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策新校注?齐策》几点商榷

2016-05-09 16:22李夏
青年文学家 2015年20期
关键词:孟尝君

摘  要:缪文远先生著《战国策新校注》作为《战国策》诸注本中的精善,在学术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本文围绕《战国策新校注·齐策》中的题解、注释等,试举其二章中有所疑问的几处加以论述,并从孟尝君与门客的相处方式、孟尝君的成长环境角度小议其现实精神。

关键词:战国策新校注;齐策;孟尝君

作者简介:李夏,1994年8月生,女,汉族,广东广州人,在读本科生。

[中图分类号]:I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5)-20-0-02

一、“君之好士未也”

语见《鲁仲连谓孟尝君曰章》1,鲁仲连指责孟尝君不能真正重视贤才。缪文远先生在此章题解中,指出《史记·孟尝君列传》中有“食客数千人,无贵贱一与文等”的说法,而此语与之不符,由此推断该章为拟托之文。这应是有欠深究的。

孟尝君田文的门客,实际存在等级制。《齐人有冯谖者章》载:冯谖投入孟尝君门下,刚开始无所建树,仅有粗陋的食物维持生存,原文记“食以草具”;后来他三次弹铗,孟尝君分别回以“门下之客”、“门下之车客”以及逸出门客常制的奉养老母的待遇,逐级上升的线索是明确的。再看《孟尝君列传》,虽然没有奉养老母的记载,但有“置传舍十日”、“迁之幸舍”、“迁之代舍”语,已为各门客等级具名。另一位门客夏侯章的待遇也很说明问题。《齐策三》载,“孟尝君奉夏侯章以四马百人之食,遇之甚欢”。四马百人之食,夏侯章自己说那是上等宾客的待遇,孟尝君既有“邑入不足以奉客”的忧患,如此优厚的待遇就只能择优而行,甚至只是凤毛麟角,这样就会在宾客间产生上下等级。因此,除非“等”字指的是更为抽象的含义,否则“一与文等”这种说法,是有待商榷的,更不能据此作轻率的推断。

关于孟尝君与其门客的事迹,《孟尝君列传》中还有一段记载,太史公写在“一与文等”后作为例证:

“孟尝君曾待客夜食,有一人蔽火光。客怒,以饭不等,辍食辞去。孟尝君起,自持其饭比之。客惭,自刭。士以此多归孟尝君。”

这一段文字的疑点,在于“有一人蔽火光”。关于此人的身份,学者多认为是夜食门客之一,并因此认为“一与文等”说法属实。其实这个人也可能是孟尝君的左右。如果确实如此,那么“客怒”就不是一个偶然事件,而是孟尝君有意达到的目的。借由“客怒”之机,他便可“自持其饭比之”,门客看见饭食果然相同,自然羞愧难当,由此就增益了孟尝君“无贵贱一与文等”的名声。

这种巩固地位的小手段有时也见于《战国策》。在《齐王夫人死章》中,孟尝君为了判断齐王的七位妃嫔哪个最受宠爱,向齐王进献了七副耳饰,其中一副尤其精美,而它被赐予的对象自然是最受宠的妃子。孟尝君的父亲齐相田婴也有类似的记载,他只用了一个小小的提议,就促使齐威王厌倦于事必躬亲的理政方法,从而巧妙地获得了自己掌管这些事务的权力。2另一方面,从孟尝君的种种言行看来,其对声名的执着不可谓不强,有时达到无所不用其极的地步。《孟尝君出行国章》载孟尝君语:“有能扬文之名,止文之过,私得宝于外者,疾入谏”,为了弘扬美名可以宽忍门客私下受贿的行为;《赵王封孟尝君以武城章》3载其语门客曰:“毋伐树木,毋发屋室,訾然使赵王悟而知文也”,考虑的也是使自己的美名得到彰显;而上文提到的夏侯章,以毁为誉,手段更是匪夷所思。由此观之,略施计谋,设一出“比饭”的好戏以归天下之士,并非没有可能。

二、“谭拾子迎之于境”

语见《孟尝君逐于齐而复反章》。关于此章之事的真伪,由于年代无法确定,学者多有争议。题解中缪文远先生以此事在《史记》作冯谖事,推测“谭拾子”盖拟议之人。而笔者以为是两件不同的事,这里试予论述。

《战国策》中,谭拾子问孟尝君,齐国的士大夫中有没有他怨恨的人,说的是“齐士大夫”,而《史记》所记,则为“自齐王毁废孟尝君,诸客皆去”。士大夫与客,其涵义范畴不同,在战国是不可能混淆的。

士大夫所涵盖的群体,远远大于客。由于春秋战国特殊的社会状况,出现许多因亡国而落魄的贵族,他们由公卿、大夫下降为士,有些甚至沦于庶人之列。士庶之间的流动加强,是战国社会阶层的显著特点,同时也使士与大夫的区别更加突出4,是以《战国策》所记“士大夫”,必然包括比士高一阶层的大夫群体5。客又称门客、养士,则指的是各国掌权之人给予食宿礼遇、为主君出谋划策或充当保镖的文士与武士,他们有些身负官职,但大部分人仍属于贵族与平民的中间群体。再看谭拾子,他是当时齐国的经济学家,而且是齐大夫,观之此章中以市作谕的说辞,则此人是后人附会人物的可能性极大,但没有确凿的证据。而冯谖所佩那把著名的无鞘之剑,显示他祖先曾为佩剑的贵族,至冯谖一代已下降为贫士。他们二人中无论是谁,都绝不会将“士大夫”与“客”混淆。至于“诸客皆去”的记载,只见于太史公之笔,《战国策》中并无所述。另外还有一些证据,可作为孟尝君怨恨齐士大夫的佐证,但涉及历史考辨之学,未有定论,在此不作论述6。

由此可见,这两处记载当为两件不同的事,可能是谭拾子说了相关联的话,但已脱佚,后人讹用了冯谖的说辞。

关于本章所记孟尝君欲杀齐士大夫而后快,《史记》对应语句为“必唾其面而大辱之”,缪文远先生在注中以之较为温和,故更足取信。这也是缺乏足够根据的。《史记》作为一部兼有文学价值的史书,其记载含有一定的文学笔法,在细节上或多或少影响了真实性;另外,《史记》有载孟尝君过赵,为赵人所辱,遂与门客当场击杀数百人之事,其性情残暴、爱憎强烈的一面展露无遗,且《战国策》中的“满意杀之”也可能是逞一时口快之语。说《史》较《策》更为近情,亦是值得商榷的。

三、孟尝君的现实精神

孟尝君以现实精神对待门客的态度,是十分明显的。

《孟尝君?坐章》记录孟尝君与门客的一次言谈,其中有两处细节:孟尝君请三人提意见,开口只一句,说得单刀直入,“有以补文之阙者”,目的性十分强烈;门客中有两人是辩士,尤以田瞀的回答动人耳目,“车轶之所能至,请掩足下之短,诵足下之长”。田瞀此人生平已无考,可能是齐国宗室远支。他直接切中“掩短诵长”这一要旨,目的是树立孟尝君的声名,而考虑到孟尝君最重视也最为倚仗的就是声名,田瞀此说,不可谓不熨帖,也比另两人直白、现实多了。《孟尝君出行国章》也是一例7。说客在外受贿而向主君进言,事关忠信,性质是比较恶劣的,《魏策三》记载淳于髡接受魏国贿赂出使齐国,齐王知道后很不高兴,可以为证。不过孟尝君处理此事的办法不同寻常:他不但让公孙戍赶快接受宝剑,还立即在门上挂一块木板,鼓励门客快快入谏,只要能“扬文之名,止文之过”,即使在外私受宝物也没关系。对名声的这种渴求,是现实需要,与之相比,私受宝物在他看来只是末节。再从公孙戍的角度看,他进言后“趋而去,未出至中闺,君召而返”,被孟尝君召回追问,不知流了多少冷汗,但还是痛快地说出了私受宝剑一事,可见也是抓住了孟尝君注重实际这一心理。

由此观之,现实精神存在于孟尝君与其门客的日常交往中,为双方所接受,甚至成为一种相处方式。古今之学者多评价孟尝君为“好客自喜”、“好客营私”之辈,这的确是孟尝君性格中的大体。然而《魏策二》中也记有一事。苏代问魏襄王:孟尝君历相魏、齐二国,两国之间,他对哪一国更尽力?魏襄王的回答是齐国。这段蛛丝马迹,于孟尝君对齐国的情感问题上,似也提醒了他为人所忽视的一面。

掌权之人养士,厚遇而礼待,是本着“施恩图报”的心情;门客也十分清楚主君这一目的,所以食人之用而忠人之事。门客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下属,他们可以在各国自由流动,与主君的关系用雇佣合作来形容较为贴切,因此“富贵而就之,贫贱则去之”,一旦主君失势,不再有提供食宿和前途的能力,门客哄然四散是自然的。《战国策》和《史记》均载齐人以“趣市”之谕说孟尝君,是时孟尝君见逐于齐,而又被召返,三千门客尽去。不论此人是经济学家兼齐大夫谭拾子还是孟尝君门客冯谖,孟尝君的说法是“满意杀之”还是“大唾其面”,其本质并无不同,所能知道的是孟尝君在经历一段波折后怨愤填膺,而有人用这番言论规劝他。值得深思的是,重于实际、深谙利益之道的孟尝君,为什么会对门客尽去、士大夫见背怀有这样深重的芥蒂?这里面固然有痛恨背叛的人之常情,然而其人性中幽微的成分,也不能不加以考虑。

《孟尝君列传》载,孟尝君的母亲是田婴贱妾,而他上面已经有四十多个哥哥。不巧的是,是日正值五月初五,因此孟尝君一出生就被田婴舍弃,乃由母亲暗中抚大,其地位卑下、境遇凄惨可见一斑。长大后正式面见田婴,田婴的第一反应是勃然大怒,严厉斥责孟尝君母。这一情景,细想之下令人心惊:《秦假道韩魏以攻齐章》载,齐将匡章的母亲“得罪其父,其父杀之而埋马栈之下”。孟尝君母亲不过是一个贱妾,却敢冒田婴之不韪,田婴盛怒之下,杀掉她是很可能的。而此时孟尝君表现出超乎年龄的沉稳机智。他开口即发质问,引田婴入套,以一席“人生受命”论驳得对方哑口无言:文顿首,因曰:“君所以不举五月子者,何故?”婴曰:“五月子者,长与户齐,将不利其父母。”文曰:“人生受命于天乎?将受命于户邪?”婴默然。文曰:“必受命于天,君何忧焉?必受命于户,则高其户耳,谁能至者!”婴曰:“子休矣。”

可以发现,孟尝君与其父的初见,言辞连用四个反问,句式短促,毫无余地,其中驳斥激辩之味,引人注目。是忧心母亲而语气激烈,还是胸中本自有一股亟欲宣泄的“邪火”,不得而知,但孟尝君为家族所不容,长于贱妾之手,其遮遮掩掩、不见天日的环境却是可以想见的。他本是齐国宗室,却有类似于墨家小生产者那种“利义也”的价值观,不得不说是命运的不公。而他在借门客力量发迹于低微、扬名于列国后,依然汲汲于声名的经营,其中应也有少时经历施加给他的影响。

注释:

[1]本文所引各章除特别说明外,皆出自《战国策新校注·齐策》。

[2]事见《靖郭君谓齐王曰章》。

[3]出自《赵策一》。

[4]关于这一点,余英时先生在其《古代知识阶层的兴起与发展》一文有详细的论述,见《士与中国文化》,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版。

[5]刘泽华先生则认为,“士大夫”是战国出现的新概念,特点是知识分子和官僚的混合体,而战国典籍中表示等级序列的仍用“大夫士”。这是从战国世袭制逐渐瓦解的角度进行考察。

[6]如有学者认为此事乃“田甲劫王”的最终结果。《孟尝君列传》载,有人向齐闵王诽谤孟尝君将要作乱,后果有田甲劫持闵王,孟尝君遂见疑于王而出奔,及贤者自刭宫门以明孟尝君,乃澄清召回。《战国策》所云“齐士大夫”很可能是指诽谤之人。

[7]此章载:楚王想献象床给孟尝君,使者登徒当值运送,登徒不想去,就委托孟尝君的门客公孙戍为他游说,并许诺赠予家传宝剑一把。公孙戍果然为登徒把差事免掉了,而私受宝剑一事也被孟尝君发觉。

参考文献:

[1]司马迁撰, 裴骃集解, 司马贞索隐, 张守节正义. 史记[M]. 北京: 中华书局,1959.

[2]缪文远. 战国策考辨[M]. 北京: 中华书局, 1984.

[3]缪文远. 战国策新校注[M]. 成都: 巴蜀书社, 1987.

[4]余英时. 士与中国文化[M]. 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 1987.

[5]刘泽华. 士人与社会. 先秦卷[M]. 天津: 天津人民出版社, 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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