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软件中虚假信息举报机制现状研究

2016-04-26 11:07阳梅方王胤哲刘柳江张星杨倩
科技视界 2016年10期
关键词:危害

阳梅方 王胤哲 刘柳江 张星 杨倩

【摘 要】当今时代,社交软件普及大众,网络对人们的渗透作用日益显著,同时虚假信息层出不穷,扰乱公众视听,带来了不可避免的消极影响。随着虚假信息的泛滥,举报机制亦随之产生,但社交软件中的举报机制仍有待完善。虽然人们已经认识到虚假信息的危害之重,但是虚假信息在网络上的泛滥之势并未得到遏制。本文旨在分析社交软件中虚假信息存在的影响和举报机制亟待完善的必要性。

【关键词】虚假;危害;举报

1 社交软件普及的大背景

信息时代高速发展,互联网以其开放性、互动性和传播速度,飞入寻常百姓家,越来越成为社会发展不可忽视的推动力量。QQ,微信,微博等社交软件更是普及大众,成为人们网络生活的重要部分。

社交,即社会上的交际往来。而通过网络来实现这一目的的软件便是社交软件。随着时代的改变,伴随着移动互联的崛起,我们身边渐渐出现了很多社交软件。例如QQ、微信、微博等。广泛的来说,手机、座机等通讯设备也属于社交软件的范畴之一,即所有能与人通话交流的都称为社交软件。

2 虚假信息存在的原因及其影响

这个高速发展的网络时代,再也不需要烽火狼烟,也不需要快马加鞭,敲敲键盘就能传达你所要表达的信息,点开链接便能知道千里之外刚刚发生的事情。网络信息传播速度快,覆盖面积广。我们在社交软件中传递信息,享受着网络时代的便捷,这样的网络大环境,这样的信息传播优势,便给了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可乘之机。使用社交软件的过程中,有91.6%的人接收过诈骗广告、谣言传闻等虚假信息。

虚假信息,就是不真实的信息。出现在社交软件上的信息五花八门,涵盖社会、地区、生活、教育、娱乐明星、游戏、体育、企业等方方面面。我们假设每个用户每一个星期只在一个社交软件上发一条动态,那每天也有数十万的信息在网上流通。无疑大大增加了监管的难度和疏漏。同时,社交软件为了增加用户的粘合度和活跃度,也推出了各种各样的社交功能,交互性强不仅存在于用户和软件客服,还存在于用户和用户之间。聊天和谈话的私密性以及网络社交转换为线下社交时,都极大地扩大了虚假信息的传播范围和传播源。

一些网民为了娱乐哗众取宠,捏造歪曲事实;恶意营销,并未经过质检的各类养生保健产品层出不穷。在这个彰显个性和自由的时代,网络技术的发展,推动了网络媒介信息发布平台多样化,各类媒介信息平台提供及时发布、及时分享的功能,使得信息发布不受空间和时间限制。甚至可以通过推送功能向外强制传播,这些都为网络虚假信息的传播提供了生存的土壤。同时,也增加了管理部门对网络虚假信息的监管难度。

很多网络负面信息的真实与否,对大多数网民来说难以核实。并且谣言是建立在毫无事实根据上的虚假信息传播。而网络传播的匿名即时,很多网民也在无意之中成为了谣言的传播者。他们不擅甄别,不在乎信息的真假,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人们往往是接受而没有足够的经历和时间来怀疑,调查结果表明有43%的人在不了解实情的情况下转发或编写过虚假信息。从心理学角度讲,传播信息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满足其自身的成名心理需求。自媒体的时代,人人都是通讯员,个个都是记者,网民可以通过贴文、微博等形式提供在网络上自由发布信息。而网络的匿名性又使得发布网络虚假信息承担责任的风险降低,这些都促使了网络虚假信息肆虐。

就影响来说,虚假信息有着很大的负面影响。虚假信息泛滥给企业或个人带来的损害比起传统媒体来有过之而无不及,在我们的调查中,32.2%的人都曾因社交软件中的虚假信息遭受过精神或财产损失,诈骗广告、恶意营销等信息不仅可能能会给人们带来精神或财产损失,更会污染社交软件及网络信息的大环境。 “众口铄金,积毁销骨”。谣言的可怕,就在于其扰乱视听,对社会或个人造成极大的危害。因网络具有传播快、覆盖广等特点,一些谣言一旦被扩散,往往会给人们的生活造成巨大的负面影响。一些本来真实的信息,因“网络谣言”的盛行而受到公众的质疑,明珠蒙尘;一些虚假有害的谣言,因网民无知而被广泛传播,危害大众。

3 举报机制的滞后性及其不完善性

网络虚假信息呈现泛滥之势,举报平台应运而生,可令人遗憾的是,现存的举报机制具有相当大的滞后性和不完善性,并未能有效遏制虚假信息泛滥的形势。首先便是举报机制未能普及大众,许多网民并不了解虚假信息的举报途径,更有甚者,有一部分网民甚至不知道有举报机制的存在,我们了解到有65.2%的网民并不了解虚假信息的举报途径,超过一半的人们对举报途径的了解缺失。其次,网站监管不到位,社交软件中虚假信息的举报机制本身便存在很多不足之处,举报之后等待处理时间过长或后续处理不当等问题一直存在,调查中30.1%的人们都对现今的举报机制不满意,有62%的人们认为现存的举报机制一般,仍然有待完善。

更何况现今民众自我保护意识淡薄,他们不擅甄别网络信息,更无意举报虚假信息,在这次调查中,我们了解到只有44.6%的人会对出现在他们社交软件中的虚假信息进行举报。这种忽视和无作为的态度只会加剧虚假信息的蔓延,推动虚假信息的传播。其次便是举报机制未能普及大众,许多网民并不了解虚假信息的举报途径,更有甚者,有一部分网民甚至不知道有举报机制的存在,我们了解到有65.2%的网民并不了解虚假信息的举报途径,超过一半的人们对举报途径的了解缺失,举报意识淡薄。最后,国家法律的滞后和缺失也是虚假信息泛滥和举报机制不完善的重要原因,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出现在2013年,11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九)》正式施行。值得关注的是,这部新修订的法律增加不少新的规定,比如将在微信、微博发布假消息。《刑法修正案(九)》为此在第291条中增加一款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相关法律法规的颁布到正式施行中间的空挡,都使虚假信息有了可乘之机,所谓防不胜防。虚假信息的举报机制完善之路依然任重而道远。

4 举报机制完善的必要性

软件虚假信息举报机制的完善的重要目的就在于:警惕网络虚假扰乱公众视听,维护网络信息安全。社交软件是一个自由的空间,也是全体民众共有的公共空间,它同社会其他领域一样,需要应有的秩序。网络应该是促进发展、维护和谐、增加福祉的工具,而不应该成为虚假信息的温床,甚至是违法犯罪的策源地。作为有责任感的社会公民,应该携起手来,共同抵制网络谣言这种社会丑恶现象,对不实信息保持理性的态度,让网络谣言失去土壤,丧失空间,让全体民众共享一个健康清新的网络环境。同时,社交软件虚假信息举报机制的完善还有助于完善整个互联网虚假信息举报机制。

要规避网络风险,国家、企业、个人缺一不可。国家是网络安全的倡导者和监督者,面对复杂多变的网络环境,应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网络安全应对机制,辅之以行之有效的网络监督。作为网络信息安全的参与者和维护者,网络安全公司承担着消化和抵御网络风险的安全防火墙的角色。作为网络使用者的公众,最重要的任务是增强网络信息的安全意识,对于来历不明的网络信息做出科学理性的判断,防患于未然。随着网络信息规模的不断发展与壮大,在另一个层面上也致使了网络系统当中面临着更多安全方面的威胁。在这样的前提下,必须加强对网络信息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并对其未来的发展方向进行预估和判断,从根本上提升我国的网络信息安全维护技术,继而确保用户在使用互联网的过程中的信息安全。

社交软件中的信息良莠不齐,在整个互联网大环境中更是浓墨重彩的一笔,不容小觑。为了维护网络信息的安全,创造一个干净清新的网络环境,社交软件虚假信息举报机制的完善势在必行。

【参考文献】

[1]侯召迅,孙文鹰.完善网络虚假新闻信息防治机制[J].中国记者,2007.

[2]刘全新.基于社交网络的信息传播控制机制的研究[J].哈尔滨工程大学,2012.

[3]张建超.社交网络服务中信息传播模式与舆论演进过程研究[J].北京交通大学,2012.

[4]夏玲玲.基于在线社交网络的谣言控制策略研究[J].南京邮电大学,2013.

[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Z].2013.

[责任编辑:汤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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