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篇充分发挥标准支撑作用

2016-04-13 01:31文/付
质量与标准化 2016年10期
关键词:卫生标准中医药卫生

文/付 晨 张 智

卫生篇充分发挥标准支撑作用

文/付 晨1张 智2

卫生领域的标准化工作是国家标准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国际医疗卫生产业分工和医疗服务贸易关系正在迅速调整,标准、规则等技术性壁垒不断增加,完善卫生标准基础体系,保持卫生标准的国际一致性,提升卫生标准的国际话语权,已成为在经济全球化深度发展背景下提高上海城市国际竞争力的必然选择。

在卫生事业发展中,上海更需要充分发挥标准的支撑作用。按照《上海市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要求,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制订了《上海市卫生标准化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以下简称《计划》),力争优化布局结构,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形成政府扶持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卫生标准支撑体系和卫生专业学科人才与技术优势的综合利用模式,进一步完善市、区两级卫生标准化运行机制。具体目标包括:

进一步增强标准话语权。研究、制(修)订国家、行业、地方卫生标准100项,制(修)订中医药领域国际标准30项。

有效提高采标率。实现诊断与治疗、医疗设施设备使用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率达到60%以上,在医疗服务领域鼓励以制订团体标准形式推进医疗机构采标。

有序推进标准化示范工程和标准化应用人才培养。开展国家级卫生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2项、市级卫生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5项,实施标准化知识培训及重点卫生标准宣贯,完成5 000人次的卫生标准培训。

建立并实施本市卫生标准实施评估与改进制度。完成5项强制性卫生标准、5项推荐性卫生标准的标准实施情况评估与改进工作。

以人为本服务于民

《计划》将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于卫生标准化工作的全过程,将服务为民作为卫生标准化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标准化为手段,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同时,研制卫生标准必须以科学为基础,遵循科学规律,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和实践论证。优化资源配置,重点发展公共卫生、社区卫生等薄弱领域及医学模式转变要求的新领域,实现医疗卫生工作关口前移和重心下沉。制定卫生标准应当适应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并兼顾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服务、公共卫生监督管理的实际需要,同时要及时掌握并积极借鉴相关国际标准和管理经验,注重标准的可操作性。

在落实方面,明确相关职能部门在制度、规划、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的责任,采用自我评估和外部评估相结合的办法,合理利用绩效统计信息,强化卫生标准化工作的责任制。鼓励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参与卫生标准制修订工作,积极拓宽标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范围和方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

创新医疗服务标准化

完善医疗服务标准体系,加强研制包括医疗机构环境、设施安全、人力资源、血液、药物、医用设备等管理标准和评价标准等。重点研制适用性广、社会效益佳、关系民生的医疗服务类标准。如医务人员行为和语言标准、就诊流程标准、就医环境标准、医疗服务评价与改进标准、医疗机构服务信息公开标准等,规范医疗服务内容及操作规范。

在处于全国领先水平的医疗技术上制定技术类标准,包括单病种的诊断与治疗标准、临床医疗技术规范及质量控制标准、临床护理技术规范及质量控制标准、医用设备安全使用标准和医院感染控制专用标准等,以上海市医学会团体标准形式发布,支撑医疗技术临床规范应用。

提升疾病防控标准化

开展基于标准化智能插件嵌入医生工作站自动采集公共卫生数据、应用传染病应对感染预防和控制、有害生物规范控制和防治服务、免疫规划社区接种门诊等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实现公共卫生数据信息平台管理与利用,达到疾病医防结合,防控关口前移,规范各相关环节的程序与运作,为预警、预防控制疾病发挥重要作用。开展公共卫生数据信息管理标准化项目、医院人体用消毒剂安全使用技术规范、登革热传播媒介白纹伊蚊监测技术、PET/CT放射防护要求等疾病预防控制相关的消毒与病媒防控、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控制的标准化研制,指导、规范、提升本市各相关专业机构的技术能力与水平。

开展《日用化学品安全性评价体外替代实验系列标准》的研制、《食品及环境中致病性副溶血性弧菌免疫磁珠富集检测及鉴定方法》的建立,为保障本市人群健康、安全发挥积极作用。

完善职业卫生标准体系

依据新的《上海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要求,围绕对劳动者职业健康保护和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控制的要求,重点推进职业病诊断、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防护检测、评价和管理等职业卫生标准体系的各个领域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开展以职业病诊断技术、放射防护检测与评价技术以及生物医药、新材料等行业职业病防治技术等领域的研制工作。对部分已实施的职业卫生地方标准实施情况开展评估工作,以评估带动实施并进一步完善相应的卫生标准。

加强卫生监督标准研制实施

聚焦于卫生计生监督领域的重点工作项目、复杂疑难问题,在行政许可、监管手段、重大活动保障、应急处置等方面建立标准化流程,探索可行的标准制定方向,多领域研制标准或规范。

发挥监督机构优势,大力开展国家和本市新地方标准的宣传和培训工作,依法对管理相对人执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保障有关法律规范的有效执行。开展对卫生监督相关标准的追踪评价工作,完善标准的可行性,增强卫生标准的执行力度。

增强中医药国际标准话语权

围绕本市中医药事业发展需求,开展中医药领域地方标准制修订和标准化项目培育;积极宣贯、参与和配合国家中医药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工作;进一步发挥本市在中医药国际化方面的优势,培育出更多的国际标准化人才,提出更多项目提案。

推进已有中医药国际标准项目进展,鼓励、协助成员国新项目提案等中医药国际标准化工作,继续协调和推进数十项项目提案进展工作。鼓励和协助成员国新一轮中医药国际标准化项目申报,为成员国项目申请提供咨询和指导服务。

(作者单位:1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规划发展处;2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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