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北京天安门(短篇)

2016-04-25 13:30伍会娟
神剑 2016年2期
关键词:天安门闺女

伍会娟

东顺家的刚上了去北京城的大巴车,就被一声脆快的声音给喊住了。

“翠凤,翠凤!”两次喊声都是高高向上挺着的调,只是第二声比第一声拖得更长些,那个“凤”字还拐了个弯。

东顺家的起初没在意,好像也不是不在意,而是没有反应过来“翠凤”是她的名字,结婚三十多年了,她的名字都是“东顺家的”,因为丈夫的名字叫东顺,她的本名早就随着结婚那天的红炮仗噼里啪啦炸了个四分五裂。三十二年前,新媳妇翠凤刚进了东顺家的门,脱了鞋上了炕,全村老少娘们儿就都抄着袖子来了,来了还都扯着嗓门吵吵:“哎,看看东顺家的长得有多俊。”翠凤当时一听,就急了个眼泪汪汪。

二十出头的大姑娘,一宿睡成了个小媳妇,

“东顺家的”这个称谓让她觉着酸,又觉着甜。次数多了,日子长了,就不觉着酸,也不觉着甜了。只是别人一旦不这么叫,她才觉着哪里不受用,就像刚才这两声,她才发现“东顺家的”这个名字才是真正安在自己脑袋上的,而“翠凤”不过是户口本身份证上的白纸黑字。

喊她的是娘家村跟她同龄,小名叫“花头”的老娘们,两个人的娘家是斜对门,俩人从小玩到大。当姑娘的时候,花头家兄弟多,房子不够住,花头还在她们家和她一起睡了几年套屋的小火炕呢。等到了谈婚论嫁,花头就在娘家本村找了个本分种地的婆家,不像她,偏得看上了那个离家二十里地远的,还是个穿军装的。

刚成亲那会,她每次回娘家都把头梳得光亮,衣服收拾得干净利落,像是在外有正经工作的人一样,骑一辆崭新的二八自行车,趾高气扬地来,趾高气扬地走。那两年里,她就像是一团火,走到哪,哪就溅起火星子。后来东顺死了,她就很少回去了,逢年过节不得不回去的时候,也是挑着胡同街道上人少的吋段,像赶集那样,匆匆来,匆匆过。

东顺家的为着今天的出门,昨晚一宿都没睡好。昨天吃过晚饭,她就从结婚时婆家添置的朱红色对开柜里,抱出笸箩。有一次,闺女看到她的笸箩,还笑嘻嘻地说,这玩意儿都要成古董了,年轻的现在谁还用笸箩啊。东顺家的抱出可能会成为古董的笸箩,拿出她和东顺那张黑白半身合照,掌心大小的照片四周压了花边,底色都泛了黄。照片上的她扎着两条又黑又粗的麻花辫,搭在胸前,他呢,穿着军装戴着一顶镶有五角星的帽子,两个人的脑袋都使劲往中间靠着,看起来有点生硬,差那么一点点就挨在了一起。俩人还都羞涩地笑着。到现在她都还清楚地记得那个四十多岁戴着眼镜,看起来十分斯文的照相师傅说的那句笑话,他慢声细语地说,哎呀,两口子晚上都钻一个被窝了,咋白天还拿着呢?“拿着”就是端着架子的意思。刚成亲不久的俩人一听,就都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了就被人家照上了。背景是天安门,毛主席像和写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万岁、世界人民大团结万岁”两排大字都清晰可见。他们没去天安门,那是一张照相师傅自带的画布。

照完了相,第二天东顺就要回部队了,那个晚上两个人比前两天更亲热,是真的亲热啊,东顺家的现在回想起来,热度都还在。她记得一边亲热东顺一边发狠说,给我生个大胖闺女啊,我喜欢闺女。她清楚地记得自己是应承了,虽然应承的声音是含糊的。亲热完了之后,他绵绵地搂着她说,媳妇,等我下次回来探亲,一定要带你去一趟北京,咱去看看真的天安门。她用食指轻轻刮了一下他的鼻子,软声软语地说好,男人,你说话得算数。东顺家的当时其实并不是有多期待看到真的天安门,而是想到全村都没几个人去过北京,她的男人却能带她去,这件事本身让她很期待。结果呢,他却食言了,一走就再也没回来。

北京离家也不过是三四百里地,以前她怎么也没想过,自己还可以带他去看真的天安门,直到闺女前两天打电话说让她去北京逛逛。

逛逛,放下电话,东顺家的坐在炕沿上,斜靠着墙,试着把肚子里的气息拉匀些。自己养的那头黑白花的牛叫了,该给它添草了,东顺家的现在没空管它。她平静了好一会,才想到,逛逛,其实她也算是带着他逛了很多次天安门了。闺女上学的时候她怕耽误她学习,就着邻居家一台十九吋的破电视,偶尔瞄上两眼。闺女大学毕业了,怕她寂寞,拿了工资就给她买了一台又大又轻又薄的新电视。东顺家的跟闺女说她根本就不爱看电视,买了也没用,闺女不答应,电视终归成了闺女孝心的摆设。

有一次实在觉得屋子里太安静了,她才打开看了一眼,结果,就正好看到了天安门,一辆挨一辆的车从天安门前驶过,她刚盯住,镜头就切换了。她赶紧不错眼珠地盯着电视,直到把节目看完了,但天安门也没再出现,但是她记住了这个栏目叫《新闻联播》,从那天起,她就喜欢上了看《新闻联播》,如果没啥非常要紧的事,她每天晚上都要守着看。不仅她看,她还把那张照片找出来,带着他一块看。看的次数多了,她也总结出规律来了,只要是有外国的大领导来中国,中国的大领导就要带他们去天安门升国旗,她就能如愿看到天安门,这个时候的天安门出现的时间最长。要是国家开个什么大会,那些人穿着西装打着领带,脚下生风走进人民大会堂,背景也是天安门。偶尔,有其他的报道,天安门就会一闪而过。为了这个偶尔,她仍然会坚持把《新闻联播》看完。每看一次,她就觉得很满足,就像两个人真的就去了一趟天安门,逛了一大圈。那里还有人民英雄纪念碑,有领导人去敬献过花圈。看到这样的镜头,她就会想起三十年前自己看到过的那一块块黑色的墓碑,还有墓碑前的花环,就觉得值,为东顺们值。

她这次决定带着他一块去,这样说也不对,是他们的闺女带着他们老两口去看真的天安门。虽然照片上的他总是一副年轻相,但在她心里,他其实是和她一样在掉牙长白发添皱纹,和她一起在变老。也或者,她和他一样,并没有变老。怕把他弄皱了弄疼了,她还特意找来了一本掉了封皮泛黄的厚书,取出里面的鞋样子,把照片小心翼翼地卡在了中间的位置。

好容易躺在了炕上,前半宿还想了半天要带这个带那个,后半宿又怕睡过了头赶不上车。等早上早早地爬了起来,她才发现除了那本书其实也没什么好带的,裤腰内侧装了几百块整的,手提的包里塞了几十块的零头,大小衣服带了两件,再用毛巾裹上一瓶早就镇成冰块的矿泉水——其实也不是真正的矿泉水,水瓶是她从小卖部要的空的,水呢,是自家井里的井拔凉。又拿了半卷纸,想了想,还把那个用了不知多久都光了头的牙刷也带上了,闺女说要在北京住几天呢。

拾掇差不多了,她东屋西屋地检查了两遍电灯电视的开关,又摸了摸包里的钥匙,这才放心锁了门。

算下来,这是她这辈子第二次出远门,第一次是在三十年前,东顺战死在了部队。她坐汽车倒火车,一个人忙活了几天几夜才赶到了那个又远又偏的部队,刚得信时的那股子悲伤一大半都撒落在了风尘仆仆的路上。听部队上的人说他是被子弹打到了左边大腿的大动脉,流血流死的。她没能见到人,见到的不过是一块冰凉的石头,原来那个浓眉大眼、高大硬朗的他被人刻成了几个小字站在了墓碑上。她扑上去,就像新婚时抚摸他的肩膀和腰身那样抚摸着那块冰冷的碑,大哭了一场,别人劝也劝不动,没成想到了最后,她哭着哭着竟想起了他们还没满周岁的大胖闺女,自己就起来了,起来就把他给扔下,不管不顾地赶着回来了。

花头穿着一条白底蓝花的碎花连衣裙,脖颈子上居然套着一串白色的珍珠项链,手上还像模像样地拎了一个黑色皮革小挎包。虽然有几年不见了,但是东顺家的看着自己纳的布鞋缝的口袋,想亲热也亲热不起来,脸上露出来的都是不得劲不自然。花头的儿子和她闺女是高中同学,当时成绩比她闺女差远了,早就听娘家人说起,这小子鬼头得很,上了个没听说过名字的学校,毕了业之后就跑到北京去了,混得还不错,说是头年娶了媳妇买了房,前两个月刚得了一个大胖小子。人家花头两口子早就不种地不养牛,在家插着两手过闲日子了。

她自己呢,连个伴儿都没有,当初是想着无论如何也要把闺女拢在身边,可儿大不由娘,闺女考大学的时候非得要报考南方的一所军校,她怎么拽着拦着都没用,结果果然如她所愿去了那所军医大学。这已经很长脸了,据闺女的班主任说,全县多少年都没有女生考上军校了。她刚开始以为自己明白闺女的想法,为了给她省学费,吃穿还不用钱,将来也能有个稳定体面的工作。可等闺女毕业分配的时候,她才明白不是这么一回事,这丫头魔怔了似的非要申请去南方的南方,后来仔细一打听,正是东顺原来待的单位。那可是离家十万八千里啊,这不,工作好几年了,一年到头也回不来一趟,回来虽说是陪着她哪也不去,可眼瞅着都过了三十的人了,婚事八字还没一撇呢。东顺家的有点恼这个闺女,本来上大学的时候谈了一个,东顺家的见过照片,斯斯文文的,戴着一副眼镜,瘦高个,她觉得俩人挺般配。八字当初算是有了一撇的,结果不知道为啥,俩孩子毕了业就把那一撇给抹了。

第一次出远门回来后,东顺家的就喜欢上了嗑瓜子,磨牙也磨心性,晚上没事的时候就盘腿在炕上,腿上抱一盘,把壳也嗑在盘里,越嗑到最后越要慢慢地耐着性子扒拉着找瓜子,扒拉来扒拉去,多少个晚上就那么扒拉过去了。年轻的时候,她边嗑边想东顺,想着东顺临行前的那个晚上答应她去北京看真的天安门,想着鬼子的子弹要是再偏一点点,哪怕就那么一点点,他就应该能活下来——哪怕是残废了也行。越是这样琢磨,就越是想他宽厚的肩膀结实的胸膛,掰扯着想他们在一起能数得过来的几天好日子,那味道也是酸中带甜,有时候酸多一些,有时候甜又多一些。后来也是一边嗑一边想东顺,但不是想她和他的过去了,而是想他一个人在边疆冷不冷,孤单不孤单,想不想她们娘俩,有人陪他说说话唠唠嗑没有。实在不行,就把那张照片找出来,把它靠在枕头上,一个人对着照片絮叨絮叨眼下生活中的琐事。再后来,除了看电视的时候把照片摆在那里,她长久长久地想不起东顺来,想的基本上就是闺女了,年龄越大越不值钱,再不把婚事定了,就像落在地里的花生,剩下了就要发没用的芽,结不了角就白瞎了。再者说了,一个丫头片子扎在男人堆里混日子,哪是那么容易的事?

花头把屁股往里挪了个位子,东顺家的胸口顶着一股劲挤了过去,听着花头叽叽喳喳地说,翠凤,你坐过来坐过来,往里坐点——好像这车就是她自家的,车座就是她们家的炕头。她刚一落座,花头就探着身子把脑袋扭过来问她说咋着,你这也是要去北京?

东顺家的从这句问话里听出了另一层意思,感情这北京城也是她们家的,她这是要去她们家串门似的。她不爱东家长西家短地嚼舌头,也不爱和人计较,年轻的时候就是如此,东顺年轻轻地走了之后,她和闺女孤儿寡母地守着,一年一年挨下来,更是没啥可跟别人说的,也没啥可跟人计较的。她低着头,往上拽了拽腿上的包——那本书在提包的最底下,有点像害羞的大姑娘说,嗯。

她故意把话搂住了一半,猜测着,花头肯定要问下去,她就是要把话藏起来掖起来,让花头来掀来找,要是一下说个底儿掉,会更让花头觉得占了上风。当姑娘那会子,两个人就喜欢比,比谁的辫子长开花少,比谁的的确良衬衣漂亮合身,比谁的擦脸油贵又香。东顺走了,她和花头唯一能比的就剩孩子了。她觉着,自己闺女比谁家的孩子都不差,孝顺懂事,知书达理,至于挣得多少离家远近,那都不要紧,要紧的是闺女在部队上平平安安的,这比啥都好。她也想好了,要是花头不问闺女的婚事,她指定绝口不提,想好的这事也不是一两天了,这两年她都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她当然不希望花头打听,不过到了她们这个岁数,除了儿女的婚姻、工作、房子、车子,还有子孙的事,好像也没什么可唠的了。

花头问你去北京干啥?

东顺家的这才不紧不慢地抬起头眯着眼睛说,闺女到北京来出差,这不让我也去那逛逛。

啧,是应该去北京逛逛,你都还没去过呢吧?我跟你说,那北京忒大。花头这么说的时候,就像她正在俯瞰着整个北京城,又接着说,好玩的地方也多。花头掰着手指头给她数着,说有长城故宮,还有鸟巢水立方,忒好看啊。不过就是人忒多,挤得人脑袋发昏。

这才是她们见面过招的第一个回合,东顺家的明显被人占了上风,她认真听着,心里觉得花头显摆得有些过了头,就跟当年她梳着油光的头发骑着二八自行车趾高气扬回娘家一个德行。

对了,你闺女的事咋说?有合适的对象没有?一招戳中心口,东顺家的心说话,终于把话题扯到这来了。

没有呢,东顺家的半真半假地叹了口气,说这孩子我也管不住。

啧,天高皇帝远的,不行就想法调回来吧,好歹留在身边,等老了你好有人照应。花头又摆弄了一下手上的一对黄澄澄的大金镯子,金镯子迎着穿过玻璃窗的阳光,晃出又白又亮的光,东顺家的直躲脑袋,听着花头说,翠凤不是我说你,当初就不该让她读那么多书,依了她跑那么老远,有啥用?还有,你当初就应该走一步,走一步就不至于像现在这么单,等你老了走不动了你就知道厉害了,实在不行你现在也可以踅摸个老伴,搭着帮过剩下的几十年吧。

不用等那一天,东顺家的其实早都知道厉害了。头疼脑热的不说,单说庄稼人种地,春播种夏打理秋收割,哪一样都少不了帮手,能一个人干的她就一个人干了。比如刨花生,别人家都是两口子一个人牵牲口一个人把镬子,一个来回就能镬两根垄,又快又省事。她不,她只能挥着镐头刨,刨几撮,抖落几撮,再刨,再抖落。别人家是套牛车或者开三马子车往回拉,她不,她像个偷粮的地耗子一样,一趟一趟往回背。其实,只要她随便跟谁家打个招呼,谁都会伸个手

是她自己不愿意麻烦人。

闺女上小学四年级那年,村里有个从青龙山区移民过来的离异男子,和她年龄相当,长相也不磕碜,总是不吭不响地给她当劳力,她很过意不去,也想扭着性子跟他说说话,说啥呢?东顺家的就问你俩因为啥离的婚?男子用又粗又黑的手指头怼了一下鼻子,发出牛一样的吭哧声,回说,仗着模样长得俊,整天想着法儿勾搭男人,不离干啥?男子说着话,眉毛一挑一挑的。

东顺家的明白,这个话题得岔开说了。想了想就问他另外一个问题,说你去过天安门没有?灰头土脸的男子头也不抬,像是往房上甩玉米棒子那样甩过来一句,没去过,天安门有啥好的,金窝银窝,哪里都不如自己的狗窝。这一句话像是铁锹一样,铲到了东顺家的心里长了多少年的花花草草,她一下就觉得他配不上她。结果,人家给她干了活,她却跟人闹别扭耍脾气,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的,一次又一次的,直到人家有一天突然说上了个外地来的媳妇,这事才算罢休。论理,她其实也觉得这个男人不差,可她老是拿他跟东顺比,横比竖比,上比下比,里比外比,比来比去他就差了一大截。这样一来,男人和女人之间的事,就不能论理了。

这两年,东顺家的腿上的类风湿又犯了,去年秋天最严重,两个膝盖肿得像发糕,连着二十几天没下炕,还是东屋借比子(借比子:邻居)那个毫不相干的歪脖子媳妇,像当年她伺候东顺父母那样,端屎端尿伺候的她。歪脖子媳妇嫁了个瞎眼的男人,两口子都是没本事的歪瓜裂枣,结果生了个英俊高大的儿子。东顺家的自己节省了一辈子,倒是对他们家的这个儿子很大方,零零杂杂的从小供到大。眼下这个半大小子都要考高中了,成绩一直不赖,每个周末回家都要来看她,东顺家的也不会说啥,翻来覆去就那一句话,好好念学,念出来了就是个有用的人。歪脖子媳妇除了脖子歪,全身哪都没问题,她给她做扒拉疙瘩汤。东顺家的最喜欢吃扒拉疙瘩汤,起初不是喜欢吃,而是觉着一个人做扒拉疙瘩汤最省事,稀稀拉拉的疙瘩汤,上面随便挑上几片青叶子,出锅前搁上点盐面,撒上几滴芝麻香油,就是一顿热气腾腾的饭了。吃着吃着就喜欢上了,三天两头吃疙瘩汤,不吃不受用。歪脖子媳妇一边伺候她一边歪着脖子问她,婶儿哎,你这以前的日子都是怎么熬过来的呢?她背靠着摞好的被,笑,不说话。歪脖子媳妇又接着问,婶儿哎,那以后的日子可又该怎么熬呢?

她在电话中没有告诉闺女,那阵子她正忙着救灾,出发前打来电话说是一个邻近的县又发生了地震。她闺女待的那个地方多灾多难,地震啊,泥石流啊,塌方啊,也不知道是为啥,每回救灾都轮得上她闺女,一去多少天,忙起来就顾不上给她打电话了。

闺女当初申请去那个单位,她其实并没有实心实意地拦着,因为她似乎早就有点盼着闺女长大了去南方的南方,单单是去和她爸爸见见面还不够,还应该和她爸爸在一块生活,她都霸占了他们的闺女十几二十几年了,也该轮到闺女去孝顺他了,他也老了不是,也需要个人暖心把肺地照应不是。作为老伴,她急匆匆地就去看了仅有的那一次,他会难受的。她起初是不明白闺女的想法,倒是闺女好像早就识破了她。

记得闺女参加工作第一年的八月十五,那天晚上的月亮像个玉盘,把东顺家的心照得透亮,她一个人坐在瓜果飘香的院子里,桌子上摆上了东顺最爱吃的翻毛月饼,她就开始悄悄地和他说心里话。说今年收成不错,花生角忒成,该收拾的庄稼都收拾好了。又顿了顿,说,谁叫你是个狠心的汉,活该你自个在那么远的地方过节。正在一个人念叨的时候,闺女的电话来了,暖声暖语地说,妈,过节了,我来看我爸爸了。她心里抖了一下,琢磨了多少年了,不知道当年的他现在怎么样了,冷了热了,渴了饿了,胖了瘦了……闺女接过她心里的话,说,我爸爸这有人管理,挺好的,你在家就放心吧。然后又说妈,我把电话放在我爸爸跟前,你跟我爸爸说两句吧。

东顺家的在这头就开始哆嗦起来了,浑身打摆子。她都忘了琢磨了多少年的那些话,那些都不重要,她想说的是我答应你了给你生了个胖闺女,还给她拉扯成人了,可你答应我的事呢?你咋就说话不算话呢你?反反复复就想说这几句话。可东顺家的握着电话,嘴唇却像上了锁似的,怎么使劲都打不开。憋了估计有几分钟,她终于叹出了一口气说,算了,我也没啥好说的。闺女说那明天我拍张照片给你发过来吧,她用了闺女淘汰下来的那个大手机,可以收彩信,闺女经常给她发个人的彩信照片,她只会接打电话和翻看照片。东顺家的听了这话吓了一跳,就像是第一次相亲,真的要和他见面了一样,脸红心跳地说不用不用,你可别发啊,千万别发。

放下电话,她好久才平复下来,平复下来之后对着照片又接着说,好你个坏东顺,感情是让我一个人在这么远的地方过节啊。

至于再走一步,年轻时候的一个又一个晚上都拨拉过来了,现在大牙都坏好几颗了,何况瓜子都要发霉了,她更是没那个想法。她把这些念头早就嚼碎了,随着瓜子一颗一颗吞到肚子里去了。

上了高速路的大巴车走得又快又稳当,窗外的玉米地和杨树林跟着哗哗地往后退。花头刚一张开口还想说点什么,被她的电话截断了。闺女打电话过来问坐上车了没有,她说坐上了,还得一个钟头呢,不用惦着。闺女说她已经在四惠车站等着了,到时候她们就直接坐地铁到天安门。东顺家的攥着电话,就盼着这车开得再快一点,她想着和他,一家三口一起能早点看到真的天安门。她也想好了,已经一年多没看见闺女了,她自己这边的事办妥了,剩下说啥也得劝劝闺女赶紧找人结婚了。

又被花头拉着唠了一会,她也象征性地问了问早就知道的有关她儿子孙子的事,又耐着性子听着花头详详细细地显摆了一遍,声音胀满了整个大巴车。看着她心满意足的样子,东顺家的还是说了些违心又不得不承认的话,你看看你,多有福气啊。后面这一个又一个回合下来,花头出的拳都打在了棉花套子上,因为东顺家的心根本就不在这了。说得差不多了,口干舌燥的花头沉默了好一会,东顺家的也趁机消化了好一会。终于,花头说早上起得太早了,我得睡会儿了。说完,就像一只蛤蟆,靠在背椅上半张着嘴睡着了。

东顺家的昨晚没睡好,竟也不打盹,她把手伸进布提包里摸了摸,怕矿泉水渗出的水把书给打湿了。和花头过招的时候,她觉得时间过得还挺快,剩下她一个人醒着不说话,时间就像那一个一个没有被她拨拉的夜晚,漫长得不行。

终于看到路两边的楼开始像向日葵盘子里的瓜子那么密实,东顺家的就叫醒了花头,说醒醒,快到站了啊。花头醒了醒神,给儿子拨了个电话,那边两口子都还没起床,东顺家的隐隐地听到她儿子嘟嘟嚷嚷地说,谁让你来这么早,自己坐公交来吧。就是这副德行,我就知道这儿子是白拉扯了。花头尴尬地说出了这话,东顺家的心口堵着的那口气好像就理顺了些,安慰着花头说,从古到今,从东到西,从南到北,谁家儿子都这样。

两个人下了车,跟着人流刚出了站口,闺女就迎了上来,相互说了话,发现花头和她们是反方向。送走了花头,闺女带着她坐上了地铁,告诉她说坐几个站就直接到天安门广场。东顺家的想到马上就要到天安门了,心竟揪了起来,跟大巴车上的感觉还不一样。她又想起了当年和东顺相亲的时候就是这样,媒人到她们家提亲,她只是觉得很不好意思,等到真要见面的那天,从起床就开始揪着心红着脸,就跟现在是一样的感受。为了缓缓神,她压低了声音审问闺女,说你还不该找个人嫁了啊,年纪忒大了啊。闺女笑着说,知道了知道了,放心吧。娘俩又唠了会,等地铁喇叭播报说下一站是天安门东,请下车的乘客提前做好下车准备,她一下就着急了,下意识地把胳肢窝下的提包夹得紧紧的,就像当年东顺攥着她的手那样紧。闺女往她身边靠了靠,挽住了她另一只胳膊。

太阳那么毒,天安门广场上依然人山人海,看来花头说的也不差,她真有些眼晕。赶紧掏出了冰镇的矿泉水,递给闺女喝了两口,自己又接过来喝了两口,这才清醒了些。终于看到了真的天安门,上面有毛主席像和写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万岁、世界人民大团结万岁”两排镶在红底里的大字,很庄重,她那翻腾不已的心反而安静了下来,她走到栏杆处,那是距离天安门最近的地方,眼睛沿着护栏从东到西从西到东转来转去,试图找到他们当年照相的那个角度和位置。闺女相跟着安静地等了她一会,又轻声地指给她说,背后这个碑就是人民英雄纪念碑,她转过身去,看到底盘稳稳当当的纪念碑铆足了劲伸向了蓝天白云之间。终于站到了该站的地方,看到了该看的天安门,她觉得很满足,她猜想东顺也应该很满足。

闺女拿着手机请了一个穿着军装的小伙子,说,麻烦您帮我们娘俩照张相吧,把毛主席像和那两行字都给露出来啊。长相俊朗的小伙子爽快地答应着说没问题。娘两个就像当初他和她一样,使劲往中间歪着脑袋,正准备照,东顺家的却喊了一声停,然后拉开提包,掏出了那本书,拿出夹在中间的那张照片,跟她闺女说,咱们一家子照个合影吧。

照片最终定格的画面是,左边的女儿右手举着个“V”字,右边的她双手举着相片在胸口,娘俩的头微微靠拢,就像是照片上他和她的那个造型。背景就是天安门、毛主席像和写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万岁、世界人民大团结万岁”两排镶在红底里的大字都清晰可见。

闺女建议说,要不咱们去对面的天安门城楼里走走吧。东顺家的把书掏出来,重新把照片夹进去,微笑着说,不逛了,咱回家。

责任编辑/兰宁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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