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父母同住不容易

2016-05-30 10:48小曼
新天地 2016年3期
关键词:客观因素小曼保障法

小曼

2013年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直接将“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如今,深圳出台新政,拟规定子女若与父母同住工资所得税享优惠,可以说是总结过往鼓励居家养老制度经验的一种创新。

在人口流动化的当下,许多子女和父母处于一种分散居住的状态,固然有子女居住空间狭小逼仄、经济压力较大等客观因素,也和主观上的价值观念、生活方式的代际差异有关。

对父母关怀有孝心的子女,即便因工作或经济等原因无法与父母同住,但是依旧会“常回家看看”。与父母同住是受到很多无可奈何的因素干预的,所以不是简简单单的减税就可以解决的。而本来就不愿意与父母同住的,如果是受到了“减税”的诱惑而选择同住,那么这种功利性的“陪伴”的结果也只是貌合神离,反而可能带来双方的不便。总的来说,这一思考确实体现了善意与人文关怀,但是这个善意需要有合理的现实基础,否则依旧是一场空谈。

(责编:孙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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