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贫困生认定的多级正反馈体系研究

2016-05-25 10:20
关键词:贫困生高校

金 海 平

(安徽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安徽 芜湖 241000;安庆师范学院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 安徽 安庆 246133)



高校贫困生认定的多级正反馈体系研究

金 海 平

(安徽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安徽芜湖241000;安庆师范学院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安徽安庆246133)

摘要:高校贫困生认定是落实精准扶贫的基础性工作,但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存在着 “知情难、比较难、判定难”等问题。引入控制论中的反馈机制到贫困生认定工作中,建立多级正反馈工作体系,将贫困生认定中各环节的结果返回到信息输入端,可以及时发现各环节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实践表明,这种方法将原本含糊不清的定性评定转变为比较精准的量化评定,简化了贫困认定工作,提高了贫困认定的准确性,具有一定的应用价值。

关键词:高校;贫困生;正反馈体系

一直以来贫困生认定是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难点。其重要性不言而喻,贫困生认定是落实精准扶贫的基础性工作,目前学界已有一些相关研究成果,但往往偏重于理论分析,实证研究、案例研究、应用研究尚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本文尝试将控制论中的反馈机制引入到认定工作中,结合贫困生认定工作的具体实际,做一些粗浅的探讨。

一、贫困生认定:资助工作的逻辑起点

贫困生认定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贫困标准的模糊性、贫困生家庭收入来源的差异性与不确定性、贫困意识差异性与选择性、各高校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结构的差异性等,都给该项工作带来困难。在认定一般贫困和不困难之间,难度大,学生之间也有很多争议[1-2]。为此,对认定材料采用量化打分给出认定排名,简化学生资助管理难度和工作量,使学生资助工作更细致。多年来国家不断调整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从无息贷款、勤工俭学、绿色通道、奖学金到国家奖助学金、困难补助等[3-4]。2014年,政府、高校及社会设立的各类政策措施共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4 064.25万人次,资助总金额716.86亿元,比2013年增加142.75亿元,增幅24.86%[5]。

当前国家奖学金本专科每年约奖励5万人,8 000元/人,占总学生数的0.2%;奖励硕士研究生3.5万人,2万元/人;奖励博士研究生1万人,3万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约奖励70万人,5 000元/人,占总学生数的3%。国家助学金每年约资助450万人,平均每人每年资助3 000元,分2~3档资助,约资助总学生数的20%。研究生除国家助学金外,自2014年起,还有学业奖学金。此外还有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面向高校设立奖学金和助学金等。

对贫困学生的资助工作已成为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6],做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工作是对贫困大学生进行资助的前提和基础,是将国家和社会对贫困大学生的关爱落到实处的保障,是促进社会公平价值在教育领域内的延伸重要途径[7]。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贫困生认定是资助工作的逻辑起点,只有将贫困生的基本情况摸准、摸透,资助工作才会有的放矢;只有将源头的贫困生认定工作这一粒关键棋子落好,资助工作才会通盘盘活。这项工作的成效直接影响到了整个学生资助工作的成效,牵一发而动全身。

二、贫困生认定过程中存在的难题

(一)贫困生认定工作时间紧,任务重

资助体系覆盖面广,在工作中涉及的人数多,工作量大。教育部建议专职辅导员与所带学生师生比为1:200,参与申请学生面在20~45%,参照这两项数据,每位辅导员需要审100份左右的贫困认定申请,工作量大。特别是新生班级,由于师生之间相互不了解,审核工作量更大。

贫困生资助工作一般在每个学年初即9月份完成,贫困生资格认定采用多级审核机制后,到辅导员和班级层次,用来开展工作的时间大约只有10天。而新学年开学初,除贫困认定工作外,辅导员面临着新生入学资格审查、档案整理核查、军训管理、入学教育、助学贷款资料收集整理与上报,学生管理系统数据的审核导入与更新等多项工作。

(二)认定依据单薄、过程缺乏严密性

学校资助工作组逐个实地调查其家庭经济实际情况无论是人力还是财力上都不可行,因此对于新生,对其家庭情况的了解主要通过学生自我陈述材料和《高等学校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老生则将在校消费情况作为补充。笔者通过电话调查及实地走访发现,多数调查表能反映学生家庭状况,但是存在部分民政部门管理不规范,对其辖区内的贫困户不能一一记录,对申请者家庭情况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

目前各高校贫困生认定几乎都是班级评议,院系审核、学校审批三层把关。但是工作具体落实上,各个环节各校存在差异。有些贫困生认定的主要模式变成简单的“学生讲-评议组讨论-教师认定-学校批准”。这种模式存在很大的弊端。首先,让贫困生学生在由本班同学组成的评议小组面前自述家庭经济情况,不仅不能保护学生隐私,而且损伤了他们的自尊,伤害了他们的情感,有些同学因为不愿意经历这一程序而放弃贫困认定申请;其次,有些学校对贫困认定小组成员组成的科学性缺乏研究,对其成立的程序性、规范性没有明确规定,工作的责任宣讲不透彻,纪律要求不严格。程序规范的缺失很难确保评议结果的公正性。

(三)对贫困认识存在主体差异性

首先,对贫困认定存在态度上的差异。大一新生价值观的主体性还不强,其个体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受家庭及周边环境影响。部分同学为了获得资助,申请时有意隐瞒家庭经济收入,虚报家庭支出;有些学生因为不想给自己贴上“贫困生”的标签,尽管家庭经济困难,也不愿意提出贫困认定申请;还有些同学认为递交“贫困认定申请”就是在跟同学抢国家贫困生资助的钱,因此放弃申请等。

其次,贫困既是一个绝对概念[8],又是一个相对概念,因而可以把贫困区分为绝对贫困和相对贫困。绝对贫困又叫生存贫困,指缺乏维持生存的最低需求品,不能维持最基本的生存需求。相对贫困也叫相对低收入型贫困,是指虽然解决了温饱问题,但不同社会成员和不同地区之间,可能存在着明显的收入差异,低收入的个人、家庭、地区相对于全社会而言,处于贫困状态。生存型贫困比较容易界定,而家庭经济富裕、一般及困难的学生,对低收入型贫困的界定存在差异,这不仅影响学生对贫困的自评,也影响相关人员对贫困生的认定。

(四)重认定,轻后期跟踪

由于贫困生认定工作中存在诸多不足,难免出现一些偏差甚至错误,可能导致贫困生之间,贫困生与非贫困生之间产生心理隔阂甚至矛盾。老师发现问题后,因怕纠错本身麻烦,或担心纠错会给舞弊者带来心理压力,而将错就错。这有损于贫困生认定工作的公正性,对学生的道德教育、责任教育等都造成了负面影响,也对今后的贫困生认定工作的有效性造成冲击。

三、基于量化考核、面向多级正反馈的贫困生认定工作

反馈(Feedback)概念来自控制理论[9],指将输出结果返回到输入端,以某种方式改变输入,进而影响整个系统的功能。反馈分正反馈和负反馈,其中正反馈能放大或加强系统功能。这里将控制理论中的反馈理念引入到贫困生认定工作中,结合实际工作经验,提出面向多级正反馈的认定机制,对学生提交材料量化考核。该方法在实际应用中,大大提升了工作效率,并提高了公平公正性。

该体系模型如图1所示,其中学生是主体,以改善贫困学生可维持学习的生活环境为决策结果,贫困数据基于现有贫困生材料。如对学生A,模型第一次决策是资助A,反馈后周围同学反映该同学存在奢侈现象,不符合贫困生条件,经过事实确认,该反馈信息被多倍放大后,模型重新决策不给予A资助。

图1 正反馈救助体系模型

(一)多级正反馈的认定工作体系

考虑到高校管理结构和学生人数众多,认定工作一般要从班级或年级开始,再到院系、校级、上级主管部门,因此需要采用多级递进机制,每一级都需要信息公开,接受多方面监督,并将认定结果向学生公示,在获得学生认可(即正反馈)后,才开展下一级工作。

在各项工作开展之前先将资助政策宣传和解读到位。通过主题班会、宣传栏、板报、QQ群、飞信群、微信、博客、校园广播、校园电子显示屏等途径宣传并解读各类资助项目及相关规定,让每一位师生都能全面了解,营造全体师生共同关注贫困生资助工作的氛围,鼓励他们积极主动地对贫困生资助工作进行监督,并能就工作中的不足提出意见和建议。

在班级或年级成立认定工作组,由工作组接受申请并完成第一级认定工作。明确并公开工作组成立办法,要做到申请者不参与评议的“回避机制”,加强对工作组成员的责任教育,加强对贫困认定小组认定有效性的研究,如指导小组成员进行贫困标准的界定,努力减少小组成员主观因素的干扰。

工作组接受贫困生申请,班级辅导员对贫困生进行诚信教育,端正贫困生的态度,鼓励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积极申请;对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的学生要进行心理安抚,并注意保护学生隐私。为了使认定数据更加准确,开展多渠道调研,全面了解学生家庭经济真实情况。工作组对提交材料进行打分,在区分困难程度较轻的学生时,采用(二)的量化打分方式,使考核更加准确。工作组审核结果需要向贫困生公示,认可后上报院系。院系层面要完善监督机制,建立举报机制。如贫困认定审核结果上报到学校之前,要开展贫困认定工作满意度调查、电话回访、资助工作学期检查及学生宿舍随访,主动了解贫困认定工作开展情况;设立举报信箱、电话及QQ等意见反馈途径,畅通学校师生对贫困认定工作意见的反馈渠道。院系在进一步审核后,将结果公示告知贫困生,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学校层面同样接受各种监督,学校以院系为单位进行整体审核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进入资助金发放阶段。基于正反馈的工作体系如图2所示。

图2面向多级反馈的贫困生认定流程图

贫困生资助以年为周期,一年内需要对受资助学生进行持续跟踪。受资助学生能改善生活条件,则达到资助目的。如学生未能明显改善条件,则下一周期时加大对该学生资助力度。若发现反面案例,如认定中弄虚作假,或者学生获得资助后抽烟、酗酒、请客及购买奢侈品等违反资助工作管理规定的行为,将严格按照资助工作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量化贫困生认定指标,提高贫困认定工作效率

现有的贫困学生认定主要依据学生的自我描述,以感性描述为主,如2015年某高校贫困生认定的部分数据如表1。

表1 贫困生认定数据采集样表

从某高校2011年已认定的500多人学生名单进行分析,特困生认定比较容易,而困难和一般困难,区分度低。参考文献[10]的做法,引入量化考核机制。改定性分析为定量分析,并根据最后得分给出认定档次建议,则明显能简化工作。表2给出的是部分在收集已有数据的基础上的定量指标。

表2 部分贫困指标量化表

可按照表2,采用二级指标法对致困原因进行量化,将考察指标分为两级,一级为大类分类,二级是相应的细化。每一大类总权重分值1分,每个二级分值权重在0~1之间;同一大类下的二级权重之间是互斥关系,不支持同选,因此得分也不会累计。通过搜集贫困因素数据,分析其在致困中所占权重,对致困原因进行编号并量化,将所有致困原因的指标规定为正向指标。搜集整理学生在校违反资助工作规定的消费,如过度上网、未经批准在外租房住宿、吸烟、酗酒、购买奢侈品等,调查了解贫困生家庭经济积累,已经获得的资助等,将这些作为负向指标。工作组在贫困认定时,将申请对照量化表计算其得分,并依据分数高低,对申请贫困人认定的同学进行评定。

四、结论

困难认定是高校资助工作的基础性工作,是落实“精准扶贫”的关键环节,也是一大难点。笔者在多年工作实践的基础上,将反馈机制引入到贫困生认定工作中,建立多级正反馈体系,尝试将贫困生认定中各环节的结果返回到信息输入端,可以及时发现各环节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探索有效解决问题的途径,以解决贫困生认定工作的“知情难、比较难、判定难、确认难以及求证难”。该方法在实际应用中,大大提升了工作效率,提高了公平公正性,使原本含糊不清的定性评定有了比较精准的量化标准,在简化贫困生认定工作的同时,提高了贫困认定的准确性,无需人工综合打分,也能有效抑制贫困认定中的“人情因素”的干扰,具有一定的应用价值。

参考文献:

[1]申静,王华彪. 高校贫困生认定的困境与对策[J]. 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2(9):50-51.

[2]王小兵. 高校家庭困难学生认定的思考[J]. 人民论坛,2011(26):190-191.

[3]薛浩,陈万明. 我国高校贫困生资助政策的演进与完善[J]. 高等教育研究,2012(2):87-90.

[4]余秀兰.60年的探索:建国以来我国大学生资助政策探析[J].北京大学教育评论,2010(1).

[5]2014年中国学生资助发展报告[EB/OL].(2015-08-19)[2015-08-31].http://www.chsi.com.cn/jyzx/20150819/1503293920-1.html.

[6]李少荣. 贫困大学生资助主体的作用与任务探析[J].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5(11):375-377.

[7]王红,陈纯槿,童宏保. 高校学生资助制度对高等教育公平的影响[J]. 中国高教研究,2011(9):74-78.

[8]向国春,朱静秋,阎正民.界定贫困的标准研究综述[J]. 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09(6).

[9]维基百科.Feedback[EB/OL].(2015-08-20)[2015-08-31].https://en.wikipedia.org/wiki/Feedback.

[10]张福友.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量化认定研究[J]. 教育理论与实践,2012(3):15-17.

责任编校:汪沛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4730(2016)02-0162-04

DOI:10.13757/j.cnki.cn34-1045/c.2016.02.037

作者简介:金海平,女,安徽怀宁人,安庆师范学院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讲师,安徽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

基金项目:安庆师范学院“四成”教育理论与实践课题(2013SDY017)。

收稿日期:2015-08-21

网络出版时间:2016-04-26 14:54网络出版地址:http://www.cnki.net/kcms/detail/34.1045.C.20160426.1454.0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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