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专卖法律问题与完善对策探讨

2016-05-30 22:07苏薇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6年1期
关键词:完善对策法律问题

苏薇

摘 要:随着时代的发展,我国的法律制度不断完善,在良好的社会大环境之下,各个领域的各行各业都得到了空前的发展。然而由于烟草行业具备特殊性,即便是在烟草专卖法律体系不断发展的今天,也還存在一些不容人忽视的问题,使烟草行业的发展陷入瓶颈。本文分析了烟草专卖法律问题,并提出了解决烟草专卖问题的相关策略,希望能够为相关人士提供帮助。

关键词:烟草专卖;法律问题;完善对策

近些年来,我国因烟草问题引发的各类纠纷层出不穷,而且已经显现出了愈演愈烈的势态。通过分析各类烟草问题,我们不难发现诸如执法人员不文明行为、执法人员违规行为、监管部门渎职放纵行为等一系列问题,严重地阻碍了我国烟草行业的发展。随着法律制度的不断健全和完善,烟草行业在中国法治进程加快的今天不断壮大发展,采取有效的措施解决问题已经成为现阶段一个紧迫且重要的任务。

一、烟草专卖法律问题分析

首先,烟草专卖的立法存在问题。第一,由于烟草专卖涉及的领域非常的宽泛,在我国现行的很多法律条款之中都有涉及,国家立足于宏观视角设置出的法律政策可能与地方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设置出的法律政策存在较大的差异,这就使得立法出现上、下位法冲突问题,给烟草专卖相关工作的落实增加了难度[1]。第二,烟草售卖布局难以匹配现代市场发展的需求。因为烟草具备特殊性,因此我国的法律对之销售的具体位置进行了规定,一系列的法律法规看似规范了我国的烟草买卖,然而却也制约了烟草行业的发展,使得烟草买卖难以适应现代社会人们的高需求。其次,烟草专卖行政执法存在问题。第一,缺乏健全的烟草专卖行政服务体系,相关部门难以高效配合,资金分配混乱,不仅影响行业形象,更影响行业的健康发展;真假烟识别服务差,烟草质量难以保证;健康服务缺失,影响人的身体健康。第二,监管部门执政流于形式,烟草专卖难以规范管理。第三,假冒伪劣产品泛滥,不仅影响合法市场主体利益,更危及人们的生命健康。第四,烟草专卖的执法队伍素质不高,执法效果难以保障。第五,执法存在较高的法律风险,权衡之后,执法相关主体往往会选择以“忽略”这样的消极态度对待问题。

二、解决烟草专卖法律问题的相关策略

1.完善法规,健全相关机制

首先,在兼顾国家法律以及地方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完善与烟草专卖相关的法律条款,细化法律,确保烟草专卖工作的各个环节都能够有法可依、有据可循。其次,完善与烟草专卖相关的机制,建立专门的烟草行政案件办公部门,将管理烟草专卖的权力赋予工商机关,保证工商部门能够“名正言顺”的对烟草买卖进行管理;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对拥有许可证的销售单位行为进行监督,加大专卖许可证的核查验证力度,改变现阶段“重新办、轻监管”的问题。

2.创新行政服务系统

首先,建立真假烟识别服务系统。采取有效的措施扩大烟草真假鉴定的主体,减少烟草鉴定对烟草专卖局的强依赖性,提高烟草鉴定效率,使零售商甚至是消费者都能够拥有烟草真假鉴定的能力,净化烟草流通渠道,从根本上杜绝诸如“狸猫换太子”等事件的发生,提升烟草市场监管水平,为烟草行业的发展夯实基础。其次,创新现阶段的烟草健康服务。受我国客观条件的影响,国民的思想意识远不及西方发达国家,尤其是在烟草健康服务方面。现阶段烟草健康服务在发达国家发展的非常迅速,然而国内却还没有涉及。烟草这类商品对人的身体会产生一定的伤害,因此健康服务的水平不仅反映出国民的健康意识不达标,更说明我国的烟草履约执行力度还远远不够。因此烟草行业应树立起“消费者利益第一”的思想,建立烟草健康服务体系,为消费者提供健康服务[2]。在具体落实的时候可以采取如下3种措施:第一,在一定大小的规定区域范围之内配备烟草危害顾问;第二,加大科技研发力度,降低烟草对人身体的危害;第三,利用法律的强制性,约束烟草企业严格履行控烟履约义务。

3.建立内部监管异地工作机制,提升烟草监管工作的实效性

首先,建立烟草内管人员库,自上而下,从省及市再到各乡、镇,统一委派专业的烟草管理人员;其次,建立人才流动工作机制,对人才在某一个区域工作的年限进行限制,强化异地监管以及流动管理,不仅能够帮助监管人员丰富实践经验,提升管理水平,更有效地杜绝了监管人员徇私枉法情况的出现;再次,设置专门的烟草内管办公场所,为监管人员提供优质的办公、生活条件,让监管人员对烟草管理工作以及烟草管理企业产生强的归属感,进而愿意为烟草行业奉献,不断的提高内管工作效率;最后,建立烟草专卖管理协同配合机制,确保在落实烟草专卖管理工作的时候,相关的执法队伍能够予以配合,确保违规行为能够被及时的查处[3]。

4.加快法治烟草建设步伐

首先,采取有效的措施,在执法人员的思想意识中树立起“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柔性执法”的法治理念,帮助执法部门以及执法人员明确烟草专卖行政执法的目标,确保他们能够合法的应用法律赋予他们的行政执法职权,以人为本落实烟草专卖法律的执行工作。其次,完善烟草专卖行政执法法律风险事件应对措施,解决执法风险,消除执法人员思想中的后顾之忧,为他们利用国家法律严格执法、大胆执法创造条件。

三、结束语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烟草生产国和消费国,烟草行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建国后,我国烟草行业逐渐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烟草专卖经济体系和行政执法体系。 现阶段,在企业改革背景之下,我国的国有企业也在进行转变。由于烟草行业具备特殊性,因此相较其他行业而言,转型工作的困难性相对较高。相关人士在落实改革措施的时候,一定要充分的考虑烟草的特殊性问题以及相关权利义务的合理分配问题,积极地吸收国外先进经验,立足于我国实情科学的落实,相信一定能够促进我国烟草行业的大幅度发展。

参考文献:

[1]杨柳.我国烟草专卖行政执法的问题与对策研究[D].河北师范大学,2013(05).

[2]肖定华.我国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D].湘潭大学,2014(05).

[3]左胜超.重庆市烟草专卖法律问题与对策研究[D].西南大学,20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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