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刑事侦查中论讯问技巧

2016-05-30 06:01谭文默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6年1期
关键词:侦查讯问证据

摘 要:通过讯问可以进一步了解案情,掌握线索,收集更充分可靠的证据,为完成侦查工作任务打下基础。讯问技巧,是指在侦查过程中,侦查人员根据事先拟定的讯问策略,运动语言学的规则和逻辑学原理,向被查对象口头提出问题、了解情况的具体方法。发问是讯问语言活动的主要表现形式,发问方法的正确选择,对讯问活动的顺利推进,完成讯问任务、扩大侦查成果都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讯问;技巧;证据;侦查

一、讯问技巧的概念

讯问,是侦查重要手段和方法之一。通过讯问可以进一步了解案情,掌握线索,收集更充分可靠的证据,为完成侦查工作任務打下基础。讯问成功与否,与发问用语、发问方式、讯问时机的掌握有着必然联系。在侦查取证的过程中,侦查人员的一句话可以成一案,也可以败一案,甚至可以挖一串、破一片,这足可以说明讯问的语言技巧的重要性。讯问技巧,是指在侦查过程中,侦查人员根据事先拟定的讯问策略,运动语言学的规则和逻辑学原理,向被查对象口头提出问题、了解情况的具体方法。发问是讯问语言活动的主要表现形式,发问方法的正确选择,对讯问活动的顺利推进,完成讯问任务、扩大侦查成果都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二、讯问技巧的原则

(1)讯问犯罪嫌疑人前,侦查人员应当认真的审阅全部案卷材料,仔细分析案情,确定讯问的重点和应当查明的全部问题,必要时应当制作讯问提纲,使讯问工作有目的、有计划的进行。

(2)讯问犯罪嫌疑人应当由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及监狱侦查机关或其他行使侦查权的机关的侦查人员进行,非侦查人员不能讯问,以防止滥用侦查权。

(3)讯问犯罪嫌疑人时,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有问有记,提高工作效率。可以互相监督,防止违法乱纪,也可以防止被告人诬陷。可以防止犯罪分子行凶,保障讯问工作的顺利进行。

(4)为保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讯问他们以协助调查。

三、讯问准备的技巧

(1)合理组织讯问力量。要考虑案件的性质、大小、难易程度、被讯问人员的情况和作案的手段、特点等因素组织讯问力量。

(2)全面地了解和研究案件情况。讯问对象的个人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社会经历、个人性格、爱好、家庭及社会关系情况、工作环境、作案原因、涉嫌罪名等。要全面熟悉案情,了解被讯问人与本案关系。明确讯问每一证人的目的,只有这样才能记清所要问的问题。

(3)审查核实证据。现有的证据情况,包括侦查人员已掌握了哪些证据,这些证据哪些能够印证,哪些不能印证,也就是证据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哪些问题需要通过讯问得以解决。

(4)分析研究犯罪人心理。讯问打的是心理战,是讯问人员与被讯问人双方之间的心理交锋。可以说,在讯问中双方都试图通过对方的言表捕捉信息,揣摩对方的心理和意图,以便对策如何发问和如何回答。如果讯问人员溢于言表,等于把自己的心理活动和意图告诉被讯问人,从而造成讯问的被动,带来严重的不良后果。

(5)精心制定讯问计划。讯问计划要具有切实性、周密性、可操作性。讯问计划的形式可根据案件的复杂或简单、难或易的程度分别采取腹稿形式或书面形式。讯问计划应具备以下基本的内容:简要案情,证据情况,被讯问人的心理,讯问的目的和要求,讯问的重点,讯问的步骤,突破口的选择,战果的扩大,讯问的方法、策略,怎样驳斥被讯问人的狡辩,被讯问人在讯问中提出条件怎么回答,讯问中出现特殊情况怎么解决等。

四、讯问中注意的问题

在讯问过程中除了掌握涉案人员社会背景家庭情况和身体健康状况外,还要注意观察、分析涉案人员的行为、心理、身体健康,注意异常现象,防止自杀、自残现象的发生。由于每个人的生活阅历、法律知识的不同,接受司法机关调查时会有不同的反映,大多数人畏罪心理较重,这些人由于长期从事重要工作,心理承受不了,会突发轻生念头,如果安全措施不到位,就会出现自残、自杀现象。

因此,办案人员在讯问时,一要选好讯问地点。避免在外面不安全的场所讯问时出现逃跑、自杀、自残情况。二要做好办案人员的合理安排,除记录人、讯问人外,还应安排一人专门负责安全,观察涉案人员的异常反映。包括神态、动作、思想情绪的反映,做到心中有数,及时采取措施。三要及时汇报讯问情况,果断做出决定。涉案人员讯问过程中,一旦交待了涉嫌犯罪事实后,承办人员就及时向领导汇报,做出立案决定,转入侦查阶段,使用强制措施来确保安全。讯问结束后,要做好善后安置处理工作。

对涉案人员讯问后,就可能出现以下几种结果:一是属于犯罪嫌疑人,要对其立案侦查,转入侦查阶段,就要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对这类人要向其讲明主动坦白交待罪行,会得到从轻从宽处理的法律依据,使涉案人员有“生”的希望,从而认罪服法,自愿接受法律的处理;二是对有违纪违法的涉案人员应关心、爱护,解决其担心的问题,做好开导、协调工作。以防回家后或回家途中想不通而发生意外,必要时可通知其家人或单位领导交接。三是对讯问后一点都没有问题的人员,要多进行解释工作,以得到理解和支持并送其回单位或家以确保安全。

参考文献:

[1]曹晓宝《论侦查讯问中的论说技巧》.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10年.

[2]钟永芳《浅析侦查讯问笔录制作的技巧及应用》.中国检察官报,2012年.

作者简介:

谭文默(1990.12~),女,山东淄博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侦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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