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张之屏《书法真诠》之品评观

2016-05-30 15:31高适
大东方 2016年9期
关键词:创造创新

摘 要:张之屏生活于清末民初,早年参加过辛亥革命,受新思潮的影响,《书法真诠》中也有许多认识超前、思辨深刻、见解独到的新观点。张氏论书主张“师人不如师心”;批判故弄玄虚,反对陈陈相因,提倡创新;对古人遗迹要“博收而慎取,舍短而用长”。

关键词:张之屏;书法品评;创新;创造;师心;恶札

一、批判书法的陈陈相因

在《书法真诠》中,张之屏对古代书论中一些陈陈相因的说教给予了尖锐的批评,他从自己多年的学书实践中总结出了许多具有解放意义的书学观点。与其同一时期的书家谢芸皋称赞此书是“断代为史之作”,称张之屏为“中国近半世纪以来书家解放之大师”。此评价并非溢美之辞,在《书法真诠》各章节中,都以一种不循旧说的眼光探讨书法的各个方面。

《参考》章中首段,作者认为所谓“参考”,是借助“交换”、“比较”的手段,为的是“进化”和“特殊”——“及字之成也,仍一无所依傍。”一言以蔽之,是为了更好地创造与创新。就像唐人张怀瓘所说:“遍临各家,裁成今体”。但这种创造与创新,是全面、丰富地继承之后的创造、创新,而非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的糊涂乱抹。

《参考》一章中,针对书法的“博”与“专”问题发表了与世俗不同的见解,作者认为广泛地“参考”问题不在于学的是否“杂”,学法是否“迁”,而在于能否“能长”与“能善”。作者还旁引随园论诗语:“蚕食桑而所吐者丝,非桑也;蜂採花而所酿者蜜,非花也”。说明“精神”與“形式”的依存关系。二者不同的是:“精神”是意念的东西,是内在深层的,在书法中居于主导地位,而“形式”是视觉的东西,是外在表面的,在书法中居于服从地位。学书法只有透过其外在表面的“形式”,而“会通其精神”才能有得。如作者言“吾谓其说可以通于学字,规模古人但当会通其精神,不可徒袭其形式也。”而要抓住精神,就必须“参考”所学书家、书作作“比较”。若没有“参考”和“比较”,临写古人哪怕达到“乱真”的地步,也只是“有人無我”的写字匠而已。这种论断对多年来学书以专为能的思维定式给予了正面的质疑,对解放思想,探讨新的学习方法提供了积极的指导意见。

二、关于书法中“师心”的客观评论

《观人》一章,说到古人提出“心正则笔正”,而且列举了好多例子来证明。但是作者提出了:“据吾所见,字之美者,未足代表正人;字之恶者,适足代表邪人。”后也举例一二,虽然说法有悖于以往的以品格论书法的观点,但极为客观。后又说:“品行道德,固属别一问题,要以作字亦不可不立品也。”认为学习书画的人“固在天资高,尤赖根器厚。”拥有好的品性,是“成大名”的基石。在《率性》一章中说:“古之成书者,其人往往非忠耿,即奸邪,否则或高人逸士,与夫性情乖张为多。何也?彼其人皆一意孤行,独来独往,故能超然物表,独步千古也。”这段话实在是惊世骇俗的高论,尤其是在作者所处的时代。他道出了前人未敢道的言论,把人的个性强调到了一个极端的高度。对于人云亦云的“以人品论书”的观点,作者的观点更为客观,乃为真知灼见也。

作者在《观人》一章中提出习字要素有四:一曰笔姿,一曰工力,一曰眼界,一曰胸襟。紧接着《养气》一章,谈书家的修养与艺术创作的内在关联,可以说触及书艺创作的深层内涵,作者提出:“凡精神之所蕴,皆毫翰之攸关”的命题,将书法创作的特殊性给予了深层的揭示,这种宏大的眼光与深邃的见解与古人一些语焉不详的含糊论述相比有了明显的逼进与深入,它反映出张之屏对书学理论研究精审,思辨十分深刻。

《序言》中,张之屏以一种辩证的眼光提出了书风的发展,既有随时代而变迁的总趋势,同时书家的个性化创作又不完全受时风所囿。由于每个书家的心性迥然,所以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将“时风”与“书家个性化创作”这一辩证统一的问题给予了清晰明确的论述。

三、批评书法之“恶札”

作者把丑恶的书法作品称作“恶札”。《恶札》一章:“字乃美术,恶者何必称焉?但世俗往往字本恶劣,而或身居要津,或经权贵人之称许,一时慕势者和之,后世无识者亦和之,相沿既久,遂成铁案而不可移易。”作者认为由于书法以意念上的“阴阳和谐”为审美原则,对于书法的优劣高下主要凭直觉来把握,很难有一个尽人皆可掌握,而且又准确无误的标准。因此,对书法作品和书家的评价,很容易受到书法以外因素的干扰。如“或身居要津”,作品“或经权贵人之称许”的外在因素,常常会把“本恶劣”的字说成“佳作”。在加上“一时慕势者和之,后世无识者亦和之”,这种错误乃至荒谬的评价,甚至今“遂成铁案而不可移易”。于是作者对目光所及的书法现象,归纳了“庸腐气”、“寒酸气”、“凶戾气”、“尘土气”、“欺世者”、“媚世者”诸种名目,描述了这些作品的形态并加以嘲讽批判,指出了它们的起始与滥觞的年代。

《恶札》后又说:“宋人陈去非,谓‘子云好奇,是以不能奇。……孰意至今,态之变本加厉,一至于斯也。真前人所不及料矣!”建立在上述对“恶札”的揭露、嘲讽、抨击的基础上,作者再次阐述书法风格的内涵。引用了“子云好奇,是以不能奇”和“以艰深文浅陋”,一方面是对“恶札”的纠偏,另一方面更重要的说明书法的个性,并不是自己随心所欲硬性追求来的。“风格即人格”,它既包孕一个人的先天禀赋,又融入了后天的师承与学养。它是协调了自身各种因素后自然形成的。即使个性很强的书法风格,诸如“苍老”、“奇奥”等,也未尝排斥与自身相反的“妍润”、“平实”的特点。“韵”是一个人书外的高雅情调在书法中的表现;“法”是长期临摹碑帖所获得的运笔技巧、驾驭能力以及对古人书法的领会等;而“态”是一个人随在皆有的。书法中总是有态的,但过分的“尚态”,难免放弃和削弱了书家对书内、书外修养的努力。作者在《恶札》一章的最后还批评了当时“名满天下之一人”极力“崇碑”之思想,在那个尊碑抑帖的时代,是难能可贵的。

四、结语

张之屏生活在民国时期,受新思潮影响,在重视传统的同时,不隔离传统,顺应时代变化,以传统为基础锐意革新,守“法”又不囿于“法”,同时推崇杨雄“书为心画”的观点,认为书法既要师法于古人、历代经典遗迹,更要师法于自己的内心。书法具有表意抒情的性质,因此强调个性表现、注重人品修养。

作者简介:

高适(1989—),女,聊城大学美术学院14级研究生,专业:美术,研究方向:书法。

(作者单位:聊城大学美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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