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官别学张居正

2016-05-12 14:43王树人
杂文选刊 2016年5期
关键词:张居正特权腐败

王树人

张居正(1525-1582),明政治家。湖广江陵(今属湖北)人。嘉靖进士。嘉靖时由编修官至侍讲学士领翰林院事。隆庆元年(1567年)入阁。穆宗死后,与宦官冯保合谋,逐高拱,代为首辅。万历年初,神宗年幼,前后当国十年,推行改革。万历十年(1582年)病死。死后被弹劾,尽夺官阶。为什么“死后被弹劾,尽夺官阶”?这得从张居正怎样当上“首辅”说起。

据有关史料记载:明代的官场到处都充满了腐败的气息,朝廷上下的文官武将,为了自己能升官到处送礼行贿的做法随处可见。张居正当然也不例外,为了能在笑里藏刀的同僚中“脱颖而出”,就必须寻求稳固的政治靠山,而被他看好的就是当时的大太监冯保。冯保有皇太后撑腰,权势倾国。《明史》中对张居正和冯保的关系说得极其明确:“居正固有才,其所以得委任专国柄者,由保为之左右也。”这就是说没有冯保,就没有张居正,冯保就是张居正仕途升迁的“贵人”。冯保为人贪财好货且有恃无恐,张居正就是利用冯保这个贪得无厌的“嗜好”,先后送给冯保三万两黄金,二十万两白银,还有夜明珠九颗,珍珠帘五副。当然,行贿的礼品不止金银这么简单,搞准了收礼人的个人爱好,更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冯保爱好文艺,明史记载他“善琴能书”。为了使冯保高兴,张居正曾先后送给冯保价值连城的名琴七张。冯保识货,自然心领神会。张居正用钱物终于换来了冯保对他的鼎力举荐,帮助他击败了政敌高拱(原首辅),坐上了首辅的“金交椅”。

张居正通过不正当的行贿手段官居首辅后,针对当时的军政败坏、财政破产等局面,大力整顿吏治,推行考成法;整理税赋,锄抑东南豪强;推行“一条鞭法”,把税赋、徭役及其他派办合并为一,按亩征银。同时还限制支出,淘汰冗员,减削军饷,从而稳定了封建统治,改善了国家经济状况,使原本风雨飘摇的大明王朝转危为安,一时呈现出“海内殷阜,纪纲法度,莫不修明”的盛世景象。但张居正在惩治别人腐败、反对别人搞特权的同时,自己却不但腐败而且大搞特权。例如,在他当政之初,曾制定过一纸官员外出住宿的规定,即《给驿条例》,规定官员非公外出、奔丧,不得住官立的驿站,因公外出不得用车马,不得借出差旅游会友,不得利用职权沿途索礼受礼,不得向乡里进行摊派等。一开始张居正确实是带头执行。他父亲过生日,他派仆人骑驴回家送礼,并吩咐不得住驿站。但后来他回乡葬父,坐的是三十二人抬的特制豪华大轿,沿途地方官员郊迎郊送,还要呈上奠金,担负护卫任务的是比国家正规军装备还要精良的特殊卫队。再例如,他一方面规定“大臣子弟,不宜与寒士争进”,另一方面他又为自己的三个儿子及第做官营私舞弊。长子张敬修因考试落第,他竟下令停止这一科的“馆选”。次子张嗣修考试时,他命亲信张四维任考官,挤掉了才子汤显祖,使张嗣修得以榜眼及第;万历八年,他又亲自代第三子张懋修做廷试卷子,使张懋修当了状元。再例如:这位高调反腐,自己却拼命贪腐,反对别人搞特权,自己却大搞特权的两面派,在他病死后不久,被查抄的家产,折价约金银十九万多两,另有良田八万余倾。而在他做官之前,家里不过有田数十亩。即使他当了首辅,虽是一品大员,月薪也不过八十七石米。即使他不吃不喝,一生薪俸加起来,也只有两万两白银。其他那些来路不明的财富,自然是受贿而来的。

“为官别学张居正”。原因是如果“台上说一套,台下做一套”,“嘴上反腐败,暗中搞腐败”,那么下场一定是可悲的,张居正就是前车之鉴。

【原载2016年3月30日《教师报·博采》】

插图 / 张居正 / 佚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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