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煎饼侠》法庭维权

2016-05-11 07:46文图党刚章平
法庭内外 2016年3期
关键词:酒仙煎饼经济损失

文图/党刚 章平



《煎饼侠》法庭维权

文图/党刚章平

2016年2月2日上午,涉及电影《煎饼侠》的一起电影名称及电影人物形象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在大兴区法院开庭审理。

原告天津金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称,电影《煎饼侠》系原告投资制作的喜剧电影,该电影上映前获得了许多奖项,2015年7月17日上映后收获了极好的票房。该电影及电影人物名称“煎饼侠”、“煎饼侠”人物形象随着影片的发行推广及热映为公众广为知晓。2015年8月4日,该电影热映期间,被告北京酒快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酒仙网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在户外宣传中使用煎饼侠人物形象进行宣传。同时,二被告亦在其售酒APP软件中使用“煎饼侠”的人物形象,并配以“买酒酒快到,送酒煎饼侠”的广告语,且在其官方微博上商业性使用原告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进行宣传。被告未经允许擅自使用原告电影名称、“煎饼侠”人物形象及名称进行商业宣传,目的在借“煎饼侠”的知名度,提升公众对被告的关注度以谋取商业利益,获取不正当竞争优势,构成了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故起诉要求判令二被告在权威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0万元。

被告酒仙网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及北京酒快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共同辩称,原告只是涉案电影《煎饼侠》的著作权人,并非“煎饼侠”人物造型美术作品的著作权人,原告主体不适格;“煎饼侠”人物造型的构成元素均能在现实中找到来源,不具有独创性,被告不构成侵权;原、被告不存在竞争关系,《煎饼侠》并非知名商品,不会导致混淆,二被告不构成不正当竞争;被告酒仙网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并非本案适格被告,原告要求赔礼道歉没有法律依据,原告亦不存在经济损失。故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作为该案承办法官和审判长,北京市大兴法院院长马来客运用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庭审经验及技巧,娴熟地指导原、被告双方围绕双方主体是否适格、涉案电影及电影人物形象著作权归属、人物形象是否具有独创性、电影及人物形象的知名度、双方是否具有竞争关系、原告是否有经济损失及经济苏损失的大小等争议点,进行了法庭调查及辩论。该案未当庭宣判。

猜你喜欢
酒仙煎饼经济损失
美国供水与清洁基础设施不足造成每年85.8亿美元经济损失
“酒仙”戒酒
清涧煎饼,好吃又好听
软煎饼怎么做才健康
小熊当当爱吃煎饼
煎饼侠
酒仙趣事
烧伤创面感染直接经济损失病例对照研究
功夫熊猫完美演绎醉八仙
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土壤侵蚀经济损失估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