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和酱园:醋瓶子里的大买卖

2016-05-14 11:25袁立
文史博览·文史 2016年6期
关键词:店员长沙苏州

袁立

古城长沙酱园业的兴起始于清初,主要制酱工艺源自苏州。初有苏州席贩携带酱菜旅途自食,湘人品尝盛赞其味。苏州人嗅出商机,乃制酱试销,深受欢迎。于是便有大量苏州人来湘开设酱园,并设立同乡会组织,称为苏帮。其后,长沙酱园业几度发展,先后出现苏(江苏)、南(南京)、本(长沙)、浙(浙江)四大帮派,其中以苏帮最早最有实力,玉和酱园又为苏帮之首。

绸布业伙计跨界成掌门人

玉和酱园,由苏州酿造大师董玉和创始于清朝顺治六年(1649),原址位于古城长沙小西门,迄今已有300余年历史,以佳制玉醋驰名于省内外。玉和在董家手上存续了228年,至清光绪二年(1876),转由蔡春霖经营,改牌蔡玉和,后又由苏州商人沈允正接办,改为沈玉和。

沈允正原以经营绸布为业,曾派自己的徒弟徐铭笙在上海驻庄,负责蚕丝收购和绸布批发业务。徐铭笙是一个头脑灵光又野心十足的人物,利用在上海的机会结交了一批富商权贵,帮东家把生意做得风生水起,自己也积累了不少人脉。老板倚重于他,让他慢慢从一个伙计做成了股东,积攒了一定的家底。

民国初年,沈家家道衰落,负债累累,将布庄收束,准备把酱园也拿来抵债。这时徐铭笙感到机会来了,就找沈允正说,自己跟了老板这么多年,不想看到酱园落到他人手上,不如由他来接手继续办下去。沈觉得徐来接手,有点徒弟打师傅的味道,面子上挂不住,加之自己急需还债,徐一时又拿不出那么多钱,故没有同意。

徐铭笙于是找到江苏同乡叶雨成游说,拉其入伙。叶雨成,又名叶雨村,祖籍苏州吴县,清道光末年随父亲叶世业避兵乱迁居长沙,与玉和酱园创始人董玉和是同乡,此人在坡子街开布庄染坊,家底殷实。

叶雨成一般人可能不知道,但其子叶德辉(1864-1927)却名气大得很,他是光绪十八年(1892)进士,前清御史,民国长沙有名的富二代,著名藏书家、出版家,鲁迅早年勾稽古籍时多次提到过此人。但叶德辉是一个风流才子兼花花公子,后来叶雨成没把玉和酱园的股份传给他,也是知子莫若父,深谋远虑。

徐铭笙邀叶雨成合顶玉和,主要是考虑两人都是绸布业出身,又有同乡情谊 ,加之叶比徐的实力强、威望高,请他出山,便于站稳脚跟打开局面。

不过徐也不是等闲之辈,他其实早就梦想着当老板,暗中蓄力多年。他在上海待的时间长,见识较广,接触了一些新文化的思想,他对叶说:帝制已衰,新制博兴,绸布生意虽好,怕是不能长久。再说绸布是富人穿的,对象始终有限,酱食却是普通人都要吃的,业务更稳当。如果把玉和盘下来,不管社会如何变化,往小说混口饭吃,往大想可作为子孙基业。

按现如今的说法,从绸布行业到“开门七件事”,是玩跨界来了,想把高端低端生意通吃。叶雨成一听也有道理,于是一拍即合,去找沈允正谈。当时玉和市值10000余银元,徐把它压价到7000多,多少有点乘人之危的味道,不过这也正是徐的厉害所在,当年他就是这样帮沈家把生意做起来的。

此时的沈允正正需要钱解燃眉之急,也只好抛下面子观念,同意出顶了。事实证明,这俩人确实挺有眼光的,如今酱园开得好好的,绸布庄却早已不知所踪。

为了把玉和进一步做大,且利于监督经营,叶雨成和徐铭笙一合计,又把苏州会馆的雷祖会也拖进来。苏州会馆是苏州人奉祀祖师爷的地方,乃玉和的创始人董玉和与九芝堂的创始人劳澄共同创建。雷祖会是苏州会馆的一个派系,相当于现在的商会分会,当时会馆内设有雷祖殿,酱园业、面业都供奉祭拜雷祖。

徐叶二人将沈玉和酱园顶接过来,加上雷祖会共3股,每股光洋3000元,共9000元,继续经营,店名改牌为老玉和。老玉和聘请老掌柜苏州同乡吴思熙当经理,将小西门正街做铺房和醋作,董家湾作坊基地继续做酒酱(民国二十年董家湾改名为玉和园,即现长沙坡子街附近玉和园巷,华远海信广场的位置,前些年已经被拆迁)。

“玉字封泥走四方”

徐铭笙将玉和酱园接手后,在经营管理上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

在用人管理上,一是恢复传统,店内的核心人员,如技师、掌柜等只用同乡人,不用外帮,以乡土观念维系店铺。

二是保持技术人员稳定性,既经录用,只要不犯店规,便不轻易更换。因此那一朝很多在玉和工作的,大都是几十年,甚至一辈子,比如经理叶培生、店员肖兰生、掌作技师周福初等;更有甚者是几代人都没有离开玉和,比如掌作技师郑良山,就是祖孙三代从事玉醋酿造,其爷爷为了得到玉醋的真传,花费了20担谷拜师学艺。徐对这些人采取了很多优待政策,使玉醋的风味保持传承经久不变。

三是人员精简,效率很高,一个人做几个人的事,玉和6个作坊,店员、工人总共才35人,其中店员15人(包括经理、管账管钱、上街)按专职各负其责,除搞好本职工作外,都要上柜营业。作坊20人,各作技师生产上向店面负责,如坏作亏产可随时撤换。

徐铭笙在生产管理方面,也独有一套,厂规店规抓得紧,近乎严苛,有着资本家的特质:职工工资不高,且工时长,星期天休息,有病自己治,重病遣送回乡。但有一点是例外,以往的东家都是年底退人,他却是每年开年再决定员工去留,让人家安心过年。店员每年只能请两三次假,不扣工资。工人有事请假要请替工,工资自理。

店员有小货收入,就是店里除自己生产的酱油、醋、料酒、苏酒、腐乳、酱菜等大路品种外,其他花色小品种,如热季的泡菜,冬季的辣椒萝卜,以及外购的商品如榨菜、凤尾菜、麻油等等,都作为小货经营,由店里垫本,立一个公泰记账户,三节或一年结算,其盈利归店员公分,作为福利,每年最多的可分得光洋100余元。

生产工人无小货收入,但有例规钱(外水),如烧煤的试火钱,腌腐乳坯有抹笼钱,煮色有倒箩钱,醋作有药子钱等等。

一年三节,店员有夹薪;年终分红,按十三份分派,股东十份,经理一份,职工分两份。在职工两份中,店员占80%,工人占20%。

由于采取了以上一套办法来鼓励,使经理、店员、工人等都能贴心为老板工作。

玉和酱园在徐铭笙的经营下,于民国中期进入鼎盛时期,除了在酿醋上以玉醋驰名四方,还囊括了酱园业几乎所有的业务,同时还兼苏酒(黄酒)、碓坊(大米加工厂)、粮栈(米号)等,按现在的话说,是一个集团公司。

玉和的产品销售方式是前店后厂,自产自销,批零兼营,以批发大宗业务为主。以前长沙的交通是以水路为主,大西门小西门一带行号密集,为商贾繁华之地。玉和地处滨江,大量产品销往省内滨湖各地,以及周边的湖北、江西,甚至远到东北等地,声名远播。外地批发商可以做赊销,半年一结或季度一结。这样一来,生意越做越活,信誉越来越好,路子越走越宽,也因此奠定了玉和酱园的江湖地位。

抗战中,长沙经历“一火四战”(“文夕

大火”和四次长沙会战)后,百业凋敝,玉和酱园亦损失惨重,苏作、酒作、碓坊、粮栈都被毁得只剩断壁残垣,被迫停产。所幸酱园醋坊只是烧毁了屋面,于是大火过后在小西门正街46号重建了酿醋作坊,恢复了玉醋生产,把玉醋的工艺传承了下来。

从清代至民国,长沙玉醋是与山西陈醋、镇江香醋齐名的全国三大名醋之一,备受百姓推崇。各地饮食店都用压印有“玉”字封坛口之泥坨置于柜台上作标记,以此招徕顾客,因而当年流传有“陈年老醋出坛香,玉字封泥走四方”的说法,见证了玉醋当年的风靡和盛极一时。

民国时,寻常人家买醋和打酱油差不多,提个瓶子或者陶壶来,打散装醋,以勺子定量收钱。穷人家买不起好酒,每到逢年过节就提两瓶玉醋去见老丈人,都算是有面子的事。

如今,大批老字号销声匿迹,玉和却在几经起伏中,仍得到生存和发展,被列为中华老字号和湖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实属不易。从民生的角度看,能得到人们数百年的认可和拥趸,能为百姓苍生服务,玉和的坚守也可算是一种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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