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三不朽”价值目标看孟子的“以身殉道”

2016-05-14 00:41张颖
北方文学·下旬 2016年6期
关键词:内涵内容

张颖

摘 要:“三不朽”作为中国传统社会中的一种价值追求,尤其被“士”阶层看重,自其产生以至被士大夫践行,这段历程中,孟子对这一价值目标的丰富和完善是功不可没的,孟子“以身殉道”的价值选择是他“仁义之道”的突出体现,也正是这一鲜明的价值选择给了“三不朽”价值目标独特的内涵和重要的内容。

关键词:以身殉道;三不朽;价值目标;内容;内涵

孟子继承了孔子“仁”这一核心思想,也发展并强化了“道义”这一思想内涵。“天下有道,以道殉身;天下无道,以身殉道。未闻以道殉乎人者也。”,“以身殉道”表明了他的价值选择,也将他所推崇的思想强调了出来。而这一价值选择又涉及到了当时极具影响力“三不朽”说,从整体看,孟子的“仁义”思想体现了“三不朽”价值目标,而其独特的“以身殉道”价值取向又影响、丰富了“三不朽”的内容和内涵。

“以身殉道”出自《孟子·尽心上》,孟子曰:“天下有道,以道殉身;天下无道,以身殉道。未闻以道殉乎人者也。”孟子来看,“道”更多的系于统治者一身,然其奔走一生终未被重用,“以道殉身”一生都未得实现,却真正践行了“以身殉道”。“以身殉道”并非是一个单一的价值选择,它统领的是孟子的一系列关于人生价值取向的观点。总体来看,孟子所守的“道”不只政治主张,更具体到了人生处世原则、个人道德修养所要达到的标准。“舍生取义”、“穷则独善其身”“不得志,独行其道”“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均是“以身殉道”传达的价值标准。

一、以“三不朽”价值目标看孟子的“以身殉道”

“三不朽”说源于《左传·襄公二十四年》,春秋时鲁国大夫叔孙豹应对“死而不朽”这一问题说出“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三个关于“不朽”的标准。在涉及到个体生命的永恒价值上,这一观点为后世所认同,尤其是在“士”阶层,他们是“三不朽”价值目标的主要继承者和实践者。

在孟子生活的年代,“三不朽”说已经是较有影响力的个体价值评判标准了,在《孟子》一书中也渗透着这种影响。关于“三不朽”的具体内容,唐人孔颖达在《春秋左传正义》中对德、功、言三者分别做了界定:“立德谓创制垂法,博施济众”;“立功谓拯厄除难,功济于时”;“立言谓言得其要,理足可传”。

以“三不朽”来看孟子的“以身殉道”,孟子将“三不朽”均置于“穷”和“达”两种境地下考虑,得出了人始终要“以身殉道”。

“立德”,就是要树立个人的道德,而这种德又可以泽被苍生、后世。从这点上看,“以身殉道”既关注入仕进取时依据“道义”、“仁义”之心为政,又关注作为个体的自身修养和对行为原则的坚守。他认为真正的大丈夫“居天下之广居”——仁,“立天下之正位”——礼,“行天下之大道”——义,能够做到“得志与民由之,不得志独行其道。”

“立功”,就是建立不朽的功绩,拯厄除难。《孟子·滕文公下》中,周霄问孟子曰:“古之君子仕乎?”孟子毫不犹豫地回答:“仕。”然而,“古之人未尝不欲仕也,又恶不由其道。不由其道而往者,与钻穴隙之类也。”可见,在“立功”这条路上,孟子所求的远不是达到目标,他最看重的是能不能“守道”,不违背内心坚守的原则。

立言,便是能在世上留下至理之言,足以传承后世。在被公都子问道“外人皆称夫子好辩,敢问何也”后,阐述了“立言”的必要性。“杨墨之道不息,孔子之道不著,是邪说诬民,充塞仁义也。”在孟子看来杨墨分别代表了两个极端:杨朱的极端个人主义,墨子的泛爱主义。“吾为此惧,闲先圣之道,距杨墨,放淫辞,邪说者不得作”,立言是为了捍卫古代圣人的学说,驳斥错误的言论。

二、“以身殉道”对“三不朽”内容内涵上的丰富

孟子的“以身殉道”将原来那个单纯将自身价值投入到国家、社会、百姓乃至历史长河中的“我”独立了出来。

“万钟于我何加焉”。“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孟子·告子上》)没有谁比孟子更渴望入仕,然而“不由其道而往者,与钻穴隙之类也”,宁可不做。对于功名利禄,“立功”的渴望,首先应“不失本心”。身居高位,“以顺为正者,妾妇之道也”,“顺从”是最为孟子不耻的,“公孙衍、张仪”这些人在成就功业的时候,丧失了自己的原则。

“不召之臣”(《孟子·公孙丑下》),这一点,孟子亲自做了表率。为了躲避朝见齐王一事,他躲到景丑家里,景丑质疑他这种不敬的行为,而孟子认为“将有大为之君,必有不召之臣”。他将眼光首先收束回自身,看到了这个价值实现过程中自我因“以身殉道”而得以具备的人格、道德、精神。

因此,在对“三不朽”目标追求中,孟子的“以身殉道”将“立德、立功、立言”三者的内涵加以丰富、提升了,将“个体的原则”,“个体的独立精神、独立人格”进行强调,给“不朽价值”以灵魂,让我们在回溯历史时看到“伟大”的同时,又看到了“我”,也让人们在奔向“伟大、不朽、永恒”时,时时看重“我”这一主体。

另一方面,“以身殉道”,不得志时的韬光养晦,不弃不馁。“以身殉道”在内容上对“三不朽”说的补充集中体现在了“穷”、“不得志”时的如何自处。

认清自己的位置。“居天下之广居”——仁,“立天下之正位”——礼,“行天下之大道”——义,“得志与民由之,不得志独行其道。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那么何谓“自暴自弃”,“言非礼义,谓之自暴也;吾身不能居仁由义,谓之自弃也。”(《孟子·离娄上》)正因为把“仁”作为“安宅”,把“义”作为“正路”,以此当做“士人”理应的位置,所以无论得志、不得志都不应残害、抛弃“仁”“义”。淡化了现实中所处的“得志”、“不得志”,无论何时、何地,都是在坚守“道”,不允许士人“自暴自弃”。

明确“舍生取义”的价值观。明确地指出人的精神、道德人格上的追求高于物质层面上的生存、物质利益。这一标准,显然将个体精神层面的价值作为衡量其人生整体价值的重要对象,不仅针对士人们备受困扰的“利”与“义”二者的权衡指明方向,更是将衡量个体永恒价值的内容也明确到了个体精神、道德的完善。对这一价值观的认可,将会使得人们身处“不得志”、“失意”、“穷”等境地时更加着意于坚守仁义、道义,完善自身,恪守“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

综上所述,孟子提出的“以身殉道”这一价值取向,植根于当时影响颇深的“三不朽”价值目标,它处处体现着“立德、立功、立言”的目标,然而他更多的是将“以身殉道”置于这三种价值的实现中进行突显。因而,“以身殉道”在内容、内涵上都对其进行了丰富和提升,也将追寻个体永恒价值的士人“独立人格”、“个体精神”作为审视对象,把个体的“我”从社会、历史长河的“大我”中独立、解放出来,进行价值评判。他把一种永恒的“殉道”选择融入了个体对永恒价值的追寻中,让整个士阶层活跃起来,积极地完善自身,宠辱不惊,使得后世形成了独特的“士大夫精神”。

参考文献:

[1]杨伯峻.孟子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1962.

[2]葛园.孟子舍生取义思想中的生命伦理[J].江苏教育学院学报(社会科学), 2010(1).

[3]谢德胜.孟子之士人价值观略论[J].消费导刊(文化研究),2008(7).

[4]刘畅.三不朽:回到先秦语境的思想梳理[J].文学遗产,2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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