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版权保护的重大突破

2016-05-25 17:05张立伟
中国记者 2016年2期
关键词:纸媒版权保护

内容提要 本文是四川省社科院张立伟研究员论“撤掉电子版拯救纸媒”的封笔之作。从2011年第10期起,作者就开始在《中国记者》持续发表文章论“撤掉电子版拯救纸媒”。前三论着重探讨撤掉电子版于纸媒转型的价值和意义;后二论则着重寻求撤掉电子版的解决思路。本文探讨的是在撤掉电子版之后,如何利用版权保护重塑纸媒价值。

关键词 版权保护 撤掉电子版 纸媒 信息传播权

大事发生,不是在喧闹时刻,而是在宁静时刻。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文,认可科技期刊电子版“拖延”,这是中国版权保护的重大突破。

一、“一定期限”专有

2015年11月3日,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教育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联合发布:《关于准确把握科技期刊在学术评价中作用的若干意见》,第二部分第六条:“强化科技期刊数字出版和网络传播,……大力推进将科研成果在发表的一定期限内存储到开放的公共知识库,实现科研成果的公共利益最大化。”…

“一定期限”——网络开放,是在纸质版期限之后。为避免纠缠字眼,兹对照另一文件。2012年6月12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发布:《国家社科基金学术期刊资助管理办法(暂行)》,第二章第十二条:“获得资助的期刊……须将每期刊登论文的电子版,及时提交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资助的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这数据库是免费开放,要“及时”提交电子版上网。

3年前要求“及时”上网,3年后认可“一定期限”,这是一个意味深长的时刻,中国版权保护有了重大突破。五部门文再次肯定版权的根本属性:一定期限的专有性(期限内是私权,由版权人垄断、独占、排他,不上网);期限外的共享性(期满后私权终止,进入公共领域,开放,上网)。

之所以重大突破,这是版权理念同国际接轨。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公约: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协定)第7条,知识产权保护的“目标”:有助于促进技术革新、转让与传播,促进技术知识生产者和使用者互利,增进社会、经济福利和保持权利与义务的平衡。直言之:专有以激励原创,开放以促进传播。专有与开放是矛盾的,一定期限,正是协调这一矛盾追求“公共利益最大化”。

二、三代电子版自毁版权

一定期限——说出来就点得着火,照亮电子版迄今已3代。

电子版的实质:网上更快免费供给纸媒所有内容。这是第一代电子版,PC端的PDF版奠定的。有这基因,复制和变异为第二代:移动端的App;再复制和变异为第三代——中央厨房。

中央厨房“滚动采集、滚动发布、多元呈现、多媒传播”,现多关注其生产流程,我关注其完整复制电子版基因:更快、免费、所有;如果这种“供给”方式不改变,对纸媒的损害比前两代还大,因中央厨房覆盖PC和移动端。新闻作品,通讯可浓缩为消息,消息可浓缩为简讯,你把“核心信息”放弃“专有”,连半成品都“开放”得铺天盖地,谁还买你的报纸?

电子版三代同堂,基因同危害也同,其通过4个环节:合成的谬误、网友免费拿、网偷组织偷、依法难维权——彻底毁掉了版权。

(一)合成的谬误。

电子版,中国比美国还盛行。人家的App不少收费,这就杀死一批第二代;中央厨房,人家仅有尝试,我们接过来大搞。为什么?背后有中国逻辑。电子版的传播理念适用于两类信息:宣传性信息、公益性信息,三代电子版,都有传播它们的成功案例。

但是,由于某一原因对部分对,便据此认为对整体也对,就犯了逻辑错误:合成的谬误。以为画出最美的眼、唇……合起来就是绝代佳人,就是这谬误。整体大于部分之和,整体会产生部分不具有的协同效应。把适合两类信息的传播扩大为电子版,其整体效应,是制造版权的对立物。

版权各项:

a.版权人的专有财产权——你去免费;

b.一定期限——你去更快;

c.版权保护智力原创表达——你去所有,到中央厨房,连半成品也尽其所有地提供。

版权是一定期限智力原创表达的专有财产权,竟有电子版这伟大发明,处处和版权对着千。搬石头砸自己的脚,何必挑这么大块?

(二)网友免费拿。

砸脚即自毁版权。版权作为财产权有多种,毁什么?首先自毁发行权。香港《信报》创办人林行止说:“香港报章上网只会抢走本身的生意。以笔者来说,每天花十多分钟已浏览完本港主要报章的新闻与副刊的题目……笔者对这种不必要付费没有代价的‘网上读报有点歉疚,可是……愈多人浏览网上报章,理论上其广告效力愈大、广告收费相应愈高,想到这里亦就释然了。”

这段话信息量很大。作为报人,他有健全常识:电子版就是抢发行“生意”;作为公民,他为不付费“歉疚”,但又被时髦理论说服;同样作为报人,理论又战胜其常识:“理论上”网上更好。电子版并非中国发明,分析过中国逻辑,还得分析全球理论:网上更好。这理论是个“关键假设条件”,它需要实践检验;如果假设锚了,就要修改整个战略。

但纸媒以坚定性弥补现实感的缺乏,不顾实践检验网上冲,这一次错了,没关系,咱们继续试错……失败之母生失败之子,那是遗传。我找到遗传密码,论证那“关键假设”是错的!报刊无法“弃纸上网”生存,网上报刊广告少、收费难。1995年起全球大搞电子版,20年历史证明,你靠抢发行生意上天堂,没有天堂,唯有抢报刊发行生意。但是,你追逐天堂的理论和行动,把网友免费拿的“歉疚”也打消了,他帮你上天堂——不买报刊。殚精竭虑20年,你终于把免费消费电子报刊的社会习俗给培养出来了。网友边吃免费午餐边抱怨质量差,然后鼓腹等免费晚餐和早餐……

(三)网偷组织偷。

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许可网上使用作品,就是网偷。@彭晓芸2015-12-13新浪微博:“所有原创媒体、原创自媒体都千不过雇着最廉价小编到处攫取文章的那些小偷们……小偷赃物最多流量最大。”“媒体不是死于网络,而是死于版权保护不力。”但有电子版就“无法”保护!当前的技术社会条件,除极少数例外,上网就是“开放”,它是去“专有”的。遇上有组织地偷你束手无策,偷完他还回头笑报纸“炒剩饭”。再好的原创,只要先上网、后见报,就是为网偷作嫁衣裳,同时自毁第二种财产权——复制权,

复制权(copyright)是版权的本义,是最普遍、最重要的财产权,你禁止不了,网偷做大做强。PC时代,追究大公司稍为好办;移动时代,网偷小组织愈来愈多。“微信公众平台、移动新闻客户端等成为侵犯矢口识产权的重灾区。不少微信公众号的内容全部来自转载、抄袭,……在全平台内容不能实现开放搜索的情况下,多如牛毛的抄袭剽窃难以统计、难以监察”。这是第一。第二,网友网偷难分清。一个自媒体,不知“自用”还是“营销”;自用可转为营销,亦友亦偷或称“友偷”?知道友偷在营销你还不知道营销者。追究门户网站略有作用的“取证”“诉讼”,对自媒体完全失效。

网友免费拿、网偷组织偷,随之毁第三种财产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毕竟有正派商人来谈判,荆楚网总编辑张先国说:“一些商业门户网站与报业集团签协议,一年只给10万元。”你让网友白拿、网偷大偷,那信息必然泛滥,对其“期望价值”就低,当然压你的价。

(四)依法难维权。

网偷猖獗,纸媒求助法律。那倒有法可依,我国版权立法愈来愈细、愈严,从早期的《民法通则》,到《著作权法》《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等。但执法很难,据报道,主要因为:一、案件数量几何级数增长,法院受不了,不鼓励诉讼。按:知道法不责众吧?二、法院立案,原先允许将同一被告的全部侵权报道作为一个诉讼案件,后来改为以每篇文章作为一个诉讼案件,一个案子拆成上千个案子,大大增加了维权成本。按:你放任免费拿、亦友亦偷难分,以“一个案件”立案,误伤了你的网友亲,就不好了……

报刊下跌,近几年美国趋缓、中国提速,重要原因是美国杀电子版,从付费墙开始就杀第一代;中国生电子版,于全球报刊战略错误,再叠加中国特殊逻辑错误。不搞App、中央厨房,报刊大多自给自足;越搞,亏损倒闭越多;美其名日“试错”,杀鸡取卵、砍了门槛当柴烧,那个错你试不起。

三、收回权利跨三关

当务之急不是“试错”,是“纠错”。撤掉电子版,收回财产权。这要跨三关:个体坚持、行业组织、法律保护。

(一)个体坚持:禁止网偷促进发行。

电子版基因是免费、更快、所有,相应就有撤掉三途径:收费、拖延、残缺。但更快(或与纸质版同步)的付费墙在自媒体面前显出大漏洞。网偷买去,抹掉来源变“原创”,其追求的人气、影响力等传播指标也是报刊需要的;更快或同步收费,仍控制不了网上复制。现在看,“一定期限”最重要,它直击版权的核心。期限,即拖延上网,收费也要拖延。期刊适合拖延,报纸因时效性,更适合残缺。

撤电子版的目标,第一是收回复制权,禁止网偷!你残、拖上网,偷不着。第二是收回发行权。上网者或残或拖,纸质版才是:第一时间、完整内容、唯一渠道。供应线上线下差异化的产品,再加“纸”的天然屏障,保护一定期限专有,保卫纸质版的发行。

目标蛮清楚,实践有困难。常听人说:撤,得大家一起撤。这有心结:上网扩大影响力。首先,残、拖不是叫你不上网,宣传性、公益性信息仍然中央厨房吧;其次,有多种利用网络方式;第三,美国版权专家斯坦·利博维茨研究“偷窃运动鞋”现象。一帮街头小混混偷了一批运动鞋,恰巧是当地最流行的款式,他们穿上四处招摇,招来更多人买,提高了这款鞋的销量。但利氏说:“我还没有看到有人严肃地提出这一类观点,即盗窃合法化可能使社会获益增大。”利氏低估了媒体混淆是非的能力,坚持“一起”撤的,不就认为盗窃使“大家”获益?媒体有神逻辑:供给的内容+偷走的内容=内容的影响力!再简化:小偷扩大影响力!这是影响力≠变现力的根本原因。偷到全世界喜得喝水也饱,饱了也有因贫贱而百事生哀。

我到报社交流常问3个问题:你的纸媒赢利吗、你的新媒赢利吗、你还搞三代电子版杀纸媒多久?撤掉电子版,当然有代价,你被偷走的鞋的“影响力”会缩小;收益是你销售的鞋的“变现力”增加。保卫变现,个体坚持即可。

强调“坚持”,一半儿支吾一半儿软、一半儿推辞一半儿肯……不行。版权,你不坚持就不给你。前面说“国家社科基金资助期刊”要求及时提交电子版上网。它们“及时”吗?我2015年12月25日进“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查询中国社会科学院所属的几本资助期刊的网上最新:《新闻与传播研究》是2015年4期,《文学评论》2015年2期,《中国史研究》2014年4期,《哲学研究》2015年4期,《经济研究》2015年2期——每一本都拖延,少则8个月,多则一年。真该感谢这些先行者,其特立独行不顾人之是非量变促质变才有“一定期限”的新规定。管理者也是与时俱迸的嘛,民众也是,有更多个体坚持,才能破除免费拿的社会习俗。

(二)行业组织:难替代的结盟转让。个体加以组织,可比单独报刊更有力地追求撤电子版的第三个目标:收回信息网络传播权。把残、拖上网的“部分”内容转让给网媒,转让价格,部分取决于替代品,一家报刊,替代品太多价难高;几家报刊,如有行业或地域联系,结盟“规模”转让难替代的“同类”内容,就能提高定价权。这就凸现行业组织:行业协会、版权中介机构等的重要,由它们评估版权价值、制定转让标准、探索授权定价机制……一句话,改写商业规范。

行业组织这次有广泛基础,五部门文中署名第一的“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其法人网站介绍: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204个,其中理科42个,工科70,农科15,医科26……只要有“一个”学会,有“几本”高层学刊,就“一定期限”达成共识——结盟“拖延”电子版,因它们没有替代品,转让价格就上去了。结盟,还有常被忽略的重要盟友:作者。版权兼具财产权和人身权,后者主要指发表、署名、修改、保护作品完整等权利,尤其在网偷抹掉作者胡乱删改又难于发现的情况下,更需作者(撰稿人、记者、编辑等)发动“人民战争”搜索网偷、结盟声讨,与报刊合力维权。

(三)法律保护:依法确权强制执行。对版权法有很多讨论,但往往忽略前提。版权要“确权”,尤其新闻作品,同已有定论的文艺作品不同,法律保护“哪些”,要经过法定程序,由国家主管机关确权,才形成法律意义上的权利。版权法属于民法,其确权是对社会习俗和商业规范的正规化。没有社会支持,立法也会修改或废除。因而,收回权利跨三关,首先是个体坚持,破除免费拿的社会习俗;然后是行业组织,改写原创廉价的商业规范;最后才是确权等等的法律保护。习俗规范和法律互相补充,习俗规范处理大量的小型侵权,因其执行成本较低;法律处理少量但重大的侵权,因它可强制执行。这三道关,时间可以并行,逻辑不可颠倒,山上高塔塔上楼,你别只见楼,先得关注保住楼的高塔和支撑高塔的巍巍大山。

四、分类转让信息网络传播权

保卫发行,但多数报刊回不到没网络之前;那就少吃李子多吃桃,少卖了读者,多卖些给网媒,收回信息网络传播权。不管个体还是结盟,都要改革,改现在流行的“一次卖断”为“分类转让”,以尽可能多的形式卖出尽可能多的产品。兹讨论四种。

(一)分时限转让。

转让有时限,而当前转让是永久的,一次买断;甚至把电子版上网不管不顾,永久馈赠。新媒体由此茁壮成长,在PC端,用来做“网络新闻专题”,集纳多家报刊的文字与图片,多种报道体裁……纸媒惊呼:海量呀!你愿当大海的一滴水,怪谯!在移动端,用来做“最终页”,即看到文章的页面,文末常有拷贝或链接的“早前报道”或“相关阅读”,以此留住用户,增加移动端的黏性。有需求就好,针对进行供给侧改革,从此转让有时限(馈赠的“早期”电子版更该立马撤掉),超出时限,你要做“网络新闻专题”或“最终页”,欢迎来到转让王国——添酒回灯重开宴!

(二)分地域转让。

残、拖上网,五大洲都可转让。而我国两岸三地均加入WTO,适用TRIPS协定。中时电子报总编辑刘善群说: “看(我们的)翻爆App,你会发现我们把《环球时报》都放进去了,你现在就不用买了,点进去就有了。新闻是这样看的,你要找哪一天的《环球时报》,就挑到哪天。”——刘先生与《环球时报》想必有转让协议吧?但听合作伙伴这样说自己,总感觉哪里不对……既然两岸三地适用TRIPS协定,要转让,台湾地区就“独家”给翻爆App,这也是维护对方权利,防止台湾地区其他网媒侵权。

(三)分内容转让。

向奥运会学习,其电视转播权分三类:赛事新闻报道权、画面集锦使用权、转播权。电视使用比赛画面超过3分钟,必须购买赛事新闻报道权;集锦超过15分钟,必须购买画面集锦使用权;实况转播或录播,必须购买转播权。买了转播权,不等于有集锦权,可以自行编制或无偿使用集锦。奥运会能如此是无可替代,一家报刊很难,但如有“几家”结盟细分内容——专版、专栏、专题、评论、头条、图片等,“规模”转让“同类”内容,不就类似奥运会的难替代?

(四)分媒体转让。

新媒体的竞争比传统媒体还激烈,我论述过把面包卖给竞争双方,它们就可以继续打下去,它们斗得愈厉害,对纸媒就愈好。有前面几种细分,面包花色品种更多,更方便把不同面包卖给势如水火的新媒体,以内容激化竞争;或者,付费让我退出,连“不转让”都赚钱。

以上分类,要以启动特定市场为目标综合使用。以图书为例,它在不同时期启动精装书、平装书、缩写本、少儿版以及降价滞销书市场,是发行权、复制权在不同市场的多次使用。版权的特征,是有多少种形式的使用,就有多少种形式的财产权,像发行权、改编权、汇编权、摄制权、翻译权……而这也说明,纸媒转让给网媒的,只能是“部分”内容,以确保纸质版是“第一时间、完整内容、唯一渠道”,以此保卫发行。多一种财产权不好吗?何必念念叨叨“死的是纸”,先抱失败心态——人犹如此,报何以堪?!

毁一种媒体容易,成一种媒体难!今冬还令人振奋,新华社社长蔡名照表示:“新闻作品版权是媒体的核心资产。”“新华社已经启动新闻作品版权保护行动,组建新华社保护版权专门队伍”。——梧叶落、蜡梅开、阴气退、暗香来,把新华社“行动”与五部门文“理念”合观,中国版权保护已有、并还将有重大突破。认真消化这些信息——冬天进补,春天打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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