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onid Hurwicz理论下PPP模式在“非自营自偿性”养老机构建设中的应用探索

2016-04-20 17:53李敏悦
2016年7期
关键词:养老机构PPP模式

李敏悦

摘 要:我国人口老龄化的严峻形势对养老体系形成了巨大的财政支出压力,面对政府资金不足与人口老龄化日趋严重的现实,在“非自营自偿性”养老机构中引入PPP模式,能为缓解养老支出压力与引导民间金融提供一个新思路。本文主要立足于探究目前我国养老机构中存在的问题,并结合PPP模式的优缺点,以Leonid Hurwicz机制设计理论为基础,提出PPP模式下养老机构发展的方案设计和创新。

关键词:Leonid Hurwicz理论;PPP模式;养老机构

一、引言

21世纪以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国家综合实力明显增强。然而,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出现了一个令人担忧的现象——人口老龄化,2010年末,我国开始步入老龄化社会,人口红利逐渐消失。人口普查结果显示,2013年,我国总人口136072万人中,有13161万老年人(65岁以上人口),占比达到9.67%,而60岁以上人口则以年均3%的速度增长。面对政府资金不足与人口老龄化日趋严重的现实,如何进一步完善我国养老体系,需要进行深入的探究。

PPP模式,即Public-Private-Partnership,从字面上看,就是公私合作伙伴关系的意思。主要是指政府公共部门和非公共部门以合同确立的,为提高公共产品和服务质量和效率建立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长期合作机制。通过公私合作,实现公共部门职能的同时也可以为非公共部门带来一定的利益。在养老机构中引入PPP模式,能为缓解养老支出压力与引导民间金融提供一个新思路。然而PPP模式的引入有利亦有弊,因此在研究PPP模式的应用时,应该就其应用的机制进行科学灵活的方案设计和创新。

二、 “非自营自偿性”养老机构引入PPP模式的必要性

(一)我国养老机构发展的现存问题

随着社会的发展,“四二一”家庭结构越来越多,人们对养老的态度观念也发生了变化,进入养老院成为多数人的选择。老龄化和空巢老人等现象逐渐突出,养老机构显得尤为重要,养老机构是养老服务体系最重要的部分,是大部分老年人的晚年归宿,也是敬老文化的重要载体。

我国养老机构从所有权看,可分成两类,一是公办,二是民办。政府出台一系列政策后,我国养老机构的数量和床位都有了一定的增长,但由于我国养老机构建设时间普遍较晚,经验少,在现实运行中不免会出现一些问题,无论是从量上,还是质上,都存在诸多问题。

1、“少”:养老机构数量不足

虽然各地养老机构的数量有一定增长,但总体上数量仍然显得有些匮乏。有数据显示,全国养老机构只能满足1.59%的老年人需求,从世界平均水平看,显得十分低下,国际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为2%到3%。

2、“穷”:资金来源有限

非自营性非自偿性养老机构主要依靠财政收入修建,但由于其自身的非盈利性质,缺乏有效的收费机制使得其收益不容乐观,政府每年财政收入有限,对于需求量大而回报周期又极长的公共设施,无法给予充足的自给支持。

民办养老机构运营的资金主要靠收取入住老人的费用,少部分可以以其他业务收入缓解财务困难。由于民办养老机构认同度不高,民间即使有资本,也不太愿意投入民办机构。此外,民办养老机构相比于公办机构,还面临土地使用是否廉价,税费是否优惠,基础设施费用是否减免等问题。

(二)“弱”:服务水平不高

无论是公办还是民办机构,如果运营资金不够,就容易导致服务水平的低下。养老机构需要大量的资金,用于设备采购保养,技术改进,管理者费用支付,以及日常的维护费用,等。在资金短缺的情况下,就会导致设施简陋,设备技术跟不上,管理水平低,服务不到位等问题,此外,资金缺乏则不能提供好的工资薪金条件,养老机构的服务人员大都只是简单培训后便开始工作,并不具备专业护理知识。

(三)“贵”:入住收费高

据学者调查统计,养老机构平均每月收费都在九百元左右。生活自理者平均八百元,从五百到两千元不等,大部分收费在五百到九百之间;生活部分自理者平均九百元,从七百至两千元不等,大部分在七百到一千之间;完全不能自理者平均一千零七十元,从八百到一千四百元不等。这笔费用对于老年人尤其是农村老年人,却是一笔不小的费用。

(四)PPP模式的优点

1、理论层面的优点

PPP打破了传统的只有政府提供公共商品的局面,充分利用了民间资本,其本质不是竞争,而是更偏向于合作。政府与民间资本为了完成共同的目标而进行合作,实现资源最优配置。政府实现自己的职能,而非公共部门则在实现目标的同时,提高了自己的声誉,品牌形象。PPP模式应用的一般为公共商品,公益性质较强,但PPP模式可以使双方取长补短,结合后达到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调动民间闲散资金、加强政府与民间的合作、实现双方互利共赢、改善公共设施条件以及实现帕累托最优。

2、应用于养老领域的优点

第一,扩大融资渠道。这是PPP最主要也是最重要的功能。这一功能在解决公共设施基础项目建设上尤为突出,可以大大改善因政府资金不足而出现的烂尾等现象。例如,BOT(PPP其中的一种模式:建设-经营-转让),先由民间资本自己建设,在一定时期内特许经营,直到收回资金以后,再转给政府。通过PPP模式运作,调动民间资本进入养老领域,将极大解决养老资金不足的问题。

第二,有效利用新型管理服务等技术,提高养老行业效率。民间有巨大的创造潜力,且其为了获得更高的利润,会创新管理服务等相关技术,以最少的投入获得最多的回报。

第三,创新养老机制。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要求处理好看不见的手和政府的关系。在保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前提下,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PPP模式从本质上来说,就是要公私合作,通过这种模式,引入民间投资,吸引闲散资金,实现政府职能的同时,也能给参与的民间企业带来好处,是一种非常有效的机制。

三、 Leonid Hurwicz理论下PPP模式引入养老机构的方案设计与创新

(一) Leonid Hurwicz机制设计理论的含义

Leonid Hurwicz机制设计理论中把社会目标作为已知,试图寻找实现既定社会目标的最优经济机制。即通过设计博弈的具体形式,在满足参与者各自条件约束的情况下,使参与者在自利行为下选择策略的相互作用能够让配置结果与预期目标相一致。

在进行方案设计与探索时,本文是以Leonid Hurwicz机制设计理论为基础,对PPP模式引入养老机构的激励机制和风险管理机制提出设计和创新建议。其中,在激励机制设计中,主要探究绩效和定价机制的构建,从而使养老机构的建设运营能充分使用社会资源,平衡政企双方职能,为目标受众提供合理的服务价格与优良的养老服务;而在风险管理机制设计中,则侧重于风险控制管理的制度设计,以期能改善信息传递渠道,提高信息真实有效性,从而合理减少政府方的财政支出风险与企业方的运营建设风险。

(二) 激励机制设计

1、绩效及权益比例设计

根据项目融资与投资项目评估理论,将PPP模式引入“非自营自偿”性养老机构的权益结构设计原则应为:第一,合理设计和调整第一大民间资本股东股权比例,尽量实现民间资本联合体中各股东短期或长期的投资目标以实现资源配置的最优化;第二,充分发挥民间资本的新型管理服务等专业技术,提高养老行业效率。民间资本巨大的创造潜力和多元化的信息来源大大减小了养老机构建设运营的政策风险、信用风险和财务风险,使得私营企业的实际利润可以达到预期,从而减小财政收支矛盾。

2、 股权机制设计

政府和“非自营自偿性”养老机构的合作应主要以BOT模式为主。即政府不参与项目公司的组建,社会投资方负责筹集养老机构项目建设资金和营运流动资金,拥有项目完整产权,负责项目的设计,投资,运营管理。政府给予项目建设资金补助、贷款贴息营运补助等扶持政策。在法定期限结束后,项目公司将项目无偿转移给政府或指定机构,最后由政府机构根据市场化原则通过对社区老人提供服务以覆盖运营成本并实现盈利。这样可以有效避免由于相关法律制度的空白与配套设施的缺乏以及PPP模式下生产经营起步困难,导致公私双方谈判、审批周期过长的问题。

3、 价格调整机制设计

PPP项目投资周期一般较长,而其模式基本构建存在一定的问题,因此在激励机制的定价问题上需要合理的价格调整机制来平衡公私双方的利益。PPP模式需要价格调整机制来弥补投资人由于通胀或资本性支出上升而带来的经济损失。根据国家现行CPI指数,可考虑设定3年为收费定价调整期以完善在非自营性非自偿性养老机构引入PPP模式的定价、绩效和风险管理机制,并使PPP模式与养老机构的融合实现优势最大化和风险最小化。

(三) 风险管理机制设计

1、完善法律法规体系,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依法理财和现代契约精神是PPP运作的基石,而契约精神的实质就是法治。在PPP搭建的平台中,政府与市场、社会都是以平等的市场主体身份彼此合作,所以政府必须转变其职能并依法履约,避免滥用职权。为保障各方主体权益,合同的达成又必须以法律为依据。同时,为避免法律空白带来的改革创新中的政策风险,必须加快完善相关法律规章制度的步伐,增强投资主体的信心。

2、建立科学审慎的风险管理机制。风险管控是PPP模式运用的重中之重,由于养老服务业的特殊性,其面临诸多方面的风险,而在众多风险之中,应着重把握两大问题:一是为项目提供信用担保或有限担保而引致的或有负债要进行有效管理;二是建立严格的防火墙制度隔离商业风险向公共财政风险的渗透。与此同时,养老服务收费的指导价或最高限价政策可能带来社会认可度低进而导致供给失衡的市场风险,项目负责人应该从技术上对此担责,以动态成本基于市场价格机制测算合理的定价区间,既保证合理的资本回报率也能保证公共利益目标的实现。

3、不断创新PPP模式的应用方式。PPP模式的具体应用不可能一成不变,当今社会财政资金与社会资本的结合越来越紧密,建议在对已有养老机构的改革中应综合考虑多样化的风险因素以对其分类处理。第一,对已有养老机构可以采用购买服务和租赁的方式,充分利用其已有的基础设施、提高服务效率质量。第二,对于新建、改建或扩建的“非自营自偿”养老机构,可以在原有以项目公司为载体如BOO、DBOT、DBFOT等模式的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在具体项目的设计、投资、建设、运营、和转让中实现风险分散和效益最大化。

参考文献:

[1] 关鑫.PPP模式在养老机构建设中的应用研究[D]. 东北财经大学 2013

[2] 王晖. PPP模式在云南省养老机构建设中的应用探索[J]. 科技视界,2014,36:177-178.

[3] 屈志. PPP模式在养老项目建设中的应用探讨——以长春市为例[J]. 吉林工商学院学报,2015,06:6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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