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注梦想新起点 激发决胜新动力
——全国交通公安在回顾中展望记

2016-05-26 08:35本刊编辑部
水上消防 2016年2期
关键词:公安交通建设

■ 本刊编辑部



标注梦想新起点 激发决胜新动力
——全国交通公安在回顾中展望记

■ 本刊编辑部

踏着春天的脚步,我们跨入了诸多历史坐标交汇的2016年。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跃迁之时,当有智勇之策;攻坚之际,最需磅礴之力。1 月28日,全国交通公安局长座谈会在交通运输部党校召开。来自各公安局和交通公安培训中心等单位的负责同志及局机关领导干部参加了会议。会上,首先传达了交通运输部副部长何建中对交通公安作出的批示;随后,交通运输部公安局副局长吴建平、田卫军分别传达了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精神。会上,交通运输部公安局局长李国平作了题为《适应形势,创新理念,全面推进,交通公安工作切实提高服务“四个交通”建设的能力和水平》的讲话,总结了2015年交通公安工作,分析了交通公安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部署了2016年工作,他要求,始终把工作基点放在有效管控危机风险、更好驾驭复杂局势上,全面落实反恐维稳工作各项措施,全力维护行业政治治安大局稳定;切实加强港航社会治安治理和公共安全管理,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深入推进交通公安体改和“三化”建设,不断夯实交通公安工作科学发展进步根基;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交通公安依法履职能力;坚持政治建警和素质强警,建设过硬交通公安队伍。

在展望中回顾,才能更加深切地体会到奋斗的艰辛、成就的不凡;在回顾中展望,才能标注梦想的新起点,才能激发决胜的新动力。

回顾:江海横流,奋力前行

这是一个提纲挈领的评价,这是一个鼓舞人心的激励——

2016年1月26日,交通运输部副部长何建中对交通公安作出批示:过去的一年,交通公安围绕“三化”建设目标,扎实推进警务机制创新和干警队伍建设,服务水运经济作用更加凸显,保障助推水运发展能力大幅提升,各项工作取得了可喜的进步和成效。新的一年,希望交通公安系统攻坚克难补齐短板,深化体制改革,强化协作机制,加强“三基”建设,提升保障能力,深刻汲取天津港区“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完善隐患排查和风险预控机制,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平安交通建设融于交通发展,服务国家战略更好地发挥交通公安的特色和作用。

交通运输部公安局局长李国平指出:全国交通公安机关在交通运输部党组和公安部党委的坚强领导下,面对复杂严峻的反恐形势和繁重艰巨的维稳任务,坚定维护交通行业政治治安大局稳定的决心意志,坚持忠实履职保稳定、锐意改革促发展、正风肃纪管队伍、强化责任抓落实,深入推进了交通公安“三化”建设和“四项建设”,着力提升了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为深入推进“四个交通”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圆满完成了党和人民交给的各项公安保卫任务。

在过去的一年里,全国交通公安机关大力加强行业反恐防范,有力保障行业安全稳定。按照中央反恐工作部署要求,深入推进严打暴恐活动专项行动,制定发布行业反恐防范标准,研究确定反恐防范职责任务分工,并组织协调落实。博鳌亚洲论坛期间,海南港公安局成功查获涉恐在逃人员3名,得到公安部时任刘彦平副部长的高度赞扬。不断加强信息研判和应急处置,及时化解了长江“东方之星”号客轮翻沉、天津港火灾爆炸事故等突发事件引发的不稳定因素,有力维护了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还圆满完成了二级以上警卫任务46批,确保了党和国家领导人、外国首脑视察港航期间的绝对安全。

在过去的一年里,全国交通公安机关持续深化打击整治行动,有效提升了群众安全感。围绕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东盟博览会”、“博鳌亚洲论坛”等大型活动安保工作,各公安局全面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部位的治安管控和反恐防范,胜利完成各项安保工作。在全力维护水运治安秩序中,深化与人民银行、水利、海事等部门的执法合作,配合海事部门开展整治内河船舶非法参与海上运输活动,不断创新警务合作机制和执法合作模式,推动长江下游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研究部署打击长江涉砂犯罪专项工作,开展缉枪治爆行动,不断完善打防管控工作格局,长航公安全力做好“东方之星”号客船翻沉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得到了国务院领导以及交通、公安部领导的肯定。坚持依法严打方针,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犯罪问题,全力侦破水上浮尸案件,先后破获了宁波港“4·14”特大盗窃船运液体化工品和油品案、秦皇岛港案值4.88亿元的特大合同诈骗案、长江首例劫持船只案、泸州“9·21”“津洲6·26”轮故意杀人案等一批重特大案件,同时,部署开展了为期半年的打击水运经济犯罪专项行动,严密水路查缉堵截措施,大力开展追逃和缉毒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在过去的一年里,全国交通公安机关深入开展消防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夯实了港航消防工作基础。部署开展“重点场所、重点问题”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和落实公安部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并及时开展督导检查,建立了问题和隐患整改档案,落实整改责任。在深刻吸取天津港“8·12”火灾爆炸事故教训中,以港口危化品储运消防安全排查为重点,大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督促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厉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全面梳理交通公安在危化品消防监管方面的法规依据,梳理清查2012年《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实行以来办理的建筑工程设计消防审核、验收项目。同时,组织开展了以“全员参与消防,建设平安港航”为主题的“11·9消防宣传周”等一系列的消防演练和宣传教育培训,进一步巩固了消防安全基础。

在过去的一年里,全国交通公安机关认真梳理管理体制机制,积极推进交通公安体制改革和“三化”建设。认真开展交通公安管辖事权调研,梳理完善交通公安工作机制,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及时会同有关部门配合中央编办做好改革方案调整完善等基础工作,积极推动港航公安机关实现“离企归政”,理顺管理体制机制。以交通、公安两部名义印发了《关于加强交通公安正规化专业化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同时,对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责任,积极推进。目前,广州、营口、秦皇岛港公安局进一步细化了“三化”建设的目标任务、措施要求,长航公安局,烟台、上海港公安局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和定期通报、创新竞赛、绩效考核等多种方式,层层传导压实责任,各项工作部署逐步落实到位;青岛、日照、湛江港公安局通过各种形式、多种载体广泛进行宣传推动,有效增强了广大民警对“三化”建设的认同感和参与度。

在过去的一年里,全国交通公安机关着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了交通公安执法公信力。组织完成《长江水上危化品运输消防监督管理规定》起草前期工作和交通公安管辖事权调研,推进《油气码头消防设计规范》的升格进程。认真开展派出所、看守所和拘留所等级评定工作以及交通公安机关规范使用办案区“四个一律”专项检查“回头看”活动,不断提升交通公安机关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宁波、上海港公安局,上海海事公安局,广东海事公安局深圳分局等积极开展执法培训,建立完善执法培训模式,注重法律知识的培训,突出法治意识的培养,更加注重法律规定的实践应用,不断提高交通公安民警法治素养和执法能力。

在过去的一年里,全国交通公安机关坚持按照公安部要求,积极开展了“秉公执法、人民公安为人民”主题教育活动,着力强化纪律教育。推进实战化训练推动年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和教育训练年互检办法。在全国第二届警务实战教官技能比武中,交通公安三名队员分别获得手枪快速射击、武器使用公开课、反暴恐战法实训课二等奖,一名队员荣获个人特别奖。参与第三批全国公安机关素质强警交流合作,与浙江、云南、安徽和新疆兵团公安厅(局)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完成2015年度交通公安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工作,对21个单位主要领导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约谈,面申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决防止重大腐败案件和严惩违令案件发生。根据新媒体形势下的思想工作特点,还组织开展“平安港航·共铸警魂”微信、微博、微电影比赛,加强典型选树宣传和示范引领工作,组织交通公安“最美警察”代表,为青年骨干民警做先进事迹报告,长航公安局成功跻身“全国文明单位”行列,天津港公安局民警任立红被授予二级英模称号,长航公安民警韩继松的爱人边红枝被授予“好警嫂”称号。

展望:蓝图绘就,号角吹响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召开的一个重要会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一场深刻革命”,要求“全党同志一定要提高贯彻五大发展理念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开拓发展新境界”,“着力增强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公安部部长郭声琨也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改革创新,聚焦防控风险这一着眼点,切实管控好政治安全风险、暴力恐怖风险、经济安全风险、网络安全风险、社会安全风险等五大风险。

交通运输的发展环境与国家的发展大势紧密相连,交通公安工作形势相应呈现新的情况和特点:行业反恐防暴面临新挑战,港航社会维稳面临新压力,公共安全管理面临新考验,交通公安工作机制面临新变化,干部队伍建设面临新情况。立足展望,必须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准确把握新常态下交通公安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始终把工作基点放在有效管控危机风险、更好驾驭复杂形势上,坚决维护港航社会政治治安大局稳定;付诸落实,必须善于从战略上分析研判形势,善于从政治上观察思考问题,善于运用底线思维研究谋划工作,善于运用问题导向完善措施。

新年伊始,交通运输部公安局局长李国平明确了全年工作的总体思路:认真贯彻落实部党组和公安部党委的各项部署和要求,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正确认识、积极适应、主动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践行“五个发展”理念,扎实推进交通公安三化建设,加快推动港航公安管理体制改革,打造立体化港航治安防控体系,为港航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安全感和获得感。

为此,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全面落实反恐工作各项措施,全力维护行业政治治安大局稳定。

1)加强行业反恐防范工作。做好《反恐怖主义法》和《交通运输行业反恐怖防范基本要求》(行业标准)宣贯工作,严格落实人防技防物防措施和反恐怖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有效挤压暴恐分子在行业的活动空间。

2)加强港航反恐怖工作。牢牢紧绷反恐怖斗争这根弦,完善反恐情报汇总研判机制,及时掌握内幕性、行动性、破坏性线索,提高预知预警预防能力;突出人员密集场所和危险品码头、船舶等重点目标的防范守护,坚持深化严打暴恐怖专项行动,完善暴恐活动由属地公安机关统一指挥的现场处置机制,切实提升对暴恐极端活动的主动发现、侦查打击和防控处置能力。

2.切实加强港航社会治安治理和公共安全管理,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1)完善港航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着力提升打击犯罪效能。推动长江下游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做好20国集团领导人峰会等重大活动安保和重要时间节点港航社会面动态管控,加强码头、客运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防范工作,密切与地方公安联勤联动,加大对涉恐可疑人员的盘查和甄别力度,完善武装处突应急工作方案,切实提高一线民警反恐实战技能。全面落实打击犯罪新机制,深化水运经济犯罪打击成果和“5·14”堵源截流工作机制,集中开展为期三年的打击“盗抢骗”专项行动。继续深化与相关部门的执法办案合作,结合客运实名制工作的推进,组织开展客运船舶治安专项整治。对枪支弹药、危爆物品、管制刀具、散装汽油等重点物品,要从制售、流通、购买各环节入手,推动落实实名登记和寄递物流“三个100%”制度,严防落入不法分子手中;对港口危化品,要从加强从业单位、从业人员安全防范宣传入手,完善危化品从业单位的应急预案,加大进出港口的危化品日常检查力度,确保辖区公共安全。

2)加强隐患排查整治,落实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断加强“四个能力”建设。严格落实辖区消防安全形势分析评估制度,摸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火灾高风险区域基本情况,研究针对性工作措施,修定和完善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并强化演练,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监督检查和灭火救援水平,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力度提升职工消防安全意识和能力,夯实消防工作基础。督促港航单位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消防安全岗位逐级责任制,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评估、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等制度,全面提升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危化品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商贸市场、四类重点船舶等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严厉查处建设工程类消防违法行为,消除“先天性”火灾隐患。依法严肃火灾事故追责问责,依法加大失火案、消防责任事故案办理力度。做好重大节假日和全国“两会”、G20峰会、博鳌亚洲论坛等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工作,坚决杜绝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全力保障港航消防安全。

3.深入推进交通公安体改和“三化”建设,不断夯实交通公安工作科学发展进步根基。

1)努力推进交通公安体改工作。继续关注中央司改办和中央编办关于交通公安管理体制改革进展情况,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做好各项支持配合工作。对长江航运、海事公安体制开展专题调研,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和困难的思路和意见。立足现有管理体制,在公安业务工作上,争取地方公安机关和港航单位的领导与支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2)积极推进交通公安“三化”建设。首先,要把“三化”建设和“四项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去年以来公安部党委对“四项建设”做出一系列新部署、新要求,各级交通公安机关特别是领导同志要深刻领会公安部和部局的一系列会议文件精神,准确把握大力推进“三化”建设和“四项建设”的关系,做到统筹协调、同步推进,相互促进、相向而行。其次,要把“三化”建设与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创新完善治安防控体系,是平安中国建设的基础工程。去年中央政法委“大连会议”明确提出,创新完善治安防控体系要实现“两个目标”,即:影响公共安全的暴力恐怖犯罪、个人极端暴力犯罪得到有效遏制,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案件和公共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防范。深入推进“三化”建设,也必须紧紧瞄准这“两个目标”,着力解决防控体系中情报信息“发现不了”、应急处置“控制不好”、新型犯罪“打不下去”、警力负荷“支撑不住”等薄弱环节,带动打防管控各项警务机制的健全完善,带动整体驾驭港航社会稳定和治安大局能力的提升。

3)要把“三化”建设与交通公安现实斗争结合起来。当前,受各种复杂因素的影响,社会稳定、社会治安形势继续发生深刻变化,尤其是暴恐犯罪和个人极端犯罪的现实危害明显加大,传统犯罪在新媒体作用下的敏感性危害性明显加剧,信息化条件下的新型犯罪手段明显升级,公共安全领域特别是新业态、新领域的安全风险隐患明显增多,这“四个明显”大大提高了新形势下社会治理的复杂程度和治理难度。我们必须紧紧抓住服务现实斗争这个根本要求,把“三化”建设与当前各项打击整治行动有机结合起来,通过“三化”建设提升维护港航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的能力水平,通过实实在在的成绩检验“三化”建设的成效。

4.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交通公安依法履职能力。

1)完善执法制度机制。完善交通公安执法管辖工作规范,深化对现有法规文件的分析梳理,逐步健全交通公安法规体系。继续推进《长江危化品运输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立法前期工作。

2)强化执法质量管理。全面落实刑事案件法制部门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制度,由法制部门对刑事案件重点执法环节统一审核,统一与检察机关对接;推进执法办案场所办案区精细化建设和管理,全面落实刑事案件讯问过程录音录像的要求,建立完善现场执法活动视音频记录制度,实现对执法办案活动的全程视音频记录和可回溯式管理,适时组织开展执法监督管理落实情况的检查验收;深化法制员制度,健全法制员管理使用和考核奖惩制度。

3)提升执法主体依法履职能力。健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经常性教育培训机制,端正民警法治观念;全面实行交通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交通公安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定期集中安排专题法律学习;推进法律要求与实战应用相结合的执法培训模式,强化一线执法民警现场处置、调查取证、规范使用办案区、出庭作证、信息化应用以及武器、警械使用等方面的实战模拟训练。组织开展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并强化考试结果运用,不断强化交通公安法制队伍建设。

5.坚持政治建警和素质强警,建设过硬交通公安队伍。

1)加强交通公安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当前,错综复杂的斗争形势、开放敏感的执法环境、繁重艰巨的维稳任务,对领导干部能力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各级交通公安领导干部要坚持把政治过硬作为首要目标,把绝对忠诚作为第一要求,要切实增强看齐意识,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牢固树立党的观念,严格恪守党的纪律,自觉遵守党的规矩,坚决听从党的指挥,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从严治警方针,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对民警要严格管理、严格教育、严格监督、严格要求,严肃查处违纪违法现象;要带头践行“三严三实”,坚持主动担当、敢于担当,善于担当,坚持以燕子垒窝的恒劲、蚂蚁啃骨的韧劲、老牛爬坡的拼劲,久久为功、善作善成,切实提高抓落实的执行力。

2)深入开展专题活动。认真贯彻落实政治建警原则,坚持问题导向,找准薄弱环节,通过学树先进典型,强化党的政治理论学习,组织开展“中国梦·江海行”青年民警学习交流活动等方式,强化践行交通公安“忠诚事业、服务发展”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不断增强广大民警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努力营造对党忠诚、敢于担当、勤勉敬业的良好氛围,牢牢把握政治工作主动权。

3)切实加强教育训练。继续抓好交通公安队伍实战化训练,积极围绕反暴恐形势任务和一线实战需要,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训练,适时组织骨干教官团队送教基层活动;精心举办好党政领导干部和青年骨干民警培训班;推动交通公安警务技能训练基地建设,推动特色课程和教材研发工作;结合全国公安机关素质强警交流合作方案落实,强化与浙江、安徽、云南、兵团公安厅(局)等合作单位之间的干部交流、学习借鉴,不断提升交通公安队伍素质能力。

4)创新政治宣传工作。加强与交通报、公安报等媒体的沟通协调,围绕“三化建设”加强主题策划,开展系列宣传活动,积极参加公安部组织的“三微”等赛事,努力树立交通公安良好形象。在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做好宣传工作基础上,主动适应互联网发展趋势,加强新兴媒体宣传。

5)落实爱警暖警制度措施。长期以来,面对艰巨繁重的交通公安保卫任务,广大民警承受着巨大心理压力。对这支队伍,我们既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又要在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心理上关怀,让广大民警安心、安身、安业,让广大民警心情舒畅、充满信心。根据公安部改革方案,人民警察总体工资水平按高于其他公务员38%的比例设定,新增资部分按5:3:2的比例分配到警衔津贴、执勤岗位津贴、加班补贴三个项目中,今后随公务员工资动态调整。其中,警衔津贴实行全国统一标准,从2015年起实施;执勤岗位津贴向基层一线和特殊警种倾斜,加班补贴体现地区差异。这些政策的出台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公安队伍的厚爱,各单位要抓紧研究,积极与港航单位沟通,争取最大支持,尽快落到实处,切实增强广大民警的职业认同感、自豪感和归属感,增强公安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

律回春晖渐,万象始更新。全力做好特殊时期的交通公安工作,是时代赋予我们的神圣使命,让我们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标注梦想新起点,激发决胜新动力,发扬优良传统,锐意开拓进取,不断开创交通公安工作新局面,努力实现交通公安事业新发展,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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