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下的国企人力资源管理

2016-05-30 01:24刘洁
经营管理者·中旬刊 2016年11期
关键词:劳务派遣人力资源国有企业

刘洁

摘 要:人力资源管理是国有企业工作中的重要一环。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劳务派遣用工成为了企业用工的重要辅助形式。在这个大环境下,如何更好地使用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如何做好目前的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将成为重要的课题。本文对相关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希望对国有企业的良性发展有所帮助。

关键词:劳务派遣 国有企业 人力资源 管理

一、引言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全球化的不断深入,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成为了一项非常常见的辅助工作形式,也是目前比较流行的。我国对于劳务派遣用工的规范性越来越严格,在2013年7月出台颁布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用工的形式进行了补充和修订完善,希望可以辅助我国劳动市场机制更好的发展,从而促进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的各项管理工作。

二、劳务派遣的概述

劳务派遣是近年来兴起的一种重要的用工形式,极大地颠覆了我国以往的劳务用工形式。所谓的劳务派遣,包括三方,即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以及被派遣的劳动者。首先,用工单位要和劳务派遣的单位签订劳务派遣的协议;其次,劳务派遣单位要根据用人单位的实际需求,把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派遣到用人单位,进行工作,这种形式就是劳务派遣。在三方的共同运作当中,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是基于劳动合同而形成的雇佣关系;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是基于劳务派遣协议所形成的劳务上的合作关系;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并没有雇佣关系,双方之间是基于劳务派遣所形成的劳务关系。这种机制可以使劳动力的雇佣和使用充分地分离开来,可以有效地节约企业的用工成本,从而促进国有企业的发展。近年来,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越来越受到重视,也逐渐被大众所认可,特别是在国有企业当中,已经蔚然成风,对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产生重大的影响,但这方面的影响是把双刃剑,利用好了,将极大的促进企业的发展,但是利用不好,将会造成很大的用人风险,不利于国有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可喜的是,近年来,我国众多法律法规的颁布和实施,都为劳务派遣用工制度更好的实施提供了法律的保证。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这种方式将更加广泛的应用在国有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当中。

三、劳务派遣用工形式成为我国国有企业的普遍辅助用工方式的原因

1.国有企业的当前用工制度。国有企业是我国最为重要的企业存在方式,以往我国的用工制度决定了国有企业的用人弊端,过去的员工一般签订的是终身制的合同,要辞退员工的困难程度是非常大的,但是由于人员的素质问题和企业的发展问题,国有企业需要与员工进行解约时,往往要负担非常大的成本。同时,在国有企业中,还有内退职工和待岗职工的存在,也给企业增添了很大的负担。在新的《劳动合同法》颁布之后,国有企业可以利用新的法律规定,启用更加适合目前发展的劳务派遣用工制度,这样也使国有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更加得灵活,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需求选择需要的员工,从而很好地解决了过于冗杂的人力资源,节约了企业的成本。此外,由于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并没有签订直接的劳动合同,所以,相较于以往的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就不会存在国有企业和工人之间的争议,这种单纯的雇佣关系将对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形成极大的好处,也将有助于企业更好的发展。

2.避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长期劳动关系。长期的劳动合同是以往我国的国有企业与员工签订的常见合同,甚至,很多员工与企业签订了终身的合同,给国有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带来了很大的困难,非常不利于企业的发展。在新的劳动法出台之后,这种情况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新的劳动法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企业与劳动者在第二次合同期满后,如果需要续签的话,就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这种劳动合同和用人机制使国有企业陷入了非常大的被动中,很多员工由于签订了长期的合同而不能全身心的投入到工作当中,提前进入了养老的状态,这都是非常不好的。所以,选择劳务派遣用工做为辅助用工机制就成为了必然,这种用工机制对员工的选择更加灵活,不用考虑用工年限的问题,同时,如果需要,还可以进行重复的调派,即使是这样,劳务派遣者也不用跟用工企业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而是否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就是派遣单位与派遣劳务者之间的事情了。

3.有效的降低了管理成本和用人成本。由于国有企业的业务量一般比较庞大,加之以往所签订的一些比较不合理的劳动合同,导致了在管理成本和用人成本这方面需要使用的资金十分庞大。而在应用了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之后,用人的劳动合同就有了很好的优化,同时,对这些员工的管理成本和用人的成本就转移给了劳务派遣的单位,从而就有效的降低了管理成本和用人的成本。目前,员工工资水平是由各个地区的最低工资水平作为基准,加上劳动力的供求关系,在职企业的员工薪酬水平,工作人员的职务以及工作性质几个方面的因素共同决定的。这样,我们就可以使用一些薪酬比较低的派遣员工从事一些辅助性质的工作,这样就可以大大较少用工企业的用人成本。

四、劳动派遣给用工企业所带来的一些风险

1.新的劳动法颁布所带来的法律风险。我国2008年颁布的劳动法中明确进行了规定,劳务派遣的员工必须从事一些可以替代的临时性、辅助性的岗位。这就给用人单位带来了很大的限制,不利于企业的正常运行。同时,由于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务派遣员工签订有劳动合同,但是,劳务派遣员工工作的地点和位置却是企业当中,所以,如果用工的国有企业违反了劳动法律对劳务派遣员工造成了伤害,那么,劳务派遣单位就会以没有进行违法行为为由拒绝为劳务派遣员工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样,很容易产生劳动纠纷,使国有企业面临法律的风险。

2.派遣单位经营不到位给国有企业的经营带来一定的影响。目前,劳务派遣已经成为我国劳动辅助用工的重要形式,一方面,其为国有企业节省了很多资源;另一方面,也极大的促进了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但是,由于目前市场上的劳务派遣单位非常多,所以,竞争是非常激烈的,很多派遣单位为了竞争资源,采用低价的策略进行不正当的竞争,很多人员的素质非常差,极大的影响了企业的正常发展,给国有企业的经营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3.劳务派遣员工工资发放不及时带来的法律风险。由于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是由劳务派遣单位进行发放的,所以,不同单位的工资发放水平和规模是很不一样的,加上目前派遣单位的工作量非常大,这就使很多公司的资金周转不灵,造成了工资的发放很不及时,甚至出现拖欠工资。而由于劳务派遣员工的工作是做给用人企业的,所以,很多劳务派遣员工来到企业要账,这就使国有用人企业遭受了很大的风险,不利于企业正常的运行和人力资源的管理。

4.劳务派遣员工不按照规定工作带来的连带责任风险。用工企业与劳务派遣员工并没有签订相关劳动合同,因此在法律上不直接构成劳动关系,但是如果发生事故,用工企业是需要跟劳务派遣单位一并承担连带责任的。而劳务派遣员工往往跟企业正常的员工待遇以及发展空间都会有差别,这样他们就会产生巨大的落差,更有甚者会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工作,对用工企业造成一定损失,而如果用工企业使用的劳务派遣员工过多,则会造成整个企業的运转问题,阻碍企业的正常发展。

五、结语

随着社会的进步,劳务派遣用工的形式在企业中,特别是国有企业中的应用前景将会越来越广阔,只要我们注意防范劳务派遣用工的风险,不断完善劳务派遣用工的方式,劳务派遣用工必将加强国有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为国有企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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