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电子商务退货运费险的现状与发展

2016-05-14 11:22谢蕊
青春岁月 2016年8期

【摘要】随着互联网新时代的到来,电子商务骤然崛起,而网络购物则越来越普遍。随着网购交易量的增加,退货问题尤为突出。就在2010年淘宝网上出现了“退货运费险”的新生险种,由此受到人们关注。本文从运费险的来由与现状入手,进而分析其优势与问题,最后提出相应的措施和建议,期望我国电子商务退货运费险有更长远的发展。

【关键词】退货运费险;理赔;逆选能力

一、退货运费险的来由与现状

当今的网购时代,邮费成为了电子商务发展的一大瓶颈,制约着网络商户的成本。这不仅给第三方平台的售后工作造成诸多困扰,还给卖方、买方带来许多问题,直接影响了电子商务交易的质与量。此时,华泰保险经过长达6个月的调研分析,针对网络交易于2010年11月在淘宝网上推出了网络新险种:退货运费险。

退货运费险是一种运费保险,分为退货运费险(买家)和退货运费险(卖家)两个类别。退货运费险(买家)现阶段仅针对淘宝网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的商品,买家可在购买商品时选择投保,当发生退货时,在交易结束后72小时内,保险公司将按约定对买家的退货运费进行赔付。“退货运费险(卖家)”是指在买卖双方产生退货请求时,保险公司对由于退货产生的单程运费提供保险的服务。

退货运费险一方面以其保险费用低、投保方便、理赔速度快、理赔额度高的特点获利,使得华泰保险在淘宝上承保的退货运费险“双十一”当天保费收入超过1000万元,公司的保费收入较往常提升60%以上;而另一方面存在费率定价不协调、骗保行为、逆选能力扩大等弊端,由此引起了大众的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

二、退货运费险的优势分析

退货运费险的优势来自于两方面,一面是内在的创新之处;另一面是赋予外在的利益与商机。

从内在而言,保险费用成本低,平均支出不到2元,这大大增加投保人投保的欲望。其次是投保方便,只需在购买商品时选择即可,可和货款合并到一起支付,人们只需要勾选该选项,操作简单,与签订保险合同的繁杂程序相比大有不同。再是理赔速度快,以往的保险理赔中最大的问题是理赔操作性差,报案举证环节复杂,有效性低,大大降低投保率。而退货运费险中无需报案,无需举证,退货成功后72小时内理赔款项直接支付到买家支付宝账户。最后还是归根于理赔额度高。保险合同的本质是射幸合同,消费者通过电子商务购买物品,因为没有实物进行参照,经常会有不合适的情况发生,人们有换货的需求,更有以更优的方式换货的需求。而根据买家的收货地与卖家退货地间的距离来判断赔付额度,额度的高低会直接影响到人们是否有必要做出这单运费险的选择。

从外在而言,最直接客观的是规避了网购风险,促进电子商务业运作。网购中的信用风险是人们最担心的,网购运费险推出,使得这部分风险得以有效规避,在与无理由退换货的保障结合的情况下,不仅使得保留住了发展较为成熟的淘宝客,更开发了一批潜在的客户。再者大大刺激物流业的发展。现在国内的EMS、顺丰、申通、圆通等一系列物流公司每天的订单量超出以往的几倍,在节假日甚至是几十倍。最有前景的一点是很好的顺应了“互联网+”产业的发展走势,为电子商务、物流、金融提供了一个新的结合点,为互联网保险业打开了一个新的局面。

三、退货运费险目前的问题

目前最大的问题是运费险费率定价的问题。对于卖方而言,首先会出现“高退货率造成高保险费”现象。“退货运费险”规定只有加入消费者保障服务并交纳保证金的卖家才能参保。而在投保协议中规定,卖家支付的保费要按照卖家前3个月的退货率确定。

表1也可看出风险率越高,保费额度越高。再者是计费方式的差异,用过淘宝的用户都知道在结账时可以单笔付款也可以统一购物车付款,这时的运费险计算明显不同,区别在于是多笔还是一笔。当多笔支付时,会造成卖家的巨大损失。

对于买方而言,买家在投保时对于退货可能性较大的商品才会购买运费险,具有很强的逆向选择意愿。由于逆选能力的扩大会导致职业骗保师的出现。许多淘宝商家通过包邮的方式吸收更多的用户的同时,当遇到买来商品大小、形状等非实质性不合适时,不会选择换货,因为只有退货运费险,买方选择先退货后再重新选购商品下单。这种行为将会陷入恶性循环,不仅加重保险人的营运成本,物流行业的营运成本,还会大大提高卖方的退货率,最终会导致保险业难以在网络购物行业中存活。再来,理赔的流程是买家发起退款时选择需要退货,在淘宝网输入退货物流单号,将购买的货物通过物流退还给卖家。卖家收到货物后确认退款保险公司在退款完成72小时内核实买家损失,确认损失发生无误后将理赔款项支付到买家支付宝帐号。在淘宝网运费险规则中,卖家的保费根据赔付金额按5%收取,这样要是在收到包裹后和卖家协商退货,由退货产生的物流费用将由保险公司承担。由此可见,骗保师只需几角钱买险便可赚取上十元的运费。当退单量达到一定程度,其中获利不容小觑。

四、退货运费险的发展与建议

1、降低退货率

降低退货率须三方努力。第一方是卖方,卖方应提高自身产品质量,不能一味追求价格竞争而放弃商品质量的严格把关。在提高质量的基础上降低双方信息不对称程度。这需要商家在拍摄商品图片时力求真实、清晰,在做网购广告时不宜虚无夸大,提高售前、售中、售后服务水平,让消费者最大程度上直观感受商品,从根本上减少买家的退货次数。第二方是买方,买方应本着诚信的态度在购物之前尽可能地掌握商品信息,理智消费。而第三方——电商平台承担着更重的责任。一是要全面、迅速地收集网购退货数据和市场信息反馈、二是严格把控退货流程,对于经常退货的买家可以在一定范围内限制其承保、下单。

2、完善费率定价和理赔机制

之前的费率定价标准相对单一,运费多少与收货地、退货地之间的距离成正相关。在此现状下,出现了大批骗保师。作为保险人,需要主动完善退货运费险精算定价,合理地制定保险费率。笔者认为可以将定价标准的影响因子多元化。例如可以通过以往的退货反馈数据分析出容易退货的商品,再根据商品本身的价值、可移动度、退货率等不同种类的性质做出费率的浮动调整。例如,对于本身价值高、可移动度低、退货率高的商品的保费提高。除此之外,合理公开的理赔机制必不可少,目前的理赔界面不透明,理赔条款有诸多难懂的术语,保险人应当在这方面提高技术开发,简化公开理赔流程,以保证买家可以实时了解和追踪。

3、搭建监控技术平台

上文提到逆选能力的增加会导致职业骗保师的出现。笔者认为通过《刑法》中诈骗罪来控告这批恶意退货的买家并不是最好的对策。因为骗保师的群体人数居多,但单个犯罪数额达不到金额标准,使得他们钻了法律漏洞。所以,这就需要网络平台与保险公司共同构建监控平台,对于每一单退货运费险全程监控,从填写信息到物流配送,从收货检验到核对信息,通过监控手段避免骗保行为的出现才是有效之法。

【参考文献】

[1] 刘 蕾, 赵繁菲, 董 磊. 法律视角下电子商务退货运费险费率问题[A]. 河北联合大学学报, 2015.1.

[2] 汤 琳. 我国网购退货运费保险面临的问题与对策思考[A]. 保险职业学院学报, 2013,12.

[3] 燕乐鸣. 论网络商品交易安全——保险诈骗行为[A]. 法制与社会, 2014.2.

[4] 赵 晟, 任稷羽. 保险利益在互联网创新型保险中的应用和分析[A].法制博览, 2016.3.

【作者简介】

谢蕊(1994—),女,湖南怀化人,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本科生,研究方向:民商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