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小案的合成侦查路径初探

2016-04-11 04:44韩大彤
山西警察学院学报 2016年4期
关键词:警种情报信息研判

□韩大彤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 100038)



破小案的合成侦查路径初探

□韩大彤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 100038)

文中所言的小案是指多发性侵财的小案。当前由于认识缺失、警力不足和小案本身的一些特点导致小案侦破效果不佳。合成侦查因为本身具备的节奏快、手段多和情报整合科学等优势成为小案侦破效益更高的方法。合成侦查侦破小案的整体思路是以情报信息为导向,通过一系列机制整合资源,实现小案体系化打击的目标。通过警力资源合成、情报信息合成和侦查措施合成,提升小案侦破效果。

多发性侵财小案;合成侦查;路径

小案并非是专业术语,而是公安机关在实践中总结的经验层面的说法。根据2009年5月19日公安部刑侦局杜航伟局长在人民网接受访谈时说道:所谓小案,就是侵财型、多发性案件为代表的小案[1]。因此小案的概念渐渐明晰,主要是指虽触犯刑法,但是社会危害性较低,刑罚较轻,以多发性、侵财型为主的轻微刑事案件。海量的多发性侵财型的小案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实时、多发的特点导致群众安全感降低,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随着公安专业化的发展,公安各个部门的分工越来越细也导致了各自为政、各自脱节的窘状,公安机关面对众多小案疲于应对,小案的破案率一直在低位徘徊。合成侦查一般来说就是通过多警种的联合作战实现警力资源合成、情报信息合成和侦查措施的合成,提高侦查资源利用效能,达到精确打击、快速破案效果的侦查模式。合成侦查作战机制经常在大要案的侦破上发挥大的功效,随着公安信息化、科技化水平的不断提升,合成侦查在侦破小案上可以有所作为。

一、研究合成侦查侦破小案的缘起

(一)小案自身特点亟待创新侦查方法

1.小案基数大,占刑事案件总数比例高,破案率低,严重影响社会公众的安全感。根据公安部刑侦局发布的数据看,以盗窃和诈骗案为例,2013年两者立案数之和是518万件,全年的立案总数为659万件,占到了78.6%。2015年,全国共立“盗抢骗”的小案602万起,占全部刑事案件总数的84%[2]。多发性侵财小案基数庞大,成为刑事案件的主要组成部分。然而由于人力、装备、技术等侦查资源缺乏等原因,小案的侦破率一直在低位徘徊。绝大部分的小案发生在广大人民群众的身边,并对群众的利益造成了直接的侵害。但是大量的小案迟迟不能侦破,人民群众的损失迟迟不能挽回,公安机关的公信力必然得到损害,更重要的是社会公众安全感的缺失,犯罪分子气焰嚣张,会造成社会治安形势的进一步恶化,形成恶性循环。

2.小案构成类型比例有所改变,新型犯罪不断出现,社会危害性增大。盗窃案件数量依然居于首位,诈骗案件数量快速增长,而抢劫犯逐步下降。同时随着计算机网络的普及,各种科技含量较高的通信、金融工具不断出现并应用于犯罪中,犯罪的手段不断更新,新型犯罪如电信、网络等诈骗犯罪不断出现,犯罪手段的升级带来侦查难度的加大,也伴随着受害人的损失和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大大增加。

3.小案犯罪流窜性强和侦查协作偏弱间的矛盾。首先由于我国地区经济发展不均衡,导致流动人口大幅增加,流动人口的犯罪率也随之增加。其次随着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的不断发展完备,地区之间的距离大大缩短,多发性侵财小案的流动性较以往大大增强,犯罪的行为地与销赃地、犯罪人的居住地和行为地之间的关联随之大大减弱。最后很多时候作案人事先踩点、熟悉现场,逃离现场更加便利,公安机关由于体制上条块分割往往疲于应对。

4.小案能够获取的线索、证据分散,并案侦查难以有效实施。多发性侵财小案通常为系列案件,使并案侦查成为可能。但是由于小案的流窜性较大,导致同属一个或一伙作案所为的案件线索、证据分散,同时由于公安机关条块分割,难以及时有效将线索串并,影响打击效果。此外,小案中的抢夺和诈骗案件本身物证很少,抢夺案件发生的突然性强,案犯迅速作案、逃匿,并且尽快销赃,现场几乎遗留不下什么有价值的痕迹物证。而且由于发生突然,受害人在一时紧张无措的情况下也很难清晰记得案犯的相关突出的、鲜明的特征,加之如果案发现场人车密集,案件极短时间结束,目击者流动性大,案后公安机关进行相关的取证工作无异于大海捞针。电信诈骗案件中作案人和受害人基本除了语言交流根本没有接触,痕迹物证更是少之又少,能够获取的线索证据少之又少,侦查工作的开展和推进难上加难。

(二)现阶段破小案存在的问题

1.大案与小案之间的认识不到位。一般小案案值不大,耗费的精力倒不小,由于基层警力资源不足、观念上认为小案相对于大案来说性质不够恶劣,社会危害不大,以及小案和大案相比难以凸显工作成绩等原因,导致小案工作不力。然而很多时候小案是大案的犯罪准备,很多犯罪嫌疑人在实施大案的时候很谨慎、遗留痕迹物证很少,但是实施与大案相关联的小案的时候会放松警惕,很多小案为大案提供了重要的线索,给侦查带来相对的便利,对于小案的打击可以较早的将大案扼杀在萌芽之中。同时多发性侵财的小案中很多案件通常是同一伙人实施的,串并起来往往“小案不小”,因此不能将小案与大案割裂开来。

2.对于小案的侦破局限于个案侦破的模式,导致小案侦查成本高。在一些破小案实践中提出的口号依然局限在个案的思维,案件串并工作不到位,如小案零容忍、小案必破、建设专门力量等理念。传统的案件侦查方法中一个案件从现场勘验、确定侦查范围方向、运用侦查措施抓捕犯罪嫌疑人通常会有一定的周期,这样面临海量的小案就大大增加了侦查的成本,同时基层有限的资源面对多发的小案,难以做到发一案破一案,这样只会造成民警疲于奔命,难以持久。

3.小案情报信息共享、研判不足。由于各部门、各地区绩效考核等因素导致各个部门、各个地区情报信息交流不多,怕自己的案子被别人侦破,同时信息化侦查大趋势下面对海量的情报信息,如何能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披沙沥金,找寻到可以为我所用的信息,之后进行科学的研判,进而进行精确的、体系化的打击,依然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这样就导致了面对越来越多的流动性大的可以并案侦查的小案难以及时串并案,降低了侦查的效率。

二、合成侦查在侦破小案中的优势和思路

(一)合成侦查在侦破小案中的优势

合成侦查可以理解为集合优质的侦查力量和侦查资源,广泛收集线索资料,深入研判,统一作战,以达到侦查目标的一种侦查模式。合成侦查在侦破大案中优势显现的已经十分明显,在侦破小案的优势方面有以下几点:

1.侦查节奏加快,持续时间较短。合成侦查最重要的建设之一就是通过一定的机制和流程实现警务资源的集成,合成侦查各个部门根据设定好的职责流程,侦查启动迅速并且同步。各警种近距离交流、共享情报信息,省去请求帮助环节,情报综合研判出来的产品能够快速落地,减少不必要的程序,侦查整体协作性提高,侦查时间大大缩短。

2.小案情报信息的整合更加全面和科学。合成侦查的主要目的就是避免各自为政,加强情报导侦,重要途径就是数据整合、信息研判和线索管理一体化,其关键在于情报信息的收集共享研判,进行串并案实现精确打击,这是合成侦查的重要优势,也是侦破小案的效益最大化的侦查措施。各部门打破警种壁垒,实现情报信息的叠加效应,共同对破案线索进行研判、比对和碰撞,发挥情报信息的最大价值。

3.合成侦查手段多,打击效果明显

刑侦、网侦、技侦、视频侦查等专业警种发挥各自部门的专业优势技能,各尽其责、实现捆绑作战,及时交流案件进展,提升打击合力。在具体侦查中,既要沿用传统的侦查思路、手段,还要充分运用现代化的科技手段,将两者有机结合,如将传统手段和科技手段结合使用,传统侦查手段要借助信息化实现转型和创新,进而提高侦查效果[3]。尤其是针对多发性侵财小案中的流窜案件的打击效能,效果显著。

4.合成侦查大大降低小案侦破成本

合成侦查的前期投入只是建立一定的机制和流程,根据小案按需上案原则进行多警种的合成作战。面对海量小案,打通公安机关内部的壁垒,不再是效率低下的单打独斗和请求支援,而是整体集团化的主动侦查破案。这样产出的效果则是小案的体系化、叠加式的打击,就投入和产出的比较而言,侦破小案的成本大大降低,效益大大提高,合成侦查侦破小案也会成为长效机制,最后达到良性循环的理想效果。

(二)合成侦查侦破小案思路

合成侦查侦破小案的整体思路是以情报信息为导向,通过一系列机制打破壁垒、整合警务资源,综合运用侦查措施,实现小案体系化打击的目标。

1.以情报信息为导向。信息化背景下情报信息的作用在侦查破案中不断凸显,合成侦查侦破小案也要以情报信息为导向,凸显情报信息的能动价值,最大限度地释放情报信息在侦破小案中先知先觉的潜能与灵动性,减轻传统战术行动部署对有限警力的依赖性,使情报信息在侦破小案中有效引领实战,实现向情报信息要战斗力、要效益的转变。

2.建立合成侦查机制。合成侦查包含多个部门和警种,是需要内部协调的系统。系统论告诉我们,系统的整体性是系统发挥作用的重要因素,系统的整体性则需要系统内部各个要素、子系统科学合理的组合和排列,这就需要一定的机制将合成侦查中各个多元主体有效组织起来,实现警力资源、情报信息和侦查措施的有效整合,达到整体功能大于各部分功能之和的效果。

3.以小案体系化的打击为目标。合成侦查模式构建的目的就是要摆脱面对海量小案“发一案,破一案”的被动模式,而是通过警务资源的整合、侦查措施的综合运用形成打击合力,实现小案“破一案,带一串”的破案效果,使小案侦破呈体系化打击的高效率打击模式。

三、破小案的合成侦查路径

(一)小案侦查警力资源的合成

警力资源的合成是整合具有侦查办案及相关职责的警种的力量,通过统一指挥、统一行动,进行多部门、多警种联合作战,优势互补,实现侦查资源利用效益的最优化。警力资源合成之后需要有一个大脑,这就是合成侦查指挥室,还要有各个躯干去侦查,去做事,要明确各警种机构的职责,并且要做到权责统一。

1.合成侦查指挥室建设。合成作战室的目的就是将刑侦、网侦、技侦、刑事科技各个部门的优势资源集合起来办公。合成作战室要集信息研判、落地侦查、指挥调度为一体,就如一个大脑在运作之后指挥躯干进行效益最优的行动。在实战中,指挥室中各个部门一同办公、近距离沟通交流,打破警种壁垒、部门壁垒和信息壁垒,同步上案、各尽其责。要对各个渠道收集到的信息进行深度整合、精确分析,之后根据研判结果,各部门各负其责,相互协作进行落地侦查,实行扁平化管理,实现既减少不必要的环节,又形成强大合力的良好效果。如2010年6月苏州市公安局成立了由刑侦、网安等部门组成的合成侦查队,在打击流窜犯罪、多发性的侵财型小案方面成效显著[4]。2014年7月吉林省长春市公安局的合成侦查室开始使用,将相关的警种和信息集中到一个平台,最大限度地整合资源,缩短了办案周期,降低了办案成本。

2.合成侦查机构构成以及各自职责。首先要明确,合成侦查主要是一种理念和一种工作方式,并非是一成不变的教条,它是一个开放的体系,随着实际工作的需要,合成部门可以有增有减,这也符合小案各部门按需参与的原则。就现代侦查结合小案的特点,刑侦、网侦、技侦、刑科技、情报部门等已经很明显成为当然必不可少的部门。在各部门构筑的合成侦查平台中,刑侦部门作为打击犯罪的先锋,自然而然成为合成侦查的主导,负责合成侦查的组织协调、统筹运作,案件的侦查,犯罪的打击和深挖等工作。网侦部门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对涉网线索的收集、查证,电子证据的搜集、固定,以及对于涉网人、物的查控均应负责。技侦部门负责电子围栏信息的分析、侦控工作,如果有单独的视频侦查部门,视频侦查部门也要担负相应的工作任务,如对于视频信息的调阅、查控,对于人、车轨迹的侦查和研判;情报部门对于网上网下的情报信息均要进行有效整合,为精确的分析和研判打下坚实的基础。根据需要再加入其他相关部门,履行相应职责。

(二)小案侦查情报信息的合成

合成侦查的作战室是案件侦破的中枢机构,而合成侦查作战室的中枢则为情报引导,情报工作质量的优劣决定着合成侦查的质量。情报是能够为侦查带来效益的产品,不得不经历收集、研判和应用等环节。

1.做好情报收集工作。当前小案的情报收集主要包括网上和网下两个层面。网上的情报收集主要依靠网侦部门,网上要充分利用三张网,一是公安网,公安网包含着户籍管理、交通管理、刑事侦查等大量公安业务工作范围内的信息和数据,是案件情报较为规范和准确的来源。同时公安内网的案件登记、现场勘查和讯问笔录等也是情报的重要来源。二是企事业单位的局域网,很多银行、邮政等部门的内部网页蕴含着大量的情报信息。三是互联网,互联网已经成为现代人生活的一部分,虚拟社会和现实社会的互动更加频繁,人们在交友、聊天、购物、求职等活动中在互联网上留下了大量的痕迹信息,成为情报的重要来源。网下的情报收集首先要保证小案立案的如实登记,刑事科学技术部门细致的勘查现场,现场勘查笔录和相关线索客观详细的记载要全部上网。其次要加强刑侦基础工作,发展秘密力量,建设布局合理的情报信息网络,拓展和扎实阵地控制,构筑严密的阵控网络。加强刑嫌调控工作,使得对犯罪分子经常涉足的场所和领域情况明,掌控的住,情报的收集及时有效。

2.建设网络情报共享平台。合成侦查与传统的侦查协作的重要区别之一就是对于情报信息的依靠,前者显然对于情报信息资源的依赖度更大,合成侦查的目的之一就是打破信息壁垒,面对发案数量极大的多发性侵财小案,情报信息的共享也成为合成侦查的当然之意。因此,在收集的情报信息资源大的基础上,只有情报信息共享范围更大,合成侦查所取得的效果才能更明显。合成侦查情报的来源不仅来自于自己的收集,还来自于共享。除了协查通报等传统意义上的共享,更要大力加强网络情报共享平台的建设。情报的共享首先是共享意识,克服狭隘的信息地方保护主义和零和观念,建立合作共赢的理念。其次是制度保障,建立统一规范的制度,明确情报信息共享的内容、范围、流程、规范、保密问责机制、资源补偿机制等,为情报信息共享提供相应的制度保障。最后是技术支撑,要以公安网络为依托建立统一的数据库情报平台,同时要处理好平台与电信、交通、邮政等部门的联系,利于相互之间的信息互补进行检索查证和研判利用。如大连市公安局打造的“刑侦合成作战平台”就是以信息共享最大化为核心目标,使信息掌握量最大,信息利用率最高,使得平台在侦查实战中发挥了大功效。

3.加强情报研判工作。情报研判是情报能够发挥功能的关键环节,否则情报只能是一些无用的信息和数据。情报研判的本质就是在取得的信息中找到规律,提高情报信息的价值,是以信息为起点的侦查模式。落实到具体案件之中就是作案人或者案件之间以及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稳定的联系,挖掘情报信息资源的关联性。合成侦查的情报信息研判主要由刑侦部门进行,并且要借助一定的技术系统,分析研判人员、车辆、电子、网络等要素轨迹,通过查询、比对、分析等一系列的工作,找到案件的关键点甚至还原案件,达到快速破案的最终目的。

(三)侦破小案侦查措施的合成

合成侦查中各个部门汇总的信息集聚之后通过情报部门来研判出情报产品,这一阶段至为关键,但是接下来情报产品的落地使用更是关系到案件侦破实效,是前期侦查成本投入产出效益的阶段,也是合成侦查目的之前的最后阶段。落地侦查产出效益不及之前的个案侦查,从侦查方法的经济分析角度看,侦查的收益与侦查的成本投入严重不匹配,合成侦查的侦破小案的路径就不能够被应用,因此情报产品的落地使用也极其重要。

1.合成作战打击现行。多发性侵财型的小案中两抢案件发生突然性强,后期取证难度较大,本身很多小案就没有被受害人报警,加之很多小案作案成本低,但是侦查成本高,警力不足,很多小案在报警之后被例行公事搁置起来,犯罪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打击,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受到侵犯,犯罪分子的气焰也日益嚣张。因此争取通过合成作战抓获现行的常态化是一个较为理想的状态。当前城市的监控探头数量可观,街面的巡特警支队的巡逻也基本24小时常态化,为合成作战快速进行即时性侦查提供了可能。在电子监控网下,指挥中心和街面巡控力量紧密配合,以快治快,最好在案发之后尽快人赃俱获,使对于小案的侦破限度达到最大。

2.并案侦查,实现小案积累式打击。合成侦查中的情报产品的产出主要是通过并案侦查措施实现的。并案侦查对于以多发性和人员、手段的稳定性为特点的小案来说是很有效的侦查手段,摆脱个案打击,实现叠加式、积累式打击,能够达到“破一案、带一串”的良好效果。但是串并案的前提是现场勘查的质量能够保证,在具体公安实践中,公安机关对于以杀人案、爆炸案、放火案为代表的大案形成科学的现场勘查规范,勘查质量较高。但是对于多发性侵财型的小案,由于案值不大、技术人员缺乏等原因,客观上存在小案不认真、不规范勘查的情况,很多虽然达到了数量要求,但是相当程度的小案勘验质量不高,为并案侦查带来了困难。因此首先应加强刑侦和刑科技部门的现场勘查工作,制定科学合理的小案现场勘查规范,勘查内容上不仅注重传统痕迹物证,还要注重微量物证、生物物证和电子物证的采集,不仅为破案提供线索和证据支撑,还可为串并案打下坚实基础,当然这是在保证案件信息以及相关情报线索及时录入公安网为前提,这样才能保证小案的信息能够在网上发生实时的碰撞。随着信息化的发展,信息共享程度的大大飞越,网上串并的范围也越来越大,要充分利用刑侦、技侦、网侦、视频侦查等关联警种的特长,发挥已经建成的刑事犯罪信息系统、指纹识别信息系统、足迹信息系统、DNA自动识别系统等信息系统的作用,在人、物、痕迹、信息、行为、时空等方面,通过信息碰撞、视频调阅、鉴定比对、追踪锁定,实施由人到案、由案到人、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关联、深度侦查,侦查效果会大大凸显[5]。

3.加强追逃和追赃工作。追逃追赃工作不仅是给受害者安慰,体现公安机关的打击实效,其本身也是侦查破案的重要手段。紧紧抓住多发性、侵财型的小案被盗物品的特征,一方面刑侦部门要发挥传统手段的作用,通过阵地控制金银首饰加工点、废品收购点、机动车修理店、旅馆、旧货市场等,找出逃犯或赃物的线索。通过有奖举报、秘密力量、亲情规劝等手段追逃追赃。对于抓获的在逃人员,对其交代的案件中的痕迹物证信息充分和其他案件比对,防止漏掉案件。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追逃追赃,强化网上追逃和控赃,利用在逃人员线索分析系统、大情报系统等信息化建设的成果,挖掘网吧、银行、劳务市场等信息资源发现在逃人员活动轨迹,及时抓捕。实时将阵地控制领域收集的物品信息或工作中查获的可疑物品信息经过网上的查询和比对,发现线索,进而破获案件。

[1]董 坤,芦 鹏.刑侦工作“管小案”的基本思路和具体方法[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0(4):65-68.

[2]刘子阳.去年立侦“盗抢骗”案六百余万起,公安机关将开展为其三年打击“盗抢骗”专项行动[N].法制日报,2016-03-23(3).

[3]刘黎明.侦查“合成战”之理念[J].云南警官学院学报,2012(2):53.

[4]唐 杨,焦 明.论信息化条件下的侦查合成战[J].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2012(1):43-45.

[5]李培刚.合成侦查探索与实践[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5(10):6-8.

(责任编辑:王战军)

The Synthetic Investigation Paths in Investigating Minor Cases

HAN Da-tong

(People’sPublicSecurityUniversityofChina,Beijing100038,China)

Minor cases here refer to the frequent property-related cases. Now due to the lack of adequate understanding, the insufficient police force and som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minor cases, the investigation results on minor cases are not good. The synthetic investigation has become more efficient way because of its advantages of fast pace, more means and reasonable intelligence integration. The whole thought of synthetic investigation on minor cases is to achieve systematic fight with intelligence information as direction and integrating resources by a series of systems. The investigation result could be improved through integrating policing resources, intelligence information and investigation measures.

frequent property-related cases; synthetic investigation; paths

2016-07-23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信息化背景下多发性侵财小案侦查方法研究”(2016JKF01414)。

韩大彤(1993-),男,辽宁沈阳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侦查与反恐怖学院,2015级侦查学研究生。

D918.2

A

1671-685X(2016)04-007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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