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沿边金融开放中的“地摊银行”发展问题研究

2016-05-14 11:01和双翼唐青生袁天昂
时代金融 2016年5期
关键词:人民币银行

和双翼 唐青生 袁天昂

【摘要】在中越、中缅、中老边境口岸,两国间货币的兑换曾一度被“地摊银行”所垄断,这种游离在我国法律灰色地带的组织机构在与正规商业银行的博弈中似乎一直具有较强的生命力。从“地摊银行”的发展历史及其作用来看,地摊银行有其存在的客观必然性,并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对边境贸易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本文基于我国沿边金融开放条件下,对边境“地摊银行”的发展现状问题进行研究,认为“地摊银行”仍将在边境贸易中发挥作用,但应通过引导规范和加强合作,使其更好地为我国沿边经济金融开放服务,并对现有商业银行形成强有力的金融补充。

【关键词】沿边金融 地摊银行 货币兑换 对策建议

一、文献综述

1988年,越南开始全面放开中越之间的边境贸易,边境地区的居民们在互相往来的同时产生了贸易需求。随着贸易的发展扩大,边民发现对人民币和越南盾相互兑换的需求越来越高,就在正规金融机构缺乏的边境地区,产生了一种新兴的汇兑方式。同时持有人民币和越南盾的边民们自主的从事起了货币兑换的业务,时常背一麻袋货币,搭一个小遮阳棚,搬一条板凳,就开始吆喝着给过路的人们兑换货币。因为货币兑换具有银行的性质,而从事场所颇具路边摊贩的形象,故边民们形象地将其称之为“地摊银行”。

我国学者对于“地摊银行”研究较少,归纳起来大致可分为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关于“地摊银行”存在和发展的原因。李增仁(2004年)对越南边陲小城芒街进行走访调查,介绍了初具规模的“地摊银行”,指出越南国家银行无力解决双边贸易中差额部分的结算以及巨大的利润空间是“地摊银行”得以存在的主要原因。人行南宁中心支行副行长周元元(2006年)指出我国商业银行的竞争力低下,无法确立市场主体地位,造就了中越边境“地摊银行”的迅速发展,具体表现为实力雄厚、业务灵活、主导市场汇率比价三个方面。徐友仁,唐宪(2007年)指出“地摊银行”与国内商业银行的竞争是有序竞争对无序竞争、合法经营对非法经营的关系,两者不处在同一平台,使得国内商业银行明显处于劣势。丁文丽(2011年)等人对云南边境地区地下金融现状进行了调查,详细分析了流动私人兑换点、“地摊银行”、地下钱庄的区别与联系,认为地下金融具有的灵活性、便利性、隐蔽性使得地下金融长期存在。兰天术(2014年)经过自身的田野调查,认为“地摊银行”的存在,得益于“地下经济”的运行,“地下钱庄”成为“地摊银行”的后盾。

二是对“地摊银行”潜在的危害以及是否要取缔的研究。晓刚(2005年)对云南省中缅边境一线的“地摊银行”进行调查,发现“地摊银行”难取缔主要有两大因素:一是边境金融服务缺失;二是从事者多具双重或多重身份,指出“地摊银行”长期存在弊大于利。季益宇(2009年)基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分析指出取缔“地摊银行”尚不成熟,要将人民币边贸结算引入正规,还需在政策、环境等多方面进一步优化。李惠颖(2012年)认为“地摊银行”屡禁不绝,主要是由中越两国的政策差异,以及“地摊银行”和正规商业银行业务操作差异造成的。

三是对于如何规范“地摊银行”的研究。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课题组(2005年)对云南边境“地摊银行”的生存根源进行了深入分析,指出我们应疏、堵并举,综合治理“地摊银行”,让“地摊银行”从地下转到地上,首次提出逐步引导和规范其经营行为。潘永(2010年)基于业务效率的视角对“地摊银行”相对于商业银行的优势进行了分析,指出“地摊银行”具有业务成本更低、业务便捷度更高、业务安全性差不多的显著竞争优势,采取强行取缔和禁止的做法是不合适的,应在改善我国的外汇管理和提升商业银行结算效率的同时,对“地摊银行”加以规范。孙磊(2010年)对中缅边境“地摊银行”现状、成因及对策进行分析,认为“地摊银行”是商业银行金融服务滞后的特定产物,是中缅双边经贸发展不可缺少的关键环节,对其不能简单取缔,应该引导其规范发展。邵莉(2011年),王四圣指出由于一些国家不允许金融机构开设人民币账户,人民币尚不能通过正规渠道“落地”,商业银行依然要依靠“地摊银行”。张风科(2012年)在其《非正规金融视角下的地摊银行问题研究》的博士论文中首次详细全面的论述了“地摊银行”存在的必要性,认为我们可以借鉴先监管后执法的方式,逐步引导“地摊银行”合法化。张风科,张玉菡(2013年)更进一步认为,“地摊银行”很有可能会转化成为中越边境地区合法存在、依法经营、规范的并具有特色的、能够更好促进边境贸易发展的正规金融服务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陈婉霞(2013年)认为应当对我国中越边境“地摊银行”取阳光化管理的对策,探索建立“边贸银行”。

二、“地摊银行”发展现状

(一)“地摊银行”的规模

“地摊银行”是中越、中缅、中老边贸发展过程中,由于缺少双边有效的结算途径和两国边境地区长期习惯用现金交易而衍生的一种特有的跨境结算、汇兑现象。也就是说,“地摊银行”主要集中在两国交界地区,越南的芒街;老挝的南塔省新县;中国的东兴、凭祥、友谊关、水口、龙邦、崇左市、瑞丽、河口均有“地摊银行”的身影。而更加有趣的现象是,越南早在1997年就正式承认了地摊银行的存在,经注册后可以取得合法经营资格,并在2002年允许“地摊银行”办理营业执照。“地摊银行”不仅仅在越南是合法经营的,在老挝南塔省新县,“地摊银行”也须要办理营业执照,并且还要上税。在缅甸,政府对“地摊银行”也是闭着眼睛的。[1]但在中国境内,“地摊银行”仍不具有合法地位。

从“地摊银行”的发展历史和所发挥的作用来看,“地摊银行”有其存在的客观必然性,并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对中越边境贸易的发展起到了不可忽略的促进作用。但随着“地摊银行”的发展,其游离在法律灰色地带的尴尬地位也使其为洗钱、走私、贩毒等非法活动提供了温床。中方虽曾对“地摊银行”进行过两次大规模的打压行动,分别为1994年,李鹏程提出的“扫雷行动”以及2009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和公安部协作开展的打击广西东兴“地摊银行”专案。旨在消灭所有私人外汇兑换点与打击“地摊银行”背后支持的“地下钱庄”,用正规的银行间结算来填补中越之间的贸易结算。但在边境正规金融服务缺失,商业银行结算效率低的环境下,单一的打压和取缔“地摊银行”无疑对边贸产生了不利影响,一度导致边贸结算短路。

以中越两国为例,两国对“地摊银行”不同的态度也导致了“地摊银行”在两国的规模存在巨大的差异。截止2013年,据不完全资料统计,自越方承认“地摊银行”的合法地位以来,在越南芒市申请注册的“地摊银行”多达350多家,做保守估计每家持有50万人民币现金,则留存在越南“地摊银行”的人民币现金总额将近3亿人民币,实际值将可能远远大于3亿人民币。

相比之下,中国境内的“地摊银行”规模比起越南来要小很多。由于“地摊银行”在我国不具备合法地位,这样的尴尬地位使得“地摊银行”的幕后老板一般不公开露面,前台工作者只负责简单和小额的货币兑换,当进行数万元人民币的交易时就要打电话向后台请示,这无疑加大了对国内“地摊银行”规模及资金总量的测算。据实地了解及有关人士估计,在中国东兴和凭祥两市的“地摊银行”总数约有50 多家,而由越南人在国内经营的“地摊银行”就有31家,占了一大半。经过访问得知,基本上每家中国人经营的“地摊银行”摊点都会有20多个固定客户,经常有交易往来,而流动客户一天有10多个,客户中有中国商人也有越南商人,交易金额少则几千元人民币,多则数十万人民币。平均一个月下来,每家中国“地摊银行”给客户转去越南的资金规模约有1200多万人民币,由此估算,东兴市仅是中国人经营的“地摊银行”每月就有大约3亿元人民币规模的资金流入越南。[2]

(二)“地摊银行”的业务种类及利润来源

早期的“地摊银行”主要从事货币兑换业务,给过往的个人及商人兑换两国货币,在金融服务缺失的环境下,满足边民互市的需求,利润来源也主要是两国货币的汇兑利差。随着“地摊银行”规模和资金的扩大,以及边贸的进一步发展,“地摊银行”所从事的业务不但包括直接兑换现钞的业务,也开展代理支付、提供临时融资和交易担保等业务。[3]总的来说,我们可以用“地摊银行”所服务的对象类型来将如今的“地摊银行”所开展的业务及利润来源分为三类。

第一类,主要服务于过往边境的游客及个人。通过日常的货币兑换赚取汇兑利差。如崭新7张一全套的18800越南盾售价6到10元人民币,许多过境者都把换许多套越南盾作为购物的一项重要内容,以便回国后作礼物送给亲朋好友。而已现在的汇率,18800越南盾仅为5.64元人民币。该项业务直接由“地摊银行”的前台完成,交易金额比较小,大都在几百到几千元不等。

第二类,主要服务于中小企业和个体商户。主要事代理支付业务,对于经常来办业务的VIP客户,甚至可提供临时融资和交易担保业务,赚取一定的手续费。早期两国商人交易金额较小,可直接采用现汇方式进行结算,但随着贸易规模的扩大,现汇结算方式已无法满足商户的需求。2003年10月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边境贸易外汇管理办法》,《办法》规定中国边贸企业与境外贸易机构进行边境贸易时,允许用可自由兑换货币、毗邻国家货币或者人民币等多种货币进行计价结算。且允许边境地区的商业银行应按照有关规定,与批邻国家边境地区的商业银行建立代理行关系,开通银行直接结算渠道。[4]也就是说,两国商业银行及个人可以在邻国商业银行开立结算账户,这极大便利了两国商户间的资金结算。但由于人民币和越南盾都是非可自由兑换货币,中越两国都没有公布两种货币的汇率,加之越南盾币值不稳定,持有越南盾的风险大,国内商业银行基本不愿保留越南盾头寸,资金结算仍需依靠“地摊银行”。最常用的结算方式就是“两头在外”结算方式,简单来说就是边贸结算资金完全是在境外账户之间进行划转的一种结算方式。通过地摊银行提供清算头寸的银行边贸结算的具体操作流程示意图如下:

相反,当中方是出口方时,则釆用“两头在内”结算模式。两种结算模式的共同点都是商业银行需向“地摊银行”询问汇率并购买外汇,“地摊银行”在长期的发展中已有一套成熟的汇率定价机制,汇率的确定一般是由几个比较大的“地摊银行”引导性形成。“地摊银行”确定汇率是根据两国央行每天公布的越南盾和人民币对美元现钞的比价算出人民币/越南盾的交叉汇率,在此基础上再进行浮动。[7]由于“地摊银行”经营灵活,实力雄厚,它所制定的汇率也就主导了人民币/越南盾的市场汇率比价,国有商业银行只能跟着它走。

第三类,为“灰色”收益,服务对象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商户。由于“地摊银行”对于找换的现钞不问来路,因此与其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人民币现钞有相当一部分来源于非正规渠道。尤其是近年来边境地区走私和境外赌场问题已受社会普遍关注,“地摊银行”有可能介入其中的资金运作。[8]当有大额汇兑时,可联手几家“地摊银行”合伙完成,上千万甚至上亿的资金汇兑均能在半天之内完成,这无疑给犯罪分子洗钱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对于“地摊银行”是否参与洗钱等违法活动,张凤科(2012)有不同的看法,他认为,在中越边境贸易的长期发展中,地摊银行似乎克服了一般地下钱庄的弊端,并没有发现其从事过多的洗钱或者帮助走私等大量的非法业务,主要还是从事日常的货币兑换等业务,这可能主要得益于越南国内对其的监管。地摊银行从事洗钱活动,或者为走私提供协助,其有据可查的案例并不多。[9]

三、“地摊银行”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地摊银行”从业人员以外籍人员为主

以中国东兴和凭祥两市的“地摊银行”为代表,在总数约有50 多家的“地摊银行”中,由越南人在国内经营的“地摊银行”就有31家,而在中国人经营的“地摊银行”中,许多人都是已经移居越南的华侨。这些越南华侨一般在越南都有亲戚,与越南方面联系密切,所以经营以越南盾、美元等外币兑换和货款汇兑为主的“地摊银行”有其独特的资源优势。[10]但这就造成了“地摊银行”经营者多具双重或多重身份,不易区分国籍,对其管理和规范有一定的难度。

(二)“地摊银行”仍处监管深水区

由于“地摊银行”的民间性、地下性,尤其经过两次大规模的打压,中方“地摊银行”渐渐转入地下运营,而且从业者个人保护意识极强,使得调查工作难以深入,取证困难导致司法部门所立案件对案情的最终认定困难。[11]长久来看,“地摊银行”继续处于监管盲区,将对海关、人行、税收、外管等部门的正常监管造成很大障碍,增加边境贸易交易和结算规范化的难度。

(三)“地摊银行”的存在使大量的人民币现金在银行体系外循环

调查发现,“地摊银行”的存在使大量的人民币现金在银行体外循环,给人民币管理带来很大的困难。边境贸易引发的人民币跨境流动现象,为研究人民币区域化和国际化问题提供了良好的试验机会,人民银行一直以来都十分关注边境地区人民币流通的情况。还且人民币现金长期留存在银行体系外还会导致人民币破损严重,造成大量的破损币。但是由于“地摊银行”的存在,地下运作的资金难以准确计算,给央行的统计监测和研究工作增加难度。[12]

(四)“地摊银行”资金很少在银行体系内沉淀

可以看到,“地摊银行”进行的资金汇兑、贸易结算等业务事实上都借助了中外商人或者“地摊银行”在中资银行开立的人民币结算账户。一方面,边境地区的中资银行某种程度上成为了地下金融资金的临时托管站,真正的大规模资金都很少在银行体系内留存和沉淀下来,进而产生效益;另一方面,对于这些有巨大资金动员能力的地下金融,银行无法完全监控其账户的资金走向,一旦其联手伺机而动,则必然对中资银行体系的稳定运行产生严重冲击。[13]

(五)“地摊银行”助长了人民币假钞的境外流通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人民币币值的稳定,人民币已经成为中国周边国家和地区的流通货币,但随之而来的人民币假钞犯罪也越来越娼厥。据称,在东南亚已形成跨境的假人民币“产业链”。而云南作为中国和东盟的桥头堡,便必然成为了假币进入中国的一个跳板。据北京《国际先驱导报》报道,中越边境地区的“地摊银行”已经成为人民币假钞的流通渠道。[14]在泰国、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地都出现过人民币假钞。据媒体报道,由于担心受骗,现在当泰国导游带领中国游客前往当地购物时,一些原本乐于接受人民币购物的商店,也开始拒绝接受人民币现金交易,要求中国游客刷卡或用美元、泰铢交易。由此可见,人民币假币的大量流通必然会影响到东南亚企业和个人对人民币的信赖程度。最终将会影响到人民币区域化、国际化的进程,因此需要引起我们高度的关注。

四、沿边金融开放对“地摊银行”的影响

“地摊银行”的存在与发展有其存在的客观必然性,并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对中越边境贸易的发展起到了不可忽略的促进作用。但“地摊银行”毕竟是旧时代的产物,在市场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国家对人民币的周边化、区域化、国际化越来越重视,政策导向更加倾向于推进跨境金融合作。在这样的背景下,“地摊银行”何去何从,是否会退出历史舞台,本文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人民币跨境结算对“地摊银行”的影响

2009年,国家明确指出,要把云南建设成为面向西南开放的“桥头堡”。云南省政府抓住这一历史发展契机,在不断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的基础上,把金融支持服务云南桥头堡建设作为重大举措。2013年11月,国务院正式批复《云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这是国家战略层面的支持云南省金融桥头堡建设的重大举措。在此引导下,各商业银行积极探索与周边国家进行跨境金融合作。2014年1月22日,富滇银行与老挝外贸大众银行合作设立了老中银行,支持中老跨境金融合作;2014年7月,中国建设银行云南省分行推出了对越南一般贸易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2015年4月,中国农业银行云南省分行获得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批准开办泰铢、越南盾、老挝基普、缅甸元等外币现钞的跨境调运业务。参与跨境金融合作的金融机构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这标志着各商业银行越来越重视人民币的跨境结算,而且结算手续越来越简化。2013年7月10日东兴试点以后,在东兴试验区个人结算部分单笔80万元以内凭借身份证都能结算;2014年4月30日推广到整个广西,2015年6月11日再次简化,所有个人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已经没有限制了。

从开始提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起,就有人认为中越边境地区的“地摊银行”将面临巨大的生存危机,毕竟“地摊银行”主要的业务仍然是货币兑换,如果采取人民币跨境贸易直接支付,必然会影响到“地摊银行”的兑换业务。但是,实际上,中越两国跨境贸易中采取人民币计价结算并没有对“地摊银行”造成太多的不利影响。主要原因为中国对外贸易还是更倾向于扩大出口,创造就业,保持顺差,从而造成人民币外流渠道缺乏,国外客户得到人民币的途径缺少,无法获取人民币资金对中国客户进行支付。另外,即使国外客户对中方企业出口,收取了人民币货款,由于没有投资升值的渠道,也不愿意长期和大量的持有,他们自然也需要把人民币兑换成可自由兑换货币。虽然,中国现在与部分国家采取了现钞跨境调运的形式部分的解决了境外人民币缺乏的问题,但是整体来看,对“地摊银行”的影响不大。“地摊银行”仍然在中越边境贸易中发挥了较大的作用。[15]

(二)人民币加入SDR对“地摊银行”的影响

2015年12月1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正式宣布,将人民币纳入特别提款权(SDR)货币篮子(简称“入篮”),权重超过日元、英镑,位居第三位,新篮子将于2016年10月1日生效。这标志着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又迈上了一个新台阶,人民币入篮意味着人民币已经是可自由兑换货币,人民币的汇率及币值将更加稳定。对于周边国家来说,人民币加入SDR会更加增强人们保留和持有人民币的意愿,商业银行也会适当增加人民币头寸。但在越南盾、老挝基普、缅甸元等外币还是非自由兑换货币的情况下,人民币与这些外币的汇率决定权还主要把握在“地摊银行”手里,因此边境贸易仍然需要“地摊银行”。

五、对策建议

对于“地摊银行”,更为重要的是如何通过规范以扬长避短、趋利避害。虽然“地摊银行”的作用逐渐在被弱化,风险逐渐凸显,但“地摊银行”对正规金融机构的互补能力,以及“地摊银行”在东南亚诸国的合法地位,都预示着“地摊银行”在短期内不会消亡,未来的“地摊银行”的将更多的向合法化发展,对此本文提出以下具体对策建议。

(一)加快落实“地摊银行”的合法转型

早在2005年,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课题组就曾提出对“地摊银行”进行引导和规范,主要问题还是集中在如何对“地摊银行”进行监管。张凤科(2013)等人指出,在地方政府领导下,由金融办主导,牵头协调各派驻机构对地摊银行进行统一监管,将是比较具有可行性的一种选择。[16]

但至今“地摊银行”的合法地位仍未落实,一方面,要加强地方政府的执行能力;另一方面,金融办需积极与中方“地摊银行”的经营者协商,选其规模较大的一到两家“地摊银行”进行合法转型。初期的转型可以参照香港的“两替店”,在内地“两替店”又被称为货币兑换店,最早出现在北京和上海。2008年8月,国家外汇管理局下发通知,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非金融企业经过外汇局批准后,可以自主经营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2012年外管局又公布了《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进一步深化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并公布了包括简化市场准入管理、扩大特许业务经营范围等在内的多项内容,这使得更多的企业跃跃欲试。货币兑换店的成立手续及管理经营通过多年的实践已趋于成熟,“地摊银行”的业务范围与货币兑换店一致,因此“地摊银行”完全具备通过成立货币兑换店实现合法转型,有利于进一步的规范和监管。之后则可整合几家成熟的货币兑换店参股建立具有边境特色的边贸银行,更好地服务于中小企业的边贸结算。

(二)双管齐下治理地下金融

“地摊银行”仍与“地下钱庄”等地下金融有着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兰天术(2014年)经过自身的田野调查,认为“地摊银行”的存在,得益于“地下经济”的运行,“地下钱庄”成为“地摊银行”的后盾。“地下钱庄”的非法性主要体现在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建立资金池,而正是得益于资金池的帮助,“地摊银行”得以调动巨额资金进行代理支付。所以在支持“地摊银行”合法转型的同时,应加大力度查出和取缔“地下钱庄”等非正规金融组织。逐步引导地下的资金“阳光化”,让商业银行成为“地摊银行”的后盾,必要时放宽其向“地摊银行”的贷款条件,让“地摊银行”逐步乃至彻底摆脱地下金融。

(三)广泛普及人民币知识

在人民币周边化、区域化和国际化的过程中,我们还应加强对周边国家的人民币知识普及。很多周边国家的居民及商人对人民币的了解程度还比较低,容易被假币所迷惑,从而给人民币假钞贩卖者提供了可乘之机,造成人民币假钞在国外大量流通,严重损害了人民币在国际中的形象。今后在鼓励金融机构跨境合作的同时,应倡导金融机构对当地居民进行人民币的知识的普及教育,提高居民对人民币的辨别能力,增强人民币的可信度。

(四)商业银行应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并积极探索与“地摊银行”的合作机制

长期以来,商业银行与“地摊银行”的博弈结果表明,两者的关系并不是敌对和排斥关系,而是相互融合及促进关系。人们之所以选择“地摊银行”的原因是因为其手续简单、费用低和速度快,针对这一点,商业银行应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尽量简化手续、降低费用和提高效率。为此,银行办理人员自己首先要熟悉业务,其次可以对不熟悉办理程序的客户进行培训,另外云南可以向广西银行业学习借鉴其“边贸通”业务,[17]以实现边贸业务汇款指令实时发送、结算资金实时到账,为广大中小企业提供高效的边贸结算服务。在二者的融合上,商业银行需要靠“地摊银行”提供清算头寸,调整汇率信息,并且“地摊银行”还可以倒逼商业银行进行金融创新。而“地摊银行”也需要商业银行为其提供结算账户,以保障货币兑换及代理支付等业务的正常高效运行。“地摊银行”全天24小时的经营模式也对商业银行进行了强有力的补充,二者的积极合作能更好的促进边贸及跨境金融的发展。

(五)加快推进人民币跨境结算工作,建立健全境外人民币回流机制

鼓励边境贸易使用人民币结算,开展人民币国际结算业务,推动人民币的国际化进程。在目前银行的边境贸易结算业务中,人民币在中越边贸结算中主要起计价功能,并不在越南落地。如果能够开展人民币国际结算业务,直接将人民币划入收款方账内,那么通过银行结算就不需要进行人民币与越南盾的兑换,客户不再需要负担外币买卖差价。这样既可以降低每笔业务的费用,也可以降低中方银行因持有的越南盾头寸而面临的风险。所以,中方应积极与越方银行协商,尽快签订两国货币互换协议,加快推进人民币跨境结算工作,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人民币跨境流通。

人民币国际化不仅要让人民币出得去,也要回得来,而目前的实际情况是商业银行在开展资金汇划业务时人民币只在银行各个账户内相互转账,人民币并未真正的走出去。而境外人民币限于回流渠道短缺,大部分资金游离在金融体系外,不仅造成人民币破损严重,更导致人民币假钞泛滥,严重影响了人民币的国际形象。目前经外汇管理局批准进行人民币现钞出入境调运业务的仅有富滇和中国农业银行两家,调运规模有所局限,今后国家应逐步放宽回流渠道,鼓励各商业银行积极探索建立境外人民币回流机制。

(六)加强国家层面的沟通与合作

加强与周边国家的沟通与协商,尤其是两国间的金融与司法等方面的合作,由于两国政策和法律法规存在差异,规范“地摊银行”的经营行为更加需要依靠双边政府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单方面的监管规范只会事倍功半。我国政府应该加强同周边国家政府关于边境贸易管理的协商和金融信息交流,通过协商要求对方政府加大对“地摊银行”的监管力度,限定“地摊银行”的业务范围和经营范围,共同维护边境地区正常的贸易秩序和金融市场秩序。

参考文献

[1]李增仁.人民币在芒街——越南边陲小城地摊银行写真.河北金融,2004,(3).

[2]晓刚.“地摊银行”难取缔.时代金融,2005,(5).

[3]陈青,石静.云南边境地摊银行生存根源及治理对策.区域经济金融,2005,(2).

[4]周元元.中越边境“地摊银行”近况调查.金融时报,2006,(6).

[5]徐友仁,唐宪.中越边境“地摊银行”探访录.金融时报,2007,(9).

[6]季益宇.“地摊银行”应势而生前行尴尬.国际商报,2009,(7).

[7]潘永.中越边境贸易结算中“地摊银行”模式的竞争优势研究——基于业务效率的视角.学术论坛,2010,(7).

[8]孙磊.滇越“地摊银行”问题分析.经济研究导刊,2010,(35).

[9]邵莉,王四圣.摆脱“地摊银行”.金融世界,2011,(11).

[10]丁文丽,李艳.中国边境地区地下金融现状调查——云南案例.国际经济评论,2011,(6).

[11]李惠颖.对中越边境“地摊银行”取缔难问题的分析.区域金融研究,2012,(4).

[12]张风科.非正规金融视角下的地摊银行问题研究.博士论文.西南财经大学,2012.

[13]张风科,张玉菡.“地摊银行”发展趋势与监管问题研究.区域金融研究,2013,(8).

[14]陈婉霞.中越边境“地摊银行”发展问题研究.硕士论文.广西大学,2013.

[15]兰天术.广西东兴市“地摊银行”研究.硕士论文.广西民族大学,2014.

作者简介:和双翼(1992-),男,云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金融专业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农村金融;唐青生(1964-),男,云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农村金融;袁天昂(1960-),男,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高级经济师,研究方向为金融理论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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