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社会工作发展概述
【东莞正阳-“军营成长之旅”项目】小营员在新湾部队体验军营装备——枪支时,奋力给子弹上膛。
近年来,东莞市社会工作逐步由“试点探索”向“发展完善”阶段过渡,为确保东莞社会工作在现有工作基础上能够“更加扎实”、“更上台阶”,我们紧紧围绕《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在社会工作政策制度、行政管理、人才培养评价、人才激励保障、服务平台建设、服务开展、资金投入等方面进一步提高完善,进一步树立典型、总结经验、健全政策、完善机制,加快推进我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发展。
2009年5月,东莞市就制定出台了《中共东莞市委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社会工作发展的意见》和7个相关配套文件,并印发《东莞市社会工作试点实施方案》,形成了“1+8”社会工作发展的“制度性文件”。2011年以来,根据全市社会工作不断发展的需要,我市又先后制定出台了《东莞市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实施办法(试行)》等系列配套措施,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社会工作发展的制度保障。
在全国率先将社会工作经费全部纳入市、镇(街道)财政预算范围。2009年至今,东莞市、镇两级在社会工作方面的投入已超过5亿,实现全市32个镇街社会工作服务全覆盖。从2014年1月1日社工岗位购买标准为7.6万元/人/年,并规定“直接用于支付社会工作者薪酬福利和社会工作业务的经费不得低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支付总额的80%”。截至2016年8月底,全市政府购买社工岗位服务已达到1353个,全市民办社工机构40家,服务涉及禁毒、教育、残康、医务、司法矫正、救助帮扶、婚姻家庭、企业、青少年、妇女儿童等17个领域。
一方面,加大本地人才的培养,在全省地级市率先出台“考证”奖励办法,对获得社工资格证的户籍人口实施一次性1000或2000元奖励。截至2015年,全市累计获得社工职业资格的有4898余人次,已经上岗的社工均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另一方面,大力引进外地人才,充实全市优秀社工人才的储备,并通过高薪聘请香港督导传、帮、带等方式逐步培养本土督导人才,目前全市社会工作督导人才共82名,其中见习督导28名,督导助理54名。
出台了《东莞市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考核评估实施办法》,通过订立三方合同(服务购买方、服务使用方、服务提供方签订的“契约”)作为衡量和评估社会工作服务成效的重要依据,并聘请独立第三方评估机构每年对社会工作发展情况进行全面评估,从而推动社会工作行业发展,提升服务效益。截至2016年6月底,全市社工已开展小组工作11101个,开启个案33776个,个案建档178202个,即时辅导252846人次,完成家访及探访347415人次。
一是平台创新。市妇联、团市委、总工会分别打造了“白玉兰家庭服务中心”、“莞香花青少年服务中心”和“先锋号职工服务中心”,引入社会工作专业理念和手法,使家庭儿童、青少年和企业社会工作服务有载体。东莞市救助站实施“街角曙光”流浪乞讨者救助项目,首次引入社工服务进行“外展救助”,组建“社工+志愿者”队伍实施街面救助。二是模式创新。2012年我市在全省首创“社工+社工助理+护工+义工”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2013年在市人民医院普济分院建设全省首个病人资源中心,2014年东莞市理工学院将专业社会工作引入到高校。
一是让渡服务空间,通过契约化的方式将服务让渡给具备相应资质的社会组织,形成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社会组织负责落实的工作格局。截至2016年6月底,全市社工组织志愿者服务达45.6万次以上,合计服务时长超过14.23万个小时。二是依托社工岗位,借助党团组织力量深化双工联动机制。目前,派驻团委社工共有36人,主要工作任务是协助镇街团委开展志愿者培训和管理工作,提升义工服务知识与技能。三是创新服务项目,不断根据社会实际需求创新志愿服务内容,如东莞鹏星社会工作服务社的“七彩背包”公益项目等。四是加快制度建设,从2014年开始每年都会同市志愿者联合会出台《东莞“社工+志愿者”联育培训方案》,将志愿者培训纳入社会工作教育培训规划。2015年与文明办、团市委共同出台了《东莞市社会工作者与志愿者联动工作实施方案》。
(东莞市民政局)
2009年11月12日,市政府举行购买社工服务聘请香港督导签约暨首批社工上岗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