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制度改革是平等权利新起点

2016-04-02 11:57王旭东
21世纪 2016年10期
关键词:王旭东公民权利新起点

文/王旭东

户籍制度改革
是平等权利新起点

文/王旭东

背景:9月19日,北京市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至此,中国大陆31个省份全部出台了户籍制度改革意见。改革意见中,各地普遍取消农业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部分地区放宽落户条件。我国存在半个多世纪的二元户籍制度退出历史舞台。(9月23日《人民日报海外版》)

户籍制度改革按下“快进键”,同时,也体现出依法改革的精神。《居住证暂行条例》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一个以常住人口全覆盖、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的改革路线图也随之清晰呈现。眼下的居住证正是二元户籍制度的“终结者”,正如有关权威人士所说的,国家将以居住证为载体,与居住年限等条件挂钩,稳步推进城镇的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障性住房等公共服务,并使这五大公共服务覆盖城镇常住人口。

居住证,尚是一个有门槛的准入,附加着一系列必备条件。这样的制度设置有现实性与可操作性。对于一些城市,尤其是(特)大城市,确实存在“人满为患”的实际情况,如何用合理调控来实现人的有序流动考验城市的睿智。一方面有些城市“积分入户”门槛太高,让很多人“望而却步”,或者“望‘证’兴叹”;另一方面,如果仅仅停留在居住证层面上,政策利好是有限的,户籍制度改革必须“永远在路上”,不能“居住”于此。

推进城镇化与户籍制度改革要携手并进,或可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不仅是让户口这个有形的符号“安家”,更是权利这一无形的实惠“安身”。从推进城镇化的主要任务来看,缩小差距、消除制度性不公是其核心内容之一。居住证的衍生与鞭策在于,不仅让进城农民“洗脚”上楼,而且“洗脸”,面貌一新、权利俱备。推进城镇化,除了释放经济红利,也是给社会增添公正元素、和谐元素等。

户籍制度改革是平等权利新起点。居住证,一个公民权利质变的载体,最终要实现“一证在手,权利在握”。曾有专家学者将人文主义概括为两句话:“人的价值至上,人的权利至上。”为此,居住证的内涵与外延要与时俱进。对公民权利而言,居住证成为新的起点;对改革而言,居住证制度的实施本身是改革的成果,更是深化改革的铺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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