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南明速亡的原因

2016-05-30 07:53党记勇
西江文艺 2016年6期
关键词:南明清军士人

党记勇

【摘要】:一六四四年,延续了二百七十六年的大明王朝迎来了自己的末日,明朝最后一个皇帝崇祯自缢而死,南明建立,清军入关,农民起义正如火如荼,三股势力逐鹿中原。南明占据半壁江山,大顺和大西也有几十万军民,而清朝只有八旗军士,最后却是明亡清兴。为什么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胜于对手,以及占据长江天险的情况下,南明政权在短短数十年间就灭亡了?而清朝为何战胜了比自己强大的对手?

【关键词】: 南明;灭亡;士人;军事将领;清军

崇祯十七年(1644年),李自成率领大顺军攻入北京城,明朝最后一个皇帝——崇祯自缢煤山 ,延续二百七十六年的大明王朝从此退出历史舞台。接着弘光(1644-1645)、隆武(1645-1646)、绍武(1646)、永历(1644-1683)四个小朝廷先后建立并消亡。

翻阅南明的历史,不仅让人扼腕叹息而且困惑不已。自清兵入关以来,抗清斗争遍及全国、持续二十多年。初期,全国的抗清力量远远超过清军:军事上,大顺军四五十万人,大西军一二十万人,南明有上百万人。而清军不过二十余万人;经济上,北方远远不及南方富庶;更何况这场斗争的初期带着浓厚的反抗民族侵略色彩,不愿受压迫的人们在全国各地自发地、分散地或集结地进行着殊死的斗争。对比这样鲜明,力量如此悬殊,可是抗清斗争最后却失败了,本文从南明和清军的对比中浅析南明速亡的原因。

一、南明自身原因

1、君主昏庸,无力抗清。南明的各个皇帝,除了隆武帝稍微有心作为外,其他诸帝完全不能担当起抗清的重担。从平时的表现可以看出:他们昏庸无能,骄奢淫逸,所以只能任由权臣摆布。福王,其“性暗弱,耽于酒色声伎”⑴,只能“委任士英及士英党阮大铖,擢至兵部尚书,巡阅江防。二人以鬻官爵,报私憾为事”⑵。任由这帮人把持朝政,只能越来越腐败。这些权臣借抗清之名大肆搜刮,又修宫殿、选秀女,引弘光帝走上骄奢淫逸之路,而自己却结党营私,把朝廷高得乌烟瘴气。绍武帝也是生活在纸醉金迷中,只知道争帝统和粉饰太平。永历帝每天奔波于逃亡途中,无暇顾及抗清大业。隆武帝虽然有心作为,但是,军政大权在朝臣手里,他不能摆脱朝臣的束缚,自然也不可能有大的作为。

2、权臣结党,互相倾轧。南明个朝延续了明末党争恶习互相倾轧。“倡论明之亡也,始于朋党,成于阉竖,终于盗贼,南渡继之”。弘光政权刚建立分别以史可法和马士英为首的东林党与阉党就展开了激烈的斗争,以至于“朝堂与外镇不和,朝堂与朝堂不和,外镇与外镇不和。朋党势成,门户大起,虏寇之事,置之蔑闻”⑶。马士英以拥立之功深得福王信任,他整天不思朝政,专门结党营私。阉党成员阮大铖立誓“必欲尽杀东林、复社诸人”⑷,为了排斥异己、打击东林党,他们将东林党的重要人物——史可法派到扬州镇守,并且在清军围攻扬州、史可法求救的时候,不发一兵一卒导致扬州失守史可法被害。永历政权也是如此,将相不和,互相倾轧,致使清军有可乘之机,各个击破。

3、贪污成风,贿赂公行。南明官僚完全承袭了明末“出仕,专为身谋,居官有同贸易”的恶习。当时人们盛传着“中书随地有,都督满地走,监纪多如羊,职方贱似狗。荫起千年尘,拨贡一呈首,扫尽江南钱,填塞马家口”“文官爱钱不怕死,武官爱钱有怕死”的歌谣。南明各朝卖官鬻爵成风,甚至成为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公然明码标价。崇祯十七年,弘光吏部尚书徐石麒推荐朱大典、王永吉当官,这两人开始没有向马士英行贿,马士英上书阻挠。待两人行贿之后,马士英一改原先的态度,立马同意。

4、财政入不敷出,经济不足以支撑长期的抗清大业。南明不仅不吸取崇祯朝灭亡的教训,减轻赋税,反而变本加厉的搜刮百姓,以满足自己的享受。比如弘光帝登基后曾经宣布:“新加练饷及崇祯十二年(1639年)以后一切杂派,并各项钱粮十四年以前实欠在民者,悉免之”(5)。且不说这项政令能否真正实行,就内容来分析,能得出两点结论、;第一,在正赋之外,仍然保留了“辽饷”、“剿饷”的加派。第二,保留了崇祯十二年以前的一切杂派。尽管如此,财政仍然入不敷出。弘光朝“统计一年经费,须千余万,今所入仅八百万”赤字二百余万。隆武、永历等朝基本延续了弘光朝的经济政策,也延续了弘光朝的财政赤字。这样的经济是不足以支撑长期抗清大业的。

二、清朝的优势

当时与南明争夺天下的主要是清朝,相比而言,清朝的政策比南明高明不少。

1、用人政治标准较宽。清军入关后打着为崇祯复仇的旗号,广泛搜罗当时的各种人才。如顺治元年(1644年)六月十八日,清顺天巡按柳寅东上书:“近见陛除各官,凡前朝除名、流贼伪官,一概录用,虽云宽大为治,然流品不清,奸欺得受,非慎加选择之道,其为民害,不可胜言,是所当亟清其源也。”多尔衮回答他:“经纶方始,治理需人,凡归顺官员,既经推用,不必苛求。”(6)从这里可以看出清朝统治者用人不拘一格,不管是流贼还是明朝官员,只要投降了,清朝就会录用。这种政策为清朝带来了很多人才,为涿鹿中原打下了胜利的基础。可见,在任何时候,人才都是最重要的。

2、吏治比较清明。清朝很注意吏治的治理,对贪污受贿处罚严厉。比如顺治元年五月三日,即清军入关初期,多尔衮内外官民人等,“各官宜痛改故明陋习,其砥忠廉,毋夋民自利。我朝臣工,不纳贿,不徇私,不修怨,违者必治重典”(7)。为了打击贪污行贿,清朝规定了严厉的制裁措施。如顺治二年四月十五日在对陕西等处颁布的诏书中宣布:“官吏贪贼,最为民害,自本年二月初一日以后,该省抚按司道、各府州县、镇协营路军卫等官,并书吏等役,但有贪赃枉法、剥削小民者,具治以死罪。”为了赢得民心,清朝统治者也会进行一些特赦,但是贪污受贿不在特赦行列。

3、减免赋税,减轻农民负担。明朝灭亡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赋税过高,正赋之外还有很多杂赋,例如著名的“三饷”,即“辽饷”、“剿饷”、“练饷”。每年数十万两的重担压在任命的肩上,人民不堪重负,遂揭竿而起,参加反对明王朝的农民起义。清朝吸取了明亡的教训,在1644年入关后,很注意减免赋税,使农民的负担比明末有所减轻,从而达到收买人心的目的。例如辖区内凡是原明朝征发而在民者,一律赦免;废除“三饷”加派;归顺清朝的地方免除其当年三分之一的赋税等。

清朝的这些政策为他们成功赢得了民心,使原来倾向于南明政权、大顺政权、或者大西政权的农民和士大夫转而投入清朝的怀抱,进而在其统一全国的过程中充当急先锋。比如先降清后叛变的“三藩”(即平西王吴三桂、平南王尚可喜、靖南王耿精忠),在清军进攻农民起义和南明政权过程中立下了汗马功劳。

在大明王朝被李自成灭亡后,南明本應是正统的延续,然而,南明既没有中兴之主,也没有将相之才,并且政策频频失误;而其对手清朝却刚好相反,在入关初期受到汉人集体反对的情况下,通过高明的政策瓦解对手,吸引人才,化阻力为助力,在短短二十年间,横扫中原大地、平定反清势力,建立了统一的大清王朝,取得最终胜利。这一点值得我们深思。

参考文献:

[1][2]张廷玉,[明史][M],中华书局,1974

[3]井维增 ,[〈桃花扇〉主题思想略说][J],齐鲁学刊,1987(5)

[4]南沙三余氏,[南明野史][M],卷上《安宗皇帝记》.中华民国十八年

[5]温睿临,[南疆绎史堪本][M],卷一.浙江古籍出版社2006

[6][7][清实录·顺治朝实录][M],中华书局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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