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高校大学生党员媒介法律素养教育

2016-05-30 07:19史迎霞
文化产业 2016年4期
关键词:学生党员现状意义

史迎霞

摘 要:依法治网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依法治国总目标的必由之路。提高大学生的媒介法律素养,是推进依法治国、维护网络优良生态环境的需要,也是学生自身全面发展的需要。学生党员是高校學生中的骨干分子,以民办高校为例,剖析学生党员的媒介法律素养现状,从高校、学生党员自身和网络法治化空间建设等方面提出加强民办高校大学生党员媒介法律素养的对策。

关键词:学生党员;媒介法律素养;意义;现状;对策

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互联网是关系民生的重要领域,依法对网络信息和网络行为进行规范,培养公民的媒介法律素养,是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大学生是我国近7亿网民中的主要生力军,学生党员是高校学生中的骨干分子,培养他们的互联网法治思维,提高媒介法律素养对于推进依法治网、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

一、大学生媒介法律素养的重要性

(一)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国的需要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门研究如何推进“依法治国”,明确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互联网是涉及民生的重要领域,特别是在智能终端多样化的当前形势下,全球信息互联所带来的信息垃圾、意识形态渗透,网民媒介法律素养缺失所导致的网络造谣传谣、网络暴力、甚至网络犯罪。移动互联网的复杂性和监管的难度已经远远超越传统互联网。在此背景下,要实现依法治国必须落实依法治网,全面推进互联网法治建设。大学生是社会上接受高等教育的群体,也是互联网信息的主要接受者、生产者和传播者。把他们培养成为具有法治意识和法治精神,掌握互联网法律知识、理解互联网法律规范、善于运用互联网法律武器的法治网民,并通过他们去影响和带动身边的人,对于推进网络法治化进程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是维护网络优良生态环境的需要

互联网是大学生生活的又一个重要生态环境。然而,由于网络本身的隐匿性、部分网民的非理性、部分网站盲目的眼球经济效应以及西方国家的渗透,使网络生态环境污染问题十分严重。2015年3月,团中央联合中央网信办在网站、微博、微信等网络空间共同发起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行动,倡导依法上网、文明上网、理性上网,引导广大青少年争当中国好网民,做清朗网络空间的共建者、共享者。[1]大学生是青少年中受过高等教育的群体,理应是网络文明志愿行动的先锋,是清朗网络空间的建设者和守护者,必须具备较高的媒介法律素养,在互联网世界中知法、守法、护法、用法。

(三)是大学生自身全面发展的需要

促进人的个性的全面发展是教育的根本目的,媒介法律素养是移动互联网时代大学生全面发展的应有之义。但当前大学生的媒介法律素养总体水平不高。具体表现为法律信仰和法律精神的缺失,网络安全意识、互联网法律知识和运用互联网法律维权的能力不足。2007年在网络肆虐的“熊猫烧香病毒案”就是由毕业于武汉某软件技术开发培训学校的李俊通过网络编写并传播的。2012年2月,女大学生张某以账号名为“HELLEOBABY”拍卖门票,涉嫌诈骗。这些典型案件的出现,其根源都在于大学生网络法律素养的缺失。另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2014年中国青少年上网行为研究报告》显示,青少年群体中年龄越大,遇到的网络安全事件比例越高。大学生遭遇各类网络事件的比例高于中小学生。[2]由此可见,媒介法律素养不仅是大学生自身全面发展中的重要缺口,也是促进他们全面发展的必由之路。

二、民办高校大学生党员媒介法律素养的现状

(一)具有基本的媒介法律意识但不够强

法律意识是人们对于法和有关法律现象的观点、知识和心理态度的总称。从对辽宁省内三所民办高校的调研情况来看,大学生党员有基本的媒介法律意识,他们普遍认为,在具有隐匿性、虚拟性的互联网空间里也应该遵守法律。调查中在问及“你认为在网络上是否可以随意发布信息?“这一问题时,98.6%的学生选择“不可以”。97.6%的学生从没参与过网上恶意灌水与刷屏,100%的学生认为“人肉搜索”是违法的。由此可见,大学生党员具有最基本的互联网法律意识。但调查中发现,73.2%的学生没有主动学习过互联网的相关法律,65.5%的学生不清楚自己在互联网世界中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这表明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尚不够强。

(二)媒介法律知识不全面、不深入

掌握必备的媒介法律知识是大学生守法、护法、用法的基础。在调查中发现,大学生对媒介法律知识有基本的认知。学生普遍认为不能在网上发布和转发违法的言论、不能盗取别人的QQ、微信等账号等。他们对于网络媒介中的越权行为也有一定的认知,如在谈到“对互联网上曾经沸沸扬扬的‘药家鑫案等媒介审判的案例,你怎么看”时,学生党员中选择“媒介没有审判权,不该越权干涉司法审判”的占92.1%。但是,对于互联网法律的具体知识,从学生的行为表现来看,显然知之不深。对于“在你过去的学习经历中,是否曾出现过论文中引用网上资料不注明的情况”,58.9%的学生表示曾出现过。在问到“如果你的行为已经侵犯到对方的版权,你是否还会通过免费网站继续下载或者在线试听”,78.5%的学生选择“继续下载或在线试听”。

(三)媒介行为中法律运用消极

大学生的法律意识观念及其掌握的法律知识,最终都是以法律行为的形式表现出来。调查显示,大学生在运用新媒介的过程中有守法的意识,但运用法律维权的意识较弱,行为较为消极。学生中有网购经历的达到100%,在网上遭遇过欺诈行为的达46.5%,但事后通过法律渠道维权的不足15%。在问及“在遭遇网络欺诈行为后,你不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的原因是”这一问题时,学生中选择最高的两项是“认为损失不大,维权浪费时间”的占75%,“认为维权也不一定能挽回损失的”占57%。学生中运用微信、QQ等新媒介平台的达100%,在被调查的学生中遭遇过QQ被盗号的占64.8%,但是98%的学生都采取了自己重新找回账号的方式解决问题,通过投诉维权的不足1%。由此不难发现,学生在互联网媒介中运用法律消极的深层次原因在于法律信仰的缺失,对于法律维权缺乏足够的信心,以致学生没有维权动机。

三、提高大学生党员媒介法律素养的对策

(一)高校要构建完善的媒介法律素养教育体系

培育法律素养的第一步是学习基本法律知识,掌握基本法律理论。[3]当前,我国网络主体低龄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网络行为的涉及面也越来越广泛,但是无论是基础教育还是高等教育阶段,都缺乏对学生媒介法律素养的培育。高校是大学生系统学习媒介法律知识的重要阵地。高校要构建线上与线下有效互动,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互为补充的媒介法律素养教育体系。基于线上,可以通过高校党委官方网站开设网络媒介法律素养教育专题,依托网上学生党员QQ群、微信群、微博等多种平台。基于线下,可以通过课程、专题讲座、学术论坛、党员沙龙等多种载体进行。要让第一课堂的系统课程教学与第二课堂的辩论赛、主题演讲、主题征文等活动交互补位发生作用,筑牢学生的媒介法律素养知识,强化法治意识,增强运用法律武器的能力。

(二)學生党员要自主提高媒介法律素养

互联网是大学生学习和生活的重要场所,增强网络媒介法律素养是每一名大学生的必修课。学生党员是高校学生中的骨干分子,是高校各项活动中的旗帜和先锋队,理应自觉的强化法治意识,坚定法治信仰,树立法治思维。法治思维是将法律作为判断是非和处理事务的准绳,它要求崇尚法治、尊重法律,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和推进工作。大学生党员要自觉地、积极主动地学习媒介法律知识。要牢固树立法治信仰,内心拥护并真诚信仰法律,做互联网世界中法律的尊崇者、遵守者和捍卫者。要培养并习惯于法治思维,形成以法律规范为基准的逻辑化的理性思考方式。

(三)营造网络空间法治化育人环境

当前,我国拥有一个6.32亿用户规模的网络社会,同时又是全球30亿网民的一个网络社会子系统。提高大学生党员的网络媒介法律素养,首先必须实现网络空间本身的法治化,必须营造有助于培养法治网民的育人环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鲁炜说,“网络空间法治化要义是发挥法治引领和规范网络行为的主导作用。”当前,我国互联网领域的立法日益完善,作为网络空间的管理者、主办者,必须自觉地服从国家法律的要求,依法治网、依法办网。既要依法严厉打击网络暴恐、网络谣言、网络色情等违法犯罪行为,又要积极利用网络平台传播正能量,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崇尚法治、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参考文献:

[1]柳琦,鲍韵,易军.青少年网络法律素养的培育[J].中国青年研究,2014,(12).

[2]楊永加.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六大思维方法[DB/OL].http://theory.people.com.cn/n/2014/0901/c40531-25576389-2.html,2014-09-01.

[3]吕欣.全力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N].光明日报,2014-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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