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新闻的法治思考
——“法问”栏目的推出与发展

2016-04-16 23:06郑智
法治新闻传播 2016年3期
关键词:日报热点检察

■郑智



社会新闻的法治思考
——“法问”栏目的推出与发展

■郑智

2013年1月3日,“法问”栏目与读者见面了。“法律是社会生活的基本准则。审视纷繁社会现象,总能发现其与法律的关联。法治时代的社会热点,我们该怎么看?本报从今天起开设‘法问’栏目,从法律视角对社会热点新闻进行解读,回应公众对社会热点新闻中法律问题的疑问。”该栏目的推出,与一个案件有关——

层层追问成就“法问”雏形

2012年,北京男子廖丹“刻章救妻”案曾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同年12月,法院最终以诈骗罪判处廖丹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3000元。宣判后,不少网友认为法院对他作出从轻处罚体现了司法人性化的一面,彰显了法治和社会的进步。但也有人认为民意再次影响了司法。对廖丹的缓刑判决依据何在,是否存在“法外容情”?对于公众的不断膨胀的舆论纷争和层层追问,我们想到了从法治视角,给予读者专业、权威的解答。带着对民意梳理后的疑问,检察日报记者采访了有关专家形成一篇名为《廖丹获缓刑是不是“法外容情”》(2012年12月11日《检察日报》一版)的文章。“在量刑方面,民意是不能不考虑的因素之一。”“按照当时的情形,廖丹的行为适用‘期待可能性理论’①,应当降低或减轻责任。”文章见报后被大量网站转载,专业而独特的观点引发网友热议。这篇文章的积极传播效果让检察日报人看到了民众对社会新闻法治解读的强烈需求和期待,于是,经过多方调研后推出了一个全新的栏目——“法问”。

紧盯社会热点 给予法治解答

在检察日报的办报理念中,我们一直坚持要善于抢抓检察新闻的第一落点,以普通受众最易接受的方式进行传播,实现“检察新闻社会化”;要紧紧抓住社会新闻的第二落点,以法治的眼光进行观察和审视,还原新闻事件的法律关系,从而实现“社会新闻法治化”;要持续抓好法治新闻的第三落点,以专业的眼光对法治领域发生的重大事件提出倾向性的专业见解,真正做到“法治新闻专业化”。而“法问”栏目的定位主要就集中在第二落点和第三落点。

从2013年开栏至今,“法问”栏目共刊发稿件300余篇,主要刊发在检察日报一版和四版,突出较强的社会性定位。从内容上大致分为热点事件、热点现象、争议类、普法类等几类主题。

一、热点事件的观点碰撞

纵观开栏三年多的“法问”栏目,对社会热点事件的发问占有大量篇幅,对热点事件的法治追问也是这个栏目的立身之本。从高铁定价到大连中石油连发大火,从北京楼顶别墅违法施工到“以房养老”……近年来的热点事件爆发后,“法问”几乎从不缺席,涉及社会生活方方面面。以2013年的热点事件——凤凰古城圈城收费这一热点事件为例,新闻爆出之后,“法问”栏目立刻推出一篇题为《凤凰古城“圈城”收费法律依据何在》(2013年4月18日《检察日报》一版)的文章。

整个文章从对新闻事件的再现、民众的疑惑到专家观点的提炼都实现了以法治的眼光进行观察和审视,还原新闻事件的法律关系,亮点纷呈、独具特色,引发读者热议。

二、热点现象的法治思考

对热点现象的法治追问也是“法问”栏目的一大特色。“法问”开栏第一篇《治理网络谣言,法律如何发力》(2013年1月3日《检察日报》一版)开篇就梳理了网络谣言现象的普遍特征:“从‘世界末日’‘自来水含避孕药’到‘车祸案顶包’,从政治、经济、文化、科学到食品安全,网络谣言几乎360度无死角地存在。”针对这一热点现象,《检察日报》记者采访了首个民间辟谣组织“辟谣联盟”核心成员、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吴丹红。他提出的核心观点是:部分谣言可能止于智者、止于真相、止于实名制,但谣言终结者将是法律。网络谣言生存空间大缘于违法成本太低,网络谣言治理应纳入法治轨道。

这类稿件致力于梳理同质化的热点新闻,由点到面分析其背后的成因,并通过法律专家提供具有思考性的观点,引发读者共同思考。

三、“奇闻异事”的法治解答

“奇闻异事”历来是捕捉读者注意力的“灵药”。与传统法治新闻严肃的气氛不同,“法问”栏目往往也关注一些轻松活泼、百姓茶余饭后谈资类的主题。以《五龄童“飞天”飞越法律界限了吗》(2013年9月3日《检察日报》一版)为例,“8月31日下午,在河北省固安县(距北京界10公里),5岁男童多多(化名)在教练的陪同指挥下,驾驶‘中华少年号’‘轻型飞机’‘蜜蜂B3’,飞越北京野生动物园,且成功着陆,刷新了世界最小飞行员纪录。”新闻一出,立刻吸引了大量网友的关注,但在感叹之外,我们发现了其中的法律问题:“5岁的孩子能开飞机吗?”“民航总局对飞机驾驶员的年龄和资格没有限制和要求吗?”对此,《检察日报》记者通过梳理法律法规,给出权威解答。

一问一答的写作方式

纵观300余篇的“法问”稿件,除了每篇稿件配有显著栏头以外,文章格式也形成了统一风格。

主标题以问句形式出现,直接向新闻事件发问,副题为专家权威解答的核心观点。《面对雾霾笼罩,法律该如何发力——专家建议在大气污染防治法中明确PM2.5排放标准以及法律责任》《职业乞丐:社会顽疾如何治理——专家表示要完善救助服务同时形成公众认可的管理规则》《“受伤考生直接上大学”公平吗?——专家认为:面对突发事件,行政机关应在既有机制下人性化执法》。

导语一般先介绍新闻事件,提出法律问题,介绍权威专家。如:

“2012年12月26日,全世界最长的高铁——京广高铁正式全线贯通运营。面对最便宜的865元二等座票价和最贵的2727元商务座票价,不少网友吐槽票价过高,其定价过程缺乏公开、透明。有关专家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呼吁,票价制定过程应当在阳光下运行,定价听证不能缺位。”(2013年1月4日《检察日报》一版)

“日前,一段浙江省庆元县一男童遭多名少年围殴的视频在网上流传,当地公安机关立即介入调查。据悉,涉案的几名少年均未满十四周岁,属于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同时,四川、江西、福建等地也相继爆出青少年被同龄人暴力对待事件。在青少年暴力事件中,实施暴行的青少年应该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对‘问题少年’是否有进一步的矫正措施?针对青少年暴力现象,现行法律体制是否有值得改进的地方?针对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相关法律专家。”(2015年6月29日《检察日报》一版)

正文多以权威解答和专家观点为主,由一个问题出发,由点到面,理顺法律关系。结尾多提出解决方案和思考性的建议。当然,“法问”栏目的初衷并没有设立固定的写作模式,只要“问”的到位,“答”的明白,行文可以不拘一格。

作为一份法治大报,作为一个法治新闻人,就是要以法治的眼光来看待一切。“法问”栏目的内核要求我们在日常采编工作中,依照法律的精神,客观、公正地报道新闻事件,既要让公众了解事实真相,同时,还要积极传播法治理念,以法律的视角来剖析热点新闻背后的社会问题,培养公众的法治意识。

(作者系检察日报社总编室编辑)

注释:

①期待可能性理论指根据行为时的具体情况,能够期待行为人实施合法行为的可能性。如果有期待可能性,即能够期待行为人在行为时实施合法行为,行为人违反此期待实施了违法行为,即产生责任;如果无期待可能性,即行为人在行为时只能实施违法行为,不能期待其实施合法行为,此为阻却责任事由,行为人不负(减轻)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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