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探中国社会转型过程中公证服务价值

2016-05-30 04:49黄桂平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6年1期
关键词:社会转型

黄桂平

摘 要:中国正在经历着一场前所未有的转型和变革,导致价值观念、思想、文化、制度等多方面出现冲突、断裂,集中表现就是社会在一定程度上出现转型波动。本文试图对当前中国社会转型的背景下公证服务价值做初步探析。

关键词:社会转型;身份社会;契约社会;熟人社会;陌生人社会;公证制度;公证服务价值

一、中国社会转型的内涵及特点

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提出,标志着中国进入快速社会转型期。为了重新确定在转型社会中公证服务价值,就必须要从社会转型本身进行讨论,探求社会转型对公证机构服务的价值需求和价值期待。当前中国社会转型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明显的变化特点。

(一)身份社会向契约社会转变

身份社会,是指一种固定的状态,个人在这种状态中的位置并非出于他的意志,而且他也不能通过自己的努力而否弃这种状态。契约社会,则是指独立的、自由的、自决的个人成为社会的基本组成元素,个体可以凭借自身的自由意志和行为缔结协议、获得社会关系,并承担相应的个体责任,这个社会的特征是个人自由和自决。

(二)熟人社会向契约社会转变

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认为,在中国传统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像石头丢入水中,在水面形成的一圈一圈的波纹,被波纹所推及的就产生关系。人与人通过这种方式互相联系起来,构成以血缘关系、地缘关系为纽带的一张张关系网。这种社会中,办事大多凭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生熟程度、感情深浅程度,责、权、利的界线较为模糊,他人的权利容易被熟人圈子内的个人或者集体侵犯,在公共事务中则容易发生论资排辈、任人唯亲、徇私舞弊等。“陌生人社会”是在“熟人社会”所赖以存在的血缘、亲缘和地缘等纽带被斩断后,社会的发展,商品交换的发生變的越来越频繁,交易空间越来越大,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也越来越密切的基础上形成的,它是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发展的必须趋势,是市场化、城市化、全球化的必然结果。社会秩序、人与人之间的信任靠制度或契约来实现和维护。因此“陌生人社会”又被称为“法制社会”或“契约社会”。

自改革开放以来,人们在一个相对更为广阔的范围内活动,突破了地域的限制和固有关系的束缚,获得了较为充足的自我选择权利,可以自由地流动迁徙,也可以自由选择交易的对象。交易主体流动性和可替代性、交易的瞬时性和匿名性特点越来越明显。中国社会内部正向陌生人社会逐渐转化,在农村主要表现为“陌生人侵入”,在城市表现为“陌生人的聚集和流动”。

(三)“小社会、大政府”向“大社会、小政府”转变

“小社会、大政府”的全能政府是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政府在资源配置中发挥主导性作用,不仅直接管理国有企业,而且直接管理国有企业的经营权,部门是微观活动的主体。全能政府是政府行政权力全面控制社会的一种行政模式,政府权力无处不在,个人处于被动和不自由状态。而“大社会、小政府”的有限政府是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有限政府是面对所有企业活动的环境进行公共管理,企业是微观经济活动的主体,公共行政主要是一政策引导与法律规范为主进行的公共管理。重视规则质量的管理,强调规则的统一。这就是中国社会转型过程中政府管理者角色的重新定位和发展方向。

二、中国社会转型中出现的问题

快速转型的中国社会的集中特点是两重性和复杂性,即社会优化与社会弊病并生、社会进步与社会代价共存、社会协调与社会失衡同在、充满希望与饱含痛苦相伴。原有社会样态已经被打破,但新的社会样态尚需建立,我们能够清晰地认识到中国社会转型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转型社会中个体意识不强,独立自治精神不足

从身份社会向契约社会转变,重要的前提条件是个体独立地位的获得。只有个体真正成为社会最基本组成单元,契约社会才有可能最终形成。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步建立和完善,社会资源的占有和支配逐渐多元化,相对独立的社会自主领域正在形成和扩展,社会生活的契约化进程随之推进,个人的独立性也随之增强。个人对身份、组织的依附有所减弱,个人寻求自身生存和发展的社会空间逐渐扩大,新的角色群体、社会力量日渐活跃。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总体来说,社会中的个体权利意识、独立意识仍有待增强,其与整个社会发展的速度和要求还存在一定程度的差距。

(二)社会普遍信用体系缺失,市场缔约安全性不足

熟人社会和陌生人社会重要的区别是信用的形成和类型不同。在改革开放前我国的户籍制度相当严格,人被限制在自己所生活的社区内,基本上仍旧是一个熟人社会,个人不遵循诚实信用意味着交往途径的断绝。改革开放以来,整个社会开始向陌生人社会转变,人们在追求个体精神、行为解放的同时,也产生了一些负面的结果,如思想绝对自由倾向、拜金主义的泛滥、行为机会主义盛行,表现在人们对社会规则的虚无主义态度、对法律的轻视、失去了信仰和做人的准则等等。典型的表现在部分市场主体在高额利润的驱使下,以假冒伪劣的产品或服务欺骗、伤害消费者,甚至行业性生产劣质有毒产品危害社会公众,等等严重诚信问题。

(三)社会公共管理系统有待完善

政府职能转变是当代中国社会转型时期面临的重大现实问题。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政府从许多微观管理的领域中逐渐退出,而转向宏观的控制。这里所体现的是政府和社会之间关系的互动和变化。可以明显地看出,政府功能从微观到宏观的转变是社会利益结构、权力结构变化和向市场经济过渡的直接结果。这在客观上要求通过相应的制度安排和培养民间自治的公共管理力量,来弥补因政府退出而产生的社会公共管理空白。

三、重估中国社会转型过程中公证服务的价值

通过上述对中国转型社会特点及问题的分析,我们从公证服务对个体能力、社会信用以及社会公共关管理三个方面,对我国社会转型过程中公证服务价值进行重新估值。

(一)补强个体权利能力,增强个体独立意识,促进向契约社会的转型

对于处于急速变化中的中国社会来说,最重要就是要培养具有独立平等意识的人,这将直接决定我们是否能够成功地实现社会的根本转型,也直接决定了转型社会能否实现转型成果的保持和发展。公证服务对个体的权利能力是一种补充,能够排除个体对身分关系的依赖,促进公民的权利意识和独立精神的产生。在中国现阶段而言,公证机构理应成为中国从身份社会向契约社会转型的有力制度支持体系的重要部分。

(二)诱导普遍信用生成,实现陌生人社会信用的自发性和普适性

陌生人社会中,由于信息不对称等因素,缔约是一件需要极大成本的事情,且同时缔约存在非常大的风险。因为熟人社会的狭隘人际信用的心理基础和伦理道德基础已开始瓦解,对于缺乏社会伦理意识的人来说,很难对“陌生人”和“陌生人”的社会产生一种自觉的责任意识和伦理认同感,自然也更难产生诚信的“责任承诺”。在现代中国社会转型过程中,也出现了所谓“杀熟”现象。这一现象的出现并不表明“熟人”信用即使在熟人之间也已消失,而是从另一个侧面证明“熟人”信用已然不适用“陌生人社会”。熟人社会的人际信用的局限在于信用适用范围窄,排斥对非人际关系的信任,对陌生人就可能既不信任,也不讲信用。因此对正处于由熟人社会向陌生人社会转型中的中国来说,迫切需要创造一种新的信用形态来填补熟人社会信用失效下的社会信用空白。公证服务的追求和信用的本质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价值的契合”。公证服务通过对事实或者行为的证实,为个体自身的信用建立或者补强提供了手段,并通过公证书效力的普遍有效性将此种个体信用对外公示和扩散,并通过这一手段诱发社会普遍信用的广泛实现,可以为社会提供令人信赖的信用产品。

(三)填补社会公共管理空间,发挥社会自我治理作用

政府职能转变意味着把政府职能转变到协调经济运行、维护市场秩序、提供部分公共物品等方面来。建立以政府为核心的、非营利组织为重要主体的、公众和私人部门共同参与的多元化的公共管理体系已经成为一种客观趋势。我国正处在一个由“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大政府、小社会向小政府、大社会的转变”进程之中,需要正确处理政府和社会的关系,并促进社会公共管理体系的健全和完善。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的社會管理原则,公共管理必须强化公共服务理念。可以看出,我们正在建立一个政府主导、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公共服务管理体系。

公证服务的价值之一,就是对社会生活进行管理,实现社会的一种稳定秩序状态。公证制度是与当事人在自愿的意思自治前提下实现的“管理契约”——对个体的事务进行非主动性的强迫性管理。公证处通过对事实和法律规范的有效结合,终使得法律文本内的应然法律秩序变成实然的法律秩序。从这个意义上,公证机构将承担起转型社会的社会公共管理职能。

总之,通过对中国社会转型的内涵、特点及问题的分析,我们认为对我国公证服务价值要做重新定位。本文在此基础上得出了中国公证服务应当从对个体能力、陌生人社会信用和政府退出后社会公共管理领域格局变化等三个角度进行公证服务价值重估,期待公证服务在现实需求面前发挥应有的秩序重构作用。

参考文献:

[1]《信任——社会美德和繁荣的创造》,李宛蓉译,远方出版社1998年版相关内容.

[2]《迈向中国的新经济社会学—交易秩序的结构研究》,中央编译出版社1999年版.

[3]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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