,房间里每个角落都弥漫着东南亚药油的味道。

外婆多痛也不肯哼一声,疼得厉害她就唱昆曲,唱《浣纱记》,唱《牡丹亭》。年少的你居然喜欢听这些传统剧种,因为听这些你会觉得心神安宁,相反,听迈高·杰克逊会令你觉得心浮气躁。

许是一种耳濡目染,令你比同龄人更趋成熟,略显老成。

你放学后会跑到市场买菜,会以“收市价”买回一些耐放的土豆包菜之类,蓄存在冰柜里慢慢吃。

一到家你就马上挽起校服的衣袖淘米做饭,菜就由阿彩婆来掌勺。

做完小工后,你拿着课本,静静坐在厨房一角,一边读,一边看阿彩婆烹饪,你不过是偶尔瞥上几眼,就已经学会了烧一手地道的宁波菜。

这细碎绵密的一段时光,正好把一个暴发户的长子嫡孙,打造成一个“90后”平常人家都不可能抵达的境地,让你拥有了很多独生子女不能媲美的生活技能。

初爱那时,你就答应以后会做饭给我吃的。

每次外出吃饭,你都悄悄地留意我的口味,我就知道,你是那个比我会下厨一百倍的男孩。

你身上浑然自成的烟火味和贵族气,深深地吸引着我。

哪怕你拿起桌上的玻璃杯,仰头喝水,我也觉得与众不同。

你知我在看你,脸突然侧了过去。

我当你是害羞了。

“说好给我做饭的呢,我一定要等到啊。”

你转头过来,苍茫地看了我一眼,然后拿过我的手,把自己的脸埋在里面。

“亲爱的,你今天怎么了?”

我往前欠了欠身,本能地看看周围,轻声地问你。

“下午说想跟我聊什么来着?”

对台也坐着一对情侣,但可能已过了热恋期,他们只是喝茶和吃东西时对望一下,在大部分时间里,他们各玩各的手机,根本没空看我们。

这年头,无论是喝咖啡和吃饭,这都是最常见的风景。

我家的电视机坏了两个多月了,以前觉得它是天大的事,会第一时间修好它,否则一天都不算完整。可现在的娱乐渠道就如这里的水道一样,左右两边都能走,每条都能通向中心湖。而更重要的工具是电脑和手机,里面的电影、剧集和视频新闻,已足够把我们一天的可用时间撑爆。这些低头一族们,他们的视线都忘得无法捕捉对方的表情,又怎会停留在邻桌无关紧要的人身上。

于是,我们很安静地hold住这个姿势。

你抬起头来,我看到你眼角的潮湿,才发觉手里的冰凉。

你的脸一旦离开我的手,彼此的肌肤瞬间就失去了温度。

“咱们相识半年了吧,我觉得姐姐你人品挺好的,但慢慢走下来,还是觉得有年龄差距。毕竟,我们是两个世界的人,我们共同的话题不多,喜欢的东西也不一样……”

声音远远的,像是从火星飘来,然后在空气中涣散。

我惊讶地看着你,终于明白你往下要说什么了。

“很抱歉,也许我们不应该开始,请您原谅我,那天晚上我喝多了……”

你的意思是,这不过是一段寻常的男女情爱,因酒色点燃,到天亮了,酒精挥发了,才发现彼此那么苍白和脆弱。

我一下子蒙了。

“那为什么要拖到现在?”

“我一直不知道怎么开口……我怕伤了你,我想尝试维持下去,可最后发现还是错位了。”

“为什么?”我再次无意识地问。

“因为我们没有根,所以心难相连。”

垂在我们头顶的一枚橙黄灯光,照见你琥珀色的眼睛闪过一丝歉意。

你在开玩笑吗?

我不相信。

再问为什么,你就沉默不说了。

我感觉自己的双肩和嘴唇都在发抖。

我像在电梯里遭遇急剧滑落,直抵冰窖。

我全身冰冷,觉得连眉毛也挂上了雪。

你突然判我死刑,也不给个说法。还把我心目中美好的情感,看做是色情男女所为,这叫我如何甘心?

原来一直以来的温柔,不过是一种勉强。

“你要分手,我尊重你的决定,但不认同你的说法,在我心目中,这半年的感情很美好……”

难道你觉得它龌龊,它就是龌龊吗?

“对不起,我觉得我们之间不可能有真正的爱情,那都是你们艺术家自己臆想的……”

我“嗖”地站起来,像个僵尸。

说得太狠了,这对我不公平。

可是我不再说,我的尊严不让我说。

我直视前方,落地玻璃反射出水面斑斓的光影,还有我一张凄迷的脸。

从没受过这样的羞辱,请让我冷傲地离场吧。

一边走一边安慰自己那颗往下坠落的心:这没有什么,真的,跟这个人,不过是一场梦。

只是来得太美好,收得太残忍。

我入戏太深了,抽身离开就是。

我告诉自己,其实我已经赚到了,半年的爱,足够我怀念半生。

你没有留住我,更没有追出来。

往日的温情脉脉,瞬间即逝。

心太痛了。

你是捧着我的脸深深地吻下来的那个人吗?

走到街上,一阵冷风吹过来,我浑身哆嗦,就连心也在颤抖着。我好冷啊。

没有人再抱着我。我再次被遗弃了。

一个边走边说电话的男人刹不住脚,用力撞到我的肩上,我不觉疼,也没理会他的道歉,我继续前行,从人行道过斑马线,走到马路的对面,茫茫然的跟着人潮走,不知道自己要往哪里去。

我骄傲的心充满了挫败感,我自责,竟老猫烧须,被一个年轻人耍了。

以为是一份冲破世俗,无惧传统的忘年之爱,其实在别人跟里,它什么也不是,它原来只是酒后情欲的一次放纵。

男女之爱有来就有去,作为一个成年人我不是不明白。可是早知如此,为什么要开始?你为什么要招惹一个输不起岁月的女人?

胃开始剧痛,但仍是想去喝一杯,得找样东西把自己麻痹。

不然今晚我活下不去。

黑夜在我眼前摇晃,我实在忍不了这样的孤绝。

上帝把一份原本不属于我的幸福赐给了我,但不到半年,却又刷的一声,把它收回魔法袋里,为什么要这样对我?我不过是一心一意地爱,我到底做错了什么?

我忘了自己的车就停在地下车库。

拦了一辆出租车,只想迅速离开这个令我冰冷的地方。

我让司机把我载去蛇口的海边,随便进了路边的一个酒吧。我要了一set(套)龙舌兰,就着手背的盐,一杯接一杯地喝。

我在想我们做爱的情景,你的舌头伸进来时,我羞惭又快乐。那么亲。

你喜欢开灯,我喜欢关灯。你要有视觉,我却需要黑夜的保护。我依然那么羞涩。最后你总是迁就我。

只有在夜里我不羞惭形秽,是夜给了我掩盖,给了我无垠的想象空间。但现在,当我一个人面对黑夜时,我那么害怕它。

多年前潜伏在内心的恐惧感就像一条挣脱了闸门的鲨鱼,在看不见的深海里无声无息地向我游来。

有男人过来搭讪我,我并未如你想象的那样潇洒,我在还未完全丧失自保意识之前,打了马龙的电话。

我让他派一个司机来接我回家,我自己的家。

没想到他自己也来了。

22

第二天,先是听到鸟叫,意识一点一点地苏醒,睁开眼睛,看到绮丽的天花不是我的家。

因为宿醉,头依然有点晕。

从柔软的被子撑起半身,倚着巨大的枕头,竭力回忆昨晚的事。

突然看到穿着睡袍的马龙趿着皮制拖鞋,踩着织花地毡微晃着朝我走来。

他手里拿着一杯水。

我顿时魂飞魄散,全醒了。

这是马龙的睡房啊,我从未进来过的地方。

室内开着暖气,很温暖,也很陌生。

他过来,坐到床沿,慈爱地笑着,摸摸我的脸。

“康妮,你醒了,睡得好吗?”

我低头,看到自己身上穿的,竟是一条玫瑰图案的真丝睡裙。

“咦,我……怎么会在你这儿的?”

马龙把玻璃杯子递给我。

“别急,什么事也没发生,先喝口水再说。”

水温正好,我“咕咚咕咚”地喝了下去,慌乱地拿被子擦了一下嘴。

“昨晚你喝得太多了,以后不可以这样了,一个女孩子在酒吧里喝这么多,被人拐了你去卖都不知道。”

我隐隐约约记得他和司机进来酒吧,埋了单,然后拿了我的包,扶我跌跌撞撞到门口,上了他的房车。

“为什么不送我回自己的家?”

“你死死地抱着我,又喝成那样,回家谁照顾你呀?”

我尴尬地两手捂着自己发热的脸。

他起身去衣柜拿来一件晨褛,体贴地帮我披上。

“我亲手做了早餐,你想在床上吃,还是到露台晒着太阳吃?”

我哪还敢再窝在床上,跳起来,把晨褛系好,光着脚跑进洗手间。

梳妆镜照出我一张憔悴不堪的脸。

眼圈很黑,眼袋很大,昨天的残妆仍敷在皮肤上。

我这副样子,难得马龙不嫌弃。

我冲着里头的自己苦笑了一下,对她说:加油,男人而已,时间会冲淡一切的,爱过就好,慢慢会习惯的,都那么多年了,不差这半年,回到原来的轨道就好,好好地活,不要再做梦了。

可是眼泪还是不争气地流了下来。

抓起纸巾擦泪,才发现洗面台一则,放着一个刻着樱花的漆木方盘,盘子里头居然有卸妆油、洗面奶、收妆水和面箱等护肤品,是女士而不是男士专用的。看来单身的马龙一点不孤独,这个地方随时有女宾入住呀。

出来后,又看到地上早已准备好一对纯白的棉布拖鞋。

我把脚放进去,一边往里伸,一边揶揄坐在沙发上的马龙。

“真齐全啊,睡衣,护肤品,所有女人过夜的东西你一样不缺……”

马龙放下手里的报纸,起身过来。

“那都是我让阿姨到敏儿房间拿的,怎么样,合用吗?敏儿昨晚没回来,东西都是阿姨约摸着找的。”

我心微微一颤。

“哦,昨晚敏儿没回来?”

马龙很自然地伸手将我拥入怀内,摸着我的头发说:“是呀,她跟朋友连夜去了大梅沙,说玩通宵,看日出。”

我没有再拒绝马龙的拥抱。

陪敏儿看日出的这个朋友可是你吗?

你终于喜欢上她了。

年华正好,又门当户对,简直是佳偶天成。

敏儿和她爹本来就不嫌弃你是个球童,何况你现在又被人知道是顾家大公子了呢。

我心头又隐隐地痛。

马龙大胆地吻我的耳朵和发根。

“昨晚你抱着我睡了一晚。”他幸福地说。

我竟然这么轻佻。

但我决定原谅自己。

我抬起头看着他:“那你有对我做什么吗?”

他憨厚地笑了:“为什么不问一下你自己有对我做过什么?明明是你借酒行凶啊。”

我别过脸,羞惭地把头枕在他的肩上。

怎么说呢,我一定以为自己抱的不是马龙。

我想起我的那张塔罗牌,它在向我兆示未知的命运。

原以为,只有玫瑰才能盛开如玫瑰,别的不能。

但是,倒吊人的命运就是要学会逆转。

唯有逆转,才能给自己生机。

是坠落深渊,铁马金戈,还是信步闲庭,云淡风轻?也许放下自己,旋转一下自己的既有思维,一切就海阔天空了。

好吧。

我把自己的手放进马龙的大手里,由他牵着走向露台花园,吃他给我煎的荷包蛋、烤的三文治,还有培根和芝士。

阳光晒着我的肩,似乎冷感在一点点地退去。

我对自己说,给自己一份真实的依靠吧,当你什么都失去的时候。

马龙好像知道我想什么似的,突然拉过我的手,用他粗糙的指头抚着我的无名指说:“想问你很久了,你愿意成为这儿的女主人吗?”

我假装没有听见,出神地看着楼下泳池边那一棵鸡蛋花树,它跟快乐海岸小桥边的那一棵有点相似,起码,它们散发出来的,是一样的清香。

那一夜,已经成为属于我自己却跟别人无关的永恒。

最后,我什么也没有说,此时此刻我已不能选择答案。

我只是轻轻地,轻轻地吻了一下马龙这个男人的脸。

23

约了闺蜜阿美喝下午茶,在君悦六十三层。这儿可以一览众山小。我指的山,不过是远远近近,高高低低的深圳楼宇广厦。

事实上,因为最近房地产的低迷,还有揪贪官的力度,在这一片石屎森林中,最参天的那两幢,拥有它们的两个广东大老板,已一个跑路,一个被抓。

透过落地玻璃窗,小河对岸的香港隐约可见。

那边有我的小云吞。

可是我回不去了。

在等阿美的时候,收到你的一条微信:“昨日已逝,明天成谜,请原谅我的回归,要吃东西,保重自己啊!”

估计你在打听我为什么不去打球。

马龙一定会告诉你最近我厌食,瘦得不成人样。

我忍不住回他:“那你得告诉我一个杀头的原因,是因为敏儿吗?”

你没有正面回答,只是答:“也许我们都无法主宰自己的命运。请你相信我并不是有心要伤害你。”

这太行货了。

我复:“相信与否已经不再重要,只是希望你不要利用别人。”

这个别人是指敏儿。

因为我隐隐觉得你有一场仗要打。

这场仗以你的能力无法匹敌。

我知道你的对手是陈茵。

你一直想击退她。

马龙说,陈茵现在已经是一个很霸气的女人了,她拥有顾家王国的四成份额。她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所以,凭你一己之力也挠不痒她的脚趾头,但她可以随时举脚,把你踩死。

从你妈妈死去的那一天,她就已经成为你的夙敌。

你所做的一切,不过是在等待一个机会。

如果马家的独生女敏儿是你等的这个机会,这对她太不公平了,作为男人你也挺可耻的。

但这只是我的猜测。尽管我潜意识希望这就是你离开我的理由,但又难以接受你的卑鄙。

那么另一个可能就是你移情别恋,和她真的相爱了。

因为你原本一直不会拖敏儿的手,你对她若即若离,除了教球时才对她很在意很用心,那是你的专业态度。但有一次打完十八洞后,我们一起开车出去吃饭庆祝,我在后面的车上,看到前面的你们一起下来,然后你主动拉着她的手过马路,走到对面的餐厅。

那会儿,我只当你是怜她下了四小时的场,走不动了。

可是我更筋疲力尽,以我的年龄,更需要有人来扶。

那时我就应该知道,日后我的痛苦再与你无关。

对我来说,这个猜测更加残忍,这等同于在冬天的晚上,拿冰块砸我,拿雪水浇我。

随着我的自尊心在一点点地萎缩,我的挫败感在不断扩大,延伸……

不猜也罢,也许一点都不复杂,也许就这么简单。

我们的相识,原不过是色情男女的一场艳遇。

尤瑟纳尔说了,世上最肮脏的,莫过于自尊心。

脏就脏点吧,这个世界谁还敢说自己是清白的呢。

阿美到了。

我迅速收拾好情绪。

阿美是我的成都女友,她原本是一家企业内刊的主编,本科和研究生学的都是新闻。离了两次婚后,她严重蜕变,爱上心理学和占卜术,平日穿得像一个道姑,头发高挽,结髻在顶,每天喝茶打坐,潜心修行,但风格混搭,亦东亦西,追求国学精神的同时,又恋上塔罗牌。

在考到心理咨询师和塔罗解读师两个证照后,她在自己的小区开了家茶馆,挂牌帮客人问道解惑。

虽然茶馆规模不大,但因为她的活动能力,在贵圈也算小有名气。

我不去她的茶馆而把她拉出来,是想让她抽离自己的环境,站在朋友的角度给我一些建议。

老实说,原本我是不信塔罗牌的,我觉得以阿美这样一个新闻学的硕士研究生,怎么会迷上这种神叨叨的东西呢?

虽然她一再强调塔罗牌在欧洲的地位相当于中国的《易经》,说它是有哲学体系的,但我更愿意相信它是吉普赛人发明的,我曾经在一部印度电影里看到过,那些吉普赛妇女这边拿着牌让人抽,那边又去抽人家的钱包,所以印象中它就是社会最底层的小人物在街头用来坑蒙拐骗老百姓的占卜工具,与我的信仰大相径庭。

但上次阿美跟我说的话我真的应验了,难道这是一种巧合吗?无论怎么样,现在我是急病乱求医的人,需要找根救命稻草去度我过情感危机的对岸。

喝过红茶,阿美把餐台上的杯子和点心碟拿开,“刷”地把花碌碌的塔罗牌亮了出来。

她哗啦啦地洗牌,看得我目瞪口呆。

“亲爱的,你现在玩这个东西已熟到一种境界了,人的可塑性真是太大了。”

阿美一边找牌一边笑着说:“有智慧的人要在蜕变中升华自己,而不是沉沦。就像你,遇到了坎儿,终于接受一样你原本很抗拒的事物,而事实上,它一直存在着。”

“我知道,我倒是希望让自己真正蜕变得更柔和一些,更内敛一些,更谦逊一些,但我不会迷信没有科学依据的东西。我很好奇怎么连玩这副牌的人都不知道它的真正起源呢?”

“这有什么出奇的,那些天天打麻将的人,有谁知道麻将是谁发明的呢?”

我一时无语。

的确,她每次出现,都能带给我一些新的感觉。毕竟她跟别的修行者起点不同,她活在世俗红尘,接受过主流社会良莠不齐的所谓高等教育,又回到朴素的源头去叩问生命的真谛,怀着一颗谦卑的心,去钻研这些在我看来格局不大的小玩意,也许我也得学会放下自己,去接纳一些曾被自己轻视的细节了。

阿美说:“其实塔罗牌在中世纪就开始流行,吉普赛人穿街过巷地传承了它,如果不是他们带着牌到处流浪,早被罗马教廷灭掉了,但塔罗牌不一定就是他们发明的,只能说他们有延续和流传的功劳,因为以他们的价值观和受教育的程度,不可能创出这么思维严密的占卜哲学……”

她再次解释自己为什么喜欢上它。

“它属神秘学范畴,通过抽取牌子,报上生辰星座,就能解读一个人无法预知的东西,这似乎是不科学的,但为什么现在有人把它用在心理咨询中呢,那是因为,在不知下一步应采取什么行动的时候,它有一种很好的心理暗示功能。”

“好吧,我相信了。”

“亲爱的,你必须要相信,只有相信,你才会接纳,只有接纳,你才能吸收它的正能量,消除客观带给你的负面影响。最近你一定有心事吧?”

我咬了一下嘴唇,一脸苦笑。

现实的残酷,经年的历练已让我养成一个不知是好还是坏的习惯,就是无论多么痛,无论面对的又是多么亲近的人,我都只允许自己说虚不说实。

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伤口绝不能具体地端现出来。因为今天的心情未必就是明天的结果。尤其是牵涉到两个人的事情,在糟糕的心情下不加过滤地说出来,对另一方是一种人格上的不公平,甚至会有杀伤力。

再者,我内心的骄傲也不允许自己这样做。

为了遮掩自己不被看穿,我拿起相机,“咔嚓”地拍了一张阿美捏着一张牌在全神贯注掐算的照片。

“阿美,有没有人跟你说,其实你长得很耐看。”

“啊哈,你就忽悠我吧,帮你解牌不算,还要当你的模特。”

“你就让我任性一下嘛。”

“好吧,之前跟你说过的,现在再算也是一样的,完全没变化。”

去年的一天,跟两个朋友去她那儿喝茶时,朋友找她算,她也顺手帮我抽了一张,那张牌是女皇。不久就认识了你。于是我以为我就是你那个女皇。

在跟你分手的两天前,送底片去晒,无意间经过阿美的茶馆,进去喝了一道茶,闲聊间,她又问我要了生日,说要帮我算一算新年的走势。这次抽的是倒吊人。那天她解牌的时候,我没太上心,只知没女皇好,要小心地说。两天以后,我突然就有一语成谶的感觉。

所以今天想再让她跟我好好说一说。

问完我的星座后,阿美把倒吊人的牌递给我。

我拿过来,看到牌面上是一个双手反绑,被倒吊起来的人,他的表情可能因为痛苦而扭曲得有点狰狞。

“真难看啊!”我倒抽一口冷气,轻轻地说。

“你要看到他头上那道天使的光环,他可是个英雄哩。”

我旋转了一下牌面,想看看他倒吊以后看到什么。

阿美马上说:“对,你这样看就对了!倒吊人的关键词是被动,是牺牲,但如果你改变思维的角度,你就能颠覆命运,就像你现在反过来看他,他就不是倒吊,而是一种上升。只有懂得反转的人,才会走出厄运,再糟糕的境遇对你说,就不过是一种磨练。当牌面正立时,你的事业或者感情会有所停滞,但如果你很清楚这个原因,你调整自己的维度,重新确立自己的目标,你就会转沉为升。所以,现阶段你只需要发现自己,不必如百合马上绽放,你要耐心守护自己,修炼自己,直到转机出现……”

她几乎一口气地说出来,太专业了。

“那么……感情也可以这样理解吗?”

“感情上也许你需要反省,虽然不一定是你的错,也许它只是一个误会,但要相信,自己对爱情的牺牲,对方总有一天会感动,到那个时候,一切问题都将迎刃而解了。”

阿美的这段话,让我一颗悬着的心一下子放下了。

我决定乖乖地按照塔罗牌所兆现的那样去做,从现在开始,面对的每一件事情,学着尝试反过来思考,换个角度去面对,也许,这就是阿美所说的心理暗示吧。

她说,在流年,除了倒吊人,我还附带一张力量之牌,这张牌如果用得好,我就趋利避害,比如,我不必理会外界,只按自己的想法,只关注人生的命题,通过拍摄来自我疗愈,只有看破一切,放下执着,我才能重生。

还有,她建议我好与不好都无需掩藏,不要死撑,学会示弱,唯有这样才能把以往压抑着的阴柔部分平衡回来。

“你的生命需要太阳,但也要有月亮。”

我一下子醍醐灌顶,心眼豁然开朗。

倘若每天晚上,我的天际都有一轮明月,我就再也不怕黑夜的降临了。

24

日久见人心,马龙这半个月来的表现,令我刮目相看。

原来爱会改变一个人,哪怕这个人已年过半百,伤痕累累。

在我最凄惶无助的时候,他稳稳地,一步一步朝我走来,张开的臂弯让我充满了安全感。

我从小就缺父爱,我爸因为好色和酗酒,间接把我打出了家门。他是一个小市民,一个再庸俗不过的小市民。正是当年他的所作所为,导致了我今天的命运。我嫁给一点不爱但在特定阶段很需要的一个男人,最后这个男人让我失去尊严,还差点染病。

这个男人在红灯区的浸泡让我作呕,但他自始至终在主观上没有想过要害我。

没有绝对意义上的受害者,也没有绝对意义上的加害者,这个道理我明白,所以我选择以最快的速度远离,并且忘却。

同样,我还想远离俗世的东西,家长里短和市井污秽我都从内心抗拒。我希望自己的生活更诗意更纯粹。但对一些市井风情、故人旧物,只要里头有我成长时代的记忆,我就很喜欢。有人说,怀旧证明一个人活的年份不浅了。是这样的,那又怎么样。只有浅薄的人才拿一个人的年龄说事。也许别人看我有点自我,在自己的世界里天马行空,但我也懂人情世故,我不是天生就叛逆,也不是注定要叛逆一辈子。

三年前,我父亲死于肝癌。说实在,我不是太孝顺的女儿,但他走了,我也就不怨了。他离世的那天,从太平间出来后,我同时放下的,还有对母亲的怨气。半年后,我把她送进城市最好的老人院,逢年过节,我会开车过去,住进老人院招待所里陪她几天。

我妈把我生得心高气傲,而我身上,却又没有一根毛线是公主的命格。我一个从小巷子里走出来的灰头土脸的少女,走到现在,全靠命中有神,一路眷顾,最初,我桀骜不驯,遇到什么便是什么,最后,总算在倾盆大雨,泥沙俱下中杀出一条血路。所谓身怀悟性和自我反省,已是千帆过尽,千锤百炼后获得的蜕变。

普世价值观在我身上无用,是因为从小就体会到,即使血脉相连,也有失温的时候;为了逃离暗无天日的家,刚刚成年就进入围城,又发现那个绝不是自己要的城堡,在反复的进退中,心灵煎熬,肉体撕裂,病痛折磨,青春荒芜。

一个女孩子,兀自在虎豹丛林中跋涉,不泥足深陷,不沾染尘埃,已是天大的造化。

反观自己,再看别人的成长与老去,相信都不容易。

就如马龙。

也许,做生意时,为了蝇头小利他有时龌龊,但他转身又一掷千金去追逐高大上的顶级艺术品;有时他口出狂言肆无忌惮骂人,但汶川大地震他出钱出力,整夜不睡觉,两眼血丝地派出自己的车辆,指挥自己的手下去灾区救援;公司里那个跟了他十八年的司机老赵,因为在外面睡了人家老婆,被人伏击敲破了脑袋,砍掉了脚筋,还开走了公司的宝马。他知道后痛骂了老赵一通后,勒令办公室的人不惜一切,通过各种渠道把对手翻出来,用亦正亦邪的方式给老赵报了仇,最后安排他到关外的一家工厂看门。表面是发配,其实知情人都清楚,对已经残废的老赵来说,是一种最好的安置。出事后老赵的老婆原本要跟他离婚的,后来马龙亲自给她打了一个电话,把她也招进来,放到老赵那家工厂做饭去。

马龙所做的这些事情,包括下海救我,在马路边拿身体护我,他都不是做给别人看的,更不需要被谁惦记。

所以,这些天,我反复说服自己忽略他身上所有的毛病,理解他,接纳他。

也相信每一个人的情感暗角,都承载着一份无法言传的痛,这种痛,会变成性情中的硬伤,伤人伤己,却不自知。

在风雨飘摇的中国,在波谲云诡的时代,我不相信有人会一路走下来都阳光通透,清白到底。人们把自己大大小小的心理阴影压缩打包,隐藏起来。但越是把自己裹得密不透风,爆发起来的冲击波就越大,对肉体和精神的自我摧残就更狠。

我和马龙都有这种迹象。

我看透了自己后,也就明白了他。

这种阴暗面如果没有渠道疏通,不是蜕变成癌细胞,就会变成一种暗病。

我在某个阶段就出现过情绪溃疡。

马龙是个男人,也是一个狠角,他的最大毛病是把这些负能量转化到他人身上。但这个过程,不见得他就能释然安好,相反,戾气的堆积令他长期处于一种苦大仇深的愤懑中。

并不是因为他对我太好,终于让我的心蕾绽放,我才重新评估这个人。

况且,他又不是古董,很难作价。

更多的是,这些日子以来,我慢慢地从爱情的挫败感中走了出来,接受了自己的不完美,然后试着回应马龙,对他多了一份温存,没想到他毫厘不损地接收,然后以惊人的速度放大它,提升它,回报它。

这是我万万没有料到的。

一份感情对一个阅人无数的半百男人,居然还有这样一种催化作用吗?

或者这只是保鲜期的一种假象?

我还是不作他想。

我时刻提醒自己记住塔罗牌中属于我的那个可怜的倒吊人,我告诉自己要转换思维。

泰然处之还是惴惴不安,不过是一念之差。

知道我爱吃香港的牛角饱和老婆饼,马龙三头两天就差人过去买。

然后,由他自己送上来。然后猫在我的书房,和我一起喝下午茶。

我不太会做饭,我的厨艺仅限于做面条和煲海鲜沙锅粥。但我天生就会捣弄各种饮品,我会泡功夫茶,会煮现磨咖啡,会用各种各样的干花干果调配养生茶,比如玫瑰红茶,桂花柠檬,姜母巧克力,菊花枸杞,红枣桂圆等等,一年四季,家里都备有现成的材料,喝哪款随时配搭,根据时令和心情,只需要烧一壶矿泉水,热腾腾的端出来,也是一眨眼的工夫。

这几回都用马龙的点心下茶。

前天,马龙一进门就说他上火,我想给他泡一杯竹叶青,他说最近胃寒,还有几声咳嗽,不想喝绿茶,于是我就冲了一壶罗汉果陈皮普洱。

他一边喝一边赞叹:“味道好极了,又下火,又养胃,你那么喜欢弄这个,又的确有天分,不如开一家茶馆让你打理算了。”

“那不行,我不能把自己绑在一家店里,哪儿也去不了。泡给自己和朋友喝,跟泡给客人喝,心态是不一样的啊。”

“你可以雇个经理,心情好时才去玩一下的嘛。”

我笑着说:“你还是饶了我吧,以我的风格,只怕让你赔钱。现在的茶馆,到头来还得开麻将房才维持得下去,我才不作茧自缚呢。”

我说完,从坐垫上跳起来,去把音响打开。

他喜欢广东音乐,我就放《渔舟唱晚》、《禅院钟声》和《出水莲》这些古筝曲子,像《雨打芭蕉》、《旱天雷》和《步步高》这些,我嫌太闹,也不适合做聊天的背景音乐。

就着这些音乐,我们铺展开一些从未触碰的话题。

我告诉他,其实我香港还有个舅舅的。

舅舅虽不是富裕人家,但厨师在香港收入也不错,且不时“顺”一些鱼刺和燕窝回来做给我们吃。舅妈是个师奶,每天的工作就是照看我的表弟与表妹。舅舅起来时她已到市场买菜,舅舅回来时她已睡下。两人很少有机会沟通,但生活就是这样,一天又一天地过着。

在香港的工薪阶层,这样的夫妻模式非常普遍,家里只需一个男人出去工作,女人留守在家做“师奶”。与旧社会和广东现在某些地区不同的是,女人并不会因为待在家里当主妇而丧失社会地位。香港女人无论做师奶还是做OL(办公室女职员),都不受轻视。所以舅妈一直很硬气。

“她偶尔会到珠海去看看我妈,因为她不太希望我舅舅去看……”

“为什么?”

“因为她怕我舅舅去了,会给我妈塞钱。”

我说完自嘲地笑,马龙也觉得很有意思,哈哈大笑。

这些话题,令我们有默契。

其实,之前我看香港,和所有大陆人一样,从物质的初始感觉开始,后来进入对它的文化层面的欣赏,是通过张爱玲的小说,它让我看到沦陷前的港岛的一些尘世故事。那些小人物的生活,与大时代息息相关。就像《沉香屑:第一炉香》的上海女孩薇龙,初到香港投奔住半山大宅的姑妈,那时的半山,有些许荒凉,野杜鹃摧枯拉枝,如火如血往山下蔓延。

我婚后在那儿,时常想起这些小说里出现过的情节。它让我熬过了不开心的七年。但七年来,无论遇到什么趟不过去的事,我都没有去找我舅舅。也许我的舅妈让我想起薇龙的姑妈。我害怕遭遇凉薄,我不是那种可以寄人篱下的主儿。

在我拥有了这个地方的一张身份证明,可以不用签证就直飞很多国家时,却突然觉得,自己应该离开。

今年占中的事闹得很凶,我却当自己是一个局外人。

因为我现在所看到的半山,已经没有长长的杜鹃带,那道长长的号称亚洲最长的电动扶梯,它从港岛的山顶一直蜿蜒而下,是现代文明切在海岛最高处的一道长长的伤疤,是人类自己从丛林里放出来的一条蟒蛇。它消减了香港对我的魅力。

马龙说:“那是因为你过得不开心,所以逃避它。我们可以把小云吞要回来,反正我也没有儿子,我们去半山买间大宅,小云吞一定很喜欢,你也就可以陪他了。”

这就是马龙让我的心一点一点柔软和绽放的细节。

我摸着他粗糙不堪的老脸,觉得不再扎手,且越来越有温度。

“我还没准备好,相信小云吞更喜欢他现在的生活,突然让他回到我的身边,他未必适应,我也未必习惯,因为他现在十三岁了,有自己的思想了,他对我表面尊敬,但心里面多少有一些疏离,我是feel(感觉)到的。”

是的,岁月的流逝,已让我失去改变小云吞的最佳时机。可是往深处想,如果他现在活得好好的,我又凭什么按自己的意愿去改变他呢?

“只要小云吞将来成为一个善良的、有担当的男生,那就是我此生最大的安慰,这比他成为一个单亲家庭里抑郁寡欢的裙脚仔要好。他爱不爱我不重要,我生他也不是为了一辈子占有他……”

马龙听后很认同。

“我一直以为你是一个活在自己艺术世界里的女人,没想到你对儿子不是不爱,是大爱啊。”

我笑着说:“谢谢马总夸奖我,看来我一点遗憾都不应该有。”

“我喜欢你这样笑,你一笑,我就心花怒放。”

他像拎猫一样过来揉搓我的脖子,慢慢地,我放松了下来,慢慢地,我就像猫一样,钻进了他宽厚的怀内。

25

那个周末,我自己回了一趟香港。

先到尖沙咀金巴利道那家古董相机店淘了一部徕卡旧相机,它有一个歪得像老奶奶嘟着嘴的镜头。

陈老板和我已经很熟了,他说,这部相机有七十多年了,应该是二战时期的战地记者留下来的,因为不可能有人一次就把一个镜头摔成这样。

我相信他的话,把它买了下来,我认为拥着它,也就拥有一个传奇故事。

然后就过海去中环冲了一堆彩色胶卷,那是我的工作室的活儿,为他人所拍,不是艺术创作。我的所有作品,只能是黑白。

干完活儿,我绕到了半山,那时已是晚上十一点多了,没有几个行人,在上山的扶梯转接口,我看到一个下班回家的男人,他手捞着一个公文包,踟蹰而行。

黑夜中,我看不清他的年龄,但那个伛着背的无比疲劳的背影,让我猜测这是开完OT(over time ,加班。)回来的公司职员,虽然知道背后有人驻足看他,但却是连回过头来看一眼的力气也没有,就这样万般无奈地,在凄清的街灯下孤寂挪动步子,像随时就要发软倒下。

旁边是一棵巨大的杨桃树,它挂满果子,果子已经成熟,却无人去摘。

看来住半山豪宅是要付出代价的。

凄冷的香港夜空突然触痛了我,想去喝一杯。

这时,电话突然响了,是马龙。

“你还在香港吗?”

“是的,我想晚点再回去。”

“你现在哪儿?我过来接你。”

我以为他在深圳开两地牌的轿车过来接我。

“我想去兰桂坊走走,到时自己打车去皇岗口岸得了……”

马龙在电话里笑了:“去兰桂坊有什么好走的?你还不是想喝酒吗?我就在附近,我陪你去喝!”

然后不到一刻钟,他就天降神兵地出现了。

我很纳闷。

“天啊,你不是在跟踪我吧?”

马龙得意洋洋地说:“你别那么自恋好不好,我刚好来中环办事,知道你今天在这儿,想顺便兜你回去……”

“好吧。”

他的事我从来不问。

后来才知道他没有骗我,他果然就在附近办事,而且这件事跟我有关。

兰桂坊人真多。

它名声在外了,几乎每艘远航而来的国际货轮一进维多利亚港,水手们就匆匆赶来。

这条依山而建的酒吧街,卖各种各样带酒精的饮品,还有哈根达斯和干姜水。它越夜气氛越浓,各种肤色的人聚在这儿,每晚都像平安夜,每天都像圣诞节,不想闹的人拜托不要来这儿,来这儿的人注定是耐不住寂寞,想找乐子来着。

穿行在明明暗暗的繁闹中,找自己有感觉的店。

拐了个弯,看到街角的这家有一个长相姣好的中国女人在临街的窗寂寞地坐,透过她厚厚的脂粉,可以看到有一点儿眼袋和法令纹。她整个姿势让我感觉她在期待着故事的发生。

“就这儿吧。”

要了一支贵腐甜酒,像喝汽水一样喝它。

马龙在看我新买的二手相机,我在看那个女人。

不一会儿,果然有个黄头发的白种人走到她对面。看唇语,好像是问她可不可以坐下。

她应该同意了,于是他就坐了下来。

两人聊了几句后,白种人招手让侍应来点酒。

马龙趁着这当儿,把相机的镜头拆了下来。

“这是2F35MM的镜头吧?”

“厉害,你都成专家了!”

他沾沾自喜了。

“不错,真是好东西!”

“当然,不然我怎么看得上。”

马龙打蛇随棍上。

“那我也是好东西吗?”

我笑:“我什么时候看上你了?”

“正经一点好不好,咱们现在不是拍拖吗?”

“拍拖随时可以散的啊。”

我避开他的话题,再次把视线投向那对临时凑合的男女,发现女人黑色的珠片高跟鞋已勾住了男人的腿。

这真是一个互联网的时代,网速也太快了。

看气质,不像是卖的。

也许和我一样,她也是一个失婚妇人;也许她是个作家,或者画家,又或者只是个主妇,今夜她选择坐在这儿,只是因为寂寞。

还好,我身边有马龙。

我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珍惜眼前人吧,自己并没有什么了不起。

我们大约在这儿坐了四十分钟,马龙把我新买的相机研究透了,装上后,起身走的时候,那个喝醉了的长发女人已坐到了白种男人的大腿上,她侧着身,眼神迷离,两手像只考拉一样,挂着他的脖子。

“我们走吧。”

马龙一点不知道我的心路历程,他起来揽住我的腰。

“好的,我们走。”

我温顺地低头,让他牵着走。

想累了,我就不再想你。

我们的车子停在山下。

经过苏豪区,有一场接近尾声的西式婚礼,所有女嘉宾在冬天的室内都穿着露出三分之一酥胸的晚礼服,而新娘婚纱里的胸则更低更白。

她的表情很幸福。

马龙搂搂我的肩:“不用羡慕呵,只要你想,你也可以有这样一个婚礼,甚至比它更华丽……”

我笑着甩开他的手:“好啦,别老是用钱砸我。”

“我这是发自内心啊……”

在从兰桂坊到苏豪,经过一条天梯,高处往下去,有一个角落像一幅画:前面是灯火阑珊的露天酒吧,年轻男女在浅尝低语,而一墙之隔的后巷,是一个破陋杂乱的院落,烂得如絮的门帘旁,破瓦缸种着的茉莉花,院内凹凸不平的石板砖,与周边的豪宅有着戏剧一般的反差。

香港的后巷是肮脏的,一如本地导演陈果拍的《细路祥》,让我看到这个小岛迎面繁华的背后,那些藏污纳垢的后巷。

多年前,我刚来的时候,曾住在九龙庙街附近的一条小巷里,那是一幢很旧的唐楼。每天早上,我要出去给戴先生买早点和奶茶,为走捷径,要穿过一条肮脏杂乱的后巷。在寒风中的早晨,那儿经常还零落地站着两三个“流莺”,她们的岁数已不小了,身体已是疲惫不堪,老脸残妆,已是昨夜的脂粉。她们的背后,是早已熄灭的广告霓虹,骑楼里的窄屋,贴的是“一楼一凤”。那样的后巷,那一种苍凉,在张柏芝主演的《旺角卡门》里也有。

现在,香港大部分的唐楼已拆,那些繁华背后的苍凉故事,只留在我的胶卷里。也许有一天,等我收拾了心情,我会把它们印到一本关于香港的影册里。

26

如果说一月底是深圳人的浮躁,二月初它就开始尘埃落定了。尽管移民城市的春运高峰期仍未结束,但各种突奔已进入正轨,能早撤的已撤,早走不了的把火车票或飞机票揣在兜里,心里也就踏实了。

不用为有车的主儿们担心,他们要熬到高速公路免费开闸那一刻。

马龙昨天在电话里说,这个时段选择打高尔夫球最爽了,人不多,全场只有两三组,慢慢地打,也不嫌孤独。

这个时候,生意人一年的生计也划上一个完整的句号,账也结好了,该收的收了,该发的发了,该跑路的那些都跑了,要追数也是开春以后的事了。

“嘿嘿,除了安下心来打一场球,也没有人肯再干活啦……”

听似无奈,其实他乐着呢。

对往日着紧的生意,他变得越来越无所谓了。

这一点我很认同。

人生何需太贪婪,以有限的生命去追逐无限的金钱呢,差不多就好。

我怕打球会遇上敏儿和你,正想找理由推掉,马龙说:“明天我不带敏儿,就咱俩去,我另外约了两个朋友……”

我还是不放心,装着漫不经心地问:“我认识的吗?”

“你应该不认识……哦,有一个你可能听说过,就是上次我们去海上别墅提到过的,顾氏运输集团的营运总裁陈茵……”

我一惊。

怪不得你不带他们去打球了。

“就是顾恺那个……”

我说不下去了。

“对,就是顾恺的继母,尽管他不会这样叫她。”

“可是……敏儿他们知道吗?”

“当然知道,他们在拍拖嘛,敏儿让我帮摸一下对方的老底。”

哦,原来是谍战!

那有必要扯上我吗?

不去!

转念一想,为什么不去呢?为什么要放弃自己的知情权?我大可不必把自己当回事,马龙邀我去,不过是因为我是他的女友兼球友,如果我把自己当一回事也可以,用塔罗牌倒吊人的思维,我这个女友,多知道一点也是很应该的,从伦理上讲,我还是个长辈不是吗?

上升到长辈这一点,我欲哭无泪。

世事如棋,也许这就是我的命。

我最后不但决定去,还着意把自己打扮了一番。水红色长袖衣打底,竖领翻到V领米色毛衣外,外面是一件随时可以脱掉的透气风衣,下边是黑色裤袜,外套格仔小短裙……脚上穿的是在加拿大买的白色软皮加垫加钉防滑防湿高球鞋,从更衣室出来时,马龙也眼前一亮。

他招手让我过去。

隔远就看到他旁边站着一个烫着短发,皮肤偏黑,身材干瘦的女人。

不会吧,跟我想象相去太远了。

当年就是这个女人抢走顾家太太的位置,令她从二十八楼愤然跳下的?

马龙瞥了我一眼,他似乎知道我的想法。

“来,介绍一下,这位是顾氏运输集团顾太,这位是我女朋友……她是自由摄影师……”

我冲她微笑了一下,没有握手。

她也没把我放在眼里,只是敷衍地点了个头,然后转头过去介绍与她同来的人:“这是我们顺风网的合作伙伴胡总,他是把运输行业第一个网络化的人……”

马龙说:“媒体说胡总是第一个敢吃螃蟹的人……”

四个人寒暄着走到会所的后门。

我们的球包已绑好在球道车的后架上,四个戴着包脸遮阳帽的女球童像越南女特务似的,守立在两台车的后面等我们上去。

自然是由男士来开车。

他们一台,我和马龙一台。

到了第一个发球点,在白tee处,马龙和胡总下来发球,趁这个空档我补擦防晒霜。

马龙稳稳地把第一个球发了出去,球童们齐呼好球。

陈茵鼓掌说:“马总真是出手不凡啊。”

胡总发球时,他俩聊了几句。

我不好正面去盯着人,只用眼尾余光,也能看到陈茵说话时眼珠溜溜的转,她说话沙哑,尾音有点刮玻璃,言行举止欠贵气。

她说自从顾老大中风以后,自己就很少打球了,除了帮他看着公司的每个大小环节,其余时间都尽量窝在家里照料他。

“家里那么多工人,你也不必太辛苦了。”

“他很固执也很挑剔的,家里的工人代替不了我!他连吃鱼都让我挑刺,担心别人看走眼,把他卡死!”

果然不是省油的灯。从语调就听出她已能hold住全局,只是仍有所顾忌。

平心而论,细看她的五官,依然看出年轻时曾经有点姿色,但绝不是大家闺秀的范儿,而是有点小家气的那种碧玉。

现在,顾家昌甫入晚年身体就轰然倒下,无形中给了她一个平台,让她潜伏多年的欲望顷刻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我想,无论她当年多年轻多得宠,顾太太的死,不可能让她百无禁忌。你也许不知道,顾家昌为了给你母亲忏悔,两年来都没有碰她。

后来,她拿你的异母同父弟弟顾义,重新拉拢了两人的关系。

顾家昌心情烦闷时,她给他点烟,因为都是自己先吸上一口,慢慢地,她也上了烟瘾,而且一定要抽你父亲的牌子才行。男士烟,多呛啊。

她皮肤晒得那么多斑,是因为要陪你父亲打高尔夫球。事实上,更因为以己度人,她连练习场都跟着,是怕那些女教练埋顾老大的身。

生完顾义后,她在顾家人的压力下,表示要吃长素来赎罪,所以她的体重一点点减了下去。

既要争取利益,又要看人面色,经年压抑,她先是患上乳腺瘤,所幸发现得早,切除后验出来是良性。

她知道顾老大一直想有个女儿,因为大儿子走后,顾老大喝了酒的时候就骂人,有次顾义跑到他近前,他就说:“儿子有什么好?都是顶心顶肺的东西,你要是个女孩子就好了,我就不怕你以后也反骨了!”

于是,她很想再为顾老大生个女儿,但各种体位都试过了,枕头也垫过了,干细胞也打过了,各种滋阴的壮阳的补品天天炖,把顾老大都吃吐了,还是没弄出来。最后她一发狠,决定自己熬点皮肉之苦,动用人工授精,结果在授前体检时才发现,她子宫里有个巨大的肌瘤,已盘根错节,长满了整个子宫,并且跟它无法分离了!

那些天,她晚上睡觉都怕,觉得自己住的房子不干净,觉得顾太太阴魂不散。她让顾老大找人回来做了一场法事,然后自己一发狠,跑到医院去把子宫整个切除。

出院后,再踏进这个房子,她就告诉自己,你连子宫都没有了,还有什么可怕的?

她觉得如果说有什么报应的话,她的子宫已经替自己挡了,它已经死了,成灰了,再也无法孕育与承载新生命了。

因为放下,陈茵也蜕变了。她蜕变成一个千年老妖,再也无所顾忌。

最后的报应就落到了顾老大自己身上了。

有一天他在自己的别墅屋前,下台阶的时候突然脚一软,摔了下去,好在最下面是草地,他没磕到脑袋,送医院抢救,两天后才活过来了。

活过来的顾老大口眼歪斜,走路无法平衡,每天要人扶着下床,放到轮椅里,推着去饭厅吃早餐,然后推到院子里晒太阳。

顾老大被诊断为中风后,陈茵很紧张,那两天在他失足的那几级台阶来回检查,然后问他的主诊陈医生:“是他摔成这样的,还是因为中风发作滑下去的?”

陈医生说,导致顾老大中风有两大可能,一是他最近心情不好,气火俱浮,致肝阳暴亢,迫使血液上涌,走路时头昏失足。“冰封三尺非一日之寒,情绪紧张和长期忧思悲伤,也会导致这个病。”

另一个原因是纵欲过度导致肝肾不足。

这两个原因,陈茵都无法接受,所以,有关顾老大的病因,她再也缄默不说。

因为顾老大说话已连不成句,公司上下就只有陈茵最能揣摩他的心思,最后,权力顺利移交到她的手上。

从此,陈茵扬眉吐气,年轻时的张扬任性慢慢回到了她残缺的身上,原本的母性,因为子宫的残缺,游走在身上,竟化作另一种让人无法掌控的强大气场。

在红tee,轮到我和她开球时,我让她先来,她当仁不让,径直走过去,沉身扎马,提手起杆,那种不可一世地甩出的弧度,那种势如破竹、比男人还凶狠的节奏,终于让我看到了修炼成魔的女巫浑身的霸气。

我终于明白到你前面的山有多么高,你未来要走的路有多么艰险,你十年来提着的那道气有多么强烈。

你的对手让我看到了一个真相,那就是以你的性格,你已全然超出所能忍受的终极很远很远。

中休,吃水果时,陈茵才正眼看我。

她貌似平庸的眼神有满不在乎的自信。

好像所有的男人都应拜倒在她的镶满钻饰的石榴裙下,包括眼前的马龙和胡总这两位。

也许在她眼里,我不过是一位沈秋霞式的熟女,也就是她未上位前的那种角色。

这种人根本不懂分辩,因为在她狭窄的瞳仁里,世界都是扁的。

而我在她隆过的高鼻两侧的法令纹里,看到一种再也无法修改只会随着岁月叠加的晦气。

果然,打完全场回会所吃晚饭时,发现她已不是江湖所说的那样吃素了,她吃鱼翅,吃生蚝,吃血蚬,吃猪脑,喝蛇胆酒,还随心所欲地跟她带来的老帅哥胡总打情骂俏。

这更激起了我对她无可救药的厌恶。

可能潜意识里,我已站在了你的角度。

尽管你抛弃了我,但我心里,你的影子依然未能散尽。

还有据说长得跟我颇为相似的顾太太。输给这样一个卑俗的对手,委实不甘。

自称帮敏儿了解她虚实的马龙,倒是不负众望地在谈笑风生的席间,套到一些顾家公司的近况,关键是她要跟胡总深度合作的方向。

酒足饭饱,我们走出会所,分别坐上司机已启动好引擎,释放出暖气的车。马龙虚伪地伸手到车外,笑眯眯地跟陈茵说拜拜。

我没有。

我不用装。

我只是在心里对着酒后花枝乱颤的她说:走着瞧吧,陈茵,出来混,迟早都要还。

不知为什么,我这种不惜一切也要扳倒她的决心,比马家人还要强烈。

因为什么呢?我问自己,但在越来越漆黑的夜里,我越来越糊涂,糊涂到找不出一个答案。

27

还有三天就过春节了,今年要去哪儿避年,我还没想好。

这样的大节,对于一个单身女人来说,是一种折磨。

感谢上帝的是,他让我一直携着相机行走在路上,永不疲惫。

可是去哪儿好呢,天气这么冷,国内人太多,上哪儿都会遇到拖家带口的人,只会映衬出我的落寞。

只能出国,到天气暖和的地方。

下午,从暗房出来,坐在餐室喝朋友从英国给我带回来的锡兰高地红茶,突然想,不如去斯里兰卡喝喝红茶,在中国的春节探访一下大象孤儿院里的孩子吧。

多年前从摄影杂志看到过斯里兰卡的一些照片,印度洋上的一滴珠泪,殖民遗风的建筑,曾经的海啸重灾区,痛苦的大象,它们拉出的粑粑造出屎黄色的环保纸,这些都是让我向往的关键词。但那时内战还没结束,猛虎组织泰米尔游击队还盘踞在北方,偶尔跑到中部和南部搞点事,怕不安全。后来游击队长被打死了,群龙无首,政府趁机一寸寸土地收复过去,现在基本太平了。据说中国人在那边很受欢迎呢。

放在香港的小云吞不管,去印度洋的孤儿院看大笨象,别人眼里,我是个怎么样的妈妈呢?正在心里拷问自己,门铃响了。

是马龙来看我。

今天又是白玫瑰,说了一下喜欢白玫瑰,于是每次都是这个色调。

接过来,剪开外面的包装,把花瓶里旧的扔掉,换上新鲜的。

然后到书房席地而坐,放着背景音乐,喝功夫茶。

我们现在有点像恋人,又有点像茶友,有一种新的默契在我们之间慢慢地建立起来。

也许感情都需要经营的吧,所谓梦中情人就让其生活在梦中吧,那些不过是主观臆想里的一个幻象,如果按照自己一直以为的理想,去寻找又或是塑造现实中的某个人,终归会死得很惨,因为原本这个人就不存在。

马龙喝了一口我重新给他沏的锡兰红茶。

“真的不错,比祁门红茶好喝多了,难怪英女皇那么喜欢。”

我笑他:“你真会喝吗?安徽祁门红茶也不错的,听说也是女皇至爱。”

“你是说慈禧吧?”

“不是呢,那时还没有。清朝光绪以前,祁门都只产绿茶,不产红茶的,后来是一个叫胡元龙的祁门人,因为太喜欢喝外省的红茶,自己就在茶园里学做,因为祁门的气候好,云雾多,叶子的酶活性很高,胡元龙也渐渐掌握了发酵的时间与温度,慢慢的,这种方法就传了出去,它散发出来的味道很像兰花香,国外的茶业市场就把这种浓郁的香味叫做祁门香,日本人很奇怪,称之为玫瑰,可能觉得汤色和香味都逼近他们以为的玫瑰吧,哈哈!听说英女皇喝腻了锡兰红茶,一喝到这种来自中国的祁门香,惊为天茶呢。”

马龙端着茶杯盯着我:“你还有什么不知道的?”

原本得意洋洋、侃侃而谈的我马上醒悟过来,马上收声。

经验教训我们,在中国,女人不能在男人面前太逞太秀,因为稍不留神,就会招惹他们的民族自尊心。

我马上放低自己,谦虚地说:“哎呀,道听途说的,不一定是真的呢。”

马龙毫不介意,他说:“求你以后多说一点这类故事给我听吧,真的,跟你在一起,我觉得什么都很享受……”

我指了指茶叶罐子上印着的产地名:努沃勒埃利耶。

“我想过年去一下这个地方,离科伦坡和康提不远,我之前看过它的一些资料,这是一个位于海拔两千米以上的英格兰风格的山城,因为漫山遍野都是茶树,它的名字也变成一个茶种,中国人呢,直接称它为茶山。很久以前,荷兰人赶跑了葡萄牙人,最后英格兰人又把荷兰人赶跑,就来这儿殖民和植茶,他们把最好的红茶运回了英国,也把最好的房子留了下来。后来苏格兰人也来了,在茶树葱郁的山坡,他们建起了高尔夫球场,也许在云雾中打高尔夫,就像做梦一样,每天的感觉都不一样……我想去拍半山腰的泰米尔采茶女,然后到山顶小镇一个人晒晒太阳,发发呆……”

没有人知道每个春节对我来说,都是一场孤独的旅行。

没想到,马龙一听,马上跳起来:“为什么要一个人发呆?还有我呢,我们去那个苏格兰人留下来的球场,试一下在云雾中打高尔夫的感觉,多浪漫啊!”

我吃惊地说:“你那么传统的人,春节不回老家,不陪敏儿了?”

“今年有你,哪都不去!敏儿有男生陪,现在都没时间理我了,她只要不跟原来那个老外泡一起我就放心了,她想干什么我都支持,她最近想开一个高科技公司收购一些网站,我也由得她去搞,难得她现在那么认真学做生意,相信高科技的东西他们比我们都懂……”

“是想收购顺丰网吧?”

我不会做生意,但我天生嗅觉敏感,一下子想到这个。

“这你都猜到,不愧为我马龙的女人!”

我心里有点酸,脸上却要挤出笑。

“哎,我什么时候成你的女人了?”

“马上就是了。”

马龙很有把握,是因为感到我的心在慢慢地向他敞开。

这种诚意跟以往的客气完全不同。

他跟我说,上周已去香港见过律师,咨询小云吞能不能要回来跟妈妈一起生活的事。

那天我在兰桂坊附近接到他的电话,其实他就在中环的香港写字楼里,刚刚见过公司在香港的法律顾问。

“如果你刚才不说你春节要去斯里兰卡,我就过年和你一起过去看看小云吞的……”

这会儿,我酸的不是心,是鼻子了。

马龙太用心,想得太周到了,他明白一个单身女人节日里的孤单,他想用最快的方式把我暖和过来。

如果我还不领情,还吃他宝贝女儿的醋,还想着一些遥不可及的事情,被人灭了我还死不悔改,我是不是太犯贱了?

好吧。

我们就一起去斯里兰卡。

马龙一听,高兴坏了。

他有美国护照,可以说走就走。

就是没有,中国人去斯里兰卡也很方便。在网上办个电子签证就可以了。就是直接上斯里兰卡签证官网,填写上面的表格,提交时留下自己的电邮,然后用国际信用卡刷三十美金签证费,二十四小时内,电邮就会收到电子签证,然后把它打印下来就可以了。

因为我持有香港身份证,和持有美国护照的马龙一样,出境不需要提交ETA(Estimated time of arrival,预计到达时间。),所以只需要直接订机票就可以了。

订机票是我的强项,在网络发达的今天,只要十分钟就能搞定。就是把出发时间和想乘坐的航空公司放进去搜一下,票价出来,用信用卡网上支付就行,但马龙坚持由他的办公室去安排。

好吧,又让沈秋霞多了一个咬牙切齿的机会。

当然,也享受到了升舱待遇。

两天后的大除夕,当留守这个城市的人燃起小区和家门前的灯笼时,我们静悄悄地,谁也不惊动,从蛇口码头上船,到香港国际机场登机。

没有叫司机,马龙说,大过年的,让人家好好陪父母吃一顿团年饭吧。

这是近日马龙性情大变的其中一个细节。

以他往日的做派,绝不会在任何时候让自己不方便,不舒服。哪怕花上十倍以上的价钱,他都绝不会降低自己的生活要求,何况是跟我第一次单独出游。

但他现在已充分知道我是什么样的人,知道我更喜欢他哪些方面。

他没有人使唤的时候,我的优势就出来了。我用滴滴打车,先叫出租车来接上我,然后我再随车到他家接他。

一切很顺利,包括托运球包。

登机后,马龙长长地松了一口气,空姐问他喝什么,他要了一杯干白。

我侧身帮他系上安全带,问:“累了吧,是不是不习惯没人帮你打点,事事亲力亲为?”

“怎么会,我觉得你很会照顾人呢。”

“那你为什么叹气?”

“我是想,终于可以把你蒙上飞机了,往下几天就只有我跟你,两个人一起过春节……”

他说这话的时候,神情就像个大男孩。

如驴友们平日所叫嚣的那样,这的确是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也许现代都市人羁绊太多,拥有太多,顾虑太多,麻烦太多,承载太多,所以,一旦要走,很多人就会有诸多走不成的理由。

所幸,摄影师习惯了游走,打高尔夫球的人也习惯了组团外出试打各个不同设计不同风景的球场,行动力本身就比别人强,再加上一个失恋,一个热恋,走起来更没有一丝犹豫。

我决定要在这个旅行里彻底放下所有杂念,还自己一个简单。不再拖泥带水,专注地享受眼前的每一个遇见,每一个感动。这样想着,感觉自己的嘴角也从下沉的状态慢慢上升了一点。

跟空姐点了一杯Singapore Sling(新加坡司令,鸡尾酒。)。这其实是我喜欢新加坡航空的理由。

“好喝吗?”马龙懒懒地躺在我的身边,满心欢喜地看着我。

我把鲜红色的液体递到他的嘴边,让他尝尝。

他撑起身低下头,才呷了一小口就皱着眉头喊酸。

“不是我的酒,酸不溜秋的,就你们女生爱喝,还居然叫什么司令……”

我笑翻了,不得不又给他讲故事:“司令是其实是sling的译音,意思是古时打仗攻城用的投石器,就是远远地把石头甩到城墙里头的那种。”

“那跟鸡尾酒有什么关系呢?”

“因为酒保要猛甩调酒器,就像甩石头一样的狠,才能打出鸡尾酒表面那层很细的泡沫……”

他不相信似地眯起眼睛:“你不是忽悠我吧?”

我笑得前仰后翻。

“谁忽悠你了,我每次出国,都首选新航,就是为了馋这一杯酒,当然,还有它的优质服务,我最早是从餐牌上看到它的介绍,喝过以后,发现不错,之后也从一些饮食专栏看到过它的身世,说它是一九一五年在新加坡莱佛士酒店的Long  Bar发明的,开始是为女士设计,里面包含很多东南亚的热带水果,酒质温和丰满,开始以凤梨汁为主体,后来,各个酒保按照自己的风格改变配方,什么水果当季就以什么水果打头,还有香草橙酒、樱桃白兰地,酸橙汁,红石榴汁什么的……”

“那是蒙你们这些小资女人的吧?我猜当时酒保是看着酒吧有什么不好卖的都浇上一点,再把当天卖剩的果汁混进去,使劲摇匀出来,酸酸甜甜的,给不会喝酒的女士当饮品……”

我捂着肚子说:“好吧,好吧,你有道理。”

马龙有时候就这样可爱,不能跟他认真。

在新加坡转机后,抵达科伦坡已是第二天的早上。

一出机场,热浪扑面而来。

斯里兰卡的热带朝阳,把两个来自亚热带冬天的人烤得有点猝不及防。

公司通过旅行社预订好的车子已在外面等着,把我们直接送到离机场半小时车程的尼甘布,那在科伦坡以北的一个滨海小镇。

属于我和马龙的斯里兰卡之旅正式开启。

28

在尼甘布的这天,我几乎是在昏睡,我哪儿都没去,只在房间里沉睡,也不是倒什么时差,这儿比深圳,不过是快两个半小时。

可能是坐了一晚的夜机,也可能是水土不服,我的胃突然又痛,吃了早餐后,我就回到自己的房间吃药,中途马龙来敲过我的门,我说分头行动吧,让我睡上一觉就会好,午饭也不要叫我。

他就乖乖的,自己到海边游泳去了。

醒来时,已接近黄昏。

我慵懒地躺在床上,看见一束光线从厚重的落地帘的缝隙里,投到电视机背后黄色的墙纸上。电视机的牌子很熟悉,因为产自中国。

往上看,空调也是中国的二线品牌。

在斯里兰卡,即便是最高级的酒店,也不过是中国酒店的三星级硬件。

好在枕头松软,床单干净,贴在腮帮上脆脆的,散发着一种热带阳光的味道。

这些年,一直在焦虑中度日,难得在大年初一,在一个完全没有节日气氛和任何人际压力的异国酒店,可以如此寂静又毫不心虚地挥霍着大片的时光。

反正这个春节,不再是茕茕孑立。

头脑激活后,慢慢坐起来,下床,用力伸了个懒腰,然后光着脚走到窗边,“刷”地拉开厚帘,印度洋落日的余晖,瞬间涌满了整个房间。

惬意地点着一根烟,穿着睡袍,站在对海的阳台,看那个再无杀伤力的太阳,看沙滩上奔跑着的一对父子,看礁石丛那边隐隐约约坐着的情侣,心里慢慢地充盈起来。

房间电话响,是马龙。

“康妮,醒了吧,我在隔壁阳台嗅到你飘过来的烟味了。”

鼻子真灵啊。

我这才想到,这大半天马龙干什么去了呢?

“怕你累让你睡个够吧,昨晚你在飞机上光顾看电影,也没好好寐一下,我倒精神,下午去钓鱼了……”

“真的呀,有收获吗?”

“当然有,已拎到厨房吩咐他们怎么做了,你收拾好就下来吃饭,我先下去盯着他们做……”

原来他午饭前去游泳时,认识了一个当地人阿布,阿布带他去市区逛街吃东西,然后又回到海边,跟当地渔民学钓鱼。

我洗好头,吹了一半干,找了一条吊带长裙穿上,清清爽爽,舒舒服服地下楼找他。

从电梯出来,就有穿着全白制服的大堂经理过来用英文跟我打招呼:“Madam(女士),请跟我来……”

他把我带到酒店直通沙滩的那道门,一出去,就看到马龙赤脚站在沙滩上的餐桌旁忙着。

餐桌和椅子的脚半泡在水里,桌面铺着亚麻色台布,摆着一盘鲜花沙拉,一份红米饭,一份冰镇秋葵,还有一碟我最爱吃的菠萝蜜,旁边竖着数支当地的狮子啤酒……

马龙拉出椅子服侍我坐下,亲自给我倒啤酒。

在开始变凉的海风中,我颤声问:“你钓的鱼呢?”

“马上来,这儿风大,怕冷了不好吃。”

他招了一下手,不一会儿,就有厨师捧了两盘热气腾腾的菜出来,一道是番茄煮沙丁鱼,一道是咖喱烩杂鱼。

这是我这辈子吃到的最浪漫的晚餐。

那些鱼鲜得无法形容,一道是粤式做法,一道是本地做法,咖喱那道都是些什么鱼马龙也叫不出来,但鱼纹美丽,五颜六色,口感嫩滑,富有弹性。

我脱掉人字拖,把两只脚放进细沙里,让时进时退的潮水轻轻地按摩,不时还听到泡沫在脚边密密麻麻、细细碎碎地消亡。

马龙说,鱼都是他一手钓上来的,番茄煮沙丁鱼这道菜也是他亲自操刀的。

“厨师不会做,语言又不通,我急得拉开他,让他帮我打下手……”

做咖喱杂鱼时,他也不放心,在旁边看着。“最后发现咖喱鱼还是他们做得地道,我也偷艺了。”

他一边说一边帮我剔出鱼刺。

天暗下来,侍应拿来了船灯,挂在旁边的衣物架上。

这个他也预先想到了。我没想到的是,马龙竟是个制造浪漫的高手!

问他怎么钓到的鱼,他说:“我做梦也没想到他们是踩着高跷钓的鱼,就是直接把竹子桩打到海水里,然后用小树枝在中间捆一个三角架做座位,自己爬上去,拿鱼竿来钓,抛下去的渔线系着像虫子这么大的双鱼钩,没有鱼饵,可就是有很多傻傻的沙丁鱼会咬上来,不到两小时,就钩了这么多……”

他把手机里拍到的图片打开给我看,我被震撼了,竟跟我之前在网上看到的高跷钓鱼人一模一样。这是斯里兰卡人最古老的垂钓方式。

“你太厉害了,你还能爬上去啊?”我很惊讶他的右腿怎么可以做到,问完后觉得不妥,又小心地补了一句:“我看照片竹竿都长满青苔,又直又滑的,又在水里泡着,还有浪打过来,不是本地渔民,没几个能上去的啊……”

马龙满不在乎地说:“康妮,你忘了我是当什么兵出身的?我的臂力很大,把你扔到海里也没什么问题,何况爬木桩子!”

“太神了,夕阳下的钓鱼人、丛林里的驯象人和云雾山中的采茶女都是斯里兰卡的三大特色呢,怎么你第一天就遇上最有代表性的?我后悔啊,自己不睡懒觉就好啦,这种光线这种姿态,是出作品的节奏啊……”

“那我们明天先不走,多待一天让你去拍,多给他们付点小费就行……”

“先不急,还是按我们预备的行程走吧,我看过网上攻略,说加勒的钓鱼人最多,那边的海滩更漂亮……”

事实证明我的决定是对的,在加勒,我拍到了史上最牛的钓鱼人,这组图片,后来获了英国皇家金像奖,在伦敦美术馆展出时,被荷兰领事馆的一位官员买走了十二分之一。

享受完最浪漫的印度洋落日与海上晚餐,第二天,我们去大象孤儿院。

一大早,我们雇的当地司机哈桑就在酒店门口毕恭毕敬地等着。他是南方省的僧伽罗人,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大眼睛,长睫毛,黝黑的皮肤,厚厚的嘴唇,是一个佛教徒,是两个子女的父亲。

很显然,哈桑这个年纪的斯里兰卡人都受过殖民主义教育,一般都会说简单的英文,对女士也懂得尊重,我每次上车下车,他都会过来给我开门,并弯着腰说:“Madam……”

离尼甘布一个多小时车程的大象孤儿院,是政府野生动物保护局于上世纪七十年代中期开始修建的,号称世界独一无二,专门收养那些无家可归、掉入深坑或陷阱,又或是脱离象群,身心受创、身患疾病的幼象,迄今已收留了近八十头锡兰象。

去到那儿,所见到的跟我所想象的有点不同,昂贵的门票让它显得很商业化,对大象有点冷漠的工作人员,让我想起了中国某些地方,那些背离了初衷的救助站。因为失去尊严与自由,有些高级动物就是宁愿冻死也不愿进去。

我用手机搜了一下孤儿院的背景资料,看到有些评论竟然和我的感觉一模一样。

可能人手匮乏,场地设施有限吧,院内的很多大象小象都没有自由,脚上从早到晚都锁着沉重的大铁链,跟人对视时,它们眼神忧郁。

也许吃是它们的唯一快乐了,大家伙们用那根伸缩性很强的鼻子去把树叶卷起来,塞到自己的嘴巴,还会用它狂砸一些看着比较嫩的树皮和树心,吃里头的纤维。

哈桑说,这种树叫蜜树,很甜,水分很多,是它们的至爱。每头象一天能吃两百多公斤,伙食费不便宜,要靠各国爱护动物组织捐赠。

这个食量的确太恐怖了。怪不得锡兰象是亚洲最大的象,成年的都有两三米呢。

马龙听罢,在我专注地喂小象时,转身不见了。

后来才知道,他去找工作人员捐款去了。

在孤儿院旁那条浑浊的河边吃午饭,河岸餐厅有个很大的露台,很多老外都聚到这儿,吃着咖喱鸡,喝着狮子啤酒,等着看传说中的群象下河洗澡。

果然,两点刚到,几十头大象就浩浩荡荡地出现了。

在驯象员的棍子底下,它们分批稳步下河,慢慢向河中间走去。

夹杂着黄泥的河水拍打着它们巨大的身躯,我认为这种感觉应该跟我昨天裸脚吃饭很相似。对它们来说,这是一种温柔的水按摩呢,所以很多大象涉水过了对岸,喊也喊不回来。

一只大象拿鼻子吸水泼向小象,帮它洗刷身上的污垢,看来孤儿院也有爱啊。

我没吃几口就跳下河边,趴在嶙峋的岩石上,拍阳光下闪闪发光的河水,拍大象在激流中的各种姿态。

它们集体上岸的时候,那种巨大兵团一样的气势,让我不顾一切从岩石跳下,走到前面,抓拍一只目测有近六七吨的老象,它神态沧桑,和我对视了一眼后,无畏地向我走来,我不断地过拉卷、按门,拇指和食指一上一落……

一个只穿着一条裤衩的驯象员从河里水淋淋地跳上来,气急败坏地拿棍子抵着它,然后大声叫我快走。

大象携着一团巨大的阴影逼近我的眼前,我退无可退,大脑一片空白,这时马龙出现在岩石上,他伸手下来,大喊了一声,一手把我拎了上去。

“不要命了!那些人说,这只大象已踩死过三个人了!”

我回身看它,它无辜地瞥了我一眼,然后擦着岩石,头也不回地追赶它的同伴去了。

果断地按下快门,拍下了庞然大物的背影。它的前后四只大脚,分别被两根粗重的大铁链打横锁着,走起路来,咣当咣当的,像监狱里的重囚。

“挺可怜的啊……”我怔怔地目送着它,自言自语地把自己从它的影像中抽回来。

“别看它那么笨,它可是危险动物啊!”马龙狠狠地说。

虽然在我摄影生涯中,出现过无数惊险镜头,但马龙又一次在关键时刻出现,我不能不给他加分。

我回身,用手擦去他一额的汗水,笑着说:“你这算是第三次救我吗?”

他真的有点吓到了,生气地说:“你真是为了拍照命都不要了!”

“我知道了,下次一定小心的啦!”

他这才转怒为喜,用力搂着我的肩,一边往回走,一边武断地说:“你这条命注定就是我的了,不能再逃啦……”

我嬉皮笑脸地用左手拉着他搁我右肩上的大手:“不逃不逃,再也没力气逃了……”

在去康提的路上,马龙告诉我,去捐款时,碰到一个香港义工,这个人告诉了他很多关于锡兰象的传说。

“别以为它们很温顺,它们是会杀人的,在古代,那些年纪大的雄象会被训练成绘子手,就是把犯人固定在一个行刑架上,由它过去,举脚朝头顶按下去,活活踩死……”

听得我毛骨悚然。

“刚才真的好危险嘛,我过来找你时,在岸上赶象的驯象员说,快把你妻子拉开,这只象已踩死了三个人了!所以人家锁着它也是有道理的……”

我拿手去捂他的嘴,他才收声,就势拿过我的手,一路握着,不肯放开。

29

接下来的两天,我们去了石窟寺看天顶画和大卧佛,去狮子岩看公元五世纪在丛林旷野一块拔地而起的巨石中建造的宫殿遗址,看古人在山顶洞穴里画的彩色壁画。还去看了八百年前的波隆纳鲁沃古城,那个有点像吴哥窟但肯定不是吴哥窟的地方。

空寂的石窟寺隔老远就要脱鞋进去,赤脚走在庭院里,热带的风来到这儿,因了一树菩提叶的过滤,变得丝丝清凉。

在这透彻心肺的清静里,放下所有浮躁,专注地拍倚洞而建的白色寺庙,白色的飘檐,白色的砖墙,白色的长廊,最后,我的镜头逮住了一个在白色圆拱门里奔跑的白人孩子。

另一边,一个穿着白色纱丽的僧伽罗女人拿着一只椰子壳,在接洞顶滴下来的一道水帘,水帘溅落庙宇再飞坠地面,在阳光的照射下,就像一串串透明的珠泪。

也许人们更愿意相信它是圣洁之水,所以她连接水的双肩都显得那么虔诚。

这个画面被我偷偷地拍了下来。

我对自己说,我只是拍她在阳光下的侧影,不算冒犯。

然后,一直困惑无果的我坐在庭院冰凉的台阶里,看过往游人像一条条大鱼似的,从我身边无声无息地穿梭,包括僧人,包括信众,包括来自红尘中的那些心智未开或早已失魂的众生。

我看到他们在嘴里吐纳空气,仿佛就像鱼儿在海里冒出的一串串气泡,无色无味,却息息相关在大气层中。

在康提,我们只待了一晚,住在一间新开的酒店里,房间大得让我失眠,我死也搞不清他们为什么要把四五个房间弄成一个人的房间?我害怕一个人睡在偌大的无尽漆黑的空间,开灯我又怕光,哪怕是一点点亮光,也会让我在陌生的地方想起一些亲友告诉我的鬼故事。

半夜我想过打电话给马龙,但最后,我还是咬着牙熬到天亮。

那是一家傍山的酒店,正门的马路对着一个寺庙的白塔,窗外有山有树有猴子,有河水潺潺流过。河水流经一道可以通车的石桥,然后流向远处的闹市。

第二天吃过早餐,哈桑带我们去康提湖边走了一圈,我拍了一些水鸭和白鹭,因为人太多了,我们都怕人,所以没有进佛牙寺,在路边喝了黄椰子水,吃了青芒果条,然后启程去茶山努沃勒埃利耶。

在车上,我歉意地对马龙说:“这些天你都陪着我拍东西,明天轮到我陪你打高尔夫球啦!”

马龙拿起我的手放在嘴边“去茶山前,你先陪我去一个地方,就在这附近。”然后他神秘地拍拍哈桑的肩膀。

哈桑默契地说:“Yes Sir.I see(是的,先生,我明白。)……”

“你俩搞什么阴谋呀?需要那么神秘吗,快告诉我,这会儿我们要去哪儿?”

“别急,一会儿你就知道。”

离开康提湖不到半小时的路程,小车拐进一个人烟很少,但街道干净的小市镇,在一家公司门口停了下来。

两个全副武装的护卫守在门口,哈桑下来帮我拉开车门。

走出去,一抬头,看到公司上墙挂着一幅本地明星戴着宝石项链的巨幅广告,我就明白了。

这是康提最大的珠宝公司 HM的总部。

马龙原来有做斯里兰卡的功课的,怪不得在新加坡转机时,他拉我逛樟宜机场的珠宝专柜,其实是想试探我,看我喜欢哪一款。

我还以为他要买手信给敏儿,我说,如果你要买宝石的话,不如去斯里兰卡再买,那儿的蓝宝石和红宝石都是世界有名的。

他说:“这个我知道,伊斯坦布尔老皇宫号称世界上最大的那颗蓝宝石,就是斯里兰卡的嘛。”

我当时还傻傻地说:“在女人当中,我是属于不喜欢宝石的另类,我宁愿买相机,买古董字画也不买宝石,尤其是钻石和玉石。”

“蓝宝石你也不喜欢吗?”

“我一般,不算抗拒,因为我喜欢蓝色,但这些都是可有可无的东西啦。”

估计他已跟公司相熟的旅行社打好招呼,在康提这一程里,早已安排好要来当地这家最大的公司。

果然,还未进门,男总裁和两个女助手就出来迎接。

被请进二楼的放像室,看了十分钟中文版的宣传片,第一次这么耐心地了解宝石开采的过程。

在漆黑逼仄的矿井,在湍急的河水,采石工冒着生命危险去挖掘去淘筛……一大堆人手,以大海捞针的时间与效率,才能从地球的某个未知的角落,找到一丁点让我们挂在脖子、戴在手上的小碎石,然后经过打磨、抛光和切割,彻底成为让女人们瞬间容光焕发、虚荣心得到极大满足的宝贝。

长知识了,原来宝石一般埋在地底下五米到十八米的距离之中。河里的碎石也可能隐藏着宝石,大浪淘沙地过滤,先扔掉轻一点浮在上面的石头,再从沉淀最底的碎石里一点一点地寻找。

宣传片的最终目的,其实就是让你知道宝石为什么要那么昂贵。

看完后,总裁把我们带到一个模拟的矿井前,问要不要下去体验一下,我赶紧摆摆手,对马龙说:“我有洞穴幽闭症的,昨天也睡得不好,咱们还是赶路吧……”

马龙好像怕我突然会任性走掉似的,死死拉着我的手,跟总裁穿过陈列着五颜六色各种宝石的销售大厅,径直进入连着保险库的VIP房间。

“亲爱的,忍耐一下,马上就好。”他拍拍我的手。

总栽进了保险库,女助手过来请我们坐下,从外面端进来两杯香气馥郁的锡兰红茶。

我喝茶时,被漂亮的英式杯具吸引了,马上拿手机拍下来上朋友圈。

刚贴完图,发送出去,总裁就回来了。

他戴上白手套的手捧着一个托盘,托盘上有一枚闪闪发亮的椭圆形蓝宝石戒指,还有一个二十倍数的专业放大镜。

总裁小心翼翼地把托盘放在我的面前。

“Madam,这就是十六克拉的星光蓝宝石铂金戒指,请您试戴一下……”

我听说过星光蓝宝石,它只有斯里兰卡才有,它在足够的光线下,能产生美丽的六道星光,这些折射,被称为六道线或蓝宝线。

眼前这颗硕大的蓝宝石,在室内全方位的射灯照耀下,更是熠熠生辉。

我很难形容它是一种什么样的蓝,它比天鹅绒蓝要浅,比阳光灿烂时的蓝天要深,它通透又深邃,鲜艳又高贵。我从来没有那么近距离地用肉眼看过这么大,成色这么好,手工这么完美的蓝宝石。

总裁说,这就是著名的矢车菊蓝,是蓝宝石中价值最高的一种颜色,质量仅次于克什米尔的顶级蓝宝。

“它被人们看作忠诚、希望和深爱,必须要像您这样美丽和高贵的女士才配拥有它……”

这样的赞美显然言过其实,是商业目的使然,我还算清醒。

马龙见我有点犹豫,便把我的左手拿起来,放到玻璃台上。

他亲自取下戒指,小心翼翼地套到我的无名指上。

周围的人突然鼓起掌来。

“太合适了,太合适了!”

原来是有预谋的,马龙不知什么时候量过我的手指,不知什么时候让人打电话跟这边沟通好,找人看过宝石,挑过款式,提出要求,交了订金,最后剩下要做的,就是巧妙地把我蒙过来。

怪不得他一到斯里兰卡就问我什么时候到康提,原来旅行社那边已有人帮他在背后安排好了一切。

马龙做这种事情太老练了,到现在还是一副轻描淡写的样子!

他问:“既然合适,就不用改了?”

总裁在旁边说:“如果需要改,也是很快的事情……”

事到如今,我如果还要摘下它的话,就真的矫情了。

左右旋转了一下指圈,觉得它竟然那么牢靠,既能慢慢地脱下,戴上后又觉得踏踏实实的,一点也不松垮。

于是,我点了点头说,不用改了。

也就等于说,我收下它了。

门外马上有人进来,把早就准备好的一束白玫瑰递给马龙。

马龙站起来,接过花,突然左腿跪下说:“康妮,求你嫁给我吧,马上!”

我的眼泪刷地流了下来。怜惜他的右腿,赶紧把他拉起来,顺手接过他的玫瑰。

很多人挤进来,起哄和鼓掌。相信他们都是发自内心的为马龙高兴。

一直以为自己不爱珠宝,却终于被一颗独一无二的蓝宝石炫得流下眼泪吗?

我心情复杂,但明白自己的眼泪绝对跟宝石的价值无关。

交了余额,买了保险,拿了证书,我们便被人护送着离开。

经过二楼的营业大厅,所有人都放下工作给我们鼓掌。

在一楼门口,护卫排在两侧为我们送行。

这是一个怎样的国度,这是一场怎样的旅行啊。

骤觉时空交错,身边的人,还有自己,一切如梦。

门外,哈桑已启动了引擎。

我们迅速离开康提,向茶山驶去。

安稳地倚在马龙的肩上,在窗外一掠而过、时明时暗的光影中,睡了一个踏实的午觉,却做了一个奇怪得挣不开的梦。

梦中人面容模糊,只知道他一直在抱着我,很疼爱地抱着,别人拉他也不肯撒手。在梦里,我苦苦地留恋他,却不知道他是谁。

一上茶山,气温急降,车开得越高,人就越冷。

夕阳在半山中已悄然滑落,进入那个传说中的英格兰遗风的小山城时,暮色已浓。

无意在一个鲜花盛开的山坡上,撞进了一家叫“云朵”的酒店,这时月亮已经升了起来。

我们住在带阁楼的顶层,拐角两边的墙上是一溜九十度角相连的玻璃窗,站在房间,无论哪个角度,都能俯瞰到整个峡谷。

远处黑幽幽的茶山尽头,有镜子一样反光的湖面,近处小镇依山而建的人家,袅袅升起的炊烟,飘来肉桂与豆蔻的芳香,周遭客栈的灯光也零零落落地,一盏一盏地燃起。

我们到楼下泰米尔人开的小餐馆,吃了一套很丰盛的印度晚餐,喝了苏格兰人教本地人酿的斯里兰卡威士忌。在侍应的提议下,我们试着把本地可乐兑进去喝,居然喝出了杰克·丹尼的味道。

那晚,在这样一个寂静的山城小镇,嗅着漫山遍野、无处不在的茶树与青草的清香,我们的杯和心一起,一杯又一杯,一次又一次地碰撞。

情到深处,马龙甚至破例地跟我说起被他埋葬在心灵禁区的前妻。他说,此时此刻,他再也不恨了,以后女儿如果想去看她,他也不再拦。

“为什么?”我摸着他已不再光滑的脸问。

那可是他一直不能触碰的死穴。他一直不说,我一直不问。

对那么一个铁骨铮铮的男人,被一个自己全心爱着的女人背叛和戏弄,是他半生的耻辱。

“因为现在有你。”

他只一句,不多说了。

已经足够了。

我知道,这对他已很了不起。

我慢慢地凑过去,用心亲了他一口。

情意绵绵地喝完了整整一支威士忌后,回到房间,很自然地,我们住在了一起。

这一晚,有他做我黑夜中的月亮,又幻觉自己身处云端,我睡得很自在。

久不见玫瑰,便觉落花的好。

何况我喜欢的白玫瑰现在就插在对床的窗台。

月亮是否皎洁,我已不再介意。怕黑的独行者,只在乎它能够发亮。

山区的房间不可能奢华,这也没有关系,床单干净,温暖就好。

马龙离开他的主场,在没有条件的异国他乡,也能带给我这样一份安全感,我就死心塌地吧。

原以为只是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结果迅速升级成一件说嫁就嫁的婚事,虽然没有任何的承诺与见证,但接下来的四天,在云雾山中打高尔夫,在孤岛寺庙上听海,在加勒城堡迎风漫步,坐不关门的海上火车到最后一站科伦坡……所到之处,在路上,在房间,在车里,在飞机,我和马龙都情真意切,就像度蜜月的新人一样。

30

回来后,我和马龙开始筹备婚礼。

按理我那么怕麻烦的人,又是半路出嫁,二次婚姻,怎么还会趟那道浑水呢?是马龙坚持要这样做,他非要给我一个像样的婚礼。

“你是一个名人啊,怎么能那样草率地嫁给我这样一个粗人呢?”

他突然把自己的身段放得很低,经常自嘲,让我哭笑不得。

此外,他还有一个理由,就是我之前从未披过婚纱,他想让我圆这个梦。

记得有一年,我和他一起参加一个球友的儿子的婚礼,当新娘那袭三米长的白色蕾丝婚纱从我面前拖曳而过时,我对旁边的他说:“天啊,我真想哭……”

一个体面的婚礼曾经是年轻的我一个逝去的幻梦。它同样是很多裸婚女人的一个心结。只是不知不觉,心结已被岁月腐蚀得荡然无存了,留下的只是一个触景生情时偶尔跳出来一下的感叹。

现在,一切如风,包括这些形式,对我都不是事了。反而,我害怕繁文缛节带给自己的心灵束缚与精神损耗。因为时间经常提醒我:你来不及了。

但我相信马龙还是有他的考虑,毕竟我们有很多共同的朋友,还有,也许他情感上也需要通过一场婚礼,向世人宣布他终于去旧迎新,扬眉吐气。

再者,他的企业和我的事业,也需要我们对外有一个正式的交代,趁此机会把朋友们更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也是一种新生活的全面提升。毕竟,我们这些年,除了生日,除了他的公司周年志庆,可以拿出来跟亲朋分享的主题派对近乎零。

此外,敏儿的意见也是一个重要因素。马龙说,她知道我答应她爸爸的求婚后,显得特别高兴。这些年,她一路提防着父亲身边的女人,尤其是沈秋霞。现在,她可以大大地松一口气了。

说起来很奇怪,在这件事上,我潜意识里,竟然对沈秋霞怀有一丝歉意,毕竟,我去了一趟旅游回来,就让她十年美梦,一枕黄粱,而且还是她订的机票啊。

马龙说,她最近老是生病,有可能想辞职不干了。

“是心病吧?”我嘻嘻地说。“无论怎么着,要好好打发人家,毕竟对公司付出了那么多年了,对你还一往情深的啊。”

马龙说:“谁知道她什么病啊,神经兮兮的。人家要走,我也很难留,但我说了,希望她等我们办完婚礼再走,有她张罗事情我放心一点。”

真是收买人命啊,但他公司的事,我不便坚持。那么多年的君臣之交,我读不懂也不在意他们的相处方式。

马龙好像也不太在意,对他来说,少了一个得力助手而已,也许他挽留过的,毕竟是一个用了十几年的人。但也许他因婚事亢奋着,而她在这个节骨眼上要走,以他的性格,会来点脾气。无论是怎样一个僵局,我相信以马龙过去和现在的为人,他在物质方面绝不会委屈这样的老臣子。

就怕人家不是这样想,沈秋霞一定觉得自己很委屈吧。

马龙倒像是什么感觉也没有,他只对新生活兴致勃勃:“敏儿特别希望我对外有一个好爸爸的形象,她说人家以为她爸爸一直单身,是因为贪恋夜场,以为我喜欢女明星和嫩模呢,她说,咱爸的品位就是高,不声不响的,一出手,娶的可是女艺术家,城中名媛啊。”

我听完抿嘴一笑,不知马龙说话夸大了多少,不知是女儿哄他开心还是他来哄我开心。我当然相信敏儿喜欢我,但到了哪种程度真不好说,还有,她到底知不知道,我和她爸爸结婚,她才是最大的受益人呢?

这天,正在翻看一家香港婚纱设计公司寄过来的图样,门铃叮当叮当地响,以为是快递,跑去把里门打开,竟然发现你胡子拉碴地站在外面。

我很吃惊,我已把你的电话和微信都删除了,你没法看到我的朋友圈,却居然知道我这个钟点会在家。

脑子里转了两圈,才恍然大悟,是我那个未来的家有人报料啊。

真是千丝万缕。

想想,马上就是亲戚了,我还是让你进来吧。

我这儿你来过几次,也算是熟客了。

你眼神炯炯地环顾了一下我的家,好像是想确认一下还有没有别的人,然后才一屁股坐在沙发上。

我故作镇静,给你煮了一杯咖啡。照例是不要糖,不要奶,不要植物脂肪。

端给你时,手还是抖了一下,咖啡洒了一点到杯碟上。

你一直不说话,直到像酒一样,深深地喝了一口咖啡,才开口:“你春节去旅游了?”

“是的,敏儿都告诉你了吧?我还帮她爸爸挑了你的手信,那个火神脸谱,代表力量的意思,我们都知道你现在需要力量。”

“看到了,很喜欢,尤其知道是你挑的……是的,我现在最需要的是力量。”

“相信敏儿会带给你这种力量的,马龙已买通了胡总,顺风网的股份已卖给了马家,下一步,收购顾家股票战就要打响……”

“今天来不是谈她,现在我已经清楚知道,自己需要的并不是这种力量。”

“你不是很喜欢她吗?马家出手,是因为已把你当未婚夫婿……”

“已经不可能了,我跟敏儿已经讲清楚了,我们只是合作伙伴,公司的盈利都归她。之前我是想过跟她拍拖,后来发现自己并不喜欢她,她是个很可爱的女生,但我偏偏就是喜欢成熟的女人,这个你是知道的……”

“我只知道你因为她离开了我……”

“对不起,真的对不起,但事情并不是你想象的那样,今天,我就是想来和你谈我们的事。”

“我跟你还有什么事吗?”

你突然隔着茶几一角,伸手过来捉紧我的手:“敏儿说你要跟她爹结婚,是真的吗?”

我用力抽出自己的手,把沙发上的一堆婚纱图样撩到他面前。

“当然,看看,正在挑婚纱呢。你不是想跟我们一起办婚事吧?”

“我怎么会!我其实不想再利用敏儿,我和她也没你想象那样亲密……”

“那你就利用我吧,我马上就是她的继母了,让敏儿的继母去收拾顾恺的继母,哎呀呀,一掐算,才突然觉得这事多好玩啊,简直是狗血剧情啊!”

然后我哈哈大笑。

笑中有泪。

“你非得要把人想得那么邪恶吗?”

“天啊,我想得邪恶?我不过是个受害者而已!始作俑者明明是你啊,你现在倒打一耙,反过来指责我吗?”

“我不敢指责你,我是来认错的,之前是我说了一些伤害你的话,但这不是我的本意,我是想借敏儿的力去收拾那个女人,可后来我发现条条大道通罗马,不一定要牺牲自己,牺牲自己爱的人……求你听听我的解释好吗?”

“现在说什么都没有用了,我已经决定了。”

“真的吗?”

我迎着你的眼睛,坚定地点点头。

“但你怎么可能跟他呢,他比你大很多。”

“我不是也比你大很多吗?”

“可是他是个残疾人啊。”

“他在我眼里一点也不残缺,相反,他是一个难得的暖男,很Man(男人),很有安全感,请你不要再说这些,我容不得别人说我未婚夫不好。”

你这才收声,沉默不语,从口袋掏出一包烟,抽上。

我们都不说话,直到你一连抽了三根。

你长长地叹了一口说:“好吧,既然都这样了,也希望你最后能听听我的苦衷,好让我死个甘心。”

于是,我也点燃了一根香烟,坐在沙发的另一角,抱着坐垫,盘起腿,在一屋的烟雾里,听你如何说。

“从我突然失去母亲以后,我没有时间和精力去体会孤独和寂寞,首先我是外婆家里的顶梁柱,我要自食其力,我看透了人的自私自大,包括我至今仍痛恨的父亲;我看透了亲情凉薄,包括我的亲阿姨和姨父……”

你说,为了一口气,一直到大学,你都没有搬回大宅去住。你不是害怕被陈茵见到,而是怕你见到她时,再次戳痛亡母的伤口。你注定此生无法面对这个女人,因为每一次的面对,都会让你连续几天不能入睡,你口里咽下去的,都是一股一股往上喷涌的鲜血啊。

但你能怎么样?你就连掌掴她一耳光的机会都没有。你也不会这样做,要做,就做大的事。

你只在逢年过节,才在小姨的斡旋下,回去跟家族的亲戚们吃一顿饭。

其实潜意识里,你不过是想了解一下对手的情况,看她有没有被下一个小三替代。

小姨那时还是公司的财务总监,她和葛瓜充当着你们顾家父子的润滑剂。他们一直希望从正面拉拢你和父亲和好,因为陈茵生的也是儿子,他们深知未来世界的残酷。姐姐不在,你又失去了父亲的心,以后承继家业的人,不一定就是你。

为你,也为他们自己。

葛瓜对这些问题的出发点和思维方式,直接影响着老婆。他颇谙老板心里对大儿子的爱恨交缠,也知道陈茵和她的儿子顾义受宠在即,他要保住自己的位置,就必须面面俱到,投其所好。好在,老婆最终被降服,在两人的合力下,在重大节日或顾老大生辰,你都会乖乖地出现。

随着一年年过去,你变得漫不经心,表情平和,不长脑子。

是的,你表面顺从,但对父亲顾家昌,你的心从未靠近。

自从二公子顾义出生后,父亲看你的神情更加冷漠,有时还当你透明。他恨你放暑假时,为了逃避跟他打高尔夫,宁愿把自己的手指一次次割伤。

你其实是害怕在球场上见到他和陈茵的身影。

顾家昌曾经对葛瓜叹气说,这孩子太像他妈了,表面是只绵羊,本质是只猫啊。

猫有时较起劲来,饿死不吃。

不知道顾恺其实是一只猫科中的老虎。

顾家昌最后取消了你的打球资格,他愤怒地指着你:“你以为这是棒球吗?你以为每个人都打得起吗?你以后想打也没有资格,除非你自己有本事!”

葛瓜在旁阴柔地笑着。

你有时觉得他一点不像你姨父。

葛瓜的确内心很不平衡,他发自内心地认为,这批富二代如果没有父辈的庇荫,没有创业资金,没有物业贷款,靠自己出来打拼,要做到猴年马月才能过得上高大上的日子呢?

蓝领家庭出生的葛瓜对这个太有体会了,他堂堂一个名校出来的理科生,最后还不是要靠娶了一个缺了一只乳房的女人,才走到今时今日的位置。

原本以他堂堂的相貌和财经专业的学历,虽然父母都是环卫公司搞道路清洁的双职工,但完全可以娶个不错的女人。但为了抄近路,他作出了放弃另一只乳房的选择。

这样的人,内心能透进阳光吗?

这些众生相,这些世态炎凉,你越长越明白。所有人的心态,都被你一一看在眼里。所以,你不再交流。你永远给人一副冷眼旁观又无所事事的感觉。

任何人跟你说什么,都是枉然。

你貌似不求上进,自暴自弃。你开始也以为自己是这样的。

只有在晚上,夜深无人的时候,你才变成另一个自己。

你看很多的书,在手机订阅了全球最in(流行)的财经杂志,没有人知道你的英文水平,已到了可以阅读任何文本的程度。

母亲送的那支Callaway(卡拉威,高尔夫球杆)七号杆,被你高高挂在房间的主墙上,每晚入睡前,你熄了灯,都能在黑暗中看到它的亮光。

你十二岁生日那年,Callaway还没进入中国,是母亲托人从香港买了一套回来,作为生日礼物送给你的。十三支杆你都练过了,最后觉得最得心应手的还是首练的七号铁杆,那时你的一号木杆打得很臭,教练怕你没心思学下去,就投你所好说:“没有人规定一定要拿一号木发球,如果你不喜欢,你完全可以全场都用七号杆……”

于是你就抽出这一支七号杆挂在卧室,做完功课,心血来潮时,会把它取下来,在房中划弄两下。

也许白人教练这样纵容学生很不规范,但试想一下,他的祖先苏格兰人在高地牧羊时,抄起哪根木棍就是哪根木棍,关键看谁把石子击得最远,从不讲究棍子长短粗细,抽得最远,打得最准那才叫本事。

没想到,这支七号杆用了不到一年就被束之高阁,成为一个怀念母亲的摆设。

十几年过去了,没有人知道它蒙尘的杆身是否依然铮亮,它的不锈杆头是否已经老化。

读大学时,你也没有按父亲的希望选择商科,你选择的是计算机专业,因为你崇拜比尔·盖茨,崇拜乔布斯。那时还没有马云,还没有李彦宏。

你很想去美国,去接近偶像的地方学习。

顾家昌知道后勃然大怒:“平日打游戏也就罢了,读个大学都念念不忘玩电脑,将来想吃西北风,还是想来我办公室帮我修电脑啊?”

一直做传统运输的顾家昌以为,学汽车出来就是修车,学电脑出来就是修电脑。他不知道,从○到九的这串数字,只要配上一个硬盘,足可以颠覆整个世界。

父亲说,如果学商业管理,全世界哪个国家都可以由你挑。

“人家不收你一回事,但如果钱能够解决,我就当投资供你去读。”

他那时对自己的长子仍怀有一丝希望,希望将来自己退休的时候,接班人名正言顺。

他以为你会感激涕零,妥协接受。没想到侧着耳朵半天,还等不来预期结果。

你说,如果不是自己喜欢的专业,哪儿也不去,就留在中国。

“就当我给你节约成本吧。”

顾家昌气得浑身发抖,就差没吐血。

他撂出狠话:“好!既然是个有出息的东西,留在这儿读三流大学吧,学费生活费自己弄去!”

切断一切经济来源,这令你有点突然。因为在高考的前一天晚上,你还泡在电脑上打游戏。

为什么打了这么多年游戏还乐此不疲呢,原因很多人不明白。

不打机的人,哪知道打机人的快乐呢?虽然里头没有做生意或打巷战的波谲云诡,但只要你聚精会神,迸足全力,它现场就会给你一份毫无保留的肯定,你会得到加分,你所触的每个键,点的每一步,所做的每一个决定,都在一个极速时间里得到肯定,这是你在父亲身上从没得到过的。

尤其是母亲去世后,你只要一坐在电脑前,或者拿起游戏机,里头的卡通人物和飞机大炮一动起来,你马上进入一个虚拟无忧的世界里。

这里没有烦恼,这里甚至可以让你忘记,你曾有过一个温柔娴静的妈妈。

在这样的状态下,你自然是以三本分数线考到深圳一家专业技术学院,一个刚刚升级拿到本科资格的高校。

第一年的学费是外婆帮你交的。第二年,外婆病逝了,临死前面容枯槁,形销骨立,长期被类风湿关节炎折磨的两只手畸形如凤爪。火化后,她的骨灰被小姨送回苏州,埋在她死去多年的丈夫身边。

后事不到一个月,小姨和姨父就从外面搬了回来,接管了外婆的所有家产。外婆的老保姆也被打发回老家颐养天年。

这时他们的女儿饺子已经小学一年级了。

小姨说:“姨父希望你暑假住回自己的家,这也是你爸的愿望,毕竟你是顾家的大儿子啊!”

小姨的话透露了两个信息,一是她老公已成上门女婿,他希望自己是一家之主,而且有了孩子,一家三口再加一个保姆,四个人,三房一厅的还缺个书房呢。二是顾家昌通过他们逼儿子就范,按他的要求走一条规规矩矩的路。

你的房间不由分说就被保姆占了,东西被打包到了储物室。

你拿不准是小姨怕老公,还是被情势所迫,要以这样的方式把你赶出去。

你没有争取,也没有论理。

不想为难小姨,因为她已经是你最后一位亲人了。

那天正好是立冬,你的心跟季节转换一样,变得很沮丧;你的脸跟没有阳光的天色一样阴沉。

其实,深圳的秋冬之交并无痕迹,昨天与今天,日子就这样滑过去了,没有边界,只是因为正好这天是个台风天,所以把你的心情烘托得阴郁消极,虽然没有掉泪,感觉也是湿乎乎的,是崩溃前的垂死挣扎。

可你是一个男子汉,又怎么可以掉泪。

好像眼泪已在外婆的遗体前流完了。

那一刻,你内心蓦地升腾出一股痛彻的孤独感,像茫茫沧海,连最后一根稻草都消失了,让人看不到生命的地平线究竟在哪儿了。

你就读的大学地处偏僻,附近有人工湖,湖那边有个绿茸茸的高尔夫球场,它其实一直就在那儿,只是你视而不见。

在你的记忆中,这一片曾平坦地躺在脚下的草地,距你此时的生活已是遥不可及。

其实只要你愿意,如葛瓜所说,只要肯低个头,服个软,一切就从地狱走向天堂。

可是你不肯让自己的心从天堂落入地狱。

你骨子里的硬也遗传了你父亲的硬。你体内每一根骨头就像横断山一样逆生长,阻隔了肋骨旁的所有软组织。你的性情就如你的脸孔一样,轮廓分明。你浓眉下的一双大眼睛清澈得容不下一颗沙子。

这种不屈也是与生俱来。像妈妈,表面柔软若绵,但一旦过了底线,就有宁为玉不为瓦的节操。

这是母子俩的因果宿命。

也是我与你的因果宿命。

你说没有办法,实在没有办法了,你的无力感与生俱来。

童年的经历,母亲的自杀,父亲的强势让你在成长期中形成一种另类的情感,对女性的同情蜕化成最后心理上的亲近与依赖。

这种无力挣脱的命运,决定了你的情感审美,注定投向成熟呵护、有温柔情怀又坚韧的女人。

所以你爱我。

听完这些,我心里哭了。

我对你说:“这一场仗,让我来帮你打吧……”

“不需要,真的,不需要了,只想我们依然像过去,有你,我才有力量,可以吗?”

我抱着头,埋在竖起的两腿之间。我没有哭出来,但我听到自己心汩汩地滴血。

我挣扎着,不让自己死去。

最后,我抬起头说:“不可能了,我和你,再也回不去了。”

你欲哭无泪。

“我一直怀有一种报复心理,我要为我母亲报仇,为外婆争气,为我自己一路以来的痛苦泄愤……我以为我自己可以,但自从你出现以后,我发现了自己从来没有过的体验,我茫然无措,不知道应该怎么处理它,我以为可以放下,我以为可以没有你,结果一旦失去,我的体内就像被放干了血一样……”

说完这番话后,你站了起来。

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反正你是离开了我的家。

31

马龙让人看了老黄历,说本周二是个好日子,宜开光祈福、裁衣安床和订盟订婚,他在征得我的同意后,选择了这一天到婚姻登记处注册。

他预定好后,给我打来电话,我静静地听着他的所有安排,最后轻轻地说了一声好。

不知为什么,我心情并无特别,没有忐忑,也没有兴奋,就连我自己都觉得奇怪,我怎么可以这么淡定,这么冷静,难道我活成精了?

昨晚一个人默默地吃完饭,洗碗时,被鱼刺扎了一下手,出血了,有点疼。

我把手放在嘴里吸了一下,看着外面小区花园有霾的天空,看着冬季被抽光了水的游泳池,看着厨房窗台上,随手养在玻璃杯上的那支竭力撑到最后也不想搭拉下来的白玫瑰,然后我问自己:你快乐吗?

是与否都没有答案,好像这是一条之前已经走过的必经之路。

关于人生,我不想再思考。

今天一早,敏儿就带着她的发型师阿J,还有一个开美容院的闺蜜小娴过来帮忙。

这一点出乎我的意料,我不知道是你授意女儿这样做,还是敏儿知道你希望她这样做,还是她发自内心要这样做。

有点娘的阿J帮我做头,在他手指拨动的空隙,我不时看一下自己独个儿住了好些年的房子,我的落地大花瓶,我的博古架,我的五斗柜,我的漆花凳。东西可以搬走,但一个人的日子搬不走。

春节离开了十天,阳台的花草居然没有死光,我回来狠狠地给它们补水后,它们又生机盎然。到我真正离开以后,就算有人帮我料理,也没有人帮我凝视。

凝视一朵花、一片叶的生长与衰败,是养它们的一种责任。

一个人的日子,想喝就喝,想不吃就不吃,想几点睡就几点睡,想自然醒就自然醒,想不收拾就不收拾,想不化妆就不化妆。

以后做了马太,这样的自由不会有。

化了一个淡淡的妆,穿上定做的香槟色蕾丝直身裙,戴上星光蓝宝石戒指,穿上小娴早就摆好在我面前的米兰色开头高跟小皮鞋,接过敏儿递过来的手包,走到落地镜前,看到的,是一个艳光四射但眼神凄迷的自己。

敏儿猫一样地腻过来,把头搁在我的肩上,看着镜子里一大一小的两个女人,她撒娇地说:“姐姐真漂亮……哦对了,以后不能叫姐姐了,叫……aunt(阿姨)还是麻麻(妈妈)呢?”

我的心顷刻柔软起来,侧过头贴了贴她染了咖啡色头发的小脑袋:“不要老提醒我比你老,以后像老外一样,直接叫我英文名好啦。”

“好吧,亲爱的康妮……你今天真是太美了!”

“到你那一天,一定会更美……”

她的脸突然沉了下来。

“我好像永远看不到自己有这一天啊……”

“瞎说,每个女生都有这一天的呢,何况是你。”

她的眼眶迅速红了起来,不一会儿睫毛也湿了。

“敏儿,你怎么了?”

“没什么,我最近失恋了……”

我的心被人绞了一下,却假装镇定,若无其事地用手搂着她细细的腰,觉得她真的瘦了很多。

“有失才有得,也许缘分未到,你这么靓女,大把人喜欢你的……”

毕竟是见过风雨的马家女儿,知道大局分寸,她硬是把眼里的眼泪咽了回去,甩甩头发,对镜拉拉衣领,坚强地挤出一个微笑:“没事了,今天是爸爸的大日子,要高兴!我们该走啦,不要让我老爸等那么久……咦,他也真沉得住气,居然没来电话催呢……”

正说着,电话响了。

是马龙的助理阿生。

“小姐快来中大医院,老板不行了……”

他的声音很大,我在旁边也听到了。

“他说什么?”

敏儿没理我,用食指塞住另一边耳孔,走到一边追问:“你说什么呀?谁不行了?什么不行了?”

然后看到她腿发软,蹲了下去,颤抖着说不出话。

一切太突然了,就像魔鬼上身。

我一把抢过她的电话。

阿生说,早上去接老板,沈秋霞奇怪地拦在门口说,老板昨晚因为兴奋失眠,吃了药,还没起来,说不用太早,他就一直在楼下等着,后来看着时间不对,就打老板电话,电话也关机了,又等了半小时,他急了,跑上二楼去叫,看到沈秋霞跪在老板床上抱着他哭,说他快不行了,叫他打120……

多么狗血的剧情啊,是在拍电影吗?

我—不—相—信!

阿J架着敏儿,小娴扶着我,我们磕磕绊绊地赶到医院。

在穿过那条漫长的回廊时,我扔掉了高跟鞋。

我眼里没有电梯,没有人,没有医生,没有一切,没有世界。我赤脚跑到二楼急救室,阿生迎上来想跟我说话,我推开他,径直冲进去急救室,心电图早已停止,挂瓶里的药水静止地停在大半格上。所有的管子都已拔掉。

马龙就像个小孩子那样,无辜地躺在白色的床上。

他从来没有这么无助,他曾是那么不可一世的人啊!他曾是那么说一不二、霸道专横、飞扬跋扈,现在却无声无息,任由护工们搬弄拉扯。

上帝,他现在变得那么有爱,那么包容,那么宽厚,人都洗心革面了,你这个时候才来把他收走吗?

我不明白,我们都已经商量好的,以后的日子要怎么过。

我们已经说好了的呀,明年春节要带上一班球友,去斯里兰卡茶山再打上一场球,我们还住“云朵”,那个开满鲜花的山坡上,马龙你不能说过就算了啊!

还有今天呢,说好的注册呢?我都准备好了,你看,我都化好妆了,你买的蓝宝石也戴上了!

你的西装呢?你的领带呢?这都是我专门拣的,你为什么不穿起来?你说过今天你一定是整个登记处最老但最帅的一个,可是你怎么还躺在这儿呢?

我放声大哭。

太不公平了!

上帝,我信你那么久,你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难道我不配得到马龙的好吗?难道马龙不配在多年的等待中等到我吗?

我一直没有嚎哭过,包括我父母的死,我都不知道要嚎哭。今天我就豁出去了,去他妈的高贵,去他妈的克制吧,我就要哭个天崩地裂。

哭马龙,哭我自己。

醒来时,已是黄昏。

室内光线灰暗,灰暗到我看不见身边有什么人。

我慢慢恢复了意识,知道自己身处马龙躺过的房间对面。

敏儿打了安定剂,昏睡在我隔壁的ICU(重症监护室)里。

晚上,医生告诉我,马龙先是喝了酒,可能因为心脏不舒服,就吃了地高辛,之后又吃了大量的艾司唑仑片,这是一种用于抗焦虑和治失眠的精神类药,这两种药是不能同服的,尤其是后者剂量太大,这就要了马龙的命。

我吃过艾司唑仑,我知道,它过量也会精神紊乱、心动过缓和呼吸短促,甚至会有严重的肌无力和中毒。但马龙如果喝了酒,以他的身体功能,是不可能失眠的,那为什么要吃这个,还要吃这么多呢?

医生说估计有二十几颗的剂量,除非是自己想不开,又或者突然精神失常,才会吃得这么狠。

他的西装都熨好挂在柜子的外面了,一个第二天就要登记结婚的人,会想不开吗?

这样大的剂量,再加上与治疗心功能不全的地高辛合用,对一个喝了不少洋酒、又有心脏毛病的人,无论他多么强壮,催吐、洗胃及呼吸循环都无补于事了。

阿生说,不用审了,沈秋霞一看到警察就全招了。

是她先邀马龙喝酒,就在家里的餐厅,她让佣人做了他最爱吃的东坡肉,说大家要好好恭喜他。马龙一为高兴,二为对她的辞职心有愧疚,就喝下了近半支蓝带。沈秋霞也让佣人们喝上一小杯敬敬老板,自己趁势把研碎的近十颗艾司唑仑倒进银杏雪耳糖水里,然后拿出来分给大家吃,所以家里的两个佣人都被她放倒了。

马龙醉了以后,她扶他上楼,把平日备在床头柜的地高辛给他服食。然后她下来,在厨房里,把研成粉末的近半瓶艾司唑仑片倒进热牛奶里,再送上房去,亲眼看着他全部喝掉。

沈秋霞平日里里外外地照顾马龙,十几年都一副忠心耿耿大管家的样子,所以他对她一点戒心也没有。

他忽略了一个女人一旦绝望起来,是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的。

何况是一个患有严重情绪病,又死活不让人知道的女人。

因为长期失眠和患有季节性忧郁症,沈秋霞其实服食艾司唑仑片很多年了。久病成医,她从医生那里知道了这个药的性能和禁忌。

很早之前,马龙被前妻的事刺激得暴躁和失眠,她为他着急过,也劝他吃过几次艾司唑仑,后来医生知道马龙因为心律不齐吃地高辛,就告诉她合用会有中毒的危险。这些她都有意无意记住了。多年下来,医生也成了她的朋友,见她经常过去开药,便违规地让药房的熟人一次过给她一瓶半瓶,让她慢慢吃,所以她身上长期备有足量的艾司唑仑。

我不知道在我出现之前,马龙和沈秋霞主仆之间是否有过暧昧。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一个女人得不到一个男人,宁愿毒死他,并赔上自己的后半生,赔上自己儿子以后的幸福。

难道这也是一种爱吗?

爱到不能就变态,就摧残它,玉石俱焚。

我只能这样理解。

我没有去问阿生,没有去问任何一个马龙近身的人。

不想做过多的猜测,猜对了,自己不舒服,猜错了,对马龙不公平。

判她死刑吧,这个毒妇。

一定要她下地狱,不许她再骚扰天堂里的马龙。

我失魂落魄地回到自己的家。

原以为要离开的地方,甚至舍不得离开的地方,现在不用了。所有的担心都是多余,我又回来了,这里。

早上的时候,这儿阳光通透,我心里默默地,与这个空间告别。可是入黑以后,我又回来了,这儿已变成一个黑洞。

我站在门口,甚至没有勇气开灯。对自己说,好呀,不用离开了,一切只是一个梦,梦醒了,打回原型。

我以为,只要我尽心,尽力,就可以扭转属于我生命中的那张塔罗牌,结果,它还是高高地把我倒吊起来。

倒吊人的命运仍是无法逆转。

往下的日子在哪儿呢?

那个说过疼爱我下半生的人呢?

街灯从窗外透了进来,在半明半暗的光影中,照见落地镜前一个披头散发的女人,她以为可以好一些的人生,就定格在今天上午十点,这个镜子前的那一刻。

以后,她不会爱了。

32

你来找我,我不见。

这个时候,你让我拿什么容颜去见你?

我觉得我连重新站起来的气力也没有了。

我浑身发软,肌肉无力,我们还可以面对面地聊些什么吗?

之前就告诉你,回不去了。

如今,有,或者没有你的人生,我都回不去了。

顾恺,我不是输不起,不是等不到你老,我自己就已死。是我真的爱上了死后的他。

在殡仪馆的贵宾室,马龙最至爱的亲朋都聚在一起了,十几个人当中,有独生女敏儿,有马家兄弟姐妹,有侄儿有外甥,还有律师和董事。

当大家谈到财产分配时,我默默地站起来,向门外走去。

毕竟,我只是个外人。我举起了脚,但还没有跨进那个门槛。

虽然一步之遥,却是万水千山。我懂的。

马龙的大哥和律师走出来,郑重地把我请了回去。

律师说,马龙之前在他那儿立好的遗嘱里,有我。

原来,在斯里兰卡回来以后,心思细腻的他已找律师重写了“平安纸”,并授意把我的名字加进他所有的房产。还有,他已列出具体的款项,把小云吞的教育基金也想到了,要在香港一家国际保险公司投保。

所有这些虽然还未进入实施程序,但因为有他的签字,都会作实。

我热泪长流。

跟大哥说了,我未登记,不是马太,不领受这些财产。财产应属于马家,属于敏儿。如果一定要这样做,我会把它拿出来,成立一个马龙基金会。

其实,对我而言,我觉得自己已经嫁给了他,因为我们一起度过蜜月,我们有三年的回忆。

这些日子,我几乎都待在暗房里,一张一张地冲他的照片,各种形态,种种神情,一颦一笑,历历在目。

我放大它们,晾挂起来,我一转身,无论哪个角度,都有一个他,活生生地看着我。

在暗房里疗伤的日子,我一点点地鼓励自己,振作起来,爱我的人,最希望我好好地活下去。我知道,他喜欢我背着相机在路上的样子,他一直喜欢。他就是从喜欢我的照片开始,再一点点地,爱上了我这个人。

所以,我会以他爱我的方式,一路拍下去。

顾恺,和你的这一段情,我会刻骨铭心,但此刻我已欲念全无,对不起,我的情感或者已经转移。

我的灵魂自会抵达它要去的地方,我知道极乐之处不再拘泥于残体,不再拘泥于水深水浅,它会引我到云上,云上那个我们都以为很美的地方。

最后发现,对你的爱,是一种青春的缅怀,是一种爱欲失去的补偿。

敏儿是我的女儿,小云吞是我的儿子。他们,我都有责任看顾着成长。

假如你仍爱敏儿,我一定不会反对,假如你不爱,那请你离开。

倘若有一天,我又活过来了,再爱的,也一定不是你。

(责任编辑:张好好  龙娜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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