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关系和承揽关系如何区别

2016-04-06 03:12中共湖南省委直属机关党校410001严永
湖南农业 2016年8期
关键词:计酬肖某砌石

中共湖南省委直属机关党校(410001) 严永

雇佣关系和承揽关系如何区别

中共湖南省委直属机关党校(410001) 严永

2012年10月4日,某公司负责人张某将承包的一农田整改工程的砌石坎的业务包给李某,口头约定砌石坎以每方150元计酬。李某找了肖某等8人一起干活,约定按每天100~150元不等计酬,肖某等人的具体工作任务均由李某安排和监督检查。2012年10月20日,在工程开始不久,肖某在工作中不慎被石头砸伤,花销医疗费15000余元,后经司法鉴定为十级伤残。张某、李某、肖某就赔偿问题发生争议后,肖某诉至法院,要求张某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张某、李某、肖某之间的法律关系性质,是雇佣关系还是承揽关系,这是确定本案赔偿责任主体的前提。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有一些共同点:二者都存在一方当事人按另一方当事人的要求完成工作,另一方当事人向其支付报酬。但二者之间又有区别,可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分析:

1.雇佣关系是以提供劳务为目的,雇员所从事的工作,多为劳务,侧重劳务给付的过程。也就是说雇佣关系建立后,受雇人按约定付出了劳动,就应当获得报酬,而不管雇佣劳动是否取得实际效果;承揽关系则是以完成工作成果为目的,承揽人完成的工作体现为成果,侧重工作成果完成的交付结果。承揽关系中劳务只是作为完成工作成果的手段,承揽人只有按照约定提供了工作成果,才能取得报酬利益,否则即便承揽人付出了劳动,也不能索要报酬利益。

2.在完成工作时,雇员在一定程度上要听从雇主的支配和指挥,而承揽人与定作人之间则不存在服从与被服从的关系,他们之间地位平等,承揽人具有独立劳动性,对工作的安排完全有自主决定权,且承揽人须独立地完成工作任务。

3.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中给付的报酬不尽一致,承揽关系中的报酬不同于一般劳务关系中的报酬,其报酬不仅仅包含劳动力的价值,还应当含有技术成分的价值以及一定的利润成分。

具体到本案,李某是独立地完成砌石坎的工作,具体工作如喊多少人做事、做什么事等都是由李某自行安排,按照张某的要求独立地完成承包任务,张某作为定作人只是审查工作成果即石坎是否砌得符合要求,而不去监督、管理工作过程,张某与李某之间法律关系的标的是劳动成果而不是劳动力。

李某作为承揽人与定作人张某按约定砌石坎以每方150元计酬结算后,再按李某与肖某等8人按天100~150元不等计酬的约定支付给肖某等8人,这一方面符合承揽关系中承揽人可以雇佣他人帮助完成工作的法律特征,另一方面每方150元计酬方式与每天100~150元的计酬方式明显标准不同,内涵也不同。

综上所述,李某与张某之间形成的是承揽关系,李某与肖某之间形成的是雇佣关系。根据民法原理,承揽人在承揽活动中应自行承担风险,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或造成他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本案中肖某遭受的损害,定作人张某不承担赔偿责任。当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规定,张某的连带赔偿责任或许不可避免。

猜你喜欢
计酬肖某砌石
逃薪老板跳窗逃走时摔死,员工应否承担赔偿责任
外婆丢弃患病女婴 涉嫌故意杀人被判刑
砼灌砌块石挡土墙在工程中的应用
基于中小型水利工程砌石质量控制技术措施的探讨
中世纪早期罗马式建筑艺术分析
古稀抒抒怀
水库砌石拱坝安全复核及坝体补强加固防渗处理
谈规模猪场绩效管理
——以1 000头母猪场为例
因为“凶宅”退婚房
“团队计酬”式传销的前世今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