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对油田漏电保护设施重要性的认识

2016-05-16 19:06陈莉
科教导刊·电子版 2016年9期
关键词:漏电保护认识油田

陈莉

摘 要 正确认识和对待漏电保护设施的重要性及其作用,正确、合理、科学地选择、检定、配置、装设和使用漏电保护设施,加强和完善漏电保护设施的维护管理,对于强化安全用电、避免或减少触电伤亡事故都将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反之,则会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带来巨大损失。

关键词 油田 漏电保护 设施 重要性 认识

中图分类号:TN407 文献标识码:A

1正确认识漏电保护设施的重要性及作用

正确认识和对待漏电保护设施的重要性及其作用,正确、合理、科学地选择、检定、配置、装设和使用漏电保护设施,加强和完善漏电保护设施的维护管理,对于强化安全用电、避免或减少触电伤亡事故都将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反之,则会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带来巨大损失。在现阶段,漏电保护设施在装设、使用和管理中的弊端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装设漏电保护设施的重要性及其作用认识不足。油区供电网络遍布田野乡村,地域广,分散性强,线路及设备维护面广、难度大,加之盗窃性、毁损性、工程建设性破坏电力设施等违法行为,私拉滥接、违章建筑、交叉电源和双(多)电源及备用电源等违章违规行为也屡屡发生,因此,线路故障率较高。所以,许多基层电力职工为了减少工作量或者避免麻烦等等原因,而人为地将配变的一级保护或者主干(分支)线路的二级保护的漏电保护器有意识不装或者人为退出。还有一部分人将损坏的或被怀疑的漏电保护器退出,用刀闸取而代之,认为刀闸可形成明显的断开点,殊不知刀闸熔丝只对过负荷、过流和短路起一定保护作用,而对过电压和漏电、触电电流不起保护作用。

(2)有的漏电保护设施产品质量差,不正常动作(分断),起不到保护作用。运行中确已损坏而不更新。对在运行中已损坏的漏电保护器,因抱有侥幸心理,觉得可有可无,所以,将其直接退出。校检、试跳方法不当或不检定,不维修。只用试跳按钮进行试跳检查,没有在被保护线路上作接地试跳的现场检定。

(3)漏电保护设施装设地点和配置不合理。配变侧、线路侧(含主干、分支线路)、设备侧三级从安装时就没有装设。这种作法其事故率最高,危害性最大。

(4)只强调办公区域,不注重生产区域外。这种只在办公区域装设三级保护(终极保护)而配变和线路上均省略的作法,虽然可以减少配变和线路的停电机会,但是,10千伏高压装置只有“过流速断保护”而跳闸,10千伏发生断线、接地故障时变电站内只发声、光信号,所以当室外配变负载侧或者低压(380/220V)供电线路上发生触电事故,或者因雷击、大风、泥石流、滑坡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原因引起断线、接地等故障时,就没有保护,电力安全意识淡薄的人常在这时徒手拾拿断落的或接着大地的带电线路而触电,使得触电伤亡事故难以下降,而且这类事故经常发生、屡见不鲜。

(5)只装配变出线侧的一级保护和用户侧的三级保护,忽略主干线路和分支线路侧二级保护。这种作法的弊端在于,若某一分支线路发生漏电或触电故障时,将会引起整台配变全部停电,未能缩小事故停电范围。现实中,这种情况也常常发生。

(6)使用的漏电保护设施选型不当。首先是对于家用漏电保护器,存在着不论保护器的特定功能(如剩余电流、短路、过负荷保护),也不管保护器额定动作电流的大小(如6、10、30、45mA),更不顾安装位置的特定环境(如暴晒、阴雨非阴雨、特别潮湿)等而随意安装使用,从而极易损坏或者出现不正常动作(分断)。其次是对采用配变侧、线路侧、用户侧三级分级保护的漏电保护器选型配置中,除了忽视上述特定功能、额定动作电流大小和位置环境因素外,还普遍存在着缺乏保护器相互之间动作电流的级差和动作(分断)时间的级差的配合。

2安装漏电保护设施应采取的对策

(1)正确选用漏电保护设施。如何正确选用漏电保护设施,一要充分考虑漏电保护设施的特定功能,如短路、过负荷、过压等功能;二要全面考虑保护器额定动作电流的大小;三要综合考虑保护器安装位置的特定环境,如暴晒、阴雨非阴雨、特别潮湿;四要系统考虑在实行三级保护漏电保护器选型配置中保护器相互之间动作电流的级差和动作(分断)时间的级差的配合。

(2)正确配置漏电保护设施。在现行采用的三相四线制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和单相制工作零线N线与保护地线PE线合一的接零系统的低压电网中,必须全面推广配变负载侧、主干(分支)线路侧、用户末端侧三级分级漏电保护。

配变负载侧保护。它应作为变台供电的总保护(一级保护)。安装在配变的低压总电源侧。宜采用带分励脱口器的低压断路器。保护器的额定动作电流应尽量选小,但也应能躲过低压电网的正常泄漏电流。一般选用额定动作电流75mA、100mA、15mA三档可调式为好,其最大动作(分断)时间不应超过0.2秒。

主干(分支)线路侧保护。它是防止主干(分支)线路到用户末端侧保护器之间直接接触的触电伤亡事故的二级保护(中级保护),也可作为末级保护器的后备保护。安装在主干(分支)线路集装配电箱内电源刀闸的电源侧。宜采用剩余电流、短路及过负荷保护功能的保护器。保护器的额定动作电流应小于总保护额定动作电流值,并界于总保护和末级保护器动作电流之间,一般选用额定动作电流45mA、60mA、75mA三档可调式为好,其最大动作(分断)时间应大于0.1秒、不超过0.2秒。

有条件的还可在分支线路侧设置分支侧保护。它是防止分支线路到用户末端侧保护器之间直接接触的触电伤亡事故的细分保护,这样,保护更细、更具可靠性,最大好处是能更好地缩小停电范围。只是在整定额定动作电流和分断时间上增加了一定难度。

参考文献

[1] 王伟,晏洪财,吴丽丽.浅谈漏电保护器的安全使用[J].企业标准化,2008(Z3).

[2] 牟龙华,孟庆海,刘建华.可通信式智能选择性漏电保护系统的研究[J].电工技术学报,2003(01).

[3] 陈奎,张丽,孙常青.煤矿高压防爆开关漏电保护的研究[J].电气应用,20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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