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湘赣三界方言亲属称谓语比较研究

2016-04-06 10:39□王
现代语文 2016年3期
关键词:方言

□王 玉



鄂湘赣三界方言亲属称谓语比较研究

□王 玉

摘 要:本文通过对比湖北通城、湖南平江及江西修水三县的亲属称谓语,发现在鄂湘赣三界方言亲属称谓语之间既有共性又有个性。在祖辈、父辈亲属称谓语的使用上差异性较大,平辈、子辈与孙辈亲属称谓语差异较小。鄂湘赣三界方言具有不区分性别、内外有别、简化趋同的特点。

关键词:鄂湘赣 方言 亲属称谓语

鄂湘赣三界是指湖北东南角和湖南江西二省相邻的县,鄂湘赣三界方言则为湖北通城、湖南平江和江西修水三县大部分地区内的汉语方言。鄂湘赣三界方言主要归属赣方言,其内部存在着较大的一致性。现存的汉语方言大都有千年以上的历史,每种方言都有各自的历史积淀。方言是语言在一个地域的变体,它分布在一个较为稳定的地域,在时间和空间因素的直接作用下形成了方言词汇。换言之,每一地区的方言总是拥有一批最能反映该方言区历史文化的词汇。在这一点上,鄂湘赣三界方言词汇内部存在着明显差异性,这种差异体现在不同的方言点之间。

李如龙(2001)《汉语方言学》在考察时间词、方位词、称谓词等几类词语时提到“这些词属封闭性词类,它们因为常用往往方言差异性大,故最能体现方言间的差异性。”人名命名法、绰号、亲属称谓及社会称谓往往隐含着本地特有的意识、观念和习俗。本文试图通过对鄂湘赣三界若干单点亲属称谓方言词汇的比较对照,观察其异同、亲疏,以显示各方言词汇特点,为分辨本地方言及兄弟方言提供借鉴。

所选单点分别为湖北通城、湖南平江和江西修水,这三地的方言词汇和语音材料主要源自刘宝俊、李湘生(1992)《通城方言词诠》《湖南省志·方言志》(第25卷),《九江市志》(第四册)及《中华亲属辞典》中收录的语汇,同时加上部分方言调查。我们将所得语料按亲属称谓系统的辈分排序(见表1)。

表1:

表2:

表3:

一、祖辈、父辈

根据上表,我们得出以下结论:

1.祖辈、父辈称呼语数量上的不同(见表4),祖辈与父辈称呼语在数量上以父辈为多。表中所收录的20类称呼语中,祖辈共4类,但数量上却占了总数的20%。三地中又以通城为最,通城祖辈称呼语共有12个之多。总的来说祖辈数量>父辈数量,三地称呼语数量上表现为通城>平江>修水。

表4:

2.在祖辈、父辈称呼语差异方面,三地表现不同。三地祖辈称呼语的差异比较大,如“外祖父”与“外祖母”,三地所用称呼语均不相同。相较而言,三地父辈称呼语的差异较小,如表2与表3所示亲属称谓,三地相差无几,“姨父”“姨母”这两个亲属称谓,三地完全相同。

值得注意的是,在祖辈、父辈称呼语中存在面称与背称的区别。

面称与背称的区别,主要表现在长辈亲属称谓及以年长于自己的平辈亲属。之所以如此,大概和讳言尊长名字的习俗有关。所以当面称呼他们时,需用称谓来代替。而对于年纪小于自己的平辈亲属及晚辈亲属,因可直呼其名,面称时不必非要使用称谓,如通城方言亲属称谓中“公”“婆”是对太祖辈和高祖辈的称呼用语,而“阿公”“阿婆”作为外祖父与外祖母的称呼,表达的是晚辈对长辈的尊敬。家庭内外有异,亲疏有别也会影响到背称与面称的数量频率。在宗法血缘制度的影响下,人们牢记自己的血统,严格区分内亲外戚,这种意识体现在亲属称谓中,就有了“外公”“外婆”的区别。又如表1中对“岳父”“岳母”的称呼,三地分别用“丈人公(婆)”“外父(母)”作为背称,以示姻亲与血亲的区别。为了表示尊重,面称一般还是随妻称呼。

3.祖辈、父辈称呼语保留较为古老的传统。男性多用“公”“爷”“爹”“父”“爸”,但这些语素在不同地域却不相同,如在修水方言称呼语中,“公”“爷”“父”是不同的,其中“公”只用于称呼祖辈,“爷”与“父”只用于称呼父辈,而在通城与平江两地则没有严格的区分。胡士云(1994)提出,“公”用于祖称,“爷”“爹”用于父称。随着北方人大量南迁和少数民族进入中原,南北方言产生不同方式的变化。在宋元之交,“爷”“爹”用法出现了分化。南方方言中部分地区仍然保留着早期的称呼形式,“爷”“爹”用作父称。“公”用作祖称,有些地区用“爷”或“爹”重叠后来称呼祖辈。

在女性称呼方面多用“婆”“娘”“母”“妈”。其中“婆”用于祖辈称呼和父辈的背称中,而“娘”“母”“妈”用于母亲及与母亲同辈的女性称呼中。但在通城话中“妈妈[mа31mа31]”则作为祖母称呼,这种用法在浙江金华、湖南常宁、福建宁化等地都有出现。在通城话中,通过内部屈折的方式来区分“妈妈”到底是称呼祖辈还是父辈。

平江方言中的“娭毑”与“伯毑”,前者为祖母的称呼语,后者为伯母的称呼语。“毑”指“母亲”,在《康熙字典》中已有解释,清代徐振的《彬阳竹枝词》中也有“毑去传言呼阿崽,郞来随意认同年”的句子,说明当时湖南人用“毑”指称母亲的用法。“娭”是古时对年长妇女的称呼,在湘语中被用来指称祖母,含有尊敬的意味。另一种特殊的现象则是修水方言中用“奶”来称呼母亲,《玉篇·女部》:“奶,齐人呼母”,《广韵·荠韵》中有“楚人呼母为奶”的记录。

二、平辈

鄂湘赣三地平辈亲属称谓与普通话区别不大,列表说明如下。

表5:

表6:

三地之间比较,平辈亲属称谓差别不大。在丈夫和妻子的称呼语中,表中的称谓三地无一例外都是用于背称。哥哥、姐姐、嫂子、姐夫也用于背称,也有的可以在他们名字的后面加“哥”[ko212],如通城。弟弟、妹妹、弟媳、妹夫之间在对称时一般直接称呼对方的名字,如通城、修水。但在平江方言里,称呼比自己年龄小的同辈时,在他们名字后面加“老”(一般轻读),表中所列亲属称谓大都用于引称。

当兄弟姐妹人数众多时,通常在同辈人名字的后面加“哥哥、姐姐、弟弟、妹妹”。旁系亲属中的兄弟姐妹面称时一般不会出现“表”“堂”之类的词。

在排序上,排行第一的在其称呼语前加“大”,如“大哥、大姐”。对于排行最末的则在其称呼语前加“细”,如“细哥、细姐”。这种排序方式在湖南江永、福建永定等地都有使用。

三、子辈、孙辈

表7:

表7中的称呼均为引称或背称,一般不用作面称或对称,在面称时都是直呼其名。从表中我们可以看到三地子、孙辈类的亲属称呼差别也不大,儿子都称为“崽”,女婿都称为“郎”。在通城,外孙(女)的称呼语“外甥孙”比较有意思,是在“外甥”(姐妹的儿子或女儿)之后加一个表辈分的“孙”构成,而在平江及修水,“外孙”与“外甥”读音截然不同,所指对象也不相同。

本文从辈分上对鄂湘赣三界方言中亲属称谓语进行了梳理,发现三地在亲属称谓的使用上有不少相同点。

(一)女性男化,不分性别

汉语普通话中称谓语的性别区分是非常明显的,但在不少方言中称谓语不区分性别,如咸宁方言中对父母、祖父母的兄弟姐妹的配偶从男性称呼。在鄂湘赣方言里也有不少“女称男化”的方式。如“母亲”“婶婶”分别被称之为“爷”“爹”。笔者认为这一地区之所以会有这一现象,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古时男女称谓通用的遗习,也有男尊女卑传统的影响。正是因为长期以来对亲属分类总是以父系宗族为本,社会上重视男性称谓而忽视女性称谓,导致一些地区直接用男性称谓来称呼女性。“女性男化”反应出的是女性是从属于男性而存在,女性在社会上的不受重视程度也可见一斑。

(二)内外有异,亲疏有别

鄂湘赣三地交界处在亲属背称上姻亲和血亲还是泾渭分明的。如上文所述亲属以父系为中心,故而在有关同一辈分的父系和母系亲属称谓上就有了区别。如“岳父、岳母”分别被称为“外父”“外母”或“丈人公”“丈人婆”。一个“外”字道出了远与近、亲与疏。

(三)逐渐简化,趋于一致

亲属称谓简化的原因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独生子女的增多,缺少兄弟姐妹,家庭中的横向排序也大量减少甚至缺失,大家庭也慢慢缩水,同辈亲属间又多用名字或小名直接称呼。同时,随着城乡一体化的不断扩大,地区间的差异日渐缩小,加之媒体越来越发达,新一代的人们与外界的交流也越来越多,普通话成为他们的主要交流语言。据笔者调查,许多“90后”“00后”由于生活环境的改变已经不会说方言。这些原因导致在亲属称谓的使用上渐渐与普通话趋于一致了。

(本文系2013年度鄂南文化研究专项,[项目编号:EW1317]中的部分研究成果)

注释:

①董为光.湘鄂赣三界方言的送气声母[J].语言研究,1989,(2):32.

②妈妈[mа31mа31]

③妈妈[mа212mа212]

④表中划线称呼语都不能用于面称.

参考文献:

[1]胡士元.说“爷”和“爹”[J].语言研究,1994,(6):120-133.

[2]李如龙.汉语方言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

[3]刘宝俊,李湘生.通城方言词诠[M].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1992.

[4]刘超班.中华亲属辞典[M].武汉:武汉出版社,1991.

[5]朱明道.平江方言研究[M].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

[6]许宝华,(日)宫田一郎.汉语方言大辞典[Z].北京:中华书局,1999.

[7]胡士元.汉语亲属称谓研究[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

(王玉 湖北咸宁 湖北科技学院人文与传媒学院 437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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