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低保家庭致贫影响因素实证研究

2016-05-24 13:46王琛赵志康马荟马江慧敏
现代经济信息 2016年9期

王琛+赵志康+马荟+马江慧敏

摘要:低保家庭是我国处于贫困线以下的困难群体,他们的脱贫与否直接关系到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程度,以及社会稳定程度。因此,探究影响城市低保家庭致贫的因素显得尤为重要。本文结合北京市天桥街道留学路社区低保家庭实地调查情况,借鉴生存分析的统计学方法进行实证研究,旨在分析得出影响城市低保家庭致贫的影响因素及其重要程度,最后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城市低保家庭;致贫因素;生存分析法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09-0000-02

一、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飞速发展起来,与此同时,社会贫富差距不断拉大,两极分化日益严重,成为制约目前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拦路虎”。具体表现在:一是不公平鼓励人们不进行“生产性努力”而进行“分配性努力”,影响经济效率;二是会导致各阶层阶级对抗,降低人们的安全感,影响投资环境;三是会抑制国内消费,妨碍最终的经济增长形成。而低保家庭作为我国处于贫困线以下的困难群体,特别是城市低保家庭生活在社会贫富反差如此强烈的城市中,对社会公平程度更加敏感,促进他们就业更是当务之急。那么在城市就业机会如此之多的状况下,影响他们致贫的因素是什么?又如何促进他们脱贫?

目前关于城市低保家庭的相关研究文献并不少,且主要侧重低保家庭某一方面的研究,仅限于个案观察式讨论,缺乏系统性的论证,对城市低保家庭的致贫的影响因素相关研究定量分析方面很少。本文结合北京市天桥街道留学路社区低保家庭实地调查情况,运用生存分析的统计学方法进行实证研究进行系统性的论证,旨在分析得出影响城市低保家庭就业的影响因素及其重要程度,丰富和深化国内相关文献在这方面的实证研究,希望能有所创新之处。

二、调研背景概述

1.全国“低保”概况

截至2014年底,全国共有城市低保对象1026.1万户、1877.0万人。全年各级财政共支出城市低保资金721.7亿元,其中北京市共有9.45万户、共16.4万人,每年约发放9亿余元低保金额,约占全国总支出的1.25%。

2.调研对象-留学路社区概况描述

留学路社区隶属于北京市西城区(原宣武区)天桥街道。社区面积0.15平方公里,社区户数3596户,社区人口数9405人。

留学路社区的特点为流动人口、弱势人口、刑释人员多,平房危房较多。社区流动人口数1842人,低保户203户。该社区住户的流动性较大,其原住民大都已迁出,将平房出租,在此居住的大都是租房居民。我们了解到,留学路社区的年轻人多数大都已经搬离这里,留下来的多是老人,这些老人中,无业的低保户居多,收入较低,文化程度不高。在中年住户群体中,也有一部分失业人员或刑释人员,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依靠低保生活。因此,本文将针对留学路社区低保住户展开研究,探讨影响致贫的主要因素,并试图给出相关建议。

三、实证数据分析及描述

1.数据来源及整体概述

(1)数据来源。本研究的资料《留学路社区低保人员备案表》来源于北京市西城区(原宣武区)天桥街道留学路社区,经社区福利主任批准用于学术用途。本研究中的统计数据均截止至2015年7月,具有较强的时效性与实用性。

(2)整体概述。低保是一种以户为单位的、申请现金补差救助的生活保障制度。就广义的困难家庭判定而言,需要福利救助的家庭类型还包括一般困难家庭、重残家庭、低收入家庭等。

留学路社区现有低保户203户(2015年7月),民政救助1户;一般困难家庭1户,重残家庭14户,小工商家庭4户,低收入家庭26户。

本文主要研究对象为低保户家庭,故本研究中只以203户低保户为研究对象。

2.数据分项描述及分析

本研究中的数据主要旨在针对现低保家庭的一些方面,挖掘影响造成家庭需要低保救助的主要因素,并通过建立模型来定量评估构成低保的原因。

(1)审批年份及对应户数。本社区的低保户首次申请年份跨度从1996年至2015年,跨度较大。所调研的203户贫困家庭首次申请低保并通过审批的年度分布如图一。

可见,留学路社区的低保于2000年前后起步,在2002年低保申请数目最多,达到41户,这可能与当年低保申请调标幅度有一定关系。在2003-2011年期间,申请低保户数呈相对稳定的状态,从2012年至今数量有所下降。这反映了低保审批工作具有阶段性、受政策调整影响较大的特点,从2002年井喷式的申请数目提升可见一斑。此后的10年间,低保申请户数平稳走高,反映了保障范围的逐年拓展。

(2)户主年龄分布。图二中为留学路社区申请低保户主年龄的分布图,可见年龄跨度较大,从23岁到90岁。由图表可见,中老人申请者明显多于青年申请者,其中40-60岁段占总体的81.5%,为主体部分。总体呈以51-53岁为中心的近似正态分布。高于60岁以上的申请者占总低保户的18.5%,包含残疾、孤老、军人烈属等救助对象。

(3)户均保障人数。该社区低保家庭基本以3人为主,占申请户数的1/3之上。1人贫困家庭比例较高,这可能与孤寡老人、“失独”状况以及民政救助对象限制等因素有关。依次递减的是2人、4人以上家庭。

3.致贫原因分析

接下来本研究旨在通过现有数据建立定量模型评估影响构成低保的主要因素。参考文献后,我们在此将采取生存函数分析法。生存函数是一种随机变量函数,往往用来表示系统失败概率,这种概率往往基于时间。函数用来表示一系列事件成功(“生存”与否)时间和结局与各种影响变量之间的关系。在本文的研究中,我们将建立以脱贫时间为因变量的Cox回归模型,分析各种因素对致贫及持续期的影响。

我们此处将与致贫有关的因素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内生因素,即不受政策与突发事件等影响的自然因素,如户主年龄、家庭人数、受教育程度等;第二类是外生因素,即与政策调整、难以预料的事件有关。外生因素又可分为两部分:正向因素,如政策补贴力度加大;负面因素方面,根据现有表格及阅读文献,我们归纳了以下8种低保家庭致贫原因:残疾、疾病、离异、未婚、丧偶、失业、犯罪、户籍变化(如农转非)。将此8种子因素进行整合,可归纳为健康、婚姻、职业、刑释、户籍5方面。

我们首先整理了203户家庭的外生致贫原因户数分布,如图三所示:

1.有多因素叠加的,在统计中只按其中一个算,后文会对多因素叠加进行说明。

2.为方便操作,因素名称以数字代替:健康为1,婚姻为2,职业为3,刑释为4,户籍为5。

3.统计规则设定:健康状况子项目中,存在残疾、患有较严重疾病则归入统计;婚姻状况子项目中,存在丧偶、离婚情况则归入统计;职业子项目中,存在失业情况归入统计;户籍项目中,存在“农转非”户籍变化则归入统计。

由图三可知,本次调研中贫困家庭致贫原因前两位要属健康(残疾或重病)、失业。其中因健康因素致贫的低保户占41.9%。值得一提的是,在数据录入中,我们将一些无法识别明显致贫原因的、及标注有“职介”的低保户,均归入“职业”因素中。可能其家庭成员并未有失业,就业不满意可能亦可会导致贫困。

同时我们还发现,很多家庭的贫困并非是唯一因素所引致。在203户样本中,有两项及以上劣势集聚的家庭有59户,占总体的29%。其中以职业与婚姻因素集聚的最多,共有36户,占总体的17.7%。其次为残疾与离异、刑释与离异等劣势集聚的家庭,占总体的10.4%。有10户家庭具有三个及以上劣势因素。这说明贫困往往有着原因集聚的状况。

我们此处借鉴生存分析法,建立脱贫函数,以脱贫函数的值来评估贫困度,并以各变量对整体值的贡献率来评估各因素对贫困的影响。构建脱贫函数如下:

x1,x2,...xn等因素均对于脱贫有助益作用,即有着“生存”的正效应。t代表脱贫时间,即贫困家庭自申请低保成功到脱离救助的年数。f0(t)函数代表的是基准函数。本模型中,正号表明有助于脱贫的因素,是脱贫的促进因素;而负向符号表示是消极因素。整体的状态值为1时,代表脱离救助事件的发生。以下的图表五中记录了方程的重要变量及系数。

其中,x1代表户主申请年龄,x2代表家庭人数,x3代表健康不佳原因,x4代表职业发展不顺原因,x5代表婚姻不顺原因,x6代表曾有犯罪经历原因,x7代表人户分离等户籍原因。在这多种因素中,除家庭人数为正向因素之外,其他因素均是脱贫时间减少的消极因素。这意味着,这些因素的增强会提高脱贫的难度。值得说明的是,表格中的Exp(B)表示的是预期相对贡献度,最大的为健康因素,其Exp(B)值为1.893,说明的是健康度每增加一个等级,其相对的救助时间就会缩短1.893倍。且此处该变量符号为负,故应为负向贡献度。由此我们可见,健康、职业、婚姻三个因素的改善最有助于低保户脱贫。户主年龄是延长脱贫时间的重要因素。因此我们可知,除了直接救助之外,追溯其社会融合因素,透视其需要的特殊照顾与帮扶,会从更根本的层面上帮助其摆脱困境。

四、政策建议

本文认为在城市就业机会较多这一大背景下,城市低保家庭实际拥有很少物质资本甚至没有物质资本,就业成为一条普遍的脱贫的出路。所以结合影响城市低保家庭致贫的影响因素,如何促进他们就业就显得尤为重要。笔者提出以下三条建议:

第一,本社区中健康因素成为低保家庭致贫的首要原因,这里的健康主要是指身体和精神残疾。其中残疾又可分为先天性残疾和后天造成的残疾两部分。本文认为,首先要需建立适合于残疾人培训的专门培训机构,使残疾人适合其生产岗位的要求,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就业培训机制,有针对性的对残疾人进行培训,建立针对性的行业任职资格考核体系,组织专家进行集中培训等方式保证残疾人就业和满足产品市场需求。其次,与此同时,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劳动就业合同,使残疾人受过专业化培训之后即可上岗,工作得到保障。再次,对于接受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给与政策上的优惠,此种优惠不仅仅局限于减免部分税收,灵活性优惠措施更应受到鼓励。如残疾人工资、福利由政府统一发放;对达到一定残疾人就业人数比例的企业给与直接的政府补助等等。而非残障家庭中可分为老年人和中老年两类。第二,老年人(年龄在60岁以上)占到了留学路社区低保户总数的18.5%,从调查情况来看,他们多数疾病缠身,基本丧失了劳动能力,另外很少一部分需要照顾家人、孩子。这两部分人群几乎没有劳动就业意愿,也没有劳动能力,需要政府的直接补贴,包括现金、能源补助等,以保证最低的生活保障,满足其基本日常生活需要。第三,留学路社区的中老年群体应受到政府的最大关注,他们的脱贫可能性最大。我们此处将中老年人群定义为40-60岁年龄段,占总体的81.5%。其中健康人数共有154位,他们一方面有一定的生产劳动能力,另一方面享受政府低保政策。究其原因,发现部分是刑满释放人员,多半是当时80年代“严打”期间造成的。由此,一方面刑满释放后的求职过程中受到社会、企业的排斥,从而也对社会产生不信任感,没有长期稳定的工作,游荡于失业与就业的边缘,工资收入微薄,靠政府低保金生活。另一方面,婚姻状况也因此受到牵连,刑满释放后的重组家庭的比例较高。对此的建议是:采用“帮加扶”的方式,所谓“帮”,一是让刑满释放人员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经常组织谈话、集体活动等,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二是教导其转化思想观念,强调劳动致富的观念。“扶”一是指帮助其掌握一定的劳动技能,提供劳动机会、医疗救助、公益岗位安置、法律援助、刑释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教育救助制度等。二是积极推动其创业,并给予创业政策上的优惠。

参考文献:

[1]孙晓冬.我国城镇弱势群体生存状态及其致贫因素分析——以长春市“低保”家庭为样本的研究[D].长春:吉林大学法学院,2008.

[2]成福蕊.社会救助与脱贫分化——基于京石低保家庭的调查研究[J].河北民族师范学院学报,2015年2月,35(1):119-121

[3]林闽钢,祝建华.我国城市低保家庭脆弱性的比较分析[J].社会保障研究,2011,6.

[4]张雯雯.我国城市低保人群低就业率原因分析[J].人口与经济,2008,4.

[5]梅建明,刘频频.城市低保群体的社会经济特征及低保救助制度——对武汉市387户低保家庭的调查分析[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05(05).

作者简介:王 琛,北京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经济学专业2013级本科生。赵志康,北京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经济学专业2014级硕士研究生。马 荟,北京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经济学专业2014级本科生。马江慧敏,北京理工大学设计与艺术学院工业设计专业2014级本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