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下的检验检疫监管模式

2016-05-30 04:17徐勇
中国经贸 2016年11期
关键词:监管模式跨境电子商务

徐勇

【摘 要】跨境电子商务(以下简称“跨境电商”)是指分别属于不同国家和不同地区的交易主体之间,利用电子商务的网络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并通过网络支付实现结算,所购买的商品通过跨境物流运送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截至2016年5月底,我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达到6.5万亿元,增长率为24.8%,占跨境电商占进出口总规模的20%,再创历史新高。跨境电商的迅速崛起对检验检疫部门的监管提出了新要求,传统的检验检疫监管模式由于检验检疫成本高、周期长,易造成货物滞港压港,已无法完全适应当前形势下跨境电商的发展需求。因此,建立跨境电商下的检验检疫监管新模式成为检验检疫部门亟需探索的一项重要课题。

【关键词】跨境电子商务;检验检疫;监管模式

一、引言

跨境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兴的业态在全球范围内异军突起,迅速改变了我国对外贸易产业链布局,逐渐成为我国对外贸易的新增长点。据统计,2014年,我国跨境电商交易额为4万亿元,2015年为5.2万亿元,2016年为6.5万亿元,年平均增速约为17.3%。跨境电商在给我国消费者带来方便与实惠的同时也给检验检疫工作带来了发展契机与挑战。国务院办公厅和国家质检总局明确提出要大力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在坚持“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工作方针前提下,探索跨境电商下的检验检疫监管模式。本文通过对跨境电商与传统检验检疫监管模式之间的矛盾进行深入研究,打破传统的监管理念,探索适应跨境电商发展的新型检验检疫监管模式,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和建议,破解制约跨境电商发展的瓶颈。

二、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跨境电子商务(以下简称跨境电商)是指分别属于不同国家和不同地区的交易主体之间,利用电子商务的网络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并通过网络支付实现结算,所购买的商品通过跨境物流运送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跨境电商是基于网络发展起来的,具有全球性(Global Forum)、无形性(Intangible)、匿名性(Anonymous)、即时性(Instantaneously)和无纸化(Paperless)的特点,作为推动全球经济一体化、贸易全球化的技术手段,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由于我国跨境电商起步晚增速快,在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禁止进境物屡禁不止。质检总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发挥检验检疫职能作用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明确禁止未获得检验检疫注入的动植物源性食品、废旧物品等8类物品以跨境电子商务形式入境。但近年被查出的禁止进境物数量仍然触目惊心,例如北京检验检疫局在进境邮包中截获箭毒蛙,重庆出入境截获6条半米长蜈蚣,各地检验检疫部门还相继查获了大量蔬菜、花卉、种子等活体植物和生物制品、血液制品,这些禁止进境物一旦进入我国,将会引发外来生物物种入侵风险;二是跨境购物质量堪忧。2015年,国家质检总局对跨境电商渠道进口的儿童用品,包括玩具、纸尿裤、服装、湿巾等商品进行了质量抽查,共抽样654批,检测出不合格217批,不合格率为33%。除了质量不合格产品,跨境购物还存在“售假”问题。据调查,由于进口正品利润率低,仿品利润可达到正品利润的10倍以上,因此在跨境电商的进口产品中,八成以上的食品、保健品和化妆品存在售假风险;三是相关法律不够健全。依据我国《出入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规定,携带违禁物品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而相同行为在新西兰将被判处入狱5年和罚款10万新西兰元。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在以邮件、快递方式进境的禁止进境物查处方面,并未明确责任主体,因此不但没有刑事处罚,就连罚款也很难执行。

三、传统检验检疫监管模式面临的考验

我国传统的检验检疫监管模式以时候检验和批批检验为主,检验检疫的成本很高,检验周期也相对较长,因此造成货物滞港压港的现象时有发生,这就导致了降低物流效率增加了物流成本,一定度上限制了对外贸易的发展。由于跨境电商交易的商品批次多、批量小、品种繁多、单品价值低,给传统的检验检疫监管模式带来诸多考验:一是传统检验检疫周期长,影响跨境电商交易效率。由于跨境电商的交易主体多为个人或个体经营者,大多不具备报检资质,而根据传统检验检疫监管模式要求,检验检疫的手续繁多复杂,检验检疫的周期长,成本也很高;二是传统检验检疫标准单一,跨境电商难进准入门槛。根据传统检验检疫监管模式要求,进口商品必须具有检验检疫部门出具合格报告才可以进入市场,但是由于跨境电商所交易的商品来自全世界不同国家,品类复杂,许多商品的国内国外标准不一致,如果用单一的建议标准进行检验检疫,必将影响跨境电商的进出口交易。

四、建立新型检验检疫监管模式的措施和建议

近年来,跨境电商呈现爆发式增长。据统计,2009到2016年,跨境电商的交易规模由0.9万亿元增长到了6.5亿万元,传统的检验检疫监管模式已经不适应新时期跨境电商的发展要求,因此十分有必要建立新型监管模式。首先,要树立以“风险管控”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将检验检疫工作由“管产品”变为“管风险”。既要维护检验检疫法律法规的尊严,也要维护中国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造“宽出严进”的跨境电商发展环境,减少出口法检商品的种类,鼓励中国制造和创造的产品走出国门,走向世界,与此同时进行科学的风险分析,重点监管涉及安全、环保、卫生和其他与国计民生相关的高风险产品上,防止疫病疫情和有毒有害的物质通过跨境电商的方式进入我国。其次,充分考虑跨境电商物流需求,将检验检疫工作由“事中检验”变为“事前备案、事后追溯”。跨境电商交易对物流效率的要求很高,检验检疫部门要对参与跨境电商的境外生产企业进行备案管理,并建立企业信用数据库和黑白名单制度;再次,各职能部门要通力协作,将检验检疫工作由“部门监管”变为“联合监管”。跨境电商作为新形势下的新兴业态,所涉及到的商品涵盖了衣食住行的方方面面,检验检疫部门对其的监管范围也涉及到了社会管理的各个部门,各部门应该依据各自职能,结合跨境电商的实际情况,统筹安排,通力协作,力求实现联合监管、资源共享。

五、结 语

在跨境电商跨越式发展的新形势下,对检验检疫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传统的监管模式已不能完全适应发展需要。本文通过分析跨境电商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要树立“风险管控”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将检验检疫工作由“事中检验”向“事前备案、事后追溯”转变,由“部门监管”向“联合监管”转变。

参考文献:

[1]段小红.我国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发展的现状与对策研究[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6(5).

[2]顾华丰.加快建立跨境电商检验检疫监管新机制[N ].中国国门时报,20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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