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文化生成

2016-04-29 20:06夏澍耘
红旗文稿 2016年6期
关键词:新民主主义革命协商民主

夏澍耘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制度,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践的一种独特方式。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在我国的发生和发展,有着深厚的优秀传统文化底蕴。我国人民民主的这一重要形式所体现的哲学智慧与思维方式,来源于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精神。而其具体发端则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历史实践。因此,可以说,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植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孕育并初步形成于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文化,并在当代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培育和推动下日臻完善。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之“协商”,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第一核心要素和基本运作形式,也是达成协商民主的必由之路。“协商”的基本含义是指各参与主体通过平等真诚的讨论和对话,共同参与公共决策与国家治理,以求同存异、维护整体利益为原则,既尊重多数也照顾少数,既关注结果也重视过程,在相互理解和充分沟通的基础上达成最大共识。对中国而言,“协商”并不是一个新造或舶来的词汇,在中华民族的话语系统中,“协商”的本意就是“共同商量以便取得一致意见”,在此意义上讲,协商的前提、协商的过程无不贯穿着中华民族经典性的文化密码,影响最大的包括中华文化推崇整体系统与圆融感通的哲学智慧以及持中道求和谐的思维方式。

近年来,东西方文化比较研究达成的基本共识之一,就是认可中华文化的经典特色之一在于重“群”、重整体、重“大同”,这一价值取向背后深沉的文化根由,正是中华民族推崇整体系统与圆融感通的哲学智慧。

在中国哲学智慧里,天、地、人是彼此独立又不可分割、相互联系的整体和系统。在天、地、人这个大的整体和系统中,组成其整体和系统的不同部分和要素,又各自构成自身的整体和系统。各部分要素与整体系统间的圆融感通、有序运化,造就了生生不息的世间万象。而世间万物的感通互摄同样适用于人际人伦。因此,世间万物都是“相成”“相济”的,人与人之间也是可以相互感通、圆融互摄的,正如《易经》所言,“天地感而万物化生”。哲学命题中的“天人合一”“天人感应”,人际伦常中的“人同此心、心同此理”,体现的都是推己及人、感同身受、相互理解、对话沟通的感应会通。在1993年的《世界伦理宣言》中,孔子“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思想被尊为人类文明的黄金定律。其核心理念就是:成就他人就是成就自我,成就自我是在成就他人的共生关系中实现的。

这一哲学智慧基因不仅使得中国人在处理自我与他者的关系时圆融有余,而且易于将哲学智慧转化为政治智慧和生活智慧,也易于在古老哲学智慧与现代协商精神之间构建一条穿越漫长历史隧道进行对话沟通的精神通道。现代协商精神强调主体之间的商讨互动,从而建立主体间的相互理解与沟通,并最终建立起一种理想的人际关系与和谐的系统状态。中国哲学智慧恰恰最擅长在多元差异中寻求理解、尊重、体谅、沟通,最终求得共识与共处,这既是中国智慧之长,又是协商之所以可能、共识之可以达成的基本前提。中国哲学智慧是整体思维智慧。它对于那些已经经历过主客体分殊的哲学时代而走向整体把握世界的现代西方哲学思想来说,很早就站在了人类哲学智慧的高端。圆融感通的整体智慧也为世界提供了至关重要的整体和合思维。中国语境中的“协商”渊源于此,而不是西方特色的“二元分殊”。

学界比较公认的中华文化另一特色就是思维方式上注重中道中和、和合和生。“中”“和”“生”蕴藏着中华民族独特的思维奥秘,奠定了现代协商精神的文化基础,也为协商过程中具体处理好“多”和“一”的关系、顺利实现“多中求一”以及整体“度”的把握,提供了独特有效的柔性方式。

“中”较早见于《尚书·大禹谟》提出的“允执厥中”,孔子在《论语》中盛赞“中庸之为德,其至矣乎”。《礼记·中庸》充分肯定“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中国古代思想家们先后以“中道”“中庸”“中行”等表述“中”,阐释适度、不偏激、恰到好处、无过无不及的思维状态,并把“中”与 “和”联系起来,提出“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 (《礼记·中庸》),把“中和”视为天地万物良序运行的法则。

“和”在中国先哲那里是指异质因素的共处、多样性的统一,是谓“和而不同”“尚和去同”“和,故百物皆化”(《礼记·乐记》)。西周史伯把“和”与“生”联系起来看,提出“和实生物,同则不继”(《国语·郑语》)。世界是丰富多样的,万物没有绝对的同一,以恰到好处的方式结合在一起的有差异之“和”,才会有天地万物的产生与发展,才能化生万物,此谓“生”。这是中华思维关于“中”“和”“生”相互关联的内在奥秘。

具体讲,“中”是一种兼顾多方、统合协调、去极端化、不偏不倚的思维方式,“中”的标准是是否“适度”或“适当”,而不是不讲原则的简单调和与折中,更不是墨守成规的保守主义;“和”也不是一团和气,而是“和而不同”,在坚持原则的基础上,不强求一致,以恰如其分的方式承认、包容并尊重差异;“生”是“中”与“和”的结果和表现,是事物基于“中”“和”之创造创新与变化发展,所谓“生生不息”“天地之大德曰生”(《易经·系辞下》)、“天地合而万物生”(《荀子·礼论》)。

持中道,求和谐,谋发展。“中”“和”“生”所涵养的思维方式不仅对中国政治文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也助益中华民族历经5000年历史发展而没有发生大的文明断裂。在社会大变革大整合的历史条件下,这种思维方式对于正确看待社会矛盾,合理协调多元关系,避免动乱纷争,实现社会和谐,促进有序发展等,都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中华民族正是在多元异质因素的和谐共处中,不断积聚活力与合力,在共利、共强的“群居合一之道”(《荀子·荣辱》)中,不断化生、创新、发展的。这正是今天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能够在多元对话中求和谐、求合作、求共存、求发展的协商思维得以蓬勃生长的民族思维基因。

协商民主在中国的生成,不仅与中国古代哲学智慧、中国人民久已习惯的思维方式、中华传统文化的民本政治学有着不解之缘,也是由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中国革命文化所直接催生。

正是基于人民解放的历史需要与历史使命,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开启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进程。新民主主义革命是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反对帝国主义、反对封建主义、反对官僚资本主义的革命。民主协商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题中应有之义,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三大任务之一就是要彻底革掉封建专制之命,建立起与封建专制相对立的新型民主政治。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史本身就是一部彻底推翻封建专制、探索建立民主政治制度的历史。

在这样的民主道路的追寻中,协商民主成为一种必然选择。可以说,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协商民主,其根基在广大人民群众,在于视人民群众为根本依靠力量。因此,中国共产党所创造的群众路线及其文化形式,就自然成为协商民主的重要条件和基石。以“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为核心内容的群众路线应运而生,是以群众的需求为奋斗的出发点,以群众需求的满足为事业的落脚点的。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与群众路线的民主方式几乎是同时期酝酿产生的,二者构成了这一时期政治本质及其实现形式的基本逻辑关系。群众路线作为毛泽东思想活的灵魂的三个基本方面之一,此后无论在革命和建设时期都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工作路线。群众路线是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开启的、并事实上实践着的“总民主”。协商民主正是在这样一种革命文化背景中孕育、诞生的。

协商民主的具体产生,也离不开另外一个革命文化要素即“统一战线”,换言之,协商民主得益于“群众路线”与“统一战线”两大革命文化要素的共同催生,而此二者也正是中国共产党政治优势的两大重要方面。统一战线作为中国革命的三大法宝之一,其实质也是群众路线,二者都是党在革命战争年代的艰苦环境中就开始认真探索和积极推进的民主政治建设的两种实践形式,二者都旨在人民群众历史主体、实践主体、价值主体地位的树立和弘扬,它们共同催生并开启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协商民主实践的最初进程。

众所周知,由于身处社会矛盾和阶级关系纷繁复杂的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在幼年时期就开始了联合一切可以联合的力量进行革命斗争的征程。1922 年,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民主的联合战线”的议决案》号召“联合全国一切革命党派、联合资产阶级民主派,组织民主的联合战线,并决定邀请国民党等革命团体举行联席会议,共商具体办法”。“共商”即共同协商,这一议决案是中国共产党协商思维的最初运用,也是最早关于统一战线的思想和主张(《中国共产党历史》第1编第102页,中共党史出版社2002 年版)。在1924年至1927 年的国共合作时期,“共商”得以延续,国共两党以政治协商的方式解决国事的积极探索,推进了国民革命的迅速发展。马克思主义的指导思想、中国社会的现实基础、中国革命的特定需要、党所承担的历史使命以及民族智慧的特点与偏好共同作用,决定了中国共产党在幼年时期就选择了以共同协商为重要基石的民主政治发展道路。

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更加自觉地注重与其他党派团体和党外人士的团结合作,在“三三制”民主政权建设中,有效地进行了以协商方式建立新型人民民主政权的最早探索与成功实践。在“三三制”民主政权中,不仅有工农代表,还有其他阶级阶层的代表,共产党员、非党的左派进步分子、不左不右的中间派各占三分之一。这个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性质的国家政权,已经具备了一党领导、广泛协商、包容合作等协商民主制度的基本特征,具备了构成多样、主体平等、目标明确、遇事协商的组织特点。“三三制”既是统一战线,也是群众路线,是中国政治发展进程中事实意义上的协商民主的最初形式,也是今天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雏形。

伴随着中国共产党从幼年逐渐走向成熟,党对社会政治与文化发展的内在规律的把握更加科学,对自身政治道路与政治制度的思考选择、对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的综合运用更加清醒自觉:一届政协的召开是协商的结果;协商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协商民主最重要、最成功的现实实践;确立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则标志着协商民主这种新型民主形式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之间的双周座谈会、协商座谈会和最高国务会议等协商议事方式,对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推动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就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事务与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协商,已经成为一种制度,协商民主渗透到国家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呈现出广泛、多层和制度化的特点,并且在实践中继续不断地丰富和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从革命走向建设、从协商建国走向协商治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原生自在的协商民主,逐步发展为社会主义建设时期自觉自为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这一历史过程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在民主制度选择上的文化自觉,是中国共产党自觉顺应中国历史与现实发展的必然结果。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在中国的产生与发展,不是历史的偶然。它植根于几千年一脉相承的中华文化传统,发端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革命文化土壤,并在当代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涵养和引领下,发展成为形式更加完备、方法更加多样、制度更加健全的民主政治模式,成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鲜明特色和突出优势,也是我国国家治理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方面。

(作者单位:中南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责任编辑:尹霞 马建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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